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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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30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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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一些關於預定論的問題

這是上次尚未答完的Broken man的問題。

1. 關於在信主一事上,幫未信者禱告

2. 關於聖徒永蒙保守,要如何解釋反合性經文?

3. 關於『預知論』和『預定論』

4. 沒有被神揀選的人,豈不是神創造他們讓他們下地獄?

5. 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但是神揀選這些信徒的原因是…? 沒有原因?

6. 要"信到什麼"才可以得救呢?一貫道還有許多台灣的佛教也"信"耶穌,不是嗎?

問題:

2)到底要如何幫未信主的人禱告? 禱告他們會信主?

但是會相信的人,你不會禱告,直接跟他傳,他也會相信啊。不會相信的人,你再怎麼幫他禱告他也不會相信,不是嗎?

這又跟第一點相關了。

3)得救。如果聖徒永蒙保守,那又該如何解釋"窄門","努力","持守","忍耐到底","朝著標竿直跑"之類的經文?

要是被揀選的人自然有聖靈幫助你持守,那聖經裡也不用多此一舉的收錄這麼多努力持守的經文了。

反之,要是救恩會失落的話,那到底怎麼樣救恩才會失落? 救恩的確據又是什麼呢?

4)神的預定vs神的預知。有一派人的說法是,神預先知道誰不會接受祂,所以才沒有揀選他們。

他們喜歡引用: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彼得前書1:2)

根據歸正神學還有這個園地的教導,這是不正確的,是嗎?

另一點就是他們堅持要是神的揀選是無條件的,不看未來行為的話,那這些沒有被神揀選的人,豈不是神創造他們讓他們下地獄?

當然,我知道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但是神揀選這些信徒的原因是…? 沒有原因? 難道這就是TULIP中的無條件的揀選?

這些主張自由意志派的人不能解釋那些一輩子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能主張普救論,或是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問題是,要"信到什麼"才可以得救呢?

一貫道還有許多台灣的佛教也"信"耶穌,不是嗎?

