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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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6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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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夫妻爭吵

問題:涉及大量隱私,也無法改寫,所以內容不列出。
但從我的回答,大家也可以知道原則。

答:我親愛的弟兄啊!不論夫妻如何爭吵,
堅守婚姻是對的!上帝必悅納!
然後,上帝一定會繼續幫助你,賜下力量給你,解決婚姻中一切的艱難問題。
這是上帝的應許與保證,我們必須用信心來相信這一切,這很重要。
除非我們相信上帝,
除非我們相信上帝講的話就是真理,
除非我們相信照上帝的話去行必能蒙福,
否則,在這有罪的人間,我們無法找到安身立命的行事法則。

我親愛的弟兄,你以為我和妻子就不會吵架、冷戰嗎?
有三句經文,是我常常提醒自己的,也請你背起來:

1.『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

不管妻子如何,即使無理取鬧也一樣,
你只能原諒再原諒、包容再包容,
因為,上帝就是這樣規定的。
你的妻子,一樣是上帝兒女,
即使是比較軟弱,也是兒女,
你一樣要敬重她、疼愛她。

通常(不是絕對,但是不少),姊妹比較無法像弟兄一樣理性;
對聖經的知識、整體架構也可能比弟兄弱。
但是,身為丈夫,就是必須體諒,
這是上帝命令。

2.『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
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5)

夫妻吵架時,當然不會是因為為了禱告而分房,
但是,上帝規定,即使你們吵架,當天一樣要睡在一起,懂了嗎?
很多時候,即使吵架,當天晚上一起睡覺,很多事情就會軟化下來,
即使沒有做愛,一樣會使戰火消弭很多。
假使可以,吵完架,睡覺時,盡量有最起碼的肌膚接觸——手牽手—
狀況常常會好很多。
(即使氣到不想和對方牽手,也要盡量做到)

3.『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

不管如何吵架,要拼命要求自己,到晚上睡覺時,就不能再生氣了。
這很難,比前面兩點還難。
我們只能努力去做,求主幫助。

身為丈夫,就是妻子的頭,
身而為頭,就必須凡事先要求自己,而不是去要求妻子;
必須自己先做好、照聖經要求去做,而不是去要求妻子照聖經,
然後,妻子遲早會受你的德行感動,上帝會幫助她。

小小羊


請問小小羊兄長
這些是僅限於私領域,還是公領域也是呢?譬如夫妻一起牧會,妻子不尊重丈夫的權柄,也是要包容再包容嗎?
 Posted by 以勒 at 2016年4月6日 23:27
Ha, 正好一大早和丈夫吵了架,剛剛加入園地,就收到這個教導。轉給丈夫看看。實際上我就是要學習順服的功課,真的很難,在半邊天的文化下長大,不知道小小羊有沒有給做妻子的教導,很多都是只要你丈夫不叫你用毒品,云云,你就是要凡事順服。有時大事小事的真的沒辦法商量。我現在到了幾乎不管事情了。除了做飯,打掃,車伕。聖經的原則在這方面到底是什麼呢?好想知道。
Posted by 莉莉 at 2016年4月7日 02:10
給以勒:
這篇關於夫妻間的爭吵,主要是屬於『私領域』的部份。
一旦涉及『公領域』,狀況變得更棘手。首先,我們要清楚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不得以私害公』,一直是聖經很重要的教導。

這種觀念,聖經事例一大堆,我只簡單列舉一個(這個也剛好回答你的問題):
撒母耳的老師老主任牧師以利,面對他兩個兒子牧師在教會的惡行,
沒有強烈而積極的制止,只有訴諸柔性勸告,
結果招來上帝嚴重憤怒,引來全家家破人亡的嚴重刑罰。
(參撒上二~四章)

其實,祭司以利是有機會改正自己縱容的行為的,
因為上帝已經起碼二次差遣先知進行提醒。
雖然,提醒的內容是降禍,
但是,就像約拿與尼尼微的狀況一樣,
假使你願意悔改,有時,上帝就是會施恩憐憫,不降災。
但假使就是不改,那就必死無疑。

