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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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7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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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1.基督徒男友有「外遇」 2.女生學歷高於男生很多 3.預定論 4.信仰好(下)

在信箱裡,我常常要接到各式各樣弟兄姊妹問題的信件。

有很多,是關於婚姻和感情的。

其實,我知道,只要順著當事人想要聽的話講,當事人都可以得到很大的安慰。

但是,那是真正的安慰嗎?

當一個人罹患癌症,身上開始出現病痛。

醫師假使硬是順病人的喜好,告訴對方他不是癌症,然後開開止痛藥,

確實,短時間會讓病人舒服,但是至終只會害死這病人,延誤他的治療時間而已。

『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6:14)

很多時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旁觀者反而比較可以跳出很多限制,盡量客觀分析手中擁有的資料。

姊妹!我有個女兒,她還小。

但是,她是我的心肝寶貝,是我掌上明珠,我希望她長大以後嫁得幸福。

然而,現今的世代邪惡,很多男人(包括教會弟兄)更是邪惡。

你絕對想像不到有那麼多可惡的男人,會對姊妹造成多大的傷害。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

我希望每位姊妹都能嫁到好弟兄,但是,除非找到好對象,否則寧可不要嫁。

這是上帝的保護,不是上帝的遺棄。

我對孩子未來對象的要求,其實很簡單:

1.信仰好

2.上進心

學歷、經歷,不是重點,只要他們能彼此溝通,能談得來即可。

但我也必須很坦白講:

學歷差距很大時,要能彼此溝通,其實是很困難的。

至於什麼叫信仰好?

上教會?做禮拜?參加很多聚會?當主席?每日讀經禱告?

別傻了!

只有那些抱持真正『聖經世界觀』的弟兄,才是真正信仰好的。

也只有那些真正抱持聖經世界觀的弟兄,才是你該嫁的。

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我越來越對那種表面敬虔倒足胃口。

那種表面的東西,多容易模仿與學習啊?

但真正內心的敬虔,卻是何等困難的成聖功課!

我越來越能體會主耶穌對法利賽人那種表面偽善的極度厭惡,

因此,與其和那種表面敬虔的人在一起,我還寧可和表面就不敬虔的娼妓與稅吏在一起。

我不是說不要和真敬虔的人在一起,請不要誤解,

我說的是,『表面敬虔而內心不敬虔』和『表面就不敬虔的娼妓稅吏』,

後者還比前者更乾淨、更單純、更不具傷害性。

相反的,前者一旦露出真面目,傷害常比後者大很多,

很多教會之狼,不就是前者的模式?

我敢保證,許多姊妹婚前眼睛都是瞎了!自己為自己找重軛來負,白白吃苦流淚而已。

那些重軛,其實旁觀者早就可以預期,只是當局者迷而已。

你可聽過,竟然有弟兄在教會裡表現非常敬虔,但結婚洞房之後,竟然對妻子破口大罵,認為妻子欺騙他,只因為妻子胸部小?

事實上,我為這姊妹悲哀,因為這弟兄不可能婚前都不露出任何蛛絲馬跡,

只是這姊妹當時被感覺沖昏了頭,沒小心留意,或者是聽不下別人的勸而已。

我大學時的團契,已經是風評很好的團契了。

可是,有多少弟兄,其實是專門找漂亮姊妹聊天,而對姿色平庸姊妹冷冷淡淡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求,這是人性,無可厚非。

問題是,假使在婚前,弟兄就已經專以『外貌』來取人,專喜歡和『身材好』的姊妹聊天,

你覺得,他在婚後,當自己妻子喪失美色、身材變形,還能繼續持守真愛嗎?

他在婚後,面對比妻子更年輕貌美、身材更火辣的女性的誘惑,能堅守得住嗎?

信仰好?

說真的,一大堆我都嗤之以鼻!

真的被檢驗過了?

真的面對考驗過了?

很多所謂的「信仰好」,是因為沒遇到暴風與誘惑罷了。

真正的暴風與誘惑來,就會像火的試驗、大浪對房子的衝擊一樣,

有多少是紙糊的、蓋在沙土上的房子罷了,禁不起檢驗的?

不相信?

當美女主動誘惑時,你男友承受得住嗎?

什麼叫真正信仰好?

