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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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5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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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得停止禮拜!

我今天不是講『偶而』沒去禮拜;
我也不是講『因為上班』沒去禮拜;
我也不是講『身體無法行動』沒去禮拜(像重病);
我講的是身體可以行動,但沒去禮拜。

聖經講得很清楚:
1. 要守安息日
2. 不可停止聚會
 

最最基本的聚會,就是做禮拜。
我們可以停止一切團契、小組、週間聚會,
但不能停止禮拜。

請記住,聖經裡,這兩點是『命令』!
不是讓我們討價還價的,
不是讓我們自由決定的,
而是———上帝命令。

請別來對我說教會多爛又多爛、講道多偏差又多偏差、有什麼樣什麼樣的問題,
因為,教會再怎樣爛,我們就是必須去禮拜。
我們不喜歡這教會,就去找另一間教會禮拜。
假使還沒找到打算長期待的,起碼就近、隨便找一間去禮拜。

假使我們就是沒去禮拜,
那麼,請別來對我講教會多爛、講道多偏差、你信仰多純正,
因為對我而言,那只是———–屁話!

聖經沒把『讀經』、『禱告』、『奉獻』列為十誡,
但聖經可是把『守安息日』列為十誡耶!
講難聽點,就算信仰不好,天天都沒讀經、禱告,也沒在奉獻,
好歹身為基督徒,總要盡一下「義務」吧?
一個星期到了,總是要走一下教堂,去做禮拜一下吧?
要不然你說你是基督徒,這是哪門子的基督徒啊?

信仰可以講得天花亂墜,
信仰也確實有很多內容,
信仰也有非常多實踐,
但是,信仰也有很多很簡單的試金石。
一些簡單的檢驗,就可以知道一個人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講得冠冕堂皇,人人都會;
用行動檢驗,很多就會露餡。

我們的行動,會證明我們嘴巴講的那些「神聖理由」,
是真神聖,還是假神聖。

請別來對我說你工作有多累又多累,
講難聽點,你去做禮拜打瞌睡,
起碼證明你還願意付諸實際行動來努力遵守一些很基本的上帝規定。
你寧可在家裡睡覺而不去禮拜,然後講一堆神聖理由,
是要欺哄誰?

請注意,我不是講『偶而』。
我們都是肉做的人,有軟弱的時候。
但是,假使我們常常、很常、一段時間都沒去禮拜,
那麼,我只問:—————-我們站在上帝面前,要如何陳述?

我們真以為那堆神聖屁話,上帝就會信了?
我們不知道上帝鑒察人心,連一切最深處的隱密意念,都不可能瞞得過的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我常常接到那種『沒去禮拜』的信件,一大堆理由與辯解。
坦白講,我聽都膩了!
因為,裡面沒幾個,是真正合理的。
其他,幾乎都是藉口罷了!

不想去禮拜,就坦白承認自己是信仰爛人。
然後,就請別來告訴我你有多渴求真理、尋找真道、追求純正信仰、、、。
因為,沒有行為的信仰,是死的知識,不是活的靈性。
死的知識,知道再多,對我們都是無用。
唯有能真正被努力實行的知識,才是真正信仰。

我不是說當今教會沒有偏差,請不要誤解。
當今教會偏差太多!太多!太多了!
問題是,假使我們自己連最基本都沒去做,
那我們用什麼立場來批判那些偏差?
一個只會滿口正確教義,卻沒有信仰實質的人,
講出來的批判,會有什麼力量?
那些偏差教會的信徒,一大堆可是很認真守安息日的哦!
結果我們連身為基督徒最基本的做禮拜都不肯,
有什麼資格講人家什麼呢?

弟兄姊妹們!醒醒吧?
想追求更深的信仰知識?
先把一些基本該做的事做好再說吧?

做禮拜,是基督徒最基本應盡的本分。
假使你停止禮拜,就請別來告訴我你信仰有多好,也別來問我各種信仰偏差問題。
因為,你的行為,會證明你只是想多些『知識』而已,不是真正要加深你的『信仰』。
我對於傳授知識,毫無興趣!
培養一堆屬靈的死人,毫無意義!

