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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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7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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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1.婚前性行為 2.男女差幾歲 3.男友沒工作

我剛畢業進入社會,想請教您一些問題:

對於婚姻及男女朋友交往有諸多疑問,如何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是神為你預備的?我與男朋友是基督徒,在一起要三年了,於學校基督教社團認識,因畢業我與他分隔兩地,我也未聽到神跟我說他是我未來伴侶,但教會的教導總是希望基督徒男女朋友不要拖太久結婚,以免試探越多,但,真的是這樣嗎?當神未給我清楚明瞭的引導時,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家人雖是基督徒,但對於我與男友相差X歲而他目前未有工作情況下,要家人認同也並非易事,況且在一起要三年了,說有試探也確是如此,如肉體的試探、第三者試探、距離的試探等等。

對於肉體的試探我們至今仍會陷入(雖我們都明白不要性行為)。曾經下定決心改過認罪,但依舊會犯。過去剛在一起兩年左右,每次與男友做這些行為的時候,隔天或是過幾天,不是生病,就是出車禍,不然就會受傷,而且屢試不爽!非常奇怪!我都認為可能是神對我們的懲罰!但到近幾個月,每次這些關係後,好像就沒有這些情況了!但我心裡總是不安,但又深覺得自己已經走不回去,很無助~

再來對於時下的學生年輕人對愛情的定義早已喪失神兒女的行為,我常感覺痛心,但我知道我與他們並無異,而在學期間早聽過與男朋友同居或懷孕墮胎這種行為,在學生中早就不足為奇了,況且男女關係在基督教裡也是很大的問題,如信主多年的姐妹,平日看來敬虔,但居然劈腿,或是青少年男女之間沒有界線等等,我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教導他們,但一想到自己似乎不配得,因我未有好行為。

請小小羊為我解惑禱告,也求神施恩幫助我。

(隱私已去除)

答:

1.如何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是神為你預備的?

答:

很難三言兩語說清楚。

因為,『尋求神的旨意』是一個很大的課題,而且裡面充滿大量未知。

請先做點功課,自行閱讀:

尋求神的旨意相關文章

2.教會的教導總是希望基督徒男女朋友不要拖太久結婚,以免試探越多,但,真的是這樣嗎?

答:

一般而言,假使雙方已經畢業,進入社會,那麼,確實不宜拖太久。

3.神未給我清楚明瞭的引導時,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答:

當上帝沒有給清楚的答案時,就請依照『理性』與『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原則)來做。

4.對於我與男友相差X歲而他目前未有工作情況下,要家人認同也並非易事

答:

相差X歲部分,沒有關係,反正只要你們彼此能溝通、相知即可;

但『沒有工作』部分,這很嚴重。

請問,他已經畢業多久,沒有工作?

是原本有工作,後來失業嗎?

還是一直找不到工作?

他的學歷是什麼?學的是什麼?

請盡量詳細告訴我這部分。

單單這部分,已經具有很強烈判定你們感情該繼續或結束的決定性了。

等你告訴我這部分後,我會詳細分析給你聽。

5.每次與男友做這些行為的時候,隔天或是過幾天,不是生病,就是出車禍,不然就會受傷,而且屢試不爽!非常奇怪!我都認為可能是神對我們的懲罰!

答:

是的。

而且,這顯示你是上帝的小孩,所以祂會管教你。

6.但到近幾個月,每次這些關係後,好像就沒有這些情況了!

答:

不太好。

這也是為何一到適婚年齡,不要拖太久的原因。

『性』本來就具有強烈誘惑性,在婚姻裡,這部分就成為聖潔;但未婚時,這部分就成為不潔淨。

7.教導學生年輕人、青少年性的聖潔問題、、、

答:

這以後再說。

你現在還不適合針對這部分教導其他人。

以上,是比較理性的說明。

以下,是比較感性的勸勉。

說真的,在現今社會的開放之下,即使身為基督徒,未婚之時,有時也真的很難逃得開性的誘惑。

有時,兩情相悅下,真的很容易情不自禁。

越是如此,越是該認真考慮結婚。

假使還在在學中,受到學生身份影響,還無法結婚,那還說得過去;

假使已經進入社會了,可結婚而不結婚,那就不太好。

問題是,撇開家人與別人意見和態度不講,

真正的問題,可能還是出在你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愛他吧?

