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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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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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角度挑妻子—–林黛玉或薛寶釵?

今天我們來想一個有趣但實際的問題:
假使你還未婚,你對林黛玉和薛寶釵都有好感,
她們也都對你有好感,
這時,你該挑誰當妻子呢?

林黛玉和薛寶釵是紅樓夢美女。
林黛玉是多愁善感、楚楚可憐、詩情畫意、風花雪月型的女孩;
薛寶釵是大家閨秀、精明能幹型的女孩。
我這樣的講述,其實太過簡略,也未必人人都同意。
同時,我對紅樓夢並沒有深入研究,更不敢班門弄斧。
只是因為這兩人那種強烈對比是眾所周知,
所以用這兩人當例子,來和聖經連結,幫助大家進行思考。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唯一準則。
聖經立下的標準,就該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標準。
我們必須把聖經,套用到人生中的『每一件事情』上。

假使不談聖經,那麼,選哪個人當妻子,
一般社會就可以有一大堆的論述與想法。
但是,一旦把聖經放進來,事情就好玩了。
因為,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上帝已經在聖經講出答案,
我們還在那裡一直禱告,尋求上帝旨意,
祈求上帝顯明心意,告訴我們選哪個才好。

太多弟兄姊妹以為『上帝旨意』就是『隱密的旨意』,
是神秘的、用特殊方法才能得知的。
但事實上,正確觀念是這樣:
上帝旨意有兩種:
1. 顯明的旨意————–就是聖經
2. 隱密的旨意

上帝隱密的旨意,絕對不會違反顯明的旨意。
也就是說,上帝旨意,不管是隱密還是顯明,通通都不會違反『全本聖經』。
請注意我說的————–全本!
(不要拿斷章取義的經文,就說自己合乎聖經)

這種『上帝顯明旨意』的觀念有多重要?
這種觀念起碼告訴我們:
1. 假使『違反』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
你就不用問,也不用在那裡求了,
因為答案已經很清楚,就是不行。
2. 假使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已經講清楚答案』,
你就不用問,也不用在那裡求了,
因為答案已經很清楚,不用再問。
(除非你是求智慧,求上帝讓你知道聖經哪裡有講答案)

好比說,有兩個對象,你都很喜歡,她們也都喜歡你,
一個是好吃懶做、吸毒偷竊;
一個是認真努力、品德良好。
這時,第一個很明顯就是『違反聖經』,
因此,連求問上帝都不用求問,上帝答案就是——不能選第一個。

好比說,林黛玉和薛寶釵,你都很喜歡,她們也都喜歡你,
但是,聖經有講上帝眼中妻子的標準,
這時,答案就很清楚,連問都不用再求問了。

那麼,關於林黛玉和薛寶釵,聖經答案在哪裡?
1. 聖經專門講好妻子的經文(直接經文)
2. 聖經一般性的經文(間接經文)

1.直接經文
直接經文,多半可以用『關鍵字』去經文搜尋工具查詢全本聖經。
像信望愛網站,就是很好的中文經文搜尋工具。
https://bible.fhl.net/
不僅可以用關鍵字搜尋到和合本經文,還可以和多種版本一起對照。

以好妻子而言,像『妻子』、『妻』、『賢妻』、、、,
都可以當關鍵字進行經文搜尋。
這時,我們會發現,當我們和合本聖經讀越多、越熟,
就越能用『合適的關鍵字』進行查詢。
假使聖經很不熟,有時,就不易找出合宜的關鍵字。
因此,聖經要多讀。
聖經不熟,要想知道上帝旨意,是非常困難的。

2.間接經文
不是直接和妻子相關的經文,所以很難用關鍵字去搜尋。
這時,只能說全本聖經整體原則越熟,就越能清楚這部份教導。
好比說,聖經裡雖然沒直接講好妻子,但十誡就是很基本的間接經文,
可以用來判斷是不是好妻子,不是嗎?

接下來,我們要來思考聖經裡的好妻子的標準了。
這部份,聖經規定很多,多半都是『德行部份』。
好比: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是妻子的頭(弗5:22-23)
好比:貞節、敬畏、溫柔、安靜的心(彼前3:2-5)
這類都比較籠統,不易放在林黛玉和薛寶釵的選擇上。
假定二人都品德良好,
那麼,單靠這類品德描述的好妻子經文就『不夠』讓我們做出選擇。
(其實,就順服丈夫而言,薛寶釵可能比林黛玉更符合這標準。
但為簡化問題,假定這些部份二人相同)

那麼,聖經有沒有針對好妻子部份,『比較具體』的經文呢?
有一段非常重要、超級重要的經文,就是箴言三十一章!
這段經文,很不幸的,用『妻』這種關鍵字是搜尋不到的,
反而要用『婦人』做關鍵字才查得到。
另外,假使聖經有一定熟悉度,就會知道聖經裡有這段經文。
這時,即使沒有關鍵字、或是關鍵字查不到,也會知道要找出這段經文來。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她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
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箴31:10-31)

看到了嗎?
知道答案了嗎?
林黛玉和薛寶釵,哪個才比較符合這段賢妻的標準?