有錯,我們就改進。
軟弱,求主加添力量與幫助。
藉口,那就免了。
講越多藉口,犯罪累積越多而已。

小小羊


骨折之後(雖然是輕微的),但是需要用拐杖,到了第一個星期日的前一天(就是星期六),我問天父上帝我明天還需要去教會嗎?不如休息一次,沒想到,我最沒想到的一位朋友(應該還沒有受洗),忽然傳簡訊給我,說她明天要去教會,可以坐計程車順路來接我,幫助我上下車還有樓梯,我覺得天父真的是不能輕慢的。
Posted by Sandra at 2015年3月25日 23:32
請問現今基督徒不是守禮拜天的主日,而非禮拜六的安息日?
Posted by Tim at 2015年3月26日 00:56
主啊,我就是個信仰垃圾,求祢赦免我,若有人不配,若有人呼求祢,那就是我這垃圾,求祢拯救我,奉耶穌的名阿門。
 Posted by 信仰垃圾 at 2015年3月26日 01:32

給Tim:

「舊約聖經的安息日是星期六,我們現在是星期日去做禮拜,星期日是主日,不是舊約的安息日。
新約時代的信徒,雖然不須再死守舊約安息日的字句,
但是,安息日的精義,有很多,在新約時代依然適用,並沒有因此就廢棄,我們依然必須遵守。」

安息日相關文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526629.html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3月26日 08:49
我想請問的是,假使你是學生,基測或者是大學聯考在禮拜天,我們該怎麼做?
如果偶爾真的有事情的話,該怎麼做?像是做服務業的,如果是做正職的,很少有老闆願意讓你修禮拜天的,該怎麼半?
Posted by Garbage at 2015年3月27日 14:34

給Garbage:

1.假使你是學生,基測或者是大學聯考在禮拜天,我們該怎麼做?
如果偶爾真的有事情的話,該怎麼做?
答:
你真的有認真讀、好好讀我的文章嗎?
第一段就回答了你的問題了耶!
第一段耶!

2.做服務業的,如果是做正職的,很少有老闆願意讓你休禮拜天的,該怎麼半?
答:
1.請找星期一到星期六有提供禮拜的教會
2.偶而星期天休,那天就一定要去禮拜
3.萬一都沒辦法,請每週至少參加一次週間的聚會
4.未必要在自己教會,可以找好幾間一起配合自己的狀況

現今台灣,每週至少會休半天、一天,至少隔週會休。
所以,上面建議,應該可以解決無法星期天禮拜的問題。

很多東西,是自己有沒有那個心。
有心,很多東西,都可以努力找出解決方法。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3月27日 17:02

給認罪者:

唉!很多基本到超級基本的東西,假使你還要我列書單你才相信,
那我救不了你。

反正聽得下你就聽,獲得上帝祝福是你在得的;
聽不下去也是你的自由,你自己去面對上帝而已。

歸正神學的『韋斯敏斯特信條』
第二十一章『論基督徒的禮拜與安息日』:

七、按一般規定來說,爲敬拜神而取出一適當分配的時間這件事,乃屬自然之理;所以神在聖經中以積極的、道德的,和永久命令,特別指定七日中的一日爲安息,吩咐各世各代的萬人向他遵守此日爲聖日。這聖日從世界之始到基督複活之前爲一周的末一日,自從基督複活之後,這日改爲一周的頭一日,這在聖經中稱爲主日,而且要繼續下去,此爲基督教的安息日,直到世界之末。

八、所以當向主守此安息日爲聖,人人要適當准備自己的心,事先整頓日常用務,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屬世的職務和消遣,保守聖潔的安息;也要用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並履行必須的與憐憫的義務。

我講的,都還沒這信條這麼嚴格呢!

『發問:安息日時不能有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消遣?』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775057.html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3月28日 16:02

給匿名的網友:

你對經文使用,犯很嚴重的錯誤耶!

假使我們違反聖經,但之前不知道,
既然我講了,那就認罪悔改便是,不須一堆理由與錯誤解經。

教你一些吧!

一、被幾個人懷疑信仰,被問”你不去主日崇拜?那你怎麼還敢/有臉/配/妄稱自己是基督徒?請問你怎麼敬拜上帝?” 我回答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回答確實能讓他們閉嘴,
答:
那是因為你遇到的是他們,不是我!
假使你對我講這些話,我當場就堵回去—–你這是哪門子獻上自己做活祭啊?
連基本的都做不了了,還講那種超級神聖的話?
十一奉獻做不到的人,哪有資格講『我是全人獻上』?
連禮拜都不去的人,哪有資格講『獻上自己做活祭』?