你真的願意這人當你丈夫嗎?

『當你丈夫』的意思,就是你必須順服他,一生一世,你願意這樣嗎?

你願意和他共度一生,不論貧賤與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永不離棄嗎?

戀愛初期,感覺常常是很強烈的,會「愛」得海枯石爛的。

但經過一段時間後,激情會變淡。

但是,這不表示就沒有愛情在裡面。

當然,有些時候,確實是真的沒愛情。

所以,單看感覺強弱,有時是不準的。

你的男友,信仰好嗎?

請不要對我說一些「表面」的東西,如:當過會長、當過靈修、禮拜天都會做禮拜、、、。

請認真思考,你的男友,信仰好嗎?

一個人可以表面很屬靈,但內心信仰卻很差。

這是虛假的信仰。

我親愛的姊妹啊!

女人只要嫁一個爛男人,你一生很可能就毀了!

這是我這老頭子看過很多例子之後,衷心對你講出的建言。

我見過多少優秀的女孩,又漂亮、又聰明、又善良、做事能幹、讀書厲害,

但只因為嫁個爛男人,婚後這些女生就性情大變,變懶、變混、心地變壞、、、、。

女生很容易受丈夫影響,這點是很可怕的。

你可以嫁個錢賺不多的丈夫,只要他信仰好。

假使這男人信仰不好,但你很愛他,你就準備迎接悲慘的人生。

要結婚也是可以,只是以後要準備常常以淚洗面便是。(我接到這類的信件,會接到手軟!因為超過你能想像的多!)

假使這男人信仰不好,你又不是很愛他的話,趁早分手吧?

小小羊


假使這男人信仰不好,但你很愛他,你就準備迎接悲慘的人生。
================================================
這句話是真實的, 最多的情況是, 有的男人只去受洗一下,對姐妹交差, 但對信仰一點都不認真, 很有錢, 姐妹也願意嫁(不知是因為自己年紀大了, 還是因為對方有錢,還是因為對方有算是"洗"過?),結婚後卻過著"類單親"的生活, 或整天吵嚷不休, 指責對方, 唉~~~怎一個"悲"字了得.

Posted by JK at 2012年09月27日 09:16

假使這男人信仰不好,但你很愛他,你就準備迎接悲慘的人生。
================================================
據我的觀察,多數基督徒總是有意或無意的選擇和自己的信仰狀況差不多的另一半。一個信仰深、靈程高、熱心愛主的基督徒(無論是弟兄或姐妹)的另一半很少是信仰淺、吊著鹽水的靈命、不冷不熱的。
如果對方的信仰是差勁但仍是想著和他/她結婚,我強列建議:快快認真的看看自己的屬靈生命。外在的「宗教動作」或會不錯,但內裡的「屬靈生命」十居九都已經是將近枯乾衰竭。
說句難入耳的話,這樣的基督徒仍在單身的時候,他/她的人生已經是悲慘的。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9月27日 11:00

信仰不好還能理解其意
mark所謂的信仰深、靈程高、熱心愛主…
請問靈程高、熱心愛主其“程度”從那裏可以看出?

Posted by ozaki at 2012年09月27日 15:48

關於 "靈程高、熱心愛主其“程度”…"
….不是有說 "愛人如己" 嗎."作在最小的弟兄身上的, 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背經功力不好, 有錯漏的話懇請指正, 謝謝)
其實看一個人是否好基督徒,除了教會生活外,還要看他的做人處世吧. 他是否有愛心, 熱心助人. 他對朋友, 家人, 同僚, 甚至對頭人的行為/態度等. 他的行事標準是否努力按聖經的準則去做, 或是說一套做一套, 等等等等….. 真理有時不必說出來, 重要的是行出來.
其實不是很難懂的道理吧…..