請仔細閱讀:

基督徒行為竟然和不信者一樣爛

你和男友的認識,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只是一起工作,後來日久生情而已,這是很常見的現象。

另一方面,出現第三者,本來就很容易使你更感覺到所謂的「愛意」,這也是很常見的現象。

但是,我們必須冷靜來分析『客觀的事實』,而非被『心中的感覺』牽著鼻子走。

基督徒不能當感覺的奴隸!

基督徒必須將理性、感覺、道德、良心、、、,全部拿來用聖經檢驗,回歸真理。

你可知道,當你男友和未信者發生不正常關係,這是何等嚴重的警訊?

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不能被你心中的感覺所蒙蔽。

事實上,這個資料,就足以讓我判定這人不是真正抱持聖經世界觀的人。

單單這部分,我就認為他信仰不好。

請注意,我不是說假使他和你發生婚前性行為就信仰不好(假使有的話,我只是舉例而已)。

沒錯,萬一他和你發生婚前性行為,這是犯罪,但是,畢竟你們是戀人,這種誘惑真的很大。

問題是,一個已經有「心愛的」女友的弟兄,竟然會因為其他女性的誘惑,或是自己把持不住,就和其他女性發生性行為?更何況對方還是未信者?

我也不是講分隔兩地(像台灣中國兩地工作),然後因為長期分開,受不了誘惑而發生無感情的性關係。

這一樣是犯罪,但起碼不是發生感情。

問題是,你們才分開多久,他就受不了了?

再者,通常真愛一個人的時候,一旦分手,會很痛很痛,對其他異性會喪失興趣,必須一段時間療傷止痛的,這時他可以輕易就讓第三者入侵?或是可以開始新戀情?

我一點都不相信他是真正生活嚴謹、道德良好、認真持守信仰的人,

我更不相信他是真正愛你。

我是弟兄,我知道性對於男性的誘惑,

但是,我也可以講,一個真正愛你的男人,不用是基督徒,在你的例子裡,也可以做到不和第三者發生性關係的事。

但他是基督徒,卻做不到?比未信者還不如?

都還不講個性的差異、溝通的問題,單單信仰不好這一點,就不用再考慮了。

他以後會不會變好?我們當然不知道,也無須知道。

但起碼,現在上帝已經讓你看見這事實,你可以保護你自己。

姊妹,你可知道,男人需要婚姻,女人不用?

上帝創造女人,是因為『那男人獨居不好,我要造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請注意:

1.這經文是說男人獨居不好,不是說女人獨居不好。

2.這經文說的是男人需要女人幫助,可不是說女人需要男人幫助。

(獨身恩賜不在這裡的探討中,以簡化問題)

世俗觀念,早就扭曲了我們的想法,造成我們社會都以為女人需要男人。

但那根本就錯了!是男人需要女人!

(當然,嚴格來說,兩性都是彼此需要,但我們不多講,以免複雜化)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問題是,假使姊妹沒結婚的話,她就不用順服丈夫這個頭,不是嗎?

換言之,嫁錯男人,是為自己找進一個爛的領頭者,自己還必須順服。

這是自己為自己找重軛來背,而不是真正上帝要姊妹背的十字架。

沒錯,所有婚姻都是上帝配合的,但卻不都屬於上帝積極的配合,

很多時候,其實是上帝悲嘆的消極配合,許可任憑姊妹被感情沖昏頭去亂嫁人而已。

我絕對可以保證:

娶到爛人,弟兄流的淚不會太多;

嫁到爛人,姊妹流的淚一定像大湖。

娶到爛人,弟兄依然是頭,不用順服妻子,痛苦較小;

嫁到爛人,弟兄也依然是頭,姊妹卻必須順服爛的頭,痛苦保證超級大。

姊妹當然要盡量找對象,當然不能輕易就說要獨身。

但是,要找也要找個好的頭,順服起來會輕省很多。

找到好的頭,你是在幸福中順服,雖然還是有時會流淚、會吵架,但至少蒙主祝福。

至於婚前就可以知道不是好的頭,那就免了,不需為自己製造『一輩子』的重軛。

請注意,不是一天兩天,不是一年兩年,是一輩子!

天啊!想到都不寒而慄!