權柄越大,責任就越重,獎賞與懲罰都會越嚴厲。
丈夫當然不能在『公領域』部份,用『包容』來進行處理,
而是必須依據權柄,秉公處理,不得以私害公。
但是,這樣的處理,當然很容易使妻子覺得受傷,
這時就要回到私領域的範圍來,私下進行安撫與包容。

這就是我說的會很棘手、很困難的狀況。
因為,要同時扮演好兩種角色:
在公領域秉公處理的丈夫,
在私領域包容安撫的丈夫,
是很困難的功課。

不過,私領域沒處理好,涉及的是夫妻二人,不太會有嚴重刑罰問題;
公領域沒處理好,涉及的可不是夫妻二人,而是眾多人,常會有嚴重刑罰問題,
不可不慎。

教會權柄者(牧師、長老、執事、會長、、、)沒好好秉公處理教會問題,
後來招致上帝嚴厲刑罰,甚至以處死來刑罰的,我從小見多了。

上帝威嚴,神聖可畏,大家不可隨便。

我常告誡自己孩子和弟兄姊妹:
你在社會上貪污,雖然是犯罪,會被刑罰,
但是,那還比不上你在教會貪污上帝的一塊錢嚴重。
假使要犯罪,寧可犯社會上的罪,不要去教會裡犯罪。
做上帝的聖工,務要小心謹慎,否則獎賞雖大,但也易大禍上身。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4月7日 10:11

給莉莉:

請自行去園地『信仰與婚姻』分類夾閱讀,
裡面有很多文章。

在此,我只列出兩篇,你和丈夫要『一起讀』。

合適的女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3870.html

合適的男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1204.html

姊妹啊!
其實,你知道聖經對這類雙方性的經文的使用原則嗎?——–
對雙方性經文,要要求自己,而不是去要求對方。
你要做的,是認真去找聖經裡規定『妻子本分』的教導。

當然,妻子可以和丈夫『一起讀』『丈夫要愛妻子』的教導,
但是,不能拿這種教導來單方面要求丈夫,
而忘記自己也要努力去遵守『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教導。

加油!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4月7日 11:46

謝謝兄長

不過,妻子以你這樣(教會的事)就不愛我,又有小孩要顧,該怎麼辦呢?

Posted by 以勒 at 2016年4月7日 11:59

給以勒:

還能怎樣辦?
當然是上帝最大、順服神最重要啊!
得罪上帝 VS 得罪妻子
哪種問題較嚴重?

否則還有什麼好辦法嗎?
我是想不出來啦!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4月7日 12:19
小小羊兄長好,
謝謝您ㄧ直以來真誠的分享,讓我獲益很多,我初次提問,如果與主題不符,請直接刪除。謝謝。
我與妻子結婚多年,均為基督徒,無子,近日妻子要求離婚,放她自由,且她有機會去美國工作,我委婉表達聖經經文是不可離婚,我雖然每個月內勤行政工作只賺幾萬元台幣,需要省吃減用,但是個人覺得靠主仍然喜樂,並無缺乏,惟妻子表示想要改變,提及認識大老闆出手闊綽,並表示如果不離婚,她將請律師告我,且時間到她會離開家。
因此,我想我除了禱告,應該還是堅持不離婚,並表達仍然愛她,盼她回頭,並請教會小組長嘗試約談(她不接受)。
請問小小羊兄長,倘若她真的請律師出手,我是否該放手,或是堅持下去,那ㄧ個選擇比較合神的心意(當然也會有孤單及面子等等思緒交雜)。
非常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倘若不符合可回復的提問原則,就請直接刪除。謝謝您撥冗看完。
祝您及全家靠主喜樂!司提反H 敬上

 Posted by 司提反H at 2016年4月9日 00:51

給司提反H:

當我們面對任何人生問題時,
第一個要先想到的,是—上帝怎麼說?
上帝說的話,就是聖經。
所以,我們第一個要先想到的,就是—
聖經怎麼規定?

