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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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0日政治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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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鹽是光的基督徒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3-16)

這段經文提到基督徒的身份是世上的鹽和光。

我們「是」鹽和光,就意味著鹽和光的責任已經交付給我們了。

「鹽」 的功效是 「防止腐敗」。

「光」 的功效是 「照亮黑暗」。

因此,這也就意味著社會的本質是敗壞的、黑暗的。

因為社會是由人所組成的,而人在亞當夏娃之後,就已經是全然墮落敗壞。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

所以因著人的墮落,由人組成的這個世界也是墮落的。

大至國家、小至辦公室,都是全然地墮落。

因此,基督徒的責任,就是要努力防止這個世界繼續腐化、照亮這個世界的黑暗。

但是世界的本質是墮落、黑暗、敗壞的,因此若想在世界上行光鹽的責任,那都是一種逆勢而為的行動。

與潮流相反、與主流價值相反、與任何被世人依循、崇拜的價值觀相反。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 6:26)

基督徒只能頂在破口當中,忍受被世人譏笑嘲諷的痛苦,孤單地發聲、守望。

久了,基督徒會疲累、基督徒會灰心。因為看不見眼前的任何指望。

好像再怎麼努力,再怎麼辛苦,事情都是一樣,沒有什麼改變,也好像於事無補。

就在這困頓乾旱疲乏的無水之地,基督徒所擁有的,就是基督。

靠著主加添力量,使軟弱的手能重新舉起來、怯懼的心能夠再次剛強起來。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 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3)

靠著弟兄姊妹的彼此扶持、幫補,讓麻木的心能夠得到喜樂。

「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26)

每個基督徒在這地上都有上帝賦予的使命。

不論是在家庭、在工作場合、在各個領域都是。

基督徒在自身所處的地方,就有上帝所賦予應當承擔起的使命。

靠著主的加添、弟兄姊妹互為肢體的幫補,然後我們就能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回到崗位,承擔起自己的使命。

在世界上,去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光鹽之事,是基督徒的責任。

上帝已經將責任交付給我們了。結果如何就交托給上帝。

因為我們不是看結果,不是看自己能成就什麼。成就與否,都在上帝的手裡。我們手上的工,是上帝永恆旨意中一塊重要的拼圖。上帝的旨意必定會實現。

我們所求的,乃是最後要得到永恆不朽壞的冠冕。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帖前 2:19)

然後在審判台前,聽到主親自對我們說: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 25:23)

這就是基督徒的最大盼望。

韋伯


與潮流相反、與主流價值相反、與任何被世人依循、崇拜的價值觀相反。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 6:26)
基督徒只能頂在破口當中,忍受被世人譏笑嘲諷的痛苦,孤單地發聲、守望。
……………
阿們、阿們!說得我心都痛了!尤其當看到「作光作鹽」都是拿來形容那些順應潮流、依附世俗、只要光環掌聲、不要耶穌的人身上…我們真當悔改!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9月19日 19:35

是的,世界真的是越來越敗壞,我們需要殷勤學習神的道來抵擋一切的試探。
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鹽和光,關於這我有一點意見想分享。
耶穌說完鹽和光的比喻後,他接著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所以我覺得耶穌是用正反兩面說明遵行神話語的重要。
鹽是反面的比喻,說明不遵行神話語(作惡)的結果: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鹽沒用處,我們就會把它丟棄;基督徒若作惡,不結果子,神也會丟棄他們,而且是焚燒。
“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10:26】
“…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9,50】
光是正面的比喻,說明遵行神話語(自然會有好行為)的重要——榮耀神!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神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祂,而愛祂的方法就是遵行祂的話
“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而遵行神的話對基督徒是非常重要的,因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7:21】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0日 19:04

