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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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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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收費的禱告公司?

問題:

1. 要給代禱者酬勞?

2. 去探訪時,該向被探訪對象或介紹者收車馬費?

發問者:

攀上高位才能轉化社會———–要給代禱者酬勞

這種教導真得很嚇人吔,幫忙禱告要錢,萬一禱告事項沒成功,可以退錢嗎?是代禱者不夠用力禱告?還是上帝太固執不容易溝通???,告禱的意義是啥??上帝變成阿拉丁神燈啦!!!這要是被我那拜拜的母親聽見不罵死才怪,她會認為廟裡的香油錢是隨心意投的,廟祝幫忙解籤也不用錢啊,基督徒也來這套且有模有樣的公司化做起生意來了,那又何必信耶穌,信原來的就好了啊?這年頭有關禱告和金錢的教導真是越來越誇張,不明白這樣子的教導怎會被刋登出來,我看了都快昏倒了,這個報刋還蠻多教會有訂閱和免費發給會友的。

按照Peter Wagner的教導,我可以白目一下嗎?——基督徒們可以來設立一間禱告公司,有空且愛禱告的會友可以接受派遣當全職或兼職的代禱者,一來可幫助這些遇到瓶頸的公司及個人發展更上一層樓,另一方面也幫助弟兄姊妹們創造新的就業機會,然後就國家富強安康,可以減少目前的失業率,真是一舉兩得。G20的各國領袖們應該請Peter Wagner來當經濟顧問才對。

另外,傳道人or 準傳道人or會友長期去做探訪、禱告、讀經給『被探訪者』聽,請問可以向『被探訪者』收車馬費嗎?若可以是基於什麼觀點?不可以又是基於什麼觀點,畢竟加油也是要錢的,尤其是油價高漲的年代,大家財務又不寬裕的年代?

因為,真的有這種事啊,我就是那個被要錢的人啊,但『被探訪者』不是我且『被探訪者』是非基督教徒,我是中間的介紹者,請問我應付錢嗎?還是叫『被探訪者』來付這筆錢?要付多少錢才算合理的價位?

答:

我真的非常震驚,這些人已經瘋了!

彼得韋拿(Peter Wagner)是誰,你知道嗎?

就是第三波的創始者之一。

靈恩第三波有一些創始者,彼得韋拿(Peter Wagner)、溫約翰(John Wimber)、迪積奇(Jack deere),是最重要的三個人。

John Wimber是主要傳講者,Peter Wagner和Jack deere都參與理論建構。

Peter Wagner在富勒神學院教會增長系任教時,邀請John Wimber前往開課,課程為『MC510課程』,那堂課是靈恩第三波的開端。

Jack deere本來是非常保守的美國達拉斯神學院的教授,主張極端恩賜終止論,認為現今已經沒有任何恩賜了。

後來接觸John Wimber後,脫離神學院,整個神學風格大變,變成極端相信聖靈恩賜在現今全部存在,連使徒、先知也存在。

在靈恩第三波在全世界的持續高速發展下,Peter Wagner現在連『代禱者該收費』的敗壞論調都出來了。

靈恩派和成功神學是很可怕的,會越來越偏、越來越瘋狂,連瘋了的道也敢發明出來。

John Wimber在富勒神學院所開的MC510課程,

後來,院方發現他們教的太離譜了,禁止那門課,並且做出公開聲明進行批判。

問題是,在被禁止之前,他們已經培養出很多學生。

香港也是在第三波影響下,靈恩第三波才在香港傳染的。

台灣則由國語教會開始,像傳染病一樣大規模傳染,現在連台語長老會也不斷中毒,紛紛淪陷。

有篇文章你不妨參考一下:

楊牧谷「狂飆後的微聲」對神蹟奇事靈恩運動的提醒

至於去探訪,然後向被探訪者,或是向介紹者收車馬費,

我只能長嘆—————主啊!赦免我們這世代的傳道人啊!

許多已經為錢,敗壞到簡直喪盡天良程度了!

不管是要求探訪要收費的牧師,還是教導代禱者可該領酬勞的神學教授,

他們都是聖經所嚴厲警告的:

『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3:18-19)

聖經告訴我們,對這些為利敗壞真道的人,我們要『躲避』,而不是拼命去『引進』!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16:17-18)

這些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僕人,而是基督十架的仇敵!

這些人不是在服事主,是在服事自己的肚子!

他們的神不是耶和華,而是財神與成功神巴力!是自己的肚腹!

他們不是天上國的國民,而是專門思念地上的事!把地上對榮華富貴的追求拿來用聖經包裝!

他們不是忠心傳講神的道,而是在用花言巧語引誘老實人!

我無法說出自己對這封信是何等的心痛。

這是封很多年前的信件,但是,和不配弟兄在這篇文章裡所提的相同,

駁斥跨教派靈恩運動之「轉化七大山頭」運動』,都提到帶頭者『彼得韋拿』(Peter Wagner)。

我不知道引進這套東西的那些大牧師,有沒有看出彼得韋拿的腦袋,

已經到為錢可以敗壞真道的程度,為賺錢可以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了?