Posted by 香港來的姊妹 at 2012年09月27日 16:31

ozaki,既然能理解「信仰不好」,用同一尺度不就可以理解「信仰好」嗎?
香港來的姊妹,確是這樣。
一個人是否物質富有,可以由他的生活方式看出一二。
一個人是否有教養學識,可以由他的處事言談看出一二。
即使有假裝的,日子久了還是會露出馬腳。
一個人的屬靈生命如何,也可以由他的果子看出來。
成熟的樹會結果子,且越結越豐盛,靈命成熟的人也一樣。
他不用吃奶而能吃糧,能教導聖言小學亦熟練仁義的道理,也能分辨好歹。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9月27日 16:39

「真正具有鑑別力的,不是那些宣稱重生或福音派的基督徒,而是『持守聖經世界觀』的基督徒。這群人為數很少,但是他們的行為才是真正分別為聖的一群。
當然,不是每一個宣稱重生與福音派的基督徒都會行為那麼爛,正如不是每個宣稱持守聖經世界觀的基督徒行為都很好,但是,起碼這已經讓我們看見一種比較有效的客觀性區別,真的可以區隔出不同基督徒類別行為不同的差異性,這可以幫助我們深思。」
「那些持守聖經世界觀的基督徒相信哪些東西與特質:
1.曾接受耶穌基督做個人的救主,而這決志今天依然重要。
2.相信自己死後會到天堂去,因為自己曾認罪,也接受耶穌為救主。
3.相信耶穌一生無罪。
4.相信撒但存在。
5.相信救恩是白白的恩典,我們無法靠行為賺取。
6.相信每個基督徒都有傳福音的責任。
7.相信聖經教導全然正確無誤。
8.相信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創造主,祂現今依然掌管宇宙萬物。
9.相信聖經訂立了道德標準。
10.相信世界上有絕對的真理,而且藉著聖經傳達出來。
11.他們願意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只因他們相信那是上帝旨意。
12.他們願意把宗教信念實踐在自己與所有人的關係裡,不管他們背景如何。」
「『持守聖經世界觀』的基督徒,和『福音派』基督徒,在信仰內容部分,有相當多重疊部分。但是,單單那些和福音派不同的『對聖經的看法』那些觀念,就會使他們產生天壤之別的重大差異。」
「那些持守聖經世界觀的基督徒,他們也都是堅持下面這些的基督徒:
正統信仰、正統實踐、正確神學、正確行為
相反的,那些沒信到這些內容的基督徒,行為反而常常和不信者不會有太大差異。」
基督徒行為竟然和不信者一樣爛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7日 16:41

(上略)
5.每次與男友做這些行為的時候,隔天或是過幾天,不是生病,就是出車禍,不然就會受傷,而且屢試不爽!非常奇怪!我都認為可能是神對我們的懲罰!
答:
是的。
而且,這顯示你是上帝的小孩,所以祂會管教你。
(下略)
————————————————————–
to:小小羊
小小羊的網路服事相關文章我常點上來看
對在下幫助不小
只是今日想針對以上內容稍表看法
老實說我不是很認同以上的問答
記得有時候神是"消極任憑"才是阿
或許有時候神是積極介入
但是單就前後問答來看
感覺上有點變成像民間宗教一樣
"只要xxx就會發生yyyy等不幸的事"
我們不是基督徒嗎
怎會有這樣的觀念?
我覺得有時候是巧合
好的巧合 我們感謝神
因為祂叫萬事互相效力
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雖然主所愛的,他必管教
但不好的 也不應該認為都是處罰
巧合遇上衰事=處罰
這觀念就變的有點危險
聖經應該沒這樣寫
以該姊妹的文筆來看
我大膽假設有種把民間信仰的觀念帯進基督信仰
當然這是針對外在所見的部分提出個人看法
以小羊的聖經知識
應該可以針對此作更多回應
如果有像我一樣鑽牛角尖想法的人
不就一次就跌倒!?
願小小羊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牧者與委身者真的時常是吃力不討好的
願神紀念你們

