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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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1罪的大小2.神的愛一樣嗎?3.為獲得物質好處而行善

問題:
我有幾個問題,如果方便的話,請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1,罪有沒有大小之分?
我的教會一般說是沒有大小之分的,
但是我不能理解說謊的罪和殺人的罪在神眼裡都是一樣的嗎?
答:
要上天堂,罪無大小;
賞罰程度,罪有大小。要上天堂,只要有罪,不管罪多小,都不能上天堂。
人只能靠信耶穌,來除去自己的罪,這樣才能上天堂。

可是,涉及獎賞刑罰,罪就有大小之分了。
心中殺人,和真正去殺人,罪的程度當然不同,刑罰程度也不同。

2,神對信他之人的愛是一樣的嗎?
之前你說過,神對人的愛是不一樣的,
這個經文我查了,也認同,
但是對信的人呢?是一樣的嗎?
答:
你所謂的一樣,是指什麼呢?
一樣是得救者,
那些愛上帝、敬畏上帝、認真遵行上帝的命令的,上帝當然比較愛;
但比較沒那麼愛上帝、敬畏上帝、比較沒那麼認真遵行上帝命令的,
有時就是僅僅得救。

在此要順帶一提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
常常,我們會以為『愛』是一種感覺,而且單單指『感覺』,
但聖經裡卻不是這樣,而是把『愛上帝』和『遵守上帝的命令』連在一起: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3)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4)
換言之,
你有強烈的愛上帝的感覺,但你沒有遵守上帝的道,上帝說你並不愛祂;
沒有任何愛上帝的感覺,但你遵守上帝的道,上帝說你有愛祂。
這和我們平常的觀念,截然不同!
再強調一次,愛上帝不是用有沒有愛意這種感覺來判斷,
而是用有沒有遵行上帝的話來判斷。
這種正確觀念,才能讓我們安穩主懷。
因為,我們是人,人會有情緒高低,人的感覺強度也人人不同,
情緒低落時,常常對什麼都毫無感覺;
感覺強度低的人,面對別人感動道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狀況,也常常沒什麼情緒波動。
假使『感覺強度』來判定『愛上帝的強度』,
那情緒低落時、或是那些感覺低的人,可就慘了,
因為很容易被判定為『不愛神』。
相反的,把『感覺』從判斷裡去除,反而可以讓我們安穩主懷。
因為,我們未必容易控制情緒的感覺高低,
但我們卻可以在沒感覺時,繼續遵守神的命令。

3,我是一個號稱從小就信主的,但是我現在才真的對神有一點點的認識。
自從我有些認識神了之後,我就努力的以基督徒的要求來要求自己,
凡事看下這個是不是我們應該做的,是不是讓神得益處,是不是讓人得益處(當然也有很多犯罪的地方),
但是我現在我發現我可能落入了一個奇怪的狀況,
就是也是為了讓神能賜給我更多的物質上的好處:
神啊,我為你做這個,我為你做那個,我為你、、、;
神啊,你能不能、、、。
當然我知道神的主權,祂不賜給我我也沒有辦法 ,
祂是神,祂有祂的主權,不賜給我我還是要信他,
要盡我的基督徒的本分來做我應該做的事情,
但是內心總是有種擔憂,我就是做不到單單的愛祂而願意去行善,
能不能幫我一下?
答:
成聖之路,是很漫長的。
我們必須不斷去除錯誤觀念,回歸真理。
透過讀經、禱告、靈修、認真行出上帝誡命、聽道、、、,
我們就會越來越成熟。

為了讓神給你『物質』的祝福而去做事,這樣不好;
但假使懇求上帝給予祝福(不限於物質),這樣可以。
尼希米的禱告、希西家王的禱告,可以看一下。

尼希米的禱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111519.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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