(他未必自己拿錢,但卻拼命假借聖經之名,想出各種撈錢技術與理論)

這些牧師真的眼睛瞎到這種程度?

假使真的眼瞎,就請不要引進這些魔鬼的道進教會!

教會已經在爛掉,還不知道嗎?

全團發起來,好像很復興?

對啦!是全團發起來,只是是被毒酵發起來,敗壞到不能吃了!

上帝要的是無酵餅,這些人卻是把毒酵引進教會,還到處發起來毒死人了!

弟兄姊妹們!

要躲開這些錯誤的教導啊!

越到末世,這種亂七八糟的假道越是橫行,四處尋找無知者啊!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彼前5:8-9)

現在教會流行的道,有多少已經是背乎歷世歷代純正信仰的了?

我們難道那麼無知?

難道那麼無力分辨?

難道感覺不出不對勁?

主啊!幫助我們這時代的教會和信徒啊!

小小羊


代禱要收錢!? 宗教歛財!?

Posted by Robert at 2013年05月1日 14:10

在香港和北美,如果有來自教會以外的講員來主日證道或主領一些聚會(如佈道會或夏令會),都會給予一些稱為講員費或車馬費,其目的是一種愛心的關懷而不是一種買賣或交易。
當人以為可以用錢買得神的祝福,或以為可以將代禱作為一個金錢交易,他都是走在滅亡之路上。
『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 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
(使徒行傳8:20)
另外,小小羊,照我所知,Peter Wagner 未曾在達拉斯神學院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作教授。
你會否將他和另一位靈恩運動的頭目Jack Deere 混淆? Jack Deere 曾經在DTS 教了12年(他應該是靈恩運動內最有正統神學訓練的)。
最後一提,《國度復興報》 有極重靈恩的味道,讀者要小心!

Posted by mark at 2013年05月1日 15:34

剛剛我已經緊急更正文章裡錯誤資料,
我把Peter Wagner和Jack deere二人搞混,
剛剛已經依據正確資料進行改寫了。
非常感謝熱心的弟兄來信告知。
感謝主的恩典,在我資料用錯時,有人能提醒我,以免傳遞錯誤訊息。
再次感謝熱心的弟兄的提醒,謝謝您。
小小羊 敬上
也謝謝mark弟兄的提醒,我發表此篇回應後,才看見你的回應。但依然感謝提醒。

Posted by 緊急更正 at 2013年05月1日 15:36

『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羅9:27-29)
「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民25:3)
「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19:18)

Posted by Annie at 2013年05月1日 16:50

靈恩運動的講員和教會幾乎沒有例外的運用所有得到的恩典包括物質的與精神的,建築自我的外在形像,藉此形成普世的標準,並據此試探引誘外在形像不是那麼美好的基督徒,極端靈恩派的死忠追隨者幾乎無例外的拒絕相信他們的屬靈領袖也會死。
這反應到他們是如何看待小小羊寫文章的樣式,要怎樣才不至於「攔阻國度的復興」,這在靈恩派的眼中比文章的內容更重要,除非文章內容直接批判到靈恩運動。
簡言之,照這個狀況發展下去,「沒有靈恩的事工比較收不到錢」這樣的說法就變成是一種判斷的依據,否則他們就不容易依附在正統的教會生存下去。所以當我們關注是否錯解了聖經,他們關注的是屬靈領袖是否在靈恩運動裏面,是否服從靈恩派教會的「先知」、「使徒」。
如果這幾年我們在聖經與神學的領域產生了實際的成果,這時遇見靈恩運動的反作用力是可以預期的。我們從來沒有說「現在是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復興的時刻」,我們在這裏已經有一段時期了。而且,重要的不是我們是否「都在見證聖經」,重要的是全本聖經見證的是誰。
所以時常講聖潔的,生活時常是最不聖潔的。這個時代開始出現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浪潮,服從政府法律的基督徒,也更難作為一種判斷是否聖潔的標準。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1日 19:15

唉 好奇怪喔…
如果這些人在這樣子如此的看重財富的話….
神必會重重審判的…

Posted by tin at 2013年05月2日 12:43

也許該有基督徒發明代禱機,
投幣一次就代禱一次(中古世紀功德庫?).
不知代禱是否是義務與恩典?

