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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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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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底有沒有健康完整的自由意志?

在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也就是現今世上的人類):

靈性上的本性,到底有沒有正常?

靈性上的本性,還有沒有行使任何一絲絲良善的自由意志?

『什麼叫自由意志?』 這篇文章裡,我們已經詳細分析探討一些問題。

我們已經講過:

1.自由意志不是指『能力無限,我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力無限,人的能力有天然限制。

2.自由意志不是指『完全中立,不受本能、慾望的影響』,因為我們的意志是會受到本能、慾望影響的,那種不受本能慾望影響的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3.自由意志是指『自我的決定,但會受本性、慾望的影響』。雖然會受本性與慾望影響,但只要是出於自我自由的決定,就是自由意志。

這些道理並不難懂,但一定要記清楚,要不然,腦袋會亂成一團、隨波逐流。

人的本性裡,可以分成天然能力的生物本能,還有道德能力的本性。

天然能力的生物本能的本性,我們可以稱為『身體上的本性』;

而道德能力的本性,我們可以稱為『靈性上的本性』。

在信仰上,關於自由意志的探討,我們主要是針對這種『靈性上的本性』,也就是道德能力的本性,在進行討論。

在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也就是現今世上的人類):

靈性上的本性,到底有沒有正常?

靈性上的本性,還有沒有行使任何一絲絲良善的自由意志?

基本上,對於這樣的問題,世上的各種觀念,大致有這三種:

1. 人是健康的:靈性正常,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正常

2. 人是有病的:靈性重病,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也重病,但還活著

3. 人是已死的:靈性已死,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已死

一、 人是健康的:靈性正常,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正常

認為人有完全純淨無誤的靈性,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運作正常。

車子是正常的,只是偶而有些故障,修理一下就可以回覆正常。

人的惡行,只是正常人的傷風感冒,生病只是『暫時狀態』,不是基本常態。

人根本沒溺水,只是偶而弄濕雙腳而已,不用人家來救。

基本上,這是人本主義的基本觀念,也是世上很多宗教的觀念,更是世上多數人的觀念。

比方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

人的本性都是良善的,只是後天的環境影響,使他變壞而已。

後天控制好,像:好的教育、好的家庭、、、,人就不會變壞。

比方說:『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人的內心是乾淨明亮的,只是外界灰塵污染而已,所以要自己常常打掃,就可以恢復純淨本質。

『修心』、『養性』,是這類觀念的必然產物。

這樣的人本觀念,也大規模影響現今的教育觀念。

由於人天性善良,所以只需良好的環境與教育,只需尊重與鼓勵,就可以使學生發揮其善良本性。

在這類觀念下,其實,人是不需要信耶穌的。

頂多,人信耶穌,不過是讓自己活得更好而已。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這句經文,他們只需要後半句『得的更豐盛』,他們不需要第一句『得生命』。

因為,對這種觀念的人而言,他們本來就有生命,

宗教信仰,不過是讓他們活得更好的方式之一而已。

身為基督徒,我們拒絕這種觀念。

因為,這不合聖經。

弟兄姊妹們!不要被世界的潮流迷惑,不要被各種學說欺哄,

要做個勇敢的人,要對這些不合聖經的觀念說「不」!

除了上帝的話,是絕對真理以外;

世上各種學問與潮流,只要與上帝的話矛盾,都不是真理。

我們拒絕人本主義的宗教!

我們也拒絕人本主義的教育理念!

聖經,才是我們的準繩!

大教授的話,不是!

二、 人是有病的:靈性重病,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也重病,但還活著

認為人靈性已生重病、已被污染,行使良善的自由也生了重病,但是仍一息尚存,還可以運作。

車子冒煙,快掛了,但還可以行駛到修車廠急救。

人的惡行,已經是『常態』,而不是暫時狀態而已。但是,人心中依然有一絲絲的善良,還有一絲絲追求良善的能力。

人已經溺水,而且快淹死了,這時需要人家拿救生圈來救,但自己還可以伸出手來抓救生圈讓自己得救。

這是很多基督徒的觀念,也是很多看清人性的非信徒的觀念。

這些人,看見了人性的壞的那一面,也發現人性的壞,可不是暫時、輕微狀態,而是常態、嚴重的狀況。

抱持這種觀念的人,

有些認為人的病雖重,但還可以自救(如:冒煙車還可以開回去修車廠);

