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1.人的善行无法超过神所要求的2.一圣礼的名称与功效可归其他圣礼使用
韦斯敏斯德信条
1. 第十六章“论善行”中的第四点:“那些今生在顺服上能达到最高阶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绝不能超过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份外的事,因为他们在许多所应尽的本份上都有所亏欠。”
2. 第廿七章“论圣礼”中的第二点:“一圣礼的名称与功效可归其他圣礼使用”
问题一、
第十六章第四点,这是表示,即使是最顺服的人,他所有的善行也无法达到神完全的标准,因为他们仍然会在那些该做而没做,或该做而做不到的事上亏欠神,所以,没有任何人可以靠行为在神面前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