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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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2日設立宗旨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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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用『小小羊』三字,算不算具體署名?

這是PETER網友發出的疑問。有興趣的兄姊,不妨可以各自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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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

我認為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

還是比較好的,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19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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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您好:

我不太確定您的意思,所以要澄清一下:

您說『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意思是說我這裡面的文章,應該用我真實姓名來發表,才比較合適,是這樣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10月21日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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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_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

因為我就是汪弟兄,

基督徒 3% ,姓汪的可能不到 1%,

萬分之三的機率,

今天的留言裡,都有出現 "我",

那表示小小羊_是一個人,

比較好,

我認為,

既然是 回應唐牧師的呼召,

實在光明正大,

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

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上帝說:我是,

耶穌說:我是,

比如唐牧師佈道團,

也是簽名負責,

不然,可以取名"印尼某傳道人佈道團",

這麼害羞啊?這麼歹勢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然,這個網站追求信仰正確,

顧一個網站是很累的,

我不是來找麻煩的,

謝謝!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22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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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姓名,

用真實姓名很好,

但如果目前有難處,就算了,

比如網路上,有騷擾,駭客,

那就比較麻煩,

至少今天,

我知道 小小羊應該是指某一位特定的人,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22日 03:32

~~~~~

對於PETER網友的觀念,我做一個整理:
1.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我認為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還是比較好的,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首先,我也想請問PETER網友:
1.單單在這網站,您已經用過多少種筆名來發言了?單單您自己承認的,就已經兩個筆名了,不是嗎?
2.為什麼您來這裡,不肯用真實姓名來發言呢?
『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不是嗎?
『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不是嗎?
既然您用這樣的標準來要求我,
那麼,您經得起自己用同樣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嗎?
別忘了,聖經嚴厲禁止雙重標準,不准兩樣法碼,這是大罪。
您想用來要求別人的標準,自己全部都要做到,否則就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觸犯大罪。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箴20:23)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1)
『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2:3)
唐牧師自己常講『不要把絕對當相對,也不要把相對當絕對』,因此,
接下來,我還要請教PETER網友:
1.『用真實姓名發言,以示負責』,這樣的觀念,是屬於絕對的真理,還是屬於相對的領域?
2.沒用真實姓名發言,有沒有犯罪?
如果有犯罪,犯聖經哪條罪?
如果沒犯罪,那麼,這表示您是在用個人主觀想法,來要求別人奉行,這又該當何罪?
再回過來,談到小小羊部分。
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沒有違反您自己提出的觀念?:
1.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其實,我可以講:
多數網友一點也不覺得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違反您自己所提出的觀念。
反而是您自己用好幾種筆名在我們這裡發言,才是自己沒做到自己的要求。
而您要求我要做到的『用真實姓名』,您自己根本也沒做到。
我可以體諒很多肢體的軟弱,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的。
但是,這不表示我會縱容。
不過,我的語氣或許嚴厲,