鹽是反面的比喻,說明不遵行神話語(作惡)的結果、、、
光是正面的比喻,說明遵行神話語(自然會有好行為)的重要、、、
答:
不好意思,這樣的解經,不太通呢!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很清楚的啊!
『鹽』和『光』都是好的,『失味的鹽』和『暗』是不好的。
這裡說得很清楚———『你們是』。
鹽是因為失了味,才變成不好、才要被丟棄。
什麼是『失味的鹽』?
那是因為當地的鹽有很多雜質,久了之後,真正的鹽因為潮解與其他原因流失,只剩下石頭之類雜質,這叫『失味的鹽』。
這種失味的鹽,當然不能用,只能被丟棄。
當然,明確講到丟棄的,是失味的鹽的經文。
但是,『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也是一種相對等的類比。
因為,光若放在斗底下,人家看不見,光就沒有意義。(『暗』的暗示)
鹽若失了味、光若放斗底,都是一樣,都是沒有功用、都是不好。
但只要是正常的鹽、正常的光,就是好。
解經時要很小心,要不然會嚴重錯解經文。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有發揮、擴展的餘地,
也不是說所有經文都很清楚,
但面對一些很清楚的經文,我們盡量不要錯解其意思比較好。
歷世歷代對於這段經文,一直都是把『光與鹽當成好的』,然後勉勵基督徒要努力,我翻了一些解經書,沒看見有把『光當好的、鹽當成壞的』這樣的解法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1日 12:53

謝謝你,小小羊,你說得對,我們要做正常的鹽,但我在想,為甚麽耶穌不直接講鹽的好處,而講失了味的鹽會怎樣被丟棄呢?
你說這是相對等的類比,但請恕我有點笨,頭腦轉不過來,我覺得就算光放在斗底下,它還是光,還是好的,只是人家看不見而已,將來不會被神丟棄,說我們沒盡光的責任。其實我覺得,要是我們的生命真的被改變了,行為變好了,人家怎會看不出?不用我們自己說,別人肯定看到神的大能,自然吸引他們信主;但鹽就不同了,失了味就是壞了,壞的東西神一定不會留在身邊,對嗎?
所以,我還是認為耶穌講這句是強調我們要(用當時猶太人的話語)守神誡命、遵神律法,不單要生命有改變,活出神看為正、看為善的行爲,也要棄絕那些罪,否則只落得主一句“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1日 20:20

哦,對不起,按了發送鍵才留意到你最後一句“我翻了一些解經書,沒看見有把『光當好的、鹽當成壞的』這樣的解法的。”
我沒說鹽不好,如以前聽牧師說,鹽能起到調和的作用,他的意思應是說我們基督徒要與人為善,要跟人和平相處,甚至化解衝突。
你說鹽和光的比喻是勉勵基督徒要努力,也是對的,只是我覺得我們在勉勵的同時,也應提醒一下若作神眼中看為不正的事的後果,好讓基督徒們能真真正正的敬畏神,如保羅在腓2:12所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保羅不只講正面的盼望,他也講反面的,警告當時信主的人,不要誤會在主裏得自由的意思,也不要誤會主的寳血會遮蓋他們的罪,畢竟神是聖潔的,祂是容不下罪的,對嗎?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1日 20:35

我沒說鹽不好,
答:
忘了你自己寫的這句話了嗎?
「鹽是反面的比喻,說明不遵行神話語(作惡)的結果、、、
光是正面的比喻,說明遵行神話語(自然會有好行為)的重要、、、」
解經要很小心,要注意用字遣詞。
畢竟,我們是在對眾人傳講上帝的話。
有時,經文是不能硬套的。
光與鹽的經文,重點很清楚,是在表明:
1.基督徒就是光、就是鹽
2.既然是光是鹽,就要發揮功用
3.只要光和鹽沒發揮功用,就是不行
這經文『光和鹽是同類』,我們不能硬將之拆成『光和鹽是對比』。
我不是說基督徒不用努力,也不是說基督徒裡沒有假基督徒,更不是說假基督徒會被丟棄,
但是,經文清楚的意思,我們不能扭曲。
對基督徒不良行為的批判,我想,我們這園地的批判,已經多到難以細數。
網路上要比我更多批判文的,恐怕也不多見了。
但是,涉及經文使用與解經,我不敢說自己多嚴謹,但起碼應該是合乎歸正神學習慣解法、合乎上下文理的。
我想,該講的,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就不需再討論了。
假使有人找到哪本比較嚴謹的解經書,有學者做出『光與鹽這兩段經文是相反性的對比』的解法的(也就是說把鹽當成反面意思,把光當成正面教導),請告訴我一下。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1日 22:14