上帝要帶給我們幸福,但是,有時假使我們硬要往坑裡跳,上帝未必會阻擋,但痛苦是自找的。

其實,在整件事情裡,我看見的事實是:

上帝疼愛你,深深在暗中保護你,不讓你未來受更大的傷害。

你可想過,假使今天的外遇事件,是發生在你婚後,你還能講出「我很愛他」的話嗎?

屆時,恐怕你是在痛苦中長久難以恢復,而不是像現今那種「愛」的感覺了。

婚前要合聖經分開,非常簡單。

婚後要合聖經分開?唉!難上加難了。

願上帝祝福你,賜下力量給你

小小羊


姐妹啊…
小小羊這樣不厭其煩得從許多角度觀點,列舉了許多例子.
無非就是"愛"妳.不願妳受騙而受更大更多的傷害.
請試著先冷靜下來好好的看這兩篇文章.
我也是男人.我知道小小羊講的關於男人的那些事.我也曾經
感情失意也能感到妳的傷心痛苦.
而我在這園地約五年多.幾乎每天來這裡看小小羊的文章.
小小羊絕不是誇大渲染也不會只用好言好語來安慰妳.
他是真的不忍心看著妳與許許多多姐妹們受苦受害啊.
千萬不要辜負了小小羊的好意與苦口良藥啊.

Posted by 森 at 2012年02月17日 00:24

我多年前的親耳所聞,親眼所見,一位從醫的教會之狼,混入教會中,口談經文是頭頭是道,教會因為是萬紅叢中一點綠,這位色狼一出現教會中,馬上迅速"竄紅", 姐妹們是趨之若騖,爭相爭寵還彼此嫉妒,而這位所謂的「弟兄」還誘騙姐妹發生關係,事後拍拍屁股走人,這事且是發生在」非常大,人數可說是台灣數一數二的靈恩派教會中。我不知後來教會是否知道, 又如何處理這件事? 但思及這位教會之狼的囂張行徑,連外邦人都不如!! 真的感歎,這到底是這家」大」教會的錯,還是要怪姐妹自己無識人之明? 姐妹阿 !醒醒吧,分手的一時痛苦,一定會隨時間的過去而感恩的面對,但絕對比不上一生之久那種生不如死的痛苦!!! 看看上一篇留言中的約翰弟兄的美好見證吧。

Posted by JK at 2012年02月17日 10:31

姐妹,小小羊講的對。我當初是初信者時就嫁給我老公了。當對信仰只當神是行神蹟奇事的神。等認真的在追求信仰時。面對負軛的痛苦,真的像小小羊弟兄形容的那樣哭到可以成湖了。連孩子也在我錯誤的決定中受苦~~跟長輩表明他不想拜箭頭全指向已信者…就算對方是基督徒若不是真的在追求信仰,也無法真正的愛你擔起他對頭的責任。而且可能示範一個不敬虔的榜樣。

Posted by Natelie at 2012年02月17日 22:09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哪個年輕人不羨慕別人雙雙對對?
誰會甘心「獨守空房」、顧影自憐!
但「真愛」是值得等待的。
「30歲」卻常常是一條界線叫許多姊妹們心亂如麻、方寸盡失!
一位姊妹曾對一位好弟兄心儀,交往中疑真疑幻,最後弟兄親証這種交往是他「兄妹之情」的投入,夢醒的姊妹不怨不尢再禱告等待;
終於有人真正追求,天天來電、下班接送、茶聚看戲、與家人吃飯見面...數月之久,還未牽手,姊妹卻聽到上帝呼召,與弟兄談及,弟兄尊重欣賞,但從此不再追求。
一段日子後,接到弟兄喜帖,觀禮之日,她羨慕新娘,眼角淌淚...
快30歲了,自己仍孑然一身!
是固執地錯過了好姻緣嗎?她也曾自嘲!
卻為順服上帝仍心中平安,不管四周是如何壓力,
漸漸,她學懂放手,主權屬上帝,祂給便感恩領受,即或不然,上帝的安排一定最好。
最後,她完全放棄為婚姻祈求...卻萬萬想不到,上帝原來真為她留下最好的「真愛」!他們極其恩愛、同心事奉...
等待絕不容易!像但以理的朋友那句『即或不然』是該有的態度啊!
但願小小羊弟兄這兩篇肺腑之言能救了許多弟兄姊妹(特別是姊妹)不致在人生大事上輕率、固執、剛愎、與上帝賭氣!不要在任何錯誤決定下賠上一生!留下痛苦遺憾...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19日 12:14

