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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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8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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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错误者的行为,并非同意他们的错误

请不要以为同理等于同意。

我可以同理911自杀攻击的回教激进份子。

他们为了信仰,那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勇敢,真的很值得尊敬,也值得基督徒效法。

但是,我绝不同意那是真理!

因为,自杀攻击无辜者,是残忍与错误的行为,绝对不合圣经。

我可以同理中世纪天主教的赎罪卷行为。

他们为了解决教廷窘迫的收入,同时在补罪与功德的理论下,这也是合理。

但是,我绝不同意那是真理!

因为,那套理论违反圣经。

我可以同理佛教的理论。

那是释迦佛祖为了解决人生苦难而想出的伟大理论。

但是,我绝不同意那是真理!

因为,那套理论违反圣经。

我可以同理拜偶像的人。

那是人面对许多艰苦的环境时,从心中深处所发出的虔诚祈愿,是对一个更高力量者的期待,求取这更高者的帮助与赐福。

但是,我绝不同意这是正确的事!

因为,拜偶像违反圣经。

我可以同理,甚至同情同性恋者。

他们有许多各式各样的可怜之处与原因,遭受社会严重的嘲笑、轻视与排挤。

但是,我绝不同意同性恋无罪!

因为,圣经明明就说同性恋是罪。

我可以同理伯拉纠、半伯拉纠、阿民念主义者。

他们很认真要去提醒人应尽的责任,不肯让人怠惰,且不准信徒将一切犯罪的责任推给上帝。

但是,我绝不同意他们的理论是正确的!

因为,他们的理论经不起全本圣经检验。

我可以同理灵恩派、成功神学的信徒。

毕竟,能沈醉在各式各样的感觉中、用各种祷告技术与方法确保能获得今世的成功富贵,有谁不想要?

毕竟,这就是异教徒也在追求的常见人性。

但是,我绝不同意他们是正确的!

因为,他们的技术与教义,经不起全本圣经检验。

身为基督徒,圣经是我唯一的准则与检验依据。

我可以同理许多错误者的动机、同理他们的行为;

甚至,我可以同情他们的软弱;

更甚至,我会深深悲悯这些人陷在错误中的无力自拔。

但是,我绝对不会说那些错误者就是正确,也绝对不会说那些错误的理论就是真理。

除非能经得起圣经检验,否则,我绝不会让个人喜好来决定我的选择。

在上帝真理面前,我永远只承认自己是无力自立真理与标准的人。

全宇宙间,只有一位,可以立下真理与标准,就是至高无上的上帝。

标准,早就已经立好了,就在圣经里。

善恶树,是属于上帝的。

我没资格去吃!不想去吃!也不愿去吃!

更何况,那还是上帝严严禁止我去吃的!

我甘心做个只以上帝标准为标准的人,

也甘心做个只以上帝善恶为善恶的人。

任何不合上帝真理的教义、观念,即使我很喜欢,我一样愿意弃绝。

任何合上帝真理的教义、观念,即使我不喜欢,我一样愿意修正自己去接受。

即使我很痛苦,即使我必须彻底破碎自己,我也愿意去做。

同时,我会不断恳求上帝赐下力量,让我能做得到。

上帝也答应必会赐下力量,给每一个愿意这样去做的信徒。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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