什麼是『全人獻上』、『獻自己做活祭』?
是『全人』耶!——你的『一切』,都要歸主使用!(假使你真認為自己一切都是上帝的,所有金錢都是上帝的,為何給上帝十分之一都不肯?)
是『祭物』耶!—–你是『被宰殺的羊,放棄自己意志,完全降伏神了』(假使你真認為自己是這種,那為何連做禮拜都不肯?)

祭物的羊可以自己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怎樣就怎樣,
不遵守主人任何一個規定的嗎?

做不到就算了,不要扯神聖術語來神功護體,因為這會使自己罪上加罪!

信主越久,我越不敢講這種『全人獻上』、『獻自己當活祭』的神聖偉大的話。
因為,我差太遠了!
我願意努力學習、願意以此為目標,但我現今還做不到,
更不敢對人講我是這種『全人獻上」、『獻自己當活祭』的人。

沒做到,罪比較小。
找一堆理由來合理化,罪開始變大。
用聖經神功護體,罪就會超級大。
而且,『理由』、『聖經神功護體』每講一次,罪就加添一次,不可不慎。

犯罪時,假使我們不回到那種『連舉目望天都不敢,什麼屁話理由都不敢』的罪人禱告,我們就很難蒙赦免。

二、靈修之後有了答案.
Colossians2:21-23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
1Corinthians10:23,24,31-3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
Romans14:3-6 只是心裡要意見堅定。

我的答案就是:
我慶幸自己因為不想去就不去,而非不想去卻強迫自己去,和別人站在一起,唱著心口不一的讚美詩.
那時不去崇拜,是為主不去,因為我曾認為他們會使我遠離主,現在打算去崇拜,是為主去,因為他教我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要造就別人,為那些勸我的人的良心,我應該去。

答:
弟兄!這是你的經文使用與解讀?
你錯到離譜的程度了,你還不知道?

你在講一種『不用孝順父母的孝順者』、
『可以放心殺人的愛心者』、
『可以盡情外遇的愛妻者』、
『可以讓兒女餓死不管的慈愛父母』、
『可以不用去禮拜的真心基督徒』。

你講的,是一種『不存在』的荒謬可笑的東西,
是一種低估別人智慧的鬼話耶!

你這種經文的解讀與使用,意思變成下面這種狀況:
1.『當孝順父母』,這是『世俗小學』與『規條』(不是上帝真理)。
基督徒信主之後,不須遵守,因為這是『人的吩咐』(不是神的命令)。
遵守這種規條是虛假的、『不必要的』(不是必須的)。
我若要孝順父母,是為了那些勸我的人的良心,我才遵守。
(所以,我若不奉養父母,讓父母餓死,這是無罪的)

2.『不可殺人』,這是『小學』與『規條』(不是上帝真理)。
基督徒信主之後,不須遵守,因為這是『人的吩咐』(不是神的命令)。
遵守這種規條是虛假的、『不必要的』(不是必須的)。
我若不去殺人,是為了那些勸我的人的良心,我才遵守。
(所以,我若去殺人,這是無罪的)

3.『不可姦淫』,這是『小學』與『規條』(不是上帝真理)。
基督徒信主之後,不須遵守,因為這是『人的吩咐』(不是神的命令)。
遵守這種規條是虛假的、『不必要的』(不是必須的)。
我若不去姦淫,是為了那些勸我的人的良心,我才遵守。
(所以,我若去姦淫人妻,這是無罪的)

4.『父母要照顧兒女』,這是『小學』與『規條』(不是上帝真理)。
基督徒信主之後,不須遵守,因為這是『人的吩咐』(不是神的命令)。
遵守這種規條是虛假的、『不必要的』(不是必須的)。
我若要照顧兒女,是為了那些勸我的人的良心,我才遵守。
(所以,我若不想照顧,讓兒女餓死,這是無罪的)

5.我不去孝順父母,是為主不去,只要我認為這會使我遠離主;
我不去照顧兒女,是為主不去,只要我認為這會使我遠離主;
我去姦淫人妻,是為主去,只要我認為這會使我親近主;
我去殺人,是為主去,只要我認為這會使我親近主。

弟兄!願主赦免你,因為你說的,自己不知道!
你已經講出嚴重犯罪的話,自己還以為找到經文支持!