關於離婚,聖經的規定很清楚,就是—
不可離婚。

可以離婚,只有兩個條件:
1.配偶淫亂
2.不信者要離去(遺棄)

這兩個條件,也都是從嚴解釋,而非從寬解釋。
所以,不能用『配偶看到美女圖片,心中犯姦淫』這種理由,來認為自己可以離婚。

當配偶不合聖經,卻要求離婚時,
我們當然不能同意。

假使妻子要告,那就讓她告吧!
(能告什麼呢?
法院判決離婚,不是件簡單的事。
你有合乎台灣法律任何判決離婚的條件嗎?)

當然,假使你已經受不了,不願再耗下去了,
那麼,因為軟弱,而同意離婚,
雖然違反聖經,但我絕不敢有任何譴責。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4月9日 08:56
看到司提反H弟兄的留言還滿難過的。
不明白同是基督徒的妻子她的信仰為何會與您對基督、對聖經的信仰有那麼大的落差…?
其行徑已幾乎等同於不信者要離去的情形…(唉)
若是真的信主,那就該明白婚姻再難忍都還是要努力、盡力維持……
最近不經意轉到電影台看到豬哥亮主演的電影《大囍臨門》,是在講大陸女婿與台灣媳婦的嫁娶故事,雙方的嫁娶文化習俗差異太大,而造成雙方差點結不成婚。因為電影裡的雙方都不是基督徒,所以不是教會婚禮,而是以雙方各自的在地文化來舉辦婚禮。其間所展現出來的習俗落差之大,令我不禁思考婚姻的這個約應不是建立在這些結婚儀式或文化禮俗上。之所以會有這些文化禮俗,那是人們因為重視這件事情,覺得這件事情特別地重要,才會有的比較特別的表現方式。在中華文化裡,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因著台灣人與大陸人之間的文化差異,他們各自在兩地以各自的文化禮俗辦了婚禮。兩個人結婚要辦兩次婚禮,中間兩家人的文化摩擦差點讓兩個無辜的青年男女婚結不成。這讓我很感嘆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那麼當初這麼辛苦地結婚是為了什麼?婚姻真不是兒戲,不是可以讓人結了又離、離了又結的玩意。可惜現在的世俗文化影響人太深,婚姻之慎重已不復如往昔古老的年代了。說是開放不如說是墮落吧,一紙合約書似已遺失互許終身的貴重價值。努力維持婚姻,是一份自重自愛的情操,因為明白生命之尊重與寶貴,不輕易去毀壞婚姻這神所賜奧秘的關係,那是神所賜予自身生命之一個部分,另一半。所以透過儀式,就算是結婚了嗎?我認為不盡然,還必須有這份守愛、守約的心,所結的婚約才能到老不分離,才能看到上帝。看似是儀式創造了婚姻,但創造婚姻的,其實是上帝,守約不只是為對方、為自己,更是為了上帝。但不認識上帝的人,不能明白婚姻之貴重與愛護自己生命之貴重是一個道理,不能努力、盡力愛護而任憑受世俗價值觀來摧殘、毀壞,造成對人心靈、生命之嚴重傷害。家是一個培養人明白生命貴重的地方,若是捨之,則社會的問題會更嚴重。離婚真不是人、神所樂見的。
但我看見同是弟兄姊妹的夫妻還要遇上這樣的問題真是難過。看您的描述,似乎是妻子走偏了,追隨世俗潮流而忘記了神,甚至還要以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來強迫你同意離婚,這真是以外邦人的方式來待你了………
最好的結局當然是妻子能夠悔改願與您同甘共苦,但若她心真已遠離上帝喚不回來,希望神能加給您力量能撐得住這苦難,願神與您同在共度婚姻難關,加給您智慧面對處理這事。
Posted by 韻安 at 2016年4月9日 14:52

小小羊兄長及韻安姊妹好,

非常謝謝您們的分析與鼓勵,讓我有更多有勇氣面對前面的挑戰,也更知道要努力按照上帝在聖經對婚姻的要求去做,雖然會有困難,但應該就是我要背的十字架,因我過往也曾經不遵守上帝的教導。