謝謝Phoebe 『即或不然』的提醒。
對我而言,我也有深深的體會。雖然從小在教會中長大,感情方面的事情教會教導不多,自己也沒有認真尋求神或追隨神的旨意。
一路上跌跌撞撞,跟前男友(基督徒)分手後,對方在分手後兩天交了女友(基督徒),半年後訂婚,目前似乎四月要結婚吧!!難過,當初輕率地與此人交往沒有認真尋求神的旨意[神沒有告訴我這個人是為我預備的,沒有回答也是一種回答]。喜樂,所幸沒有跟這個不是為我預備的人結婚。當中,我也學習到很多功課,破壞了自己與家人的關係,但也更加體會到家人對我的愛。
去年年底,教會弟兄介紹了一位美國名校的男生給我,早年全家移民到美國定居,文化背景語言都可以互相理解,對方在去年年底受洗。教會很多人知道後來對我說:神為你預備的。但在我尋求神的旨意以後,一樣沒有回應,老實說,我很失望。並且,我也在其中備受壓力。大家認為我不給對方機會,眼光高等等地。
最近有篇講道提醒了我。
牧師講了個例子:有個姊妹去問一個老姊妹,教會有兩個男生在追我,我該如何知道哪一位是神的旨意?老姊妹回答:姊妹阿,我老實告訴你。你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神的旨意,你只是想要神替你背書。
每當我們尋求神旨意,除了讀經禱告,最常做的是問人,並且常常一直問,直到問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歡喜接受說:這是神的旨意。
其實這不是神的旨意,這是你的自由意志旨意。
[我想當初在與前男友交往的開始,我自己認為神沒有說不行,那就是可以。如果我已經犯過一次錯誤了,我怎能不小心我的下一次呢?]
你說我現在急不急,肉體上,我很急,也會擔心。並且除了自己急,教會弟兄姊妹也給我壓力。但是我明白我更想要神應許給我的,因為那是最美最好的。雖然如同小小羊說:在外人眼中不一定是好。『即或不然』,我還有神。
王上19:14
當以利亞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王上19:18
但神的回答是: 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Posted by E.W. at 2012年02月26日 04:35