假使還看不出來,我歸納一些這段經文的重點給大家看:
1. 幫助丈夫
2. 料理家務
3. 經營管理
4. 投資理財
5. 濟助貧困
6. 勤奮努力
、、、、、

看見沒?
上帝規定的賢妻,不是那種柔柔弱弱、毫無能力、什麼都不會的弱女子,
反而是某種程度的女強人型的!
差別只是這種女強人,不是事業的女強人,而是家庭的!
並且,這種女強人,不是凌駕在丈夫之上的悍妻或女王,
而是溫柔賢慧、順服丈夫,但卻精明能幹的。
這很難喔!
『精明能幹』,卻要必須『順服丈夫』『溫柔賢慧』,
這要很高的智慧,才做得到耶!
我們常見到的,常常是精明能幹,卻沒有順服丈夫與溫柔賢慧;
或是順服丈夫、溫柔賢慧,卻沒有精明能幹。
二者兼具,才是上帝眼中的好妻子的標準。
很困難,但我們要以此為目標,努力去做。

在聖經裡,我們可以留意一下那些賢妻的事例。
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以撒的妻子利百加、、、、。
我們應該可以很清楚發現,這都不太是林黛玉,而是薛寶釵那型的。

妻子是丈夫的『幫助者』,這是上帝規定!
『那人(男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當時全世界只有一個人,就是亞當,而他是男人)
『幫助者』是尊貴的身份與任務,不是次等人。
因為,聖經常講,『上帝是我們的幫助者』。
在一切生物裡,最後被造出來的,是女人,不是男人!
在上帝的創造裡,一般而言,越後創造出來的,智慧的等級越高。
人類是唯一照上帝形象造的,比一切地上的受造物更有智慧。
而女人,又比男人更後才造出來。
女人這種智慧者,一方面智慧更高,另一方面卻又謙卑自己成為幫助者。
(類似的還有耶穌基督,是擁有一切豐富與智慧的神子,
卻虛己謙卑成為人子,來幫助與拯救世人)
上帝智慧,何等令人讚嘆。

在箴言三十一章的賢妻標準裡,
我們可以清楚做出決定————薛寶釵才比較合聖經標準。
這時,根本就不用在那裡一大堆禱告,求上帝告訴我們選哪個女孩,
因為,聖經都已經講出答案了,還在那裡求問什麼?

上帝對我們告知祂的旨意,並非都是什麼異像、異夢、神秘的聲音與影像、、。
事實上,一大堆時候,聖經都清清楚楚講出上帝心意了,
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

但是,話又講回來,
基督徒妻子就不能多愁善感、詩詞歌賦嗎?
當然不是!
雅歌就是詩詞歌賦,浪漫得很!
問題是,有多少基督徒姊妹,『婚前』有努力學習當個好妻子?
(更慘的是,『婚後』仍然不會的一樣多得很!)

料理家務,會嗎?
—–煮飯、掃地、洗衣服、、、、
有多少姊妹,是不會煮飯煮菜的?
而且,有多少是連學不想學的?
現今台灣女生公主病超嚴重,這是違反聖經的,請大家不要被世俗污染。

經營理財,會嗎?
—–投資知識、理財知識、、、、
沒有人天生就會,但是,有多少姊妹會去充實、學習這部份知識?
不喜歡數學的女生很多,
但不喜歡數學,不表示不能學習投資理財的觀念與技術。

