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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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9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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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未婚姊妹:妳的男友,是值得你終生順服的人嗎?

未婚的姊妹,有些已經有男友,有些還沒。

已經有男友的,請思考這問題:

妳現今的男友,妳覺得可以讓妳在未來順服終生嗎?

妳願意這樣的男人,未來當妳的丈夫,一生當妳的頭,妳要終生順服他嗎?

還沒有男友的,也請思考同樣的問題:

未來我假使有機會以結婚為前提與男士交往,我是否會考慮那人值不值得當我的頭,我願意終生順服他?

很多姊妹一直在尋求神的旨意,希望能找到良好的人生伴侶;

也很多姊妹被現今的感情困擾,不知是否該和現今的男友繼續這段感情下去。

但是,有多少人,認真想過我問的問題:

這人,假使未來變成妳丈夫,你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妳願意終生順服這樣的人嗎?

原諒我這樣說:

認真想過的,沒幾個!

而也請容讓我殘酷的這樣說:

你們現今很多的困擾,其實,當妳冷靜問自己這個問題之後,答案早就清清楚楚!

請別來對我說感覺!

感覺本來就會改變,即使妳今天感覺很愛他,明天你的感覺可能就會消失。

同樣的,假使妳覺得不合適然後分手,妳當然感覺很痛苦,但一樣的,感覺是會變的,常常在一年後,或是妳未來與他人結婚之後,妳早就不會再感受到這段分手的痛苦了。

其實,真正的愛,是永恆的,是不變的。

會變的,當然不是真正的愛。

只是,大家已經動輒將『感覺』和『愛』劃上等號,然後以為感覺就是愛,如此而已。

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

我們不得成為感覺的奴隸!因為那是違反聖經的!

基督徒面對各種人生問題,首要的就是『唯獨聖經』,凡事先要想到聖經怎麼說。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假使我們凡事沒先想到上帝怎麼說,而是先考慮我自己感覺如何、別人怎麼說、、、,那麼,

我們怎能說自己『愛神優先』呢?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所謂的唯獨聖經,不是說自己要有能力背出經文,

而是必須知道聖經教導的觀念是什麼。

我們若不知道聖經教導些什麼,就表示我們不知道上帝講些什麼話,給我們什麼答案,

這樣的話,我們就像沒有地圖的船長,在茫茫大海上亂開亂撞而已,遲早會觸礁斃命。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09:115)

聖經對於夫妻關係,有很多規定。

其中之一,就是『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3-24)

請不要對我講什麼女男平等、女權至上,

我不吃這一套!

我不吃,不是因為我是男性,而是因為我只服從聖經,不理會任何世上的學問,不管他們講得多冠冕堂皇。

也不要對我講些什麼女性神學,對我說聖經是父權思想,很多觀念已經過時。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就是絕對真理,永世不移。

上帝決定叫男人寫聖經,不叫女人寫聖經(新舊約共六十六卷,沒有任何一卷是女人寫的),這不是父權思想,而是上帝主權,人人都必須順服,由不得任何人用父權思想理由不順服。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女人)出來嗎?、、、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14:36-37)

我不是說男人至上,更不是說大男人主義才對,也不是說女人必須低低在下。

我要講的很簡單:

聖經怎麼規定,我們就該怎麼辦,因為聖經就是上帝講的話,上帝講的話就是聖旨。

當然,上帝規定,我們未必就能做得到,

但那是另一回事。

因為很難做到,就乾脆說上帝沒有說,或是扭曲上帝意思,這是很嚴重的,我們絕不能走這條路。

我們能做的,就是只能求主加添力量,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做到,即使跌倒,但依然願意,而且繼續努力,就是這樣。

假使妳不願意唯獨聖經,然後要找一大堆理由與學問要來對我講,我不吃這一套,也沒空奉陪!

我老了,年紀大了,生命有限,時間有限,沒辦法做太多事、救太多人了。

但是,假使妳願意唯獨聖經,願意即使流淚也要聽上帝講的話,那我們才是同樣信仰,才能繼續一起學習上帝真理。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也要順服丈夫』,這就是上帝的命令與規定。

因此,假使妳要和這男人結婚,很簡單,問問自己:

我願意他當我的頭嗎?

我願意終生順服他嗎?

他值得我終生順服嗎?

我的男友有好幾次感情不忠的紀錄,好幾次劈腿。

這人未來如果當我的丈夫,我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這樣的男人,妳覺得,值得你終生順服嗎?

妳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當妳的頭嗎?

一個未來很可能會外遇的丈夫?

我的男友喜歡享受,愛買高價物品,已經到賺的錢都花光光,更甚至不僅沒存錢,還卡債連連。

這人未來如果當我的丈夫,我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這樣的男人,妳覺得,值得你終生順服嗎?

妳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當妳的頭嗎?

一個很可能未來會讓你背負一大堆債務的丈夫?

我的男友會賭博,愛喝酒且喝得醉醺醺,會吸毒,而且屢勸不聽。

這人未來如果當我的丈夫,我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這樣的男人,妳覺得,值得你終生順服嗎?

妳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當妳的頭嗎?

一個未來很可能一樣賭博、喝酒、吸毒的丈夫?

我的男友很愛吹牛,好高騖遠,做事不踏實,只想賺大錢,不想從基層做起,工作一個換過一個,反正一定都是老闆錯、同事錯、他自己一定沒有錯。

這人未來如果當我的丈夫,我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這樣的男人,妳覺得,值得你終生順服嗎?