神沒有告訴我這個人是為我預備的、、、但在我尋求神的旨意以後,一樣沒有回應,老實說,我很失望、、、、、有個姊妹去問一個老姊妹,教會有兩個男生在追我,我該如何知道哪一位是神的旨意?老姊妹回答:姊妹阿,我老實告訴你。你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神的旨意,你只是想要神替你背書。
答:
姊妹!假使這是你對『尋求神旨意』的觀念,那我為你的未來繼續捏一大把冷汗!
首先,基督徒面對重大決定時,『尋求神旨意』的觀念是正確的。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假使我們以為『神的旨意』就是—–上帝告訴我—–透過『個人』『內心的感動』—–那麼,我們是嚴重誤解上帝旨意的課題,而且很容易誤判連連。
我再換個方式講一次,假使我們以為上帝旨意的傳遞,就是透過『我內心的感動』,那我們慘了!
尋求上帝旨意,是正確的。
但是,假使我們以為透過一些『簡單』的方式,就可以『明確』獲得,那我們幾乎都走錯了!
我們要先有一個觀念:
尋求上帝旨意,『常常』都是要『多方面』、『多管道』、『多角度』去進行檢驗,而不是單靠一種方式,好比內心感動來獲得。
並且,我們要承認自己只是有罪有誤的人,不是無罪無誤的神,所以,我們可能誤判。當我們發現自己誤判,我們就必須隨時修正。
以『詢問別人意見』而言,誰說這就不能是一種尋求上帝旨意的方式?
當我們讀書時,遇到不會的問題,都可以請教老師了,誰說遇到人生重大問題,我們就不能請教屬靈前輩?
誰說尋求上帝旨意時,上帝不能透過『別人』來幫助我?
沒錯,假使我們只在乎別人意見,而且只想問到我們想聽的答案,那一定是錯誤的尋求上帝旨意的方式。
但是,將『詢問別人意見』當成一種尋求上帝旨意的工具之一,並不是錯誤,而且非常好。
「有個姊妹去問一個老姊妹,教會有兩個男生在追我,我該如何知道哪一位是神的旨意?老姊妹回答:姊妹阿,我老實告訴你。你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神的旨意,你只是想要神替你背書」
坦白說,單單這個例子,我根本就不認為我們能得出這個年輕姊妹,就是那種只要神為你背書的人。
她遇到困難,去請教屬靈長輩,有何不對?
難道身為父母,會希望自己小孩婚姻大事、選科系大事,都不要請教父母意見,都該自己決定搞定,才叫敬虔愛主?
然後,『上帝沒有回答』,我們就不能繼續動作?
請千萬記清楚這個觀念:
上帝沒有回答,我們就以為是上帝答應,這一定是錯誤。
但是,上帝沒有回答,我們就以為不能繼續動作、或以為這就是上帝不答應,這更是錯誤。
很多時候,上帝未必立即回答。
這時,我們繼續要多方面、多管道進行評估衡量,繼續謙卑尋求上帝心意,但該盡的本分,也該繼續盡。
所以,該繼續和對方交往,就該繼續交往,以便更認識對方;
該努力尋找對方優點缺點的資料,就該繼續搜尋。
基督徒從來就不是『消極』的宿命論,而是『積極』的預定論。
「教會弟兄介紹了一位美國名校的男生給我,早年全家移民到美國定居,文化背景語言都可以互相理解,對方在去年年底受洗。教會很多人知道後來對我說:神為你預備的。」
教會人說出「這是神為你預備的」,這是胡說八道!妄稱上帝名號!
誰能輕易就知道上帝心意啊?
更何況是與別人有關的事,而不是自己的事,更不能這麼輕易就說知道上帝心意是什麼。
但是,就前面的條件而言,文化背景、基督徒身份,顯示並非不能開始進行婚友考量。
也就是說,既然是適婚年齡,對方條件也不錯,就可以開始認識看看,不用凡事等到明確答案。(除非一開始就可以從個人資料判定不合適,好比對方非基督徒、有不良嗜好、、、)
但是,先認識看看,不表示就要快速將感情放進去。
認識,只是表示說和對方聊聊,彼此知道各種資訊,至於感情,要盡量晚一點放。
假使彼此互有好感,那就繼續發展下去;
假使有任一方沒有好感,那就該準備停止。
上帝的引領,有時是很明確,一開始就清楚,但是,也很多時候,是要我們邊走邊尋求的。
我們不要隨便限制上帝引領的方式,因為,我們沒比上帝大。
上帝的旨意,有顯明的旨意,和隱密的旨意。
顯明的旨意,就是聖經,透過全本聖經教導,我們可以清楚上帝顯明的旨意。
而上帝顯明的旨意,不會違反上帝隱密的旨意。
『人要努力盡本分』,這就是很重要的上帝顯明的旨意。
該相親就去相親、該認識就去認識、、、、,不要凡事被動、只想等神秘答案。
我絕不是說『個人內心感動』不重要,事實上,那非常重要。
但是,假使我們以個人內心感動為『唯一』,而且以為那是『最重要』考量,那我們一定錯誤。
尋求神的旨意相關文章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26日 16:48

小小羊在"走偏了的『尋求神的旨意』"一文中對於『輕忽上帝顯明旨意,卻專注於上帝隱密旨意』這種偏差行為的提醒,讓我想起康來昌牧師另一篇文章"何謂神的旨意?",與姊妹分享:
神的旨意是我們生活中到底要娶哪一個?嫁哪一個?到哪裡工作?……這一類的事情,我覺得我們不太能知道什麼。我的根據是,「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二十七1)耶穌說過:「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20)雅各也講過:「你不可以說,我要到哪個地方去做生意,然後工作幾年賺多少錢。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只能說:主若許可。」(雅四13-15)換句話說,我不一定知道主許可不許可。
我覺得在生活中,神給我們的個別帶領,其實我們並不太能知道,或者說我們不能夠從神那裡很清楚的對人說:這個公司就是你應該去的。我知道我這樣講可能很多人會抗議,但我還是要說,從聖經來看,包括保羅、耶穌、雅各的話,我們都不知道「明日如何」。
但是,我們不知道神的旨意嗎?我認為我們知道的神的旨意是一個大方向。什麼是神的旨意?在聖經裡面。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22)