「失了味的鹽」強調鹽是鹹的好,是鹽就必定鹹,不鹹的鹽就無用。
失了味的鹽還是鹽嗎?是無用的鹽,被人丟在外面踐踏。所以好鹽只有一種,就是有鹹味的鹽,有人以為鹽可以有兩種,一種是有味的,一種是無味的,主耶穌說真正好的鹽只有一種。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9月22日 00:49

答:
忘了你自己寫的這句話了嗎?
「鹽是反面的比喻,說明不遵行神話語(作惡)的結果、、、
光是正面的比喻,說明遵行神話語(自然會有好行為)的重要、、、」
哦,對不起,可能我寫得不清楚,我指的是那失了味的鹽,就是耶穌在太5:13 所說的。
而失了味的鹽就是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到最後會被主丟棄。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2日 15:23

給Wing:
另外我要確認一下你的立場。
請問,一個真正得救者,會不會喪失救恩?
「失了味的鹽就是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到最後會被主丟棄」
這個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
真基督徒會不會因為犯罪,後來就變成不得救、被上帝丟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2日 16:35

無用的鹽不會自己跑到外面去給人踐踏,當然是被鹽的主人丟棄的。但是沒有被救贖主丟棄的基督徒會自己跑到外面去給人踐踏,在功用上來說是失了味的,在本質上還是鹽。
那麼,不好的鹽失去了本質上可以發揮的功用,就「不是」鹽了,這指的是「不是原本可以盡其功能達其存在目的之鹽」,而非「不是結晶出來的鹽」。
現在的問題是鹽失了味就不能再重新出味,買到那鹽的主人丟棄了那鹽,原本製作那鹽的主人已經使那鹽有鹹味,這是不可逆轉的。那鹽要事奉哪一個主呢?肯定是賜給他鹹味的主。
「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這個問句的意義有別於「鹽失了味必不能再鹹」這個肯定語句,這表示「不應該把鹽的鹹味丟棄」,而非「失了味的鹽原來沒有結晶成功」。「失了味不能再鹹」意指「鹹的功能因為發出鹹味」,既然有鹹的本質,就要發出鹹味,而這和光要發出的意義是一樣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9月23日 11:00

耶稣治好那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後,對他説“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
耶稣救了那行淫時被拿的女人後,對她説“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為甚麽耶稣救了那两個人後,特别强调不要再犯罪?我想從希伯來書六章能看出原因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一個基督徒若嚐過主恩,他必知道神是真真實實的,若明知神是真的,将来的審判也是真的,他敢做神眼中看為不正、不善的事嗎?他敢做聖經明説會下火湖的罪嗎?虽然尼尼微城的人也是作恶甚大,但最後因他們披麻蒙灰,且真的離開惡道,所以神就後悔不降災予他們,可我們不能存僥倖的心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結33:13】
當然最终的主權在神,我不能下甚麽结论,但我想我們不能因着神是寬容、怜悯而先体贴肉体和眼目的情欲,然後留待以後快到就木之年才向神悔改,這樣肯定是大大不對的。
以上是我對你所問的“真基督徒會不會因為犯罪,後來就變成不得救、被上帝丟棄?”的看法,至於“這個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其實你是知道的,對嗎?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3日 16:19

給Wing:
不好意思,我們園地是發問從寬,教導從嚴的。
對於新來發言的人,我會很認真去判斷發言者路線。
你的回應,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因為,那些經文我都懂,但是,不同路線者的解釋,會有很大差異。
所以,請直接回答我問題。
否則,我會將你視為不同路線者,從嚴審查你的發言。
1.一個真正得救者,會不會喪失救恩?
「失了味的鹽就是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到最後會被主丟棄」
2.這個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
3.真基督徒會不會因為犯罪,後來就變成不得救、被上帝丟棄?
園地規定,請自行閱讀『設立宗旨與管理說明』分類夾裡的文章。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3日 16:26