有些認為人的病已經重到如果沒有外力幫助,是無法自救的(如:溺水的垂死者需要別人給救生圈)。

基督徒多半主張後者,比較少主張前者。

佛教徒要看他們修行的法門,有些主張人是健康的,有些主張人是重病但可自力救贖,有些主張人是重病但須外力救贖。

對於抱持這種觀念的基督徒而言,信耶穌是必須的,

因為如果不信,人會淹死。

一個已經快淹死的人,絕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

不過,雖然快死,但畢竟還沒死。

耶穌基督的救贖,必須我做一件很重要的事…………伸手來接。

禮物雖然好,但如果我不要,如果我不接,耶穌基督的恩典也奈我莫何。

這種觀念,是屬於阿民念主義體系,認為人還有追求一絲絲良善的自由意志,

而這一絲絲的意願,是得救很重要的決定因素。

對這些基督徒而言,『重生』不是使你『從死裡復活』,而是使你『恢復健康』。

雖然這種觀念在現今的基督徒裡,屬於大多數,

但我依然必須說: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如果你真的這樣信,那你對主耶穌的恩典,真的還不夠認識。

因為,人本的觀念,依然在你心中佔有一席之地。

三、 人是已死的:靈性已死,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已死

人的靈性已死,完全沒有可以行使良善的自由意志。

車子已經拋錨,根本不能動了,除非拖吊車來,否則自己已經開不到修車廠去了。

人的惡行,不只是常態,而是『必然狀態』。人根本沒有能力行出一絲絲良善,也根本沒有一絲絲追求良善的能力與念頭。

人已經溺水,而且已經溺死。他需要的,不是救生圈,而是奇蹟,使他復活。他根本就不可能伸出手來讓人家救。

抱持這種觀念的人,很少很少。

對一般人而言,要承認人『靈性已死』,那豈不是要他承認他『完全無能為力』?

所以,非基督徒幾乎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因為一旦接受這種觀念,那他就必須承認非得信耶穌不可,要不起碼他必須信一個能使他靈性復活的宗教。

但很不幸的,現今世上的宗教,除了耶穌基督,根本沒有講這種『使人靈性復活』的信仰。

一般的宗教,頂多講『醫治你重病的心靈』、『恢復你心靈的健康』,他們一樣會講『醫治』、『恢復』的觀念,但不會講『復活』、『重生』。

基督徒呢?

接受這種觀念的,也很少很少。

因為這種觀念徹底把所有的人本觀念破碎殆盡。

如果一承認人靈性已死,那就是必須承認自己完全無能為力。

可是,人的自由意志呢?豈不是消失了?

人的自由意志是何等尊貴與神聖,即使上帝再大、上帝恩典再多,也不能侵犯我的自由意志啊!

沒錯,主耶穌的救贖,確實很重要、很偉大,但是,在得救的事上,我也有一絲絲功勞,雖然那功勞很小很小,但畢竟還是有,就是………我的自由意志,決定要接受上帝恩典。

但是這種承認人靈性已死的觀念,卻要人相信在得救的事上,人完全無能為力、完全靠主恩典。

這是何等難以接受的道理,在這種道理之下,人,算什麼?

但是,這種人靈性已死、人已喪失行善的自由意志的觀念,正是歸正神學的主張,也才是正確的聖經主張。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2)

『沒有尋求神的』(羅3:1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8:7)

主張靈性重病,但仍有一絲自由意志可以歸向神的信徒,常喜歡講這經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強調這經文中『因著我們的信』,所以我們才能接受恩典而得救。

但是,他們卻常忘了緊接這經文的話: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

連我們的『信』,也是神所賜的。

『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我們悔改的心,不是來自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神所賜的。

歸正神學主張,人的自由意志,是這樣的:

1. 在亞當還沒犯罪之前:

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可善可惡(可犯罪,可不犯罪)。

2. 在亞當犯罪之後,所有還沒重生的人:

人喪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只有行惡的自由意志(只能犯罪,無法不犯罪)。

3. 已重生得救的人:

重新獲得完整的自由意志,可善可惡(可犯罪,可不犯罪)。

4. 到天堂的聖徒:

真正最完整的自由意志,如上帝與天上的天使一樣,永遠只善無惡(永遠不再犯罪)。

如果,我不夠清楚上帝的愛,

那麼,我對上帝的感謝,總會少那麼一些;

如果,我更清楚上帝的愛,

那麼,我對上帝的感謝,會多很多。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願一切榮耀,都唯獨歸於祂,而不歸於我們!

『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詩115:1)

願我們永不竊取你的榮耀!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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