以上這些問題,是我讀完這個園地所有的文章之後所殘留的疑問。

我純粹是以一個謙卑學習的態度,與小小羊還有各位弟兄來討論這些問題。

謝謝各位! God bless you all! ^^

~~~~~~~~~~

回答:

1.在信主一事上,關於幫未信者禱告

『會相信的人,你不禱告,直接跟他傳,他也會相信啊』,是嗎?

請注意我們這裡不斷教導的預定觀念:

預定,不是只預定『結果』,而是連達成這結果的『方法』也都一起預定。

上帝若預定你可以活到十年後,祂自然也會預定你會吃東西喝水,不致餓死渴死;

上帝若預定某人得救,祂自然也會預定傳福音給他的人,也會預定為他得救禱告的人。

再來,我們還不斷教導:

預定,是積極的預定論,不是消極的宿命論。

預定,我們常不知預定的內容。

我們常不知道誰被預定得救不得救,不知道誰是被預定要去傳不去傳、要代禱不代禱,所以,那個要去傳福音或禱告的人,很可能就是你。

『不會相信的人,你再怎麼幫他禱告,他也不會相信』,是嗎?

預定論告訴我們,我們常常不知道預定的內容,不知道誰是被預定信主或不信主。

因此,我們如何知道誰是被預定不信主,所以不用去幫他禱告呢?

事實上,不要低估『預定常被封閉』(上帝的預定內容常隱密不講)這個觀念。

正因為我們幾乎都不太知道預定的內容,所以我們和阿民念主義者一樣,都必須認真盡本分,努力去傳福音,好像一切人都能得救一樣。

但又因為我們知道預定的觀念,所以

對於『結果』,比較能坦然接受,因為知道結果是上帝旨意;

對於上帝『恩典』,更能深深感激,因為知道人能信主絕非我有任何功勞;

對於『本分』,更加不敢輕忽,因為不知這會不會正是上帝預定要我積極去做的事。

其實,很多時候,預定是用在『事後』的解釋,而不是用在『事前』的預測。

這又是一個很重要的預定論觀念。

預定論常只告訴我們一些上帝做事的大原則,但幾乎不太事先講上帝實際預定的小細節。

有個比喻說:

誰是蒙揀選預定的呢?

他在天堂門口,會看見一個牌子,上面寫著『信耶穌得永生』。

當他進到天堂以後,轉過頭再來看門,他會看見門的裡面又有一個牌子,上面寫著『凡預定得永生的都信了』。

在天堂門口『前面』(事前),我們常不知誰是得救不得救的;

在天堂門口『後面』(事後),我們會知道誰是得救不得救的。

2.關於聖徒永蒙保守,要如何解釋反合性經文?

『要是被揀選的人自然有聖靈幫助你持守,那聖經裡也不用多此一舉的收錄這麼多努力持守的經文了』,這觀念不對。

別忘了,聖靈會持守,但人卻可以用自由意志去消滅聖靈感動。

請注意,這不是說人可以『把聖靈消滅掉』,而是可以『把聖靈的感動消滅掉』。

搞清楚這個區別,就很容易理解為何聖徒永蒙保守,但上帝依然要警告。

我們講預定論,並不是否定人有自由意志,而是高舉嚴重被眾人遺忘的上帝主權。

當一個人得救了,聖靈開始會守護他,但這人的自由意志依然存在,他仍會犯罪。

既然他仍會犯罪,這樣的話,各種警戒信徒、要信徒努力的話,就不是非必要的了。

我用一個例子來示範好了,未必很恰當,但大家可以揣摩。

身為父母,我們絕不希望自己兒女是機器人,而是希望自己兒女是有意志能思想的活人。

身為父母,我們絕不希望聽到機器人兒女,用百分之百用毫無自由意志的方式來講『爸爸,我愛你』,而是希望有自由意志的活人兒女,用百分之百出於自由意志的方式來對我們講『爸爸,我愛你』。

身為父母,對待玩耍的幼兒,我們絕對會注意看護他們安全,而且會不斷警告他們哪些東西很危險不能去做去玩,但這不表示我們就會讓他們進入那種危險中去。

我們會不斷警告並教導他們不能玩火、玩熱水,這不表示我們就會讓孩子真去被火燒死、被熱水燙死,但因為孩子是有自由意志,是會犯錯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提醒並警告他們小心。

有時,我們會『有限度容讓他們犯錯』,容讓他們被火燒到、被熱水燙到,但是,在我們持續不斷的監督之下,我們不可能讓他們陷入嚴重到燒死燙死的危險裡去。

有時,當小孩違反規定,我們會打他罵他處罰他,甚至會很嚴厲,這是『管教』,但是,絕不會管教到讓他被打死,正如上帝不會管教到讓祂兒女下地獄去。

一個人在船上,可以跌倒,但絕不會跌下海去。

可是,這不表示船長就不需去不斷警告船邊有落海的危險,也不表示船長就不會去船邊築起安全的欄杆。

事實上,真正落海者很多嗎?其實,幾乎微乎其微。

但是,就算是微乎其微,人類面對一些危險的措施,依然會這樣努力保護。

而關於救恩的永蒙保守部分,上帝更是絕不會讓任何一人落海,但這不表示上帝就不會進行任何警告與防護。

只要人肉體依然存在一天,這種警告就具有意義。

要到了天堂,人再也無法用自由意志犯罪(因為已經沒有有罪的肉體的束縛),那時這種警告才不再需要。

再者,由於所有宣稱自己信耶穌的人,未必都是真正得救者。

這時,那些警告對這些人更是必須,使這些人在審判時,無從狡辯與脫罪。

因為警告早就已經做出來了,是這些人用自己自由意志不肯遵守的。

我們或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警告:

一個『請勿穿越,穿越必死』的警告牌,對於真正得救者與非得救者都是必須的。

但是對那些真正蒙主守護的人,他們會心生畏懼而不會真的去觸犯這樣的警告;

可是那些真正去觸犯這樣警告而死的人,就表示他根本就不是真正得救蒙主守護的人。

另外,除了關於『救恩』之外,還有關於『獎賞』的部分。

