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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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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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基督徒不能愛世界,那可以吃美食、買3C嗎?

1. 基督徒對於錢財,只是上帝管家,並非真正擁有者。

因此,我現在身為學生,去吃美食、買好看一點的衣服、買音樂CD、買3C產品,可以嗎?

2. 團契教導大家不要去KTV,我也知道流行歌很多並不好,

但同學喜歡去,即使我去了之後點好一點的歌也不能去嗎?電影也是,基督徒真的不能看嗎?

(內容全改寫,隱私已去除)

答:

成功神學高舉今世享受,以物質生活的奢華富裕當成上帝的榮耀展現,並竭力追求物質享受。

敬虔教派剛好相反,認為一切今世享受都是犯罪、都是錯誤,要過苦哈哈的生活,才叫敬虔,否則就是不屬靈。

但是這兩種都是嚴重誤解聖經,基督徒都不得效法!

基督徒不能愛世界,不表示基督徒不能享受上帝在這世界所賜的恩惠。

假使以為『不能愛世界』就是什麼都不能享受,那就嚴重誤解聖經了。

基督徒不能把瑪門(錢財)當成神,不表示基督徒就不能擁有錢財;

基督徒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不表示基督徒活著不用食物。

上帝要我們清楚生命中的主人是上帝自己,不能把其他事物當成神,

但是,不是叫我們什麼事物都不能享用。

你覺得,主耶穌去吃好吃、喝好喝的,可以嗎?

主耶穌常去有錢的稅吏、法利賽人家裡吃好吃、喝好喝的,這樣可以嗎?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太11:19)

基督徒當然可吃可喝!因為那是人在世上努力應得的!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9:9)

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

1.身為學生,那是你自己賺的錢嗎?

假使是,那沒有問題;

假使不是,你要謹慎小心(不是不能花,而是要謹慎用)。

很多學生拿父母辛苦賺的錢,到處吃喝玩樂,那是絕對不行的。

學生拿父母的錢,只能謹慎花用,在『合宜』的範圍內,進行娛樂事宜。

什麼叫『合宜』?

這就很難簡單描述,因為範圍太大。

以吃為例,動輒去五星級飯店吃數千元大餐,每個月吃數萬元以上,恐怕就不太合宜了。

以買3C為例,每個月要花萬元以上購買這類物品,恐怕也不太合宜。

可是,只要是自己賺的,那就可以嗎?

當然不是!

你是正當賺的嗎?

你有沒有耽誤課業?

你為了買名牌包,去賣淫賺錢,即使賺再多,都是不當!

你為了賺錢買3C,到處去打工,雖然是正當的地方,但已經荒廢課業,也是不當!

2.當你畢業後工作時,有沒有為未來積蓄?

『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箴6:6-8)

假使賺的錢都花光光,存的很少,那是不行的。

假使有努力儲蓄,規劃未來,那麼,拿一些來花在娛樂上享受所賺,那就可以。

很多人現今因為收入低,就乾脆不存錢,把錢都拿來娛樂享受,這是不行的。

當你賺的不多,可是你花在3C的金錢比例很高,使你存不了什麼錢,甚至沒有存錢,這樣就是不行。

儲蓄,是不管收入高或低,人人應盡的本分。

事實上,當我們記得把儲蓄的觀念放在娛樂花費的評估上時,

很多時候,自己就比較能有些分寸,知道節制,而比較不會過度。

3.你有沒有認真努力?

認真努力工作,當然可以享受工作所得,暢快己心。

『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傳3:13)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

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

這乃是神的恩賜』(傳5:18-19)

可是,現今很多學生尚無工作,卻拼命拿父母的錢來吃喝玩樂;

很多已經畢業,卻不想去工作,窩在家裡靠父母養;

也很多已經有工作,但卻依然常常向父母要錢拿去吃喝玩樂。

這些,通通都是不行的。

4.有沒有想到上帝未來都要審問?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

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

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

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9)

你所享受的每一件娛樂、購買的每一件3C,上帝未來都必審問。

所以,你如何對上帝交代?

很多人買東西,是因為『別人有,所以我也要有』,

這樣的理由,可以讓你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嗎?

很多人買東西,是因為『我要拿去對別人炫耀』,

這樣的理由,可以讓你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嗎?

我們買的,是真的我們有需要的?

我們買的,是我們賺來的、應得的、勞碌應得的享受?

很多時候,只要想到要如何站在上帝面前交代,坦白講,對很多娛樂事物,我們就會有不同的消費看法。

5.有沒有為享受的感謝上帝?

只要你有感謝,存感謝的心來享受,就可以。

但是,很多時候,我們享受這一切事物,對上帝恩典並不會心存感激,

這樣就不好了。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4:4)

當然,這經文主要是在講不須禁戒吃肉,

但是,觀念一樣可以擴大使用。

至於KTV部分,有問題嗎?

這是公認的不正當場所,像酒家、妓院嗎?

當然,KTV要小心,比如說:單獨男女前往、、、,這種就要留意。

但是,這不是說KTV就不可以。

流行歌和電影部分,流行歌不能聽嗎?電影不能看嗎?

基督徒是否不能讀西遊記(佛教思想、怪力亂神)?

基督徒是否不能背唐詩楓橋夜泊(佛教寺廟、佛教氣氛)?

一個基督徒看秋川雅史『千風之歌』

基督徒當然可以聽、可以看,但要知道錯在那裡!

信仰越深,觀念越清楚,就越不會受影響,只會單純欣賞而已。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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