當然,聖經列出了模範的標準,
不表示我們就算窮一生努力,就可以達到這標準。
但是,當聖經說賢妻就是要會這些,我們就是要努力去學習,
不能說自己不會,就雙手一攤,不去學習。
上帝已經講出標準,我們就要努力去學習、努力去做。
已經努力去做,但做得不夠好;
和那種連做都不想做,直接擺爛說我不會;
上帝喜歡哪種,厭惡哪種,我們都知道。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小小羊弟兄好,您這篇文章中的家暴部分,我想轉載到名為“基督教歸正神學”的微信公眾號上去,可以嗎?我會做好署名、註明出處、附上原文鏈接的。
現在大陸的家庭暴力很猖狂,我作為律師,也常有收到外地教會的姐妹諮詢家暴、離婚的信息,我的態度是:先報警,再驗傷,如果構成輕傷,你丈夫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是否出具諒解書看你自己;如果你不想離婚,但是暫時不想跟丈夫一起居住,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你丈夫再實施家暴、禁止其騷擾、跟蹤、接觸你跟你家人,並要求其搬出去住。雖然從信仰的角度來講,若不是為淫亂和不信者要離去的緣故,其他情況下的離婚都是不允許的(事實上,神配合的,都不可分開),但是你這樣的情況離婚,明白真理的基督徒應該都不會定罪你。
然而這些姐妹們所在的教會竟然是連報警都不能接受的,但是也沒有任何實際的行動,除了會指責被打的姐妹“肯定是你哪裡做得不好”(我認為這樣的指責是很不公義的),就是說“要禱告”,“要仰望交託”,“要愛你的丈夫”。
下個月是大陸《反家庭暴力法》通過一週年,我們當地律協已經開始籌備宣傳活動了,我也想在網路上給基督徒們普普法,同時從信仰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想要轉載小小羊弟兄的文章。
Posted by 張潔 at 2016年11月16日 00:41
小小羊 平安:請問可以po聖經角度挑先生的文章嗎?謝謝!願上帝賜福你!
Posted by 阿宏 at 2016年11月16日 03:11
綜合回應一下:

1.家暴與婚姻
園地中的任何文章,都歡迎自由轉貼。
園地『信仰與婚姻』分類夾中,
有好幾篇關於家暴的文章,可自由取用。

2.聖經角度挑先生
一樣的,園地『信仰與婚姻』分類夾裡,
有不少這類文章,可自行前往閱讀。

當然,假使你能舉出具體的例子,
好比像我舉的林黛玉和薛寶釵,
那我就可以針對你提的例子,
告訴你聖經說要挑那一個。

否則,原則性的東西,『信仰與婚姻』分類夾已經寫過一大堆文章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11月16日 23:01
給無名神學家:

我不是什麼神學家,只是個不學無術的小弟兄。
可是,我很困惑,你真的有看懂我在講些什麼?

你有看懂我文章一開始就先設定好的條件嗎?
假使沒看懂,請多看幾次。
這是那種就是要愛林黛玉的那種情形嗎?

然後,你以為我是那種會拿聖經說上帝叫我要愛這人、要挑這對象、以聖經來神功護體的人嗎?
甚至我還可以幫你補充,很多人是動輒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的,
你以為我是那種基督徒嗎?

請看清楚我文章在寫些什麼。
我講的是『聖經清楚教導的原則』,
還是『拿聖經來為自己主觀體驗、主觀喜好護航』?

再來,是的,改革宗看重基督,
但是,真正的改革宗,是在天上飛,開口閉口基督,什麼聖經都扯基督,不講人間生活的?

講述聖經裡上帝要我們如何活在人間的處事智慧、生活原則,都是不需要的?
是這樣嗎?
每句經文都要扯基督,這樣才是改革宗?

假使這是你的觀念,那很抱歉,我絕不是這種基督徒。
因為,我看見的改革宗偉大聖徒,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活在天上、每句經文都在扯基督的人。
我只是在地上爬像條賤蟲的凡夫俗子。
我不神聖,也不屬靈。
我感激上帝恩待,賜下聖經,
讓我能在這充滿混亂與困惑痛苦的人間,
還有可以遵循的智慧與法則,
讓我不用每句經文都非扯到基督不可、不先講基督就不行。

夫妻相愛,不需要每句話都要先講我愛你,然後才能講其他。
開口閉口我愛你的,也未必就真的多愛。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11月17日 10:57
真正的男人愛堅強的女人
Real Men Love Strong Women
(重點摘錄)

作者以西西拉(士4:17—21)、亞比該、友妮基為例,分別說明以下三點:

1.堅強的女人能揭發邪惡的男人:堅強的女人能拒絕邪惡的男人的要求。

2.能幹的女人能勸誡好男人:她能幫助男人看到自己的弱點,幫助他變得堅強。

3.堅強的女人養成有信心的男人:在父親不能提供孩子信心的禮物時,往往便必須倚靠婦女的力量做這福音工作。

信仰的美麗和力量

我們生活在一個時代,婦女在許多專業和個人能力領域表現都超過男人。男人有兩個選擇:找到女性力量迷人的吸引力,或者感到不安全和受到威脅。真正的男人愛堅強的女人,因為神的榮耀是美麗的,“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1:7)。

耶穌基督給男人恩典,看到光榮的女性力量的美。給予婦女適應力,保持足夠長的時間,使正確的男人因為正確的理由發現她們的美麗。並幫助男人和女人因為已驗證、真正的信仰而彼此相愛,“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得前書1:7)。

http://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real-men-love-strong-women

 Posted by 以斯帖 at 2016年11月18日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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