Dear小小羊,很贊同你所說“發問從寬,教導從嚴”,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真道,你是對的。但請先恕我不大會直接一句的回答你的問題,因我覺得那不能充分表達我的意思,誤會可能會因此而生,但我會嘗試 : )。
若你說的真正的得救者是指那些生命能活出耶穌樣式的人,是真正的門徒(約8:31),他們一定能得救,因神會保守他們,而且他們也不會犯罪(約壹3:9)。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要先申明我所說的不好的行為,就是那些嫉妒、驕傲、紛爭、淫亂、在人背後議論人,說人怎樣不好、不對(次經有一句,要不是犯罪的事,我們不要宣揚出來,犯罪的事我們說出來是要提醒人,但不是犯罪的事就不要到處講)……等等,就是聖經明説要下火湖的罪,要是基督徒做這等事,他就是假的(但我們也不能那麽快下結論,因誰知道哪一天他的生命會被神翻轉?我們對這等誤以為已得救的人要更有愛心,更憐憫他們,更要有耐心的跟他們分享真道,因可能有一天,神會摸著他的心靈,讓他的生命成長,我們只是撒種、澆灌,對嗎?今天我就看到一位姐妹的生命又成長了,我說又是因她是一步一步地改變,兩、三年前的她跟現在比,真的差太遠了,沒有什麽是更讓我們信神的人開心的,對嗎?)
而第三個問題,如約壹3:2所寫:“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將來如何,還未顯明”,就算是真基督徒,也會有軟弱的時候,至於他若犯罪會否失去救恩?我不是神,我不敢斷言,我只知道耶穌提醒我們“不要再犯罪”,若枝子不結果子,就會被砍下來丟在火裏燒。若我們犯罪後真的如以西結書所寫不能得救,那就後悔難返了,所以我們“當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要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對嗎?
對不起,還是不會簡短地回答 :p

Posted by Wing at 2012年09月25日 15:58

給wing:
唉!弟兄!你多讀一點園地文章吧?
「真正的得救者是指那些生命能活出耶穌樣式的人,是真正的門徒,他們一定能得救,因神會保守他們,而且他們也不會犯罪」
答:
1.那麼,你活出耶穌的樣式了嗎?(時時刻刻、每分每秒、都沒犯罪?)
你是不是真正的門徒?
你是否『不會犯罪』?
2.姦淫人妻時的大衛,當時有沒有得救?
「嫉妒、驕傲、紛爭、淫亂、在人背後議論人,說人怎樣不好、不對(次經有一句,要不是犯罪的事,我們不要宣揚出來,犯罪的事我們說出來是要提醒人,但不是犯罪的事就不要到處講)……等等,就是聖經明説要下火湖的罪,要是基督徒做這等事,他就是假的(但我們也不能那麽快下結論,因誰知道哪一天他的生命會被神翻轉?」
答:
1.所以,你信主之後,都沒有犯過這些罪?
你有得救嗎?(你自己說只要犯過,就是假的基督徒)
還是你得救之後,犯罪就喪失得救,然後又得救,不斷反覆得救不得救?
2.有哪個人信主之後,從來不會犯出任何一次這些罪的?
弟兄!暫時,你就不用再發言了。
因為,你需要的,不是發言,而是認真學習啊!
因為,照你的標準,你自己根本就沒得救(除非你認為自己信主之後從來沒犯過那些罪,而那絕對是說謊!因為聖經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就是說謊!』(約一1:8))。
你既然沒得救,有什麼資格教導人呢?有什麼資格要大家努力呢?
你沒搞清楚什麼叫『管教』,什麼叫『不得救』;
你也沒搞清楚什麼叫『稱義』,什麼叫『成聖』。
觀念錯誤,如何做出正確教導呢?
聖經不是搬出經文,就表示有聖經依據!
聖經是要解得通全本聖經、經得起反合性經文檢驗才行的!
你的小孩因為不乖,會被你管教,但不會被你丟棄!
懂了嗎?
你的小孩,一旦被你生出,就不可能一下是你的小孩、一下不是!
他血中的DNA,永遠都是你的小孩!
聖靈的『重生』,只有一次,不是一直反覆在重生,這是『稱義領域』;
但是,信徒的認罪『悔改』,是無限次,不斷在悔改,這是『成聖領域』。
『得救』,是『稱義領域』,是聖徒永蒙保守、是子女份位永不喪失;
『好行為』,是『成聖領域』,是不斷努力追求、是會被管教懲罰。
這兩類觀念,千萬不要搞錯!
否則會很嚴重!
另外也在此講解一下約翰一書說的『不犯罪』、『不能犯罪』。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
這裡決不是說『不會犯出任何罪』、『不能犯出任何罪』!
因為,『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一1:8)這裡說得很清楚,我們不可能無罪!
看見了嗎?
這就是paradox(反合性)!
正確的解經,一定要通得過反合性經文檢驗才行,否則常會錯解、誤解。
所以,聖經說的『屬神的人不犯罪、不能犯罪』,是指什麼?
是指『不會持續犯罪』、『不能持續犯罪』!
因此,錯解意思,會很嚴重!
因為假使以為信主之後就不可能犯出任何罪,那沒有人能真正得救!
做點功課,讀點園地過去寫過的文章吧!
對大家都有幫助的。
用父母子女關係,來解釋「聖徒永蒙保守」的觀念
得救之後,有無可能不再犯任何罪?
罪有大小,還是罪無大小?
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因為因信稱義,所以我可以胡作非為?
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這樣有沒有得救?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審判、獎賞、懲罰:標準和程度都不一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5日 17:08