救恩部分,那些要我們努力持守的,是一種『警告』(當然也有激勵成分);

獎賞部分,那些要我們努力進取的,是一種『激勵』(當然也有警告成分)。

在天堂上,獎賞大小,是人人不同的,是根據你今生努力而決定的。

聖靈絕對會保守,使得救者不會變成不得救,但卻不會保證得救者一定可以得到獎賞。

事實上,有很多不努力的基督徒,天上的獎賞是很小的,甚至只剩僅僅得救而已。

對於得救者而言,最後審判時,他們將不再接受下不下地獄的審判,但卻要接受獎賞多寡的審判。

對於得救者,還不到審判時,他們在今生就會遭受上帝管教,特別那些不努力進取、胡做亂來的,很多還沒死,就已經要被上帝嚴厲管教了。假使今生做錯都不會被管教,這時反而要小心,因為這反而可能是沒蒙揀選的現象。

這些警告背道、要求努力的經文,對上面這些狀況,都具有激勵與警告的意味,也都沒有違反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也不是非必須。

3.關於『預知論』和『預定論』

由於預定論非常辛辣,但卻又是聖經裡明明白白的教導,所以有些人會用另一種方式來嘗試解決這種辛辣程度,就是『預知論』(或稱『預知預定論』)。

這種理論,主要是認為:

上帝的揀選和預定,主要是根據祂事前就『預知』哪些人會做出哪些事,所以祂才做出那樣的預定。

比方說:上帝預先知道你會信主,所以祂就預定你的得救;上帝事先知道你不會信主,所以祂就沒揀選。

乍看之下,這種理論確實可以調和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而且也確實拿得出一些聖經經文來。

但問題是,這種理論,很不幸的,並沒辦法真正解決問題,也很難解通某些反合性經文。

我們都知道,任何一個理論或教義,假使解不通反合性經文,那常常表示理論錯誤。

詳細講解預定論和預知論,會是一個很大的議題,在此只簡單講一些些。

比方說: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這經文對預知論者會很棘手,因為,這經文很明顯顯示,假使主耶穌在推羅西頓行神蹟,當地的人『一定』會悔改信主,可是,祂就是不肯去那裡行神蹟拯救他們。

按照預知論來講,上帝應該要預定這些人得救,預定主耶穌去那裡傳福音才對,而不是該預定主耶穌去看了依然不會信的哥拉汛、伯賽大傳福音。

比方說: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

在講預定論講得最激烈的羅馬書第九章,在講到上帝揀選與憐憫觀念時,為何會出現這句話呢?

雅各與以掃根本還沒出生,假使上帝揀選是根據後來他們二人的行為來做出事前的揀選,那這句話是不需要的,而且是很奇怪的。

保羅只需講上帝揀選是『根據雙子後來行為』做出的即可,可是,保羅卻不是這樣講,反而不斷強調:

1. 還沒生下來

2. 善惡還沒做出來

3. 不在乎人的行為

4. 只在乎上帝自己

到了羅9:15『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對預知論來講,這句話就更難解了。

因為,對所有人類理智而言,『依據行為好壞來揀選』是天經地義,假使上帝揀選是因為預知雅各以掃後來行為好壞來揀選,有人會講出『上帝不公平』的疑問嗎?當然不會!

正因為保羅知道,當他講出『上帝揀選是與人行為好壞無關』這種教義,而這是人類很難接受的,是會進行抗議的,所以他才會針對抗議者繼續講,到後來更甚至罵人『竟敢對上帝強嘴』了。

再來,聖經裡除了『預先知道』、『預先揀選』(foreknow)的經文,還有『知道』、『認識』(know)的經文,二者的觀念是否可以放在一起進行共用?

預知論者當然強烈反對,說不可以;

但預定論者則說當然可以。

在此我們不花太多時間針對二者攻防進行講解,我只簡單講一下預定論者的講法。

在聖經裡,常常會有『上帝知道』、『上帝認識』的經文。

這些經文裡的『知道』、『認識』,常常不是我們所以為的知道、認識。

我舉個例子來講,當我們說:

「啊,我認識他」、「我知道他是誰」的時候,常常是指一種『粗略粗淺的』認識或知道。

但是,當聖經經文在講上帝知道、上帝認識某人時,它的意思不是這種粗淺的意思,而是指『我深深知道你的一切,深深認識你的一切』,是一種『非常深入的』認識或知道。

這種認識或知道,常常是類似夫妻間那種親密的認識與知道,是具有『感情、恩愛、甚至是信仰』的認識與知道。

事實上,全宇宙間,有什麼東西是上帝不知道、不認識的嗎?

有哪一個人,是上帝不知道、不認識的嗎?

但問題是,假使是上帝特別疼愛的認識或知道,那就不是人人都享有了,只有蒙祂揀選的,才能得此恩寵。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這所求的我也要行;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

『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9:24)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代上28:9)

『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詩139:1)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2:12)