Posted by 多加 at 2012年02月26日 20:13

順著小小羊放在回應文的連線連過去,發現許多好文章,像寶藏一樣!
其中一篇特別吸引我
上帝會「犧牲」人,以便完成旨意嗎?
讀下去時便流淚。。。進入園地到今天,有時候,並不能立刻讀懂某些園地文章,但讀完這一篇,似乎是一條鑰匙,幫助我明白更多版主在真理上的「執著」!也幫助自己更多地明白個人的所謂苦難故事。
嗯,請不要耽心,我並未離題回應!
看著E.W.在感情事上的疑惑和小小羊的回應,就知道這連續兩篇的文章是何等精彩,叫許多人深深反省並得幫助!發表不久,我把它推介給所認識的年輕人,也給同輩人,只因我們都有下一代成長中的孩子需要這方面的指引!
自己作年輕人時,正如E.W.說:「感情方面的事情教會教導不多。。。」
於是自己找書看、參加相關講座。。。
卻很少讀到像這兩篇的切入方法,是那麼的語重心長,開宗明義說:
「我知道,只要順著當事人想要聽的話講,當事人都可以得到很大的安慰。
但是,那是真正的安慰嗎?」
今晚讀過連線文章後,我更深的體會是──
在感情議題上,年輕人儘管一開始便讀了許多正確的真理教導,也不會全懂!甚至很少會立刻就完全按著真理原則行出來!總是在年紀漸長,靈程路上跌跌碰碰後,失敗過、軟弱過、偏執過。。。最後才讀懂、修正偏差、回歸真理上處理感情事!
因為自己就是從年輕走到中年的今天,積累了許多的愚昧和失敗後,才能回頭過來明白更多早年聽到的真理教導。
但能夠接受過真理教導的年輕人總強過拒絕被真理教導的人!
總有一天,這人會成熟,就結出果子來。
年輕的E.W.,願妳聽到真理的聲音後,就以平安的心照著去行!
而不要像父子騎驢故事中,被個別主觀的意見影響下,到處討好,卻到處不討好!
請用心讀連線文章哦!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2月27日 01:08

謝謝弟兄姊妹的愛心提醒。已看過部分連結文中,心得就不在此多說了 🙂

Posted by E.W. at 2012年02月27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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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條評論

  1. 小小羊說道:

    補充一點,關於『男女婚姻』和『基督與教會』的類比,我們使用時要很小心。
    因為,這兩種狀況,有很多限制的。
    好比『夫妻性行為』,就不能隨便拿來『基督與教會』、『神與人』中來類比,不是嗎?
    同樣的,講到『獨居』,這也是不能隨便拿『基督與教會』來進行類比理解的。
    其實,聖經裡講到『獨居』,幾乎沒有見過有拿『基督與教會』來進行類比的,就像聖經講到『夫妻做愛』,也不隨便拿『基督與教會』來類比。
    相反的,只要提到『順序』、『權柄與頭』,就常會提到『基督與教會』的類比。

  2. 小小羊說道:

    給Lily:
    不好意思,我倒想請問一下,我這樣解釋聖經,哪裡有錯?
    你能使用聖經,講得出哪裡錯嗎?
    你認為正確的觀念是什麼?
    『女人獨居不好,需要男人幫助她』才叫合聖經?

    我們絕不反對婚姻,更反對鼓吹禁慾不婚,
    因為聖經明講,男婚女嫁是好的、合宜的。
    但是,我們要很小心各種社會上常見的錯誤觀念。
    社會上不斷灌輸大家『女人很脆弱,沒有男人活不下去』,這就是錯誤觀念。
    對於錯誤的觀念,我們要用正確的聖經觀念來取代。

    男性雖然剛強,女性雖然柔弱,
    但在婚姻部分,是『男性需要女性』更大於『女性需要男性』。
    在獨身部分,男的獨身,狀況常比女的獨身狀況差。
    別的不講,單單生活起居、淫亂部分,獨身男性就常比獨身女性嚴重。
    歷史很清楚會讓我們看見,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不準結婚規定,導致男性神父、主教性淫亂的一大堆,反而修女淫亂的並不多。
    這是很清楚證明聖經真理的可貴,以及違反聖經提醒的可怕。