比喻是一種修辭技巧 。在聖經內,除了一些較長的比喻之外,它只是傳遞一個重點而非多個。
這個鹽的比喻,究竟它的重點是「鹽不要失去味道」或是「怎能再鹹 」或是「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只有一節是較困難去決定。但下文卻出現一個平行的比喻(光的比喻),而且更在16節有解釋,這就容易看出鹽的比喻是聚焦在「鹽不要失去味道」。即是說,重點是「不要失見證(=要有好行為)」。
亦即是說,「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等在這個比喻中只是枝節。在解釋(exegesis)一個比喻,要避免將額外的真理「讀進」(eisogesis)這些枝節內,這是解釋比喻的一個禁忌。否則,如果將「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添加上「失去救恩」這個意思,那麼「在外面的人是誰?」、「他們又憑什麼權柄去踐踏呢?」等問題會連續產生。
「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有足夠聖經根據。如果要探討這個題目,用其他經文吧。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9月25日 17:42

小小羊一直強調的總原則解經,在這裏總算體悟了,真是受教了。

Posted by ozaki at 2012年09月25日 22:59

這是園地裡一位網友家長拿去問家中孩子們的解答。
小朋友們的回答完全正確!
答得很簡單,但很正確。
正確的教導,是何等重要,在這裡我們清楚可見。
很多成人信徒信了一輩子,結果連很基本的教義問題都不會。
所以,弟兄姊妹們!務要用真道裝備自己啊!
還不會的,要加油啊!
~~~~~~~~~~~
你的問題,我拿來問小朋友,他們的答案是這樣:
1.一個真正得救者,會不會喪失救恩?
答:
不會。
(我問:為什麼?用加爾文五要義來作答。)
因為信徒永蒙保守。
「失了味的鹽就是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到最後會被主丟棄」
2.這個沒有好行為的基督徒,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
答:
假基督徒。
(我問:真基督徒就不會犯錯嗎?)
會,但他到死前一定會悔改。
(為什麼?用加爾文五要義來回答。)
因為信徒永蒙保守。
3.真基督徒會不會因為犯罪,後來就變成不得救、被上帝丟棄?
答:
不會,因為信徒永蒙保守。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7日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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