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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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9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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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本分:照誰的標準?

『努力盡本分,敬畏神主權』,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信仰觀念。

我們今天要來思考的是:

努力盡本分,該根據誰的標準?根據自己的標準嗎?

為何我要講這議題?

因為我非常害怕,親眼見到許許多多傳道人與信徒,明明就是爛到極處又懶到極點,可是自我形像非常良好,好到竟然以為自己非常努力盡本分,而且已經盡到本分了。

怎麼會這樣呢?

為何明明就是沒善盡本分,又惡又懶,但當事人卻覺得自己已經很努力,非常盡本分了?

後來我發現,這些人那種良好的自我形像,似乎都有一個共通的特點:

標準由『個人自訂』!

換言之,這些人會覺得自我形像良好,因為標準是由他們自行訂定,依照他們的自訂標準,他們當然覺得自己確實做得很好了。

這種情形,並不是只在基督徒出現,事實上,連社會上的未信者,甚至連貴為總統的人,一樣會出現這種很離譜的現象:

做得非常爛,但自我形像良好,認為自己已經非常努力,善盡本分了。

這會有什麼問題?

問題非常嚴重!

基督教非常強調『認罪悔改』,這種認罪悔改的觀念,是信仰的核心觀念之一。

什麼時候,教會喪失認罪悔改的能力,不再進行認罪悔改的教導,不強烈要求認罪悔改的動作,教會就喪失了真理的見證,喪失好行為的能力,反而會越來越墮落與敗壞,甚至比不信者還壞。

一個人能改正缺失,當然必須要『先』知道自己原先的行為是缺失;

一個人要能認罪悔改,當然要『先』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罪。

相反的,當一個人不認為自己有缺失,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罪時,

他怎會改正缺失,怎會認罪悔改?

結果,當然就是繼續爛下去壞下去,不知改正,並且自我形像良好。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

馬太福音

25:14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25: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25: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25: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25: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25: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5: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25: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5: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25: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5:24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

25: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5: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請注意那個領一千銀子的僕人的反應。

他是標準的自我形像良好的人。

對他自己而言,他將銀子放在地下,是天經地義,非常合理。

與其他五千賺五千、二千賺二千的僕人相比,這一千的僕人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慚愧與羞恥,

相反的,他覺得自己非常對、非常合宜,認為自己也是盡本分的人。

不僅如此,這個一千銀子的僕人,也是非常會講道理,還認為別人也會相信他那套道理的。

他會掰出一整套理由,而且聽起來非常「合理」。

他不僅會將自己行為合理化,還會講出非常「合理」的話。

他不僅自己相信那套合理化的說詞,他也認為主人會接受那套合理化的說詞。

再來,這僕人也非常清楚主人的風格與習慣。

他並不是不知道主人的個性與標準,他非常清楚,而且他也很會講,正如許多牧師傳道在講台、很多主日學老師在教室也很會講上帝的道理一樣。

都知道,都會講,但講一套做一套,生活與信仰完全脫節。

問題是,上帝的評斷很簡單: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

請注意主人對這惡僕人的駁斥:

1. 你知道我標準很高,但你卻擅自用那麼低的標準來衡量自己。

2. 你違反社會常識,因為連一般人都知道至少該怎麼做,但你卻連這都沒做到。

最後的評語,上帝在『又懶又惡』之外,還加上一個『無用』!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一個自我形像良好的人,是不會知道要認罪悔改的。

事實上,起碼有兩個方式可以幫助我們判斷自己是否做得不好、未善盡本分:

1. 上帝的標準

2. 社會常識

為何這僕人罪無可赦?

因為他違反上帝的標準,也違背很簡單的社會常識,

明明就沒善盡本分,卻自我形像良好,以為自己做得很夠很好了。

事實上,有時即使自己因為聖經真理不熟,不清楚上帝標準,

但起碼社會常識也會給人很大的幫助,讓人檢討自己是否做得很不夠很不好。

但連這種普遍恩惠領域都嗤之以鼻、毫不在乎,

那就更別提特殊恩惠領域了,反正一樣都會將標準踩在地上踐踏。

這樣的人,在審判時,當然要被丟棄,哀哭切齒。

問題是,假使這人是在主人回來前就『先』哀哭切齒、認罪悔改、善盡本分,事情就截然不同。

可是,這人卻是在主人回來審判『之後』,才哀哭切齒,這時當然為時已晚。

不要小看哀哭切齒的時間先後,先後一顛倒,狀況就截然不同。

當聖經講到末世審判,常常會提到屆時許多人將會哀哭切齒,但為時已晚。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有沒有善盡本分,不是照自己的標準!