    更詳細的婚姻觀念,歡迎你閱讀園地『婚姻』分類夾裡的文章,你就會有更清楚的觀念。

    • 主內微聲說道:

      因為對創2:18的解釋以前沒見過像這樣解釋的。我覺得神的話要放在整本聖經里來解釋,這樣才全面平衡。聖經里把婚姻關係預表為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我覺得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不在於誰更需要誰,而是神原先美好的旨意就是如此,神讓亞當夏娃成立家庭是有使命的,看創1:28。無法想像在婚姻中一方是出於沒有這個需要而為了滿足另一方的需要而組成的。這樣對姊妹也不公平吧?神愛每一個人,女人的功用和男人不同,但並不代表女人在婚姻中就是被動的接受這個婚姻關係。我覺得現在姊妹的婚姻是信仰所帶來的難處,其實姊妹從身心靈方面都需要弟兄的扶持和幫助。聖經上也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 看傳4:9-12. 我之所以覺得您文章中的這段文字解釋有點問題是因為這種解釋會讓未婚的姊妹產生誤解,覺得她們不需要結婚。雖然你本意不是這個意思,但讓人看了確實會產生這樣的誤解。我覺得現在的問題是教會裡弟兄很少,姊妹很多,所以姊妹的婚姻是個難題。再加上姊妹自己也有自己的要求不是隨便有個弟兄就行,有時候姊妹年齡大了,好不容易遇見個信的,也就不敢再拖下去,就將就結婚了。這種婚姻的質量肯定不會高的,所以會有很多眼淚。但是不結婚的眼淚也很多。我身邊就很多這種例子,要麼沒有合適的婚姻對象,要麼就陷在婚姻的痛苦裡。其實現實殘酷很多,很多是需要禱告神來憐憫的。尤其在幸福婚姻里的人是無法體會未婚姊妹的痛苦的。

      • 小小羊說道:

        給主內微聲:
        不好意思,你可能還是沒有抓住重點啦!
        男女當然是互相幫助,這沒有問題。
        但問題是———在『獨居』部分,誰比較需要誰?

        我講的東西,不是原創,而是唐崇榮牧師就是這樣講的:
        「唐牧師又說為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的當兒被造的人是亞當,因此男人獨居不好,女人獨居則較比男人好:「男人不結婚像野獸一樣,有時像瘋狗,有時像野馬,如果不結婚卻能像天使一樣的人少得不得了。培根說:不結婚的男人要不是天使,要不一下子變成野獸。」」

        「男人對女人的需要大於女人對於男人的需要。女人獨居能力有時候大於男人獨居之能力。」

        「男人很需要女人,男人獨居不好,因為他們無法照理自己。女人不那麼需要男人,可以獨善其身。所以男人不應該踐踏,羞辱,比你軟弱的女人。打女人等暴行的男人是沒有羞恥沒有倫理有沒有榜樣的男人。、、、男人獨居不好,所以造了女人來幫助他,而不是綁住他,想要把對方綁住的一定是自己先失去自由。」

        唐牧師這幾段話,請多揣摩。

        2.看創1:28。無法想像在婚姻中一方是出於沒有這個需要而為了滿足另一方的需要而組成的。這樣對姊妹也不公平吧?
        答:
        很不幸的,你可能錯了!
        因為,你可能沒搞清楚聖經裡面『先後順序』的觀念。
        『先造男,後造女』是很重要的概念。
        這不是對女性不公,而是上帝的規定與實際做法!
        正如『男人是女人的頭』,這是上帝規定與命令!不得用對女性不公來解讀!
        否則講難聽一點,憑什麼意見紛歧時,妻子就是必須順服丈夫?
        為何不能丈夫順服妻子?
        除非我們願意無條件以上帝命令為命令,我們一定會錯解聖經。
        當然,這不是說『現今』我們結婚,就必須是『弟兄需要姊妹,姊妹不須要弟兄』,而是我們現今即使結婚,丈夫和妻子一樣要搞清楚彼此的重點。
        沒錯,丈夫當然要疼愛妻子,要為妻子死,
        但妻子必須順服丈夫、妻子要善盡協助丈夫的本分,這也是聖經對妻子這角色的命令,不得違反!
        我們千萬不要把當今世俗那種『反對男人是女人的頭』、『反對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觀念放進聖經來。