但是,我心中並無憤怒,更沒有恨。
我只盼您發言之前,能有所節制,能多些考慮。
若有疑問,發問便是,請先不要加上評斷。
我對於您的部分,就講到這裡。
以下,是我個人感言,要講給我們這裡廣大的弟兄姊妹聽的。
我相信,小弟我寫的文章,可能還有一些些可以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不是說自己文章有多了不起,
不!我的文章一點都沒有了不起。
但是,我自己發現,聖靈透過我這些文字在做工,
而這樣的發現,應該也不是只有我自己發現,而是有很多弟兄姊妹也發現。
我不是一個神聖的人,我是一個依然會犯罪犯錯的俗人。
上帝用我,並不是因為我的口才、我的文筆、我的智慧、我的、、、。
我自己覺得,上帝用我,只是因為:
1.我在祂面前所存的乾淨的心。
是真心為了上帝的榮耀,而非為了我個人的榮耀。
2.我能寫的,只有我自己相信、我自己做到、或是我很認真的在努力追求的。
我做不到的,我沒臉寫、不敢寫、也不願寫。
我做不到的東西,我哪敢要求我的弟兄們做呢?
在成聖的路上,是何等的艱難有又遙遠。
我跌倒過、流淚過、流血過。
我從來就不是用『我做到,而你沒做到,所以我高你一等』的態度來寫文章,
我的態度是:
『我這麼軟弱的人,竟然可以做到,那麼,你只要願意靠著主,你有一天,一定也可以做到』
我的文章,各種風格都有。
有很嚴厲的,有反諷的,有溫柔的,有勸勉、有鼓勵、、、。
如果願意用心看,應該可以發現我的心。
為什麼網路上基督教文章那麼多,但是,真能讓人聽到上帝透過這些文章講話的,很少?
有很多,只是在唱高調(這太多了);
有很多,不是真的懷著很乾淨的心;
有很多,只是個人的呢喃與囈語;
有很多,只是玩玩,不是用心來事奉主、、、、。
沒有力量的文字,如何能幫助人?
沒有生命在裡面的文字,那能激勵人跟隨主?
網路是一個虛擬的世界,和正常社會有相似之處,也有相異之處。
我們的名字,是父母給的,這是我們在社會上的身份。
但是,單單名字,就能證實我們身份嗎?
當然不是!
否則,為何還需照片?還需身份證號碼?甚至還需血型、DNA?
要證實一個人的身份,說簡單很簡單,說難也很難。
唐崇榮牧師在台灣講道,他用以識別的名字是『唐崇榮』;
他在英語系國家講道時,用以識別的名字可能就變成『Stephen Tong』。
一定要真實姓名,才能讓別人識別嗎?
當我去正式會議講道、在教會講道時,我當然用真實姓名。
因為,那裡沒什麼人認識『小小羊』。
但是,當我在小小羊園地突然用我真實姓名發言,大家會知道那就是我本人嗎?
原諒我如此說:
不要太膚淺!
事實上,不管在哪一個網站,大家都可以用一個筆名來發言。
只要用同樣的筆名發言久了,大家就會知道你這個人一貫的言論與立場、隨時可以搜尋你在這網站公開的言論。
請問,這樣的使用筆名的方式,會不夠負責嗎?
當然,如果在一個網站裡,同一人用多種筆名,別人當然就難以辨認出這是誰的言論。
但是,我本人不這樣做;
可是,我也不會覺得人人都不能如此做。
網路本來就是虛擬、可以隱匿的。
從我在網路上基督教區域發言開始,我的筆名就是『小小羊』。
別人可不可以用這筆名?
當然可以!
如何識別?只能看個人功力了。
一般而言,我還沒看過誰文章風格和我一樣的。
我沒辦法去證明哪一個網站的小小羊是我本人,
正如我們也無法證實誰是『淑芬』(菜市場名,很多人都取這名字)。
我只能說,在我這園地裡,小小羊就是我,我就是小小羊。
用真實姓名,就比較能負責?
其實,真要負責,不需用真實姓名也能負責;
不想負責,即使用真實姓名一樣也能脫責。
難道,我們應該要我們這網站裡每一位發言的人,都要用正式名字來發言,才叫負責?
其實,想用真實姓名,隨時可以用;
但是,要求人人用真實姓名來網路發言,這就不對了。
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違反聖經,自己憑著自己的領受與信心去做。
自己想做的事,沒有明確聖經依據,就要求大家都要照自己想法去做,這是不尊重肢體的表現。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2-23)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
網路是真實教會嗎?
網路是真實社會嗎?
當我們在網路上用真實姓名發言,有什麼好處呢?有什麼壞處呢?
不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不敢負文責嗎?
使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比較神聖嗎?
知道小小羊到底真實姓名是什麼,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呢?
可以使大家更認識上帝?
可以更榮神益人?
我今天在網路上的文字,當我筆名換成換成小小豬,會對我所要傳講的真理,有影響嗎?
大家是來跟隨小小羊,還是要跟隨真理?
小小羊講錯時,大家也要照單全收嗎?
不要管小小羊是誰,多將注意力放在小小羊傳講的東西上面吧?
將好奇心拿來分析小小羊,還不如將時間拿來一句一句查考小小羊文章裡提供的經文。
小小羊不能提供永生,真理才能提供永生。
網路世界,虛虛實實。
我們根本無法一一去證實,也無法一一去澄清。
那真是有夠浪費時間。
真的,盡量把時間拿來認識真理,比較有意義。
小小羊真實姓名是什麼?
小小羊住哪裡?
小小羊長什麼樣子?、、、
這種枝微末節的問題,我保證有一天都會告訴大家…………………天上見面時,有永遠也花不完的時間,可以來聊這些事。
但還在地上時,小小羊受呼召,不是來講這些東西,而是來傳講真理。
小小羊講的真理,都用小小羊筆名。
我講的,我絕對負責,絕對承認。
我沒講的,不干我的事。
我不喜歡人家模仿我的筆名,但我沒有權力禁止。
個人存心,都將在上帝面前陳明。
是出於乾淨的心來服事神,
還是出於私慾來服事神,
有一天,上帝都將審判。
講一下我為什麼取這筆名好了。
我覺得自己罪孽深重,連稱自己為主的小羊都不配。
我只是那一百隻羊裡面,最不乖的一隻。
其他九十九隻都乖乖在羊圈裡,但我卻是離家遠遠。
是愛我的主,流血被荊棘所刺,上山下海、到深深的山谷裡,將我這隻快摔死的不乖羊帶回家。
我這樣的一隻羊,有什麼資格稱自己為主小羊?
我是羊圈裡,最不起眼、最微不足道、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敢說『主啊、可憐我這罪人』的一隻羊。
所以,我叫小小羊,以示自己是何等不配。
在社會上,我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眾人稱羨的許多東西。
但在主裡,我深知自己是何等不配,世上一切榮華富貴都不過是糞土,而我只是蟲、只是糞土之人而已。
是神的恩典,能讓我有機會服事祂。
每次講到這些,自己的眼睛就會濕潤起來。
主啊,我真的不配你的愛。
就讓小小羊當隻微不足道的小羊吧?
讓一切的焦點,都集中在那大牧人身上。
只有祂,也唯有祂,才配得一切榮耀與注目。
小小羊做的,只是當個帶領大家將目光朝向那牧者的人而已。
唯獨恩典!
唯獨榮耀上帝!
阿們。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一下:
請體諒一些肢體。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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