否則的話,六十分基督徒永遠只用六十分當標準,還覺得自己已經一百分;

二十分基督徒永遠以二十分當標準,還以為自己已經是優等生。

為何我知道?

因為我家孩子就是這樣的人!

他會很高興回來吹牛說自己考得多好,因為他領先誰誰誰;

只是他不敢講還有哪些人考得比他好。

他的標準是『比壞不比好』,專拿『比他壞的來比,不敢拿比他好的來比』,所以自我形像當然會好。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有沒有善盡本分,標準是『照上帝的標準』,不是『照個人自己的標準』。

上帝的標準高不高?

大家心知肚明!

當懶僕人對主人說那段描述主人個性的話時,主人並沒反對,而且還提醒他:

『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太25:26)

換言之,主人並沒否定自己標準的高超,而是譴責僕人明知主人標準很高,還擅自大膽降低主人的標準。

有趣的是,對那些一百分基督徒,不斷努力拼命去做的,主人給他們的標準,卻是跌破眾人眼鏡的:

五千的賺五千,二千的賺二千,就符合標準,都得到獎賞。

主人並沒要求二千的要賺五千,連賺三千都不需要,只要賺兩千就可以達到標準了。

這是很特殊也很有趣的反合性:

你越認真努力,上帝對你的標準越不會那麼高;

你越不認真努力,上帝對你的標準會越高。

你越覺得自己還不夠認真盡本分,上帝對你的要求就越不會那麼高;

你越動輒覺得自己已經非常好非常盡本分,上帝對你的要求就越高。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2)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25:29)

請注意,這段聖經還講『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太25:15)

上帝給每個人的恩賜、天資、出生環境、才幹、、、,都是不一樣的。

上帝並不會要求二千的也要賺五千才行。

因為,上帝不是用『齊頭式假平等的標準』來衡量每一個人,而是因人而異。

但是,不管領受多少,每個人都一樣,都必須非常非常努力才行。

不管你是去『做買賣』(太25:16),還是去『放銀行生利』(太25:27),你就是必須照本分來努力,反而假使你選擇『放地裡』(太25:18),你就完蛋了!

請不要對上帝說,我掘地也很辛苦,沒那回事!

我們有沒有善盡本分?

認真讀經禱告,搞清楚上帝標準,我們就會知道那標準是何等的高,我們又是必須何等努力才行。

同時,留意一下社會常識吧?

連未信者都知道那就是不認真不努力,而基督徒還洋洋得意,以為自己很認真了,那是自欺欺人欺上帝,沒有用的。

在教會裡,有認真努力牧會嗎?

聽不見許多會友的風評嗎?

大量會友已經覺得你真的很不認真不努力,敬虔的基督徒會友已經一個一個離開教會了,結果還自認為很努力很盡本分了,這要小心了。

在工作上,有認真努力了嗎?

聽不見主管與同事的風評了嗎?

大量主管與同事已經覺得你很不認真不努力,甚至連主管與同事都已經提醒連連了,結果還自以為很努力盡本分了,這要小心了。

我講兩個真實事例好了。

有位基督徒工讀生,每週六打工。

當畢業之後,卻不去找正式工作,人家介紹任何正式工作也都不願去做去應徵。

身體健康良好,但寧可每日在家裡鬼混度日。

人家問為何不去找工作呢?

這位工讀生回答:

我現在這樣就已經是在工作了啊!

原來,他的標準就是:

每週打工一天,就是正式工作,這樣就已經是很努力盡本分了。

當一個人標準是這麼低,低到違反社會常識的程度,這時,即使打工,會認真努力盡本分嗎?

更可怕的是,是什麼樣的基督教家庭、什麼樣的教會、什麼樣的主日學、什麼樣的團契,讓一個從小上主日學參加團契的人,長大後竟然可以變成這種基督徒?