妳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當妳的頭嗎?

一個很可能長期失業,成天怨天尤人的丈夫?

我的男友生氣時會打人,會有粗暴舉動,雖然事後他會痛哭認錯,但卻會再犯,而且有好幾次紀錄。

這人未來如果當我的丈夫,我就必須終生順服他。

問題是,這樣的男人,妳覺得,值得你終生順服嗎?

妳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當妳的頭嗎?

一個很可能會對你及孩子家暴的丈夫?

我親愛的姊妹,請不要以為你輕而易舉就會知道上面那些人不值得當妳的頭、不值得妳順服他、妳也不願順服他。

事實上,很多姊妹和未信者並沒有兩樣,

一講到感情,一樣是愛字擺中間,上帝放兩邊!

明明就是惡行與惡習,在你們充滿愛意的眼鏡之下,全部都變成值得稱許與包容的美麗。

明明就是感情不忠,你們會認為是感情豐富;

明明就是好吃懶做愛享受,你們會認為是隨性生活;

明明就是暴力傾向,你們會認為是性情中人,一時克制不住;

、、、、

所以,我親愛的姊妹們,請捫心自問:

我真的願意讓這樣的男人以後當我的頭嗎?

我以後真的願意順服這樣的男人嗎?

假使答案依然是:

我願意!

那我求神祝福妳,即使我認為妳以後死定了!妳幾乎沒有翻身的機會了!

同時,也請妳以後被這爛老公搞得心力交瘁,常常要面對他的外遇、他的債務、他的家暴、他的不務正業、、、時,

告訴自己一句話:

我活該!

誰叫我不聽上帝的話!

這是我自己去找來背的重軛,不是上帝要我背的,是我自己笨蛋去找來背的!

請注意,很多姊妹都犯一個同樣的錯誤,而且錯得很嚴重:

分不清『男友』與『丈夫』的不同。

男友和丈夫,是不一樣的,懂嗎?

男友可以分手,丈夫不能離婚;

男友可以更換,丈夫不能更換;

和男友不能有性行為,和丈夫可以有性行為;

和男友不能生小孩,和丈夫可以生小孩;

更重要的是:

男友還不是妳的頭,丈夫才是妳的頭,

請不要還沒當妳丈夫之前,就以為他是頭,你就凡事順服他!

沒錯,你開始要預備自己,準備迎接他未來當你的頭。

但請搞清楚:他現在還不是你的頭,未來也未必是,除非他未來是你丈夫。

遇到爛男友,請趕快換掉!

這是上帝愛妳,在拼命救妳,請不要不知死活!

請搞清楚:

妳現在該換而沒換,等到一結婚,上帝命令馬上改變,變成『不可離婚』。

到時候,同樣的理由,已經幾乎無法使你們在合乎上帝命令下離婚了。

就算像外遇這種合乎聖經的理由離婚,那時所造成的傷害,絕對比妳現在分手的傷害大太多了。

假使考慮屆時已經有小孩的情形的話,那會更令妳痛得死去活來、錐心刺骨、連無辜的孩子都受你們離婚傷害。

至於弟兄,讀到這篇文章,請別高興太早,只記得『妻子要順服丈夫』,就洋洋得意。

別忘了,上帝同時講:

『更大的權柄,更大的責任,更重的刑罰』,

並且,

『丈夫要為妻子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請注意,妻子不用為丈夫死,妻子只需順服丈夫,

可是,丈夫卻必須為妻子死,這責任之重,非同小可!

所以,同樣的,請捫心自問:

這女孩假使以後成為我的妻子,我就必須為她死,

問題是,我願意為她這樣嗎?她值得我這樣做嗎?

假使你還不願為任何女孩死,那更慘,表示你還沒資格娶任何人。

也請原諒我這樣說:

很多弟兄,根本都還不夠格邁入結婚禮堂,因為他們根本都還不願意為配偶死。

我講更簡單一點:

有一天,你們沒飯吃快餓死了,你願意去討飯來養你妻子嗎?

你願意愛她愛到這樣嗎?

你已經預備好這樣的心志了嗎?

社會上,一堆丈夫在沒飯吃的時候,只會叫太太下海賣淫來養他,不願動一根指頭來拼命養活太太的。

至於姊妹,同樣的,認真檢驗你的男友吧?

他是那種結婚後會願意為妳死的人嗎?

很多男人,願意為他父母死,願意為他兄弟死,願意為他朋友死,不願意為妻子死的喔!

當然,我不是叫大家用放大鏡檢視自己現今的男女朋友,然後隨時準備換人。

萬一你們真的換人,請不要怪到我頭上來,認為是我叫你們換的。

很多男女朋友階段的弟兄姊妹,未來確實會和現今的男女友邁入結婚禮堂,而且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所以,我不是叫大家隨便亂換人。

我要講的,其實很簡單:

有時,你自己,以及旁人,都很清楚現今男女友很明顯的嚴重缺點,

問題是,你認真考慮過這問題了嗎?

你認真想過一旦結了婚,這些缺點,你能接受嗎?

這人夠資格當你終生伴侶嗎?

我講的缺點,不是襪子亂丟這種小事,而是未來會涉及嚴重違反聖經的嚴重缺點。

對這樣的缺點,假使我們沒認真思考,我們就是沒善盡本分,自己找重軛來背。

願上帝恩待每一位有男友女友的弟兄姊妹,也恩待每一位還沒有男友女友的弟兄姊妹。

願上帝引領,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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