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耶穌愛你』,此話的聖經依據何在?
『耶穌愛我』這句話沒什麼問題,因為聖經很明確。
這句話屬於『得救者的確信』領域。
但好玩的來了,大家耳熟能詳,也常常講的『耶穌愛你』,
這句話的聖經經文,來自何處?
所以,我們來找一找、想一想,看能不能找到聖經經文。
當我們傳福音時,對『未信者』說『耶穌愛你』,這樣是否合聖經?
當我們對『已信的』弟兄姊妹,說『耶穌愛你』,這樣是否合聖經?
請大家提出經文與論述。
『耶穌愛我』這句話沒什麼問題,因為聖經很明確。
這句話屬於『得救者的確信』領域。
但好玩的來了,大家耳熟能詳,也常常講的『耶穌愛你』,
這句話的聖經經文,來自何處?
所以,我們來找一找、想一想,看能不能找到聖經經文。
當我們傳福音時,對『未信者』說『耶穌愛你』,這樣是否合聖經?
當我們對『已信的』弟兄姊妹,說『耶穌愛你』,這樣是否合聖經?
請大家提出經文與論述。
問題:有網友這樣發言,請問您評論如何?
「我相信預定和自由意志的各一半,《聖經》中有不少預定的經文,也有不少自由意志(雖然沒直接有自由意志這個詞)的經文,兩者相互相成,互相糅合在一起。這兩方面不但寫在《聖經》裡,而且我可以經歷到的。關於預定和自由意志我看到現在網上爭論不休,我覺得沒必要多爭論的。、、、我覺得愛信預定論的就信預定論,我自己是信預定和自由意志的各一半。、、、這個問題上我也不想多爭論,我覺得沒多大價值,你覺得預定論使你與神關係好那你就信預定論的,我感到相信有自由意志使我與神關係更好我就信有自由意志』(簡單節錄)
River發問:
我哥曾經問我一個問題,但我答不出來(他非基督徒,他說他知道基督教有很多派。)
他問:"如果有人終身沒聽過福音,是否就被預定下地獄?如果是這樣,那麼我一點也不訝異我以後會下地獄,因為當我聽到福音時,我心裡完全沒有感動的感覺。請你告訴我,我要怎麼樣才能有被感動的感覺?我在大學時代就開始參加讀經班,像我這樣不排斥基督教的人,有過禱告,去過教堂但卻一直沒被感動。何況是根深蒂固的年長者,大部分的年長者又怎麼有辦法在有限的時間內,可以完全放開心胸的接觸不同觀念,放開心胸的完全接受"主",若心裡始終沒有被"主"感動,即使口裡承認,心裡還是懷疑,那不就等於沒信主,沒信主就是下地獄,只要心裡沒有被感動,我也不想"口是心非"的說我相信就是相信,所以我確定我以後一定會下地獄。"
當我哥說完這句話時,我答不出來。
我哥看我愣住了,反過來安慰我:"你既然已經決定信主,相信這就是你的任務,不管你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受了多少傷,堅持下去就對了。"
當我聽到這句話,心裡是非常難過的。一個基督徒被非基督徒鼓勵,而我卻不知道怎麼幫忙。因為我哥看得聖經比我多,接觸福音的時間比我久,他卻還在主外徘徊。
同樣都是放開心胸的接觸福音,我卻是先被感動,後看聖經。我常常問上帝:"為什麼?",但我知道上帝不會回答我,所以只好繼續默默看著,做著。願上帝賜予力量與智慧,能行走在真理上,腳前有燈。
Love in Christ,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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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弟兄姊妹幫忙解答。
問題:
我們能得救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神在創世以先就選擇了祂自己的子民。那麼對於未信者,我們應當直接了當的告訴他們神的積極揀選和消極遺棄的部份嗎?我擔心直接告訴他們這樣他們會認為神太霸道或不講理。謝謝,祝平安。
答:
有些議題,除非自己很有把握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對未信者講清楚,
否則的話,有些信仰議題對於『已信者』很合適,但對『未信者』卻未必合適。
在『遺棄論』部分,連對基督徒都很難講解清楚,連很多基督徒都很難理解,更何況是未信者?
至於『預定論』也一樣,連對基督徒都很難講解清楚,連很多基督徒都很難理解,更何況是未信者?
起碼以我自己而言,我是沒這本事。
這是一種相當常見的說法。
但是這說法真的合理嗎?
父親牽兒子的手走懸崖,只因兒子要放手,父親就尊重他的自由意志,讓他摔下懸崖去?
我們都承認,
上帝有百分之百的主權,
人有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
這確實是聖經的教導。
如果正確瞭解預定論,那麼,很容易就可以知道答案當然是『亞當自己墮落』。
但是,很多誤解預定論的人,常常會以為『上帝預定』,就是『上帝主動促使亞當墮落』。
我們之前已經說過,上帝預定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 上帝主動(積極)
1.計畫……………例:上帝計畫主耶穌的救贖大功
2.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
二、上帝非主動(消極)
3.許可……………例:上帝許可撒但攻擊約伯
4.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詳細的說明,可參閱『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是反駁阿民念主義認為『上帝先使人重生,人才能信,這違反人的自由意志』論點,比較精簡的說明。
上帝先使人重生,然後人才能信,這樣不行嗎?
上帝這樣有違反人的自由意志嗎?
上帝這樣有犯罪嗎?
上帝這樣做不好嗎?
違反人的自由意志,就是犯罪?
是的,乍看之下,這好像是普世人都會同意的真理。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這種『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能違反人的自由意志』的觀念,其實,有一些問題:
一、 絕對的自由意志,並非絕對真理
我們都同意,自由是很重要的,自由意志是很重要的。
什麼是我這裡所說的『絕對的自由意志』?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是什麼意思呢?
是說世上沒有任何一個行出百分之百的善的人?
還是說世上沒有任何一個行出百分之一的善的人?
這問題,是屬於全然的墮落領域的問題。
亞當犯罪之前,人類具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也具有行惡的自由意志。
換言之,有可以犯罪,也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但是,在亞當犯罪之後,人類還有這種可善可惡、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嗎?
人的靈性,到底只是『重病』,還是『已死』?
溺水的人,到底是『即將』溺死,還是『已經』溺死?
對於基督的救恩,到底是『人有能力自己伸手來接』,還是『必須神使人已死的靈性活起來』?
人的本性,有『身體的本能』(天然能力)與『靈性的本能』(道德能力)。
當我們探討信仰上關於自由意志的觀念時,我們主要是在討論人的道德能力。
這種道德能力,包括了行善與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