說這話,我非常痛心,因為這是我的工讀生,我是他的主日學老師。

不僅如此,這不是特例,類似的心態與品德,也是許多教會青少年的情形。

這件事,給我很深的反省,因為,身為老闆與主日學老師,一再地體諒,反而變成是縱容的幫兇,使這樣的年輕人不知上進、懶惰度日,還自我形像良好,覺得自己很努力盡本分了。

在上帝面前,我懺悔自己的努力不夠,也同時改正自己的缺失。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有時,我們的愛心,會變成害人的殺手,而這是我們提供愛心者所未曾想過的。

出於愛心所提供的工讀機會,沒想到竟然會變成一個人懶惰度日的藉口;

出於愛心的包容與不責備,沒想到竟然使人越來越墮落。

因此,我責備這年輕人不當的行為,並要求對方要認真去找一個正式工作,我不願再提供這樣的工讀機會給他。

我憤怒,但我愛他,不希望他過一個這樣頹廢的人生,希望他能成為有用的人。

有位牧師,對於探訪,他覺得自己很認真很努力。

後來我發現,原來是這樣的探訪:

他喜歡的會友,探訪次數非常頻繁,甚至可到每週都探訪;

但對於不喜歡的會友,甚至可以一年都沒探訪過一次。

這樣的行為,有什麼嚴重?

確實有在探訪,不是嗎?只是不平均、有人沒探訪到而已。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這種探訪,是非常可怕的,因為很容易引起教會分裂的。

對那些常常被探訪到的人,他們覺得你們這些批評者對牧師很不公道,因為他明明就很認真很努力,你們卻一直批評他不努力;

對那些沒被探訪到的人,他們覺得你們這些為牧師講話的很不公道,因為牧師明明就很懶惰,你們卻一直為他護航。

看到可怕之處了嗎?

今天,我不是在講人人都得到基本的探訪關懷,只是有人更多一些而已;

我今天講的是有些人連最基本的探訪關懷都沒得到,但有些人卻已經得到非常多。

多做,沒關係,但最基本的要做到。

否則的話,教會遲早會分裂成牧師派與非牧師派,嚴重干擾教會事工的運作。

其實,這種『嚴重大小眼』、『不喜歡的什麼都不給,喜歡的不論怎樣都給』的情形,不僅在教會裡會產生嚴重問題,連在一般公司、社會、國家,一樣都會產生嚴重問題,千萬不要去觸犯。

而這不是什麼高深的神學大道理,只是一般社會常識罷了。

請不要低估『社會常識』的重要性。

基督徒不僅要遵守上帝標準,還要有社會常識。

真正的智慧,一定比社會常識的要求還要更高,而不是更低。

當自我的標準比社會常識還要低的時候,這常常就是沒善盡本分、懶惰不盡責的時候。

我不是說社會標準是基督徒奉行的標準與典範,請不要誤解。

事實上,社會標準常常比聖經低太多了。

社會標準認為只要符合某些條件,離婚是可以的。

但基督徒的標準是聖經,而聖經對離婚的標準比社會標準高太多了。

但是,連社會標準都知道外遇是不行的、婚外情是不好的。

可是假使身為基督徒,卻去觸犯婚外情,然後還不知罪,這樣不僅連聖經標準都沒達到,而且連更低的社會標準都違反,更是羞辱主名,比不信者還不如。

我不是說我們就一定不會違反聖經,但是必須知罪知恥,

不知罪不知恥的基督徒,比不信者還糟糕。

讓我們來思考保羅這個人。

他在社會標準的眼中,是義人,是『無可指摘的』(腓3:6),是行為良善的;

可是,他卻認為自己是『罪魁』(最壞的壞人)(提前1:15)。

他非常努力認真,為主拋頭顱撒熱血,拼命向標竿直奔(腓3:14);

可是,他竟然認為『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腓3:12),還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腓3:13)。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教會是這樣行為非常優秀,但還認為自己是最壞的罪人,需要不斷認罪悔改;

當信徒是這樣非常積極盡本分,但還認為自己做得依然不夠;

那麼,教會就有救了,基督徒的行為就不可能比不信者還爛。

台灣長老會早期的宣教士,哪一個不是這樣為主拼命,積極盡本分,榮耀歸上帝的人?

這些宣教士所帶出來的教會與信徒,一批又一批真的是社會的棟梁,公認的好行為者,社會的亮光。

可是現今的教會,又成了什麼樣的光景?

許多人很喜歡講保羅說的『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林前1:27),

可是卻忘記後一句『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1:27)。

看看教會吧?

看看基督徒的行為吧?

我們確實是愚拙的,是蒙揀選的,但是有叫世上那些智慧的人羞愧嗎?

還不講說我們所說的道理有沒有辦法讓世上的智慧人羞愧,

單單我們的行為,就不僅不能讓世上一堆行為比我們好的未信者羞愧,還會讓這些人嘲笑我們的爛!