再次謝謝大家,求主幫助我們更深的信靠祂,聽祂的話(聖經),求主幫助我們記得祂不離不棄的愛。

司提反H 敬上

Posted by 司提反H at 2016年4月10日 00:41

教會有屬靈的權柄,這不是可以拿物質經濟決定一切為理由否定,特別是接受輔導的個案最終仍必須回到神的面前,神的施恩與審判的法則非等同於人類歷史文明建立的經驗與習慣。

歷史學者很驚訝的發現原本看似完美的計畫竟然只是因為一次自然環境的災難或一個將軍的背叛就終結了一個大帝國,所有的外交手段合縱連橫之努力皆功虧一潰。

那麼基督教信仰對於這世界又有何益處?高舉十字架迫害異己嗎?這等於是以至善的理由犯下極惡的罪行,我會說若有人主張燒燬世上所有的聖經這念頭是相當合乎人類的理性。

我們當謹慎不要妄稱上帝的名,但是如果上帝要帶走你的孩子,你是毫無能力與上帝對抗的,無論在你的陣營有多少頂尖的科學家提供保證。

好消息是我們的上帝並非如此無情無義,只是祂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我們必須認定祂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王。

上帝並非因為恨而刻意毀滅這世界,上帝是因為愛而制裁罪惡,在創造的事情上,乃是為了祂的榮耀。阿們。

至於說上帝是否可以單獨為了有別神竊奪祂的榮耀而以絕對的旨意毀滅那可憎恨的邪神?我只能說沒有人可以承擔祂的憤怒,無論傳道者的怒氣是來自於神或出於自己的血氣。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6年4月10日 23:51
謝謝小小羊的教導,我有去看你推薦的文章,並和丈夫一起看。我很同意你說的聖經告訴我們:
丈夫是透過對上帝的直接順服,來達成順服。
但妻子卻不同,是間接透過對丈夫的順服,來達成對上帝的順服。然而我丈夫不同意,他認為不是這樣的,是小小羊自己認為的,不合聖經。 我說我同意小小羊的,我丈夫講了他的看法,開始時把我弄糊塗了,他講的很深奧,或者他不善於表達。我也經常和孩子說爸爸媽媽吵架,就像那個聖經裡的說謊的夫妻,如果一個要留下錢,一個不肯,他們一定會吵架,吵架有時候是好事,為了走神的道路。我丈夫也常常叫我提醒他,萬一他犯錯。以前都是為了我要養狗,他不肯。我要出去工作,他說呆在家裡就好之類的爭論。現在很多的時候真的是為了信仰方面。他說如果再弄下去,他會很糊塗,預定論是很難懂,我也是看了小小羊的教導明白了一些。剛剛開始歸正。我丈夫要表達的就是他也會犯錯。

無論怎樣,婚姻是神所配的,以前的教導在不知不覺中都是有些靈恩的,那時也不知道教會還有不同的。

慢慢來,可以不懂很多的教義,聖潔的生活是要持守的,夫妻真心的相愛。

看到司提凡的留言,我有些難過。倘若可行,告訴你的妻子你是多麼的在乎她,愛她,她在你的心裡,生活裡是多麼的重要。大多數的女人渴望的是愛,物質小小的滿足就好了。要的是一種安全感。小小羊可以刪除。教會是一個個家庭組成的,惡者要摧毀的就是家庭, 願主保守!祝福你!

 Posted by 莉莉 at 2016年4月11日 10:40

給莉莉:

刪除你這段話:
「我們基督徒至少一個星期裡和配偶兩個人要有一起禱告,讀經。不能讀經,但至少禱告。 Family pray together stay together!」

我只問一個簡單的小問題:
你能從聖經裡,找到經文或教導,
要求夫妻『至少一星期內兩人要有一起禱告或讀經』的經文嗎?

『唯獨聖經』,就是:
1.每個觀念都要有聖經依據
2.每個聖經依據,都要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為何教會中一大堆重軛、一大堆錯誤教導?
就是因為基督徒對『唯獨聖經』的觀念太弱所致。

至於你丈夫認為我講的是人意,不合聖經,
這是他的自由。
我講的合不合全本聖經,大家可以自己用聖經去檢驗。

假使你丈夫聽得下去,你就可以和丈夫一起讀。
假使你丈夫聽不下去,那你不須勉強他讀,你自己讀,自己努力去行即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4月11日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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