        3.並不代表女人在婚姻中就是被動的接受這個婚姻關係
        答:
        沒有人說『女人在婚姻中就是被動的接受』,
        但問題是,假使我們沒辦法接受『男人是女人的頭』(不是女人是男人的頭)、『妻子必須順服丈夫』(不是丈夫必須順服妻子)、『妻子必須幫助丈夫』(這是妻子的優先重要任務,但卻不是丈夫的優先重要任務。丈夫的主要任務是『順服基督』,而不是『幫助妻子』)的基本觀念,我們反而可能偏離聖經了。

        4.其實姊妹從身心靈方面都需要弟兄的扶持和幫助。
        答:
        你可能又錯了!
        你提的經文,恐怕並無法使你得出這種結論。
        二個人當然比一個人好,但問題是,我的問題很清楚,當你無法二個人的時候呢?
        事實上,你從聖經裡,恐怕很難得出你這種『姊妹從身心靈方面都需要弟兄的扶持和幫助』的結論。
        相反的,我還可以舉出聖經講的: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林前7:35-40)

        看見經文講的內容了嗎?
        『不出嫁』、『守節』、『更好』、『更有福氣』?
        我沒時間詳細講這經文,而且這經文也有時代背景,
        但請不要忘了,這段經文,是針對弟兄還是姊妹講?
        是講『不要娶』、『不要再婚』,還是講『不出嫁』、『守節』?

        我還是要重複唐崇榮牧師講過的觀念:
        獨身部分,弟兄比姊妹困難!

        5.現在的問題是教會裡弟兄很少,姊妹很多,所以姊妹的婚姻是個難題
        答:
        聖經早就講過了!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6-35)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女若出嫁,、、、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是為你們的益處」、「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看見了嗎?
        因為這時代邪惡,很多男人很不好,所以萬一姊妹沒機會結婚,不用擔心,因為那是上帝的憐憫與恩典,不要姊妹受苦難,而是要姊妹專心服事主,並能持守身身體與靈魂聖潔!
        上帝早就已經對未婚姊妹講出答案了!
        只是,大家真的願意聽下上帝的答案嗎?

        男女結婚,絕對正當!
        但假使沒有好機會,就不要作賤自己隨便嫁人,就是這麼簡單。
        因為,萬一獨身,姊妹比弟兄更能好好過活。

        另外講一個觀念,請不要以為『幫助者』就是次等。
        因為,聖經也常講上帝是人類的幫助者,而上帝可比人還大。
        聖經講妻子幫助丈夫,並不是要貶低妻子,而是要妻子『行合宜的事』。
        上帝創造的世界,是有規律、有秩序、有先後的、有功能的。
        我們若不遵守這些秩序,就會天下大亂。

        唉!我在台灣的園地裡,是沒辦法這種針對不同意者的討論的啦!
        因為我真的很忙,沒有三頭六臂這樣回答每個不同意者的問題、去針對每個不同意者的論點詳細講解。
        我只能在大家有讀不懂、有疑問時,盡量講給大家聽懂而已。
        所以拜託大家,假使讀了我的文章不同意,就請不用發表意見了啦!(假使有讀不懂的地方,則歡迎發問)。
        這樣的規定,看似很沒愛心,但這其實才是真正能使園地有辦法存活下去很重要的方式。
        要不然,我一天就算有三十六小時都不夠用啊!拜託大家啦!

        相關規定,請大家自己讀一下『設立宗旨與說明』分類夾裡的文章。謝謝大家。

  3. Lily說道:

    姊妹,你可知道,男人需要婚姻,女人不用?

    上帝創造女人,是因為『那男人獨居不好,我要造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請注意:

    1.這經文是說男人獨居不好,不是說女人獨居不好。

    2.這經文說的是男人需要女人幫助,可不是說女人需要男人幫助。

    (獨身恩賜不在這裡的探討中,以簡化問題)

    世俗觀念,早就扭曲了我們的想法,造成我們社會都以為女人需要男人。

    但那根本就錯了!是男人需要女人!

    這樣解釋聖經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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