上帝揀選愚拙的,是要將之改造成智慧的人,來讓世上的人羞愧;

上帝揀選罪人,是要將之改造成義人,來讓世上的人羞愧;

結果現在呢?

上帝揀選一堆爛人進教會,然後這群人繼續在教會爛下去,而且還有爛學爛,爛在其中,還洋洋得意,以為自己有多好,真的悲哀到極點,不知羞恥到極處!

我們只知為自己的愚拙洋洋得意,卻不知要非常努力盡本分來讓未信的智慧人羞愧;

我們甚至更爛,爛到明明就是愚拙還以為自己充滿智慧,卻不知丟死上帝的臉,被未信者嘲笑到極處。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1:2)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2:24)

當基督徒比不信者還爛,生活鬼混度日,讓人不屑基督聖名;

當基督徒比不信者還爛,私生活亂七八糟不檢點,讓人不屑你們基督教徒的品德;

當基督徒比不信者還爛,牧會閒混、一週沒做幾件事、沒探訪幾個會友、沒講幾篇道、每天工作沒幾個小時,然後領取高薪,讓未信者嘲笑原來牧師真是超好混的「好職業」。

基督徒們!我們繼續讓人不斷羞辱上帝聖名,該當何罪?

我們繼續縱容這些罪行,毫不加以制止與防範,放任罪惡在教會中不斷傳染,讓一群一群的基督徒在教會中有樣學樣來學壞,我們這些牧師、傳道、老師、輔導、長老、執事,該當何罪?

主啊,原諒我們的無知,赦免我們的重罪。

事實上,這種『自我形像良好』的情形,根本就不是真正聖經的真理,而是心理學的毒。

自尊、自愛、自信,這是心理學超喜歡講的,

結果這樣不合聖經的毒素,嚴重滲透到神學院、滲透進傳道人的心、滲透入教會的講台、滲透進信徒的信仰裡。

結果,爛到極點還以為自己做得很好;

比社會常識的標準都還低還以為自己已經非常努力。

反正標準就是由我自己所訂,一皮天下無難事,其他笑罵由人,管你們怎麼看我,反正我就是覺得自己很好,自我評分沒一百也有九十分,你要拿我如何?

沒錯,當信徒犯罪而不知悔改時,我們未必能如何。

但是別忘了教會懲戒的觀念:

透過權柄的施行,我們就是該如何!

教會必須透過權柄與程序,規勸懲戒這些犯罪不知悔改者,而最嚴厲的懲戒就是逐出教會(信徒)、進行解聘(聖工人員)。

這樣,才能遏止罪惡在教會中的橫行與傳染。

沒錯,有些人即使被被規勸被懲戒,也依然不知悔改,那我們已經盡本分,他的罪行與我們無關。

但更多的時候,其實很多人是會在規勸與懲戒中,開始知罪認罪悔改,使教會重新獲得弟兄,使會友不敢放肆與放縱,遏止罪惡強大的傳染力。

什麼是悔改?

又悔又要改!

但很不幸的,現今教會盛行的是廉價的悔改,嘴巴說說即可,反正沒人在意是真悔還是假改。

真正的悔改,必定帶出真實行為的改正;

嘴巴講講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悔改。

結果,教會不看重懲戒,信徒不看重真正的悔改,

這樣難怪會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爛透了的傳道人與基督徒。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

果子都還沒看到,就輕率相信對方已經真正悔改,根本就是放縱,是縱容罪行!

身為權柄者,假使是這樣處理教會罪行,更是嚴重失職!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越到末世,不僅假道會越盛行,連信徒的品德也會大量敗壞。

世界的德行越來越敗壞,基督徒更可悲,因為還常常比不信者還壞。

我們務要持守真理,也要努力追求成聖。

我們的自尊、自信、自愛,不是透過世俗心理學這種錯誤道理而得來,

而是透過聖經所規定的自卑、自我否定、捨己,然後在上帝真理中,逐漸建立起來的真正自尊,才有辦法達成。

假使我們再繼續用錯誤的觀念,以自己訂定的標準來衡量自己,那我們只會越來越壞。

相反的,當我們否定自己,回歸上帝標準時,我們就會看見上帝標準的崇高,也會不斷鞭策自己要永遠不斷努力,這樣我們才能行出真正的良善與好行為,榮耀上帝聖名。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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