Posted by ㄚ恆 at 2013年05月2日 17:30

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那麼在教會中所有的服事是不是都可以"收費",並訂出收費標準?擦桌椅、掃地、排椅子、放投影片、領唱、詩班(含指揮、司琴、所有團員)、開福音車、探訪、會計、主日學老師、煮愛餐、、、、、、等不勝枚舉,全部都可以。更棒的是再引進"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豈不是更好,更說得過去?
聖經的教導到哪力去了?耶穌的榜樣我們學到哪裡去了?愛神愛人說說而已嗎?是愛錢比較實際吧!
這到底是在做什麼呢?這樣的教導居然還可以"毫無疑問"、"正大光明"的引進教會中?教會的敗壞莫此為甚,真是連異教徒更不如,這根本不是神的教會,乃是賊窩,是引人下地獄的集中營!
在這裡說一個令我痛心的實例:在之前的靈恩派教會,人多錢也多,當時教會再準備建堂,每次主日光奉獻就達二三十萬,您沒聽錯,就是這麼多!但是,當教會辦愛餐時,就是要跟會友再收費一次,一人分五、六十元(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有帶慕道友來或親朋好友來的,你好意思要新人自己付錢嗎?當然是帶領的人要自掏腰包買餐券),會場人山人海。我就搞不懂,這樣對嗎?愛餐的意義是什麼呢?我覺得更像是募款餐會!問教會的高層得到的答案竟然是:使用者付費!!對您沒聽錯,就是使用者付費。故此,我不想使用,所以也從沒參加過愛餐,因為我寧願自己回家煮麵吃,也不願在這樣的情況下使用"愛餐"!
當然,這也許是教會成本的考量,但我覺得真的很不妥,感覺教會跟會友要奉獻就說得很大聲,但是每到要花錢的地方,卻是跟會友斤斤計較,然後用聖經術語包裝,說是給上帝的、是愛教會、是奉獻、是使用者付費、是為了不浪費!如果有一天那個教會作禮拜要收"基本費",我想可能也不會太意外!
因此,我在思考並禱告後便把所有奉獻移回南部我小時成長的母會,是一間人數只有四五十人的小小長老教會,只剩下一些老人家。我願意把上帝給我的金錢用在這樣持守真理,並愛神羊群的弱小有需要的教會中。雖然我的奉獻不多,但我知道我是個管家的身分,我有義務要好好管理上帝給我的每一分錢,做好奉獻的規劃!那種離經背道的教會,如果繼續奉獻在那裏,才是真的有虧神的託付~~
(很抱歉,扯遠了,也離題了,若小小羊兄長覺得不妥,請您刪除!)

Posted by 不配 at 2013年05月2日 18:34

抱歉
看完這篇文章.
這讓我聯想到中古世紀的贖罪券.
還有.以商業模式來看待時.
可能涉及代禱有效保固期.是否可延長保固?七天鑑賞期?代禱失效時是否找得到原廠(原代禱者)維修.還有原廠倒閉時怎麼辦.所以代禱公司最好找大間的.有可能上櫃公司嗎?
寫著寫著開始為台灣的"復興"感到難過.

Posted by 威廉 at 2013年05月2日 21:17

不奇怪!在滋養出高盛、雷曼兄弟,甚至孟山都這種企業的資本主義文化土壤,不產生這種idea、不長出這種基因變異種的"麥子"(??)還真不容易。
對基督教來說,這是個很經典的負面例子。
資本主義社會不就是用金錢與地位這種數字和指標在管理人的價值觀嗎?成功神學會盛行,是因為社會大眾的思維已經被塑造成如此。他們想攻破七座山,用意原本無可厚非,甚至也不錯啊!問題的重點是:很可悲,他們自己都已經先臣服於孕育他們的惡土,被塑造成含有這瑪門主宰的基因,還能做出多少合乎聖經的偉大事業?
就我觀察,基督徒確實遇到社會所謂自由化潮流的壓力,但是很多基督徒卻往往不能明辨,也無從選擇。我尤其指的是美國。大家習慣這種邏輯:你努力,才會成功,你不成功,就是不努力;所以努力成功者,是得到神祝福的;失敗的表示還有努力的空間,還要繼續努力向上,不要懶惰,分配到較少的資源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使用者付費,失敗者(窮人)要認份…。
不少基督徒因為馬列共產主義是無神論,所以不假思索的反社會主義。卻沒想過自己站在另外一個極端。沒有神、敵對神的任何社會,不管共產主義或資本主義,都一樣糟糕!
基督徒因為受人本思想浸淫,對於上述那種努力成功的邏輯很理所當然的接受,不自覺的走到一個程度,就變成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對窮人的憐憫變成鄙夷式的施捨,對聽從神的話語的義務則成了形式,對於改造社會則極力反對。美國的基督徒(特別容易支持共和黨者)有很多這種成分。
成功神學和這種人本思想脫不了關係,教會這人本思想的根源來自教會對阿民念主義的包容與接納,甚至主張。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

Posted by 小虎鯨 at 2013年05月3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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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1. 李琳姊妹说道:

    请告诉我‘得救’的标准是什么?

    • 小小羊说道:

      得救,要分成:
      1.對自己,還是對別人的判定?
      2.有沒有得救(是否真正得救),還是有沒有得救的確信(確認自己有得救)?

      大致上,從這三點可以做出相當程度(不是絕對)的判斷:
      1.信的內容——-這點不管對自己、對別人都適用
      2.是否真心相信——-這點只適用於自己。別人是否真心相信,我們不得而知
      3.行為有無變好——-這點只適用於自己。別人部分,則可以參考,但無法確定。

      如何知道我自己有沒有得救?
      http://www.xiaoxiaoyang.net/?p=271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http://www.xiaoxiaoyang.net/?p=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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