我們來想一想,祭司以利的兒子,是在教會裡做聖工的,當然知道什麼是耶和華,但聖經卻說他們不認識耶和華。

所以,這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提醒:聖經裡講到『認識』的時候,常不是那種表面意思,而是一種很深的認識。

假使我們承認預定論者將聖經裡的『know』(認識、知道)和『foreknow』(預先知道、預先揀選)連在一起來處理,那我們就不得不承認預定論的『揀選與人的行為無關』是對的,反而是預知論的『揀選是根據人的行為』才是沒有聖經依據。

因為,按照預定論者的解經,聖經所謂的『foreknow』,事實上是一種很深的認識、知道,這是一種『預定』在講的揀選,而不是僅僅表示上帝『預知』一些未來會發生的事那種表面的認識知道而已。

若是如此,用『預知』的角度來解『foreknow』這些經文,就會變成支持力很薄弱;

反而用『預定』角度來解『foreknow』這些經文,就會變成非常合理,而且強而有力。

4.另一點就是他們堅持要是神的揀選是無條件的,不看未來行為的話,那這些沒有被神揀選的人,豈不是神創造他們讓他們下地獄?

這部分,很不幸的,我必須說,預知論者一點都沒有佔到便宜,因為這類的問題,預知論者一樣無法回答。

我可以輕而易舉就回到亞當夏娃犯罪部分,我會問預知論者:

既然上帝事先就預知亞當會犯罪,導致後來全人類墮落,使很多人下地獄,那為何上帝當初還要創造亞當,使後來的很多人因而下地獄呢?

預定論者堅持,上帝的揀選與人的行為無關。

為何有人上帝會創造他們下地獄?

因為那是上帝主權,上帝為了祂自己的榮耀,而且那些人是因為自己的罪下地獄。

我們敢這樣講,是因為這是上帝自己講的: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這有甚麼不可呢?』(羅9:22、24)

可是,預知論者卻連這樣的經文都難以解通,但預定論者卻可以合理提供這樣的經文來支持。

假使預知論還要繼續針對這部分追問,硬是要直接碰觸上帝最隱密的心意:

為何上帝為了彰顯祂自己榮耀,就要創造這些下地獄的人呢?

那麼,且讓我這預定論者用上帝自己的話來回答。

上帝自己遇到這問題,祂就不再對我們多加解釋,而是直接強硬訴諸祂有權利行使自己的主權: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9:20)

預定論者主張:

1. 聖經有的,我們就必須認真解通。

2. 聖經沒有的,我們可以用全本聖經經文進行合理推論。

3. 聖經沒有的,連推論的經文都缺乏的,我們就只能保持沈默,因為上帝自己不啟示,我們就不能僭越。

5. 當然,我知道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但是神揀選這些信徒的原因是…? 沒有原因? 難道這就是TULIP中的無條件的揀選?

答:

神揀選人,純粹是出於祂的愛,祂的憐憫與恩典,與這些人的行為完全無關。

所以蒙揀選的,真的只能感激涕零,沒什麼可自誇的。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7:7-8)

所謂的『無條件的揀選』,是指『上帝對人的揀選,不是出於人有任何值得揀選的條件』,而不是說『上帝毫無原因來進行這些揀選』。

假使我們硬要再追問上去,繼續探究上帝隱密的心意,祂為什麼要愛這些人、不愛那些人?祂到底根據什麼來進行這樣的決定?

聖經卻就此止步,上帝不再針對這部分做出啟示,我們也無法從經文做出進一步的推論,就只能到此為止,不再多問多講。

6. 要"信到什麼"才可以得救呢?一貫道還有許多台灣的佛教也"信"耶穌,不是嗎?

答:

簡單講:

1. 要信到『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福音內容

2. 不能違反三大信經(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

三大信經主要是三個部分:

1.基督論──基督的『神人二性』

2.三一論──上帝是父子聖靈『三位一體』

3.救恩論──惟有耶穌基督的受死才能除去人類的罪(『信耶穌才能得救』)

因此,信一貫道、新時代運動的耶穌,是不能得救的,因為他們不會接受那三大信經的內容,也不接受『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福音內容。

請參閱:

1. 異端定義探討(二):狹義與廣義的定義

2. 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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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1. Kenisha说道:

    Thanky Thanky for all this good infoarmo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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