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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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男女朋友分手,是因为上帝惩罚?

发问:我之前犯了一件错事(金钱问题),虽然已经改正,但她已经不原谅我了,
分手不到几个月她已经透过介绍认识其他男生了。
我犯错这件事,她读到圣经说这是犯罪,就下定决心跟我分手。
我真的很难过后悔,
现在我知道原因了,我认为的小罪,在神眼里是大罪。
下场就是最严厉的惩罚。我最爱的人离开了我。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我亲爱的弟兄啊!愿上帝恩待你,带领你走未来的路。


根据这几封信,我觉得,你和她的分手,
其实,和你犯错那件事,这是两回事。
顶多,那件事只是让她做出最后决定的稻草而已。

其实,你们的感情,应该早就出现问题,她早就想离开你了。
就算没有那件事,你们一样会分手的,因为她早就已经不爱你了。
只是,你可能真的不知道,或是当鸵鸟不故意不想知道而已。

其实,当男女朋友,其中一人已经不再爱对方时,
迟早会找出理由分手的啦!
而那些搬出来讲的分手理由,未必就是真正的理由。
真正原因,其实就是对方不再爱你了。

你们分手,与其说是上帝惩罚,还不如说是你们两个人的部分。
她早就不再爱你,你假使都没发现,之后当然很难挽回了。
但是,就算及早发现,也未必能挽回。
毕竟,婚前的感情改变,本来就可以分手,不须要任何理由。

我觉得,这和上帝惩罚不惩罚,其实未必有什么关系。
还没结婚,合在一起,未必是好事;分开,也未必是坏事。

你有没有发现,假使她真的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有可能分手才短短几个月,就认识其他人吗?
短短几个月耶!
(注:去除隐私,不写出实际月数,但真的非常短)

假使今天你遇见一个丈夫死去的寡妇,丈夫才死短短几个月,她就认识其他男人,
你觉得她真的很爱他前夫吗?
疗伤那么快?

弟兄啊!醒醒吧?
你是有做错事,但是,分手对你未必是坏事,懂不懂啊?
人家早就不爱你了,你哭什么哭呢?

其实,假使已经对方已经不再爱你,
那么,宁可婚前就发现,不要婚后才发现。
婚后已经不准离婚,双方会很痛苦很痛苦的。

我不是说你前女友不好,请不要误解。
我说的是:
你们分手,对你未尝不是好事。
因为,你爱的,其实是一个已经早就不再爱你的人。
你该爱的,是愿意一直爱你的人,懂吗?

时间,是很好的疗伤良药。
上帝会帮助你度过这段时间的。

给你一篇文章,盼能帮助你:
等待的时刻(一)我的故事。仅与每位等待的人分享’

小小羊


#1 基督徒 于 2017/12/05 13:56

基督徒
结婚的夫妻也会犯罪,牧师的辅导并不能保证消灭罪恶,去教会也不是戴着电子脚镣去警察局报到。

基督徒在人际关系之上还有信徒与上帝之间的关系。

教会并不能保证所有恋爱中的男女参加辅导课程就必定结婚白首偕老至死,就好像不是每一个进去过教堂的人都必上天堂。

#2 天路客 于 2017/12/14 11:35

天路客
认为女友离开是上帝对人犯罪的惩罚,表示相信上帝是赏善罚恶的神。
上帝当然是赏善罚恶的神,问题是,天天犯罪的我们,岂只因某一项罪行而必须被上帝惩罚?
我们有哪一个时刻是“完全没犯罪”,以致可以受上帝奖赏或至少不必受罚的吗?
我们又是怎么知道上帝是因为在这件事上犯罪而惩罚,而不是因为在其他事上犯罪而惩罚?
再者,圣经也说,主耶稣已为我们担当了所有罪过与刑罚,那么,为何我们还会因为犯罪而受刑罚呢?

管教和刑罚,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是家务事,后者是上法庭;
前者适用于上帝的儿女,后者适用于外邦未信者。
前者出于恩典,为了挽回,为了毁坏后重建,为了让儿女越来越圣洁,越来越像父亲;
后者出于律法,为了消灭罪人,为了让罪恶付出代价,为了彰显上帝的公义。
前者让我们谦卑悔改、终至称谢,后者让我们无地自容(或撒泼抵赖)、战兢欲死,
前者是出于天父,后者是出于审判万民的君王,
我们心中的上帝是何种形象,或许也表示我们如何理解自己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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