照你這種觀念,大衛不該被上帝刑罰的!
因為,他信主得救,本來就不用遵守『不可姦淫』的命令,
因為這不是上帝規定,而是世俗小學,所以不須遵守。
可是,他姦淫人妻,卻被上帝嚴厲刑罰,為什麼?

你搞不清楚什麼叫『絕對真理』和『相對領域』,
你搞不清楚什麼叫『舊約儀禮』和『道德律』,
你搞不清楚『靈魂得救』和『肉體管教』,
你要認真去園地過去的文章好好學習!
因為你連基本的都不懂!

1.絕對真理,人人都要遵守,像是不可姦淫、不可殺人、、、。
相對領域,人人彼此尊重,像是要不要穿駱駝衣吃蝗蟲野蜜、不吃不喝或也吃也喝、、、。
你竟然把『絕對真理』當成『相對領域』,還把『上帝聖言』當成『世俗小學』,
你錯到離譜了都不知道?
守安息日是十誡耶!

2.舊約『儀禮』已經廢棄,基督徒不須遵守。如:獻祭儀式、舊約節期、、
舊約『道德律』主耶穌用更高標準來要求,而且人人都要遵守。如:新約的基督徒一樣不可姦淫,而且提高到內心層次。
基督徒不須死守安息日的字句,但安息日各種精義,基督徒一樣要遵守。

3.真正得救者,不會因為觸犯聖經殺人罪、姦淫罪就被上帝丟入地獄,
但是,肉體會被上帝『嚴厲管教』耶!
基督徒犯罪不影響得救的份位,
但上帝會管教祂的兒女,而且是用『鞭子』打到成傷的!

不用去教會做禮拜?
很好!
等著上帝管教吧!

一個基督徒說自己是真心信奉上帝,然後不用去做禮拜、會去姦淫、去殺人、不用孝順父母、、、,這樣能蒙上帝悅納與祝福?
唉!
不要自欺、欺人、欺上帝。

三、我慶幸自己因為不想去就不去,而非不想去卻強迫自己去,和別人站在一起,唱著心口不一的讚美詩.
答:
主耶穌早就回答過你這種人了,你不知道嗎?

馬太福音
21:28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21:29 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21:30 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21:31 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

真正信上帝、真正遵行天父,
嘴巴講是不算數的,『實際行為』才算數。
當然,耶和華看內心,
但是,說自己內心如何一心向神,卻沒有實際行為,就表示這種心是假的。
行為當然不能使人稱義,
但行為可以拿來檢驗耶!

人生很多東西,不是『你心裡想』才需要去做的!
有哪個學生天天喜歡上學?
所以,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用上?

基督徒雖然得救,但肉體仍在,依然受罪惡本性影響,
所以我們會有惰性。
很多東西,是『必須努力、勉強自己』去做的,不是『我不想做就不用做』。
假使你想做才去做,那主耶穌不用上十字架,因為祂自己也不想上去!
彼得也不用殉道,因為主耶穌說人家會把彼得牽到他不想去的地方。
假使我們想做才需要去做,那我們也可以不用孝順父母、可以不用照顧家人、可以去姦淫、可以去殺人、、,反正一切以『我想』來當是否要去做的標準即可。

基督徒很多時候,即使『不想』,也要去做,像孝順父母、養育子女、、。
基督徒很多時候,即使『想』,也不能去做,像姦淫、殺人、、、。

身為基督徒,連那種『必須訓練自己、勉強自己去遵守、學習上帝命令』的心都沒有,
怎會正確?
歸正神學反對那種『無為而治』的錯誤路線,
而是主張『要刻苦訓練』的,你不知道嗎?

一個『人在心在』去禮拜的人,當然會比『人在心不在』去禮拜的人好。
可是,假使以為『人不在心在』卻一直不去禮拜的人,會比『人在心不在』去禮拜的人好,
這表示自己太搞不清楚狀況!

唉!這是我最後一次教你了。
之後,聽不下去,那是你自己的事,我就不再教你了。
自己要記得,我們都要面對上帝便是。
更要記得,不是你講什麼,上帝就都接受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3月31日 10:04

給小平羊:

不好意思,我太忙了,不再接受新網友發問不相關問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4月7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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