Posted by SJA at 2012年09月28日 00:23

for SJA:
"只要xxx就會發生yyyy等不幸的事"。
違背上帝的律法而招致上帝的懲罰,這不也是聖經的觀念嗎?
「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申命記28:45)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申命記28:15-19)
大衛與拔示巴通姦後,上帝嚴厲地報應他「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下12章)
「巧合」也是屬於上帝的預定,事實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情不是出於上帝。這是上帝對這世界的攝理。不好的巧合(衰事)也是在上帝的手中。衰事可以是祝福,也可以是懲罰。的確不見得「衰事=懲罰」。
但若知道自己違背了上帝的律法,而招致上帝的管教,那就要知道這正是上帝的愛的表現,乃是為了挽回犯錯的人。告訴自己不要再犯了。
我們在基督裡有自由,因此雖然不必過於敏感,不必去守那些不可吃、不可碰、不可拿的誡命。但是當違背了上帝明顯的律法,碰上衰事若能成為自己的提醒。就應該要警覺。難到要當巧合忽略,直等到更重的懲罰臨到嗎?

Posted by 韋伯 at 2012年09月28日 02:21

對「巧合」的幾點回應:
‧如果看「好的巧合」是出自神,也應該看「不好的巧合」也來自神,這才貫切始終。
‧如果看「好的巧合 」是出自神,這個「巧合 」就不是世人一般看的「巧合 」了。世人對「巧合 」的定義,多數是「絕對的隨機,全沒有任何外界力量的影響」。
‧致於發問的人的內心有沒有民間信仰的觀念,這較難說。不過,按她說,衰事(生病、車禍、受傷)總是在犯罪(即:不是「無緣無故」)後的隔天或是過幾天出現,而且屢試不爽,這就不是巧合吧?
‧『…萬事都互相效力 …』(羅馬書八章28節) 的萬事,是包括好事、衰事、 巧合的、不巧合的。其實,按這節經文的上下文來看,應該是特別的指向那一些衰事,例如上文的『敗壞的轄制 …歎息,勞苦 …』和下文的『患難…困苦…逼迫…飢餓 …』。
還有,這整段經文有濃厚的「預定」味道,即是強調「衰事」也在祂的掌管內。
‧順便一提希伯來人的「巧合觀」。在舊約聖經,和「巧合 」最接近的希伯來字應該是 qarah (例如:得2:3,4:1;撒下20:1 )。這字在和合本被翻譯為「恰巧」。這字可以指「不能被人預測、知道、控制的事」,即是強調事情的意外性,但這「在人的意料之外」並不抵觸「神的參與和主權」。而這字亦可以用在一些「人控制不到、意料不到 但 被神導致的事」(例如創世記二十四12節)。
在舊約聖經中,是沒有「絕對的隨機,全沒有任何外界力量的影響」這個觀念的。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9月28日 09:42

解釋成上帝的懲罰、管教有何不可?
問題不是發生了甚麼事,是發生了事情後,內心裡,聖靈的內證告訴他們是上帝的懲罰,印證上帝藉著這些事情管教他們。
但這位姊妹與弟兄必要斷絕一切情慾犯罪的事情,保守自己直到結婚,不然你們會遭遇到的,是比車禍、生病、破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聖靈不再感動你們,任憑你們,如同基督耶穌所說,"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Posted by gem at 2012年09月28日 10:33

認識不少人都認為上帝是”只會祝福不會咒詛”的,
誠如樓上網友韋伯所言 ”衰事可以是祝福,也可以是懲罰。的確不見得「衰事=懲罰」。”
但衰事/壞事/苦難 就不可能是從上帝而的懲罰? 好叫我們省察回轉?
(當然有可能如約伯那種情況, 但我想我們還是要先以聖經 檢視一下自己吧.)
那句少有解釋 ,如口號般的 ”苦難是化了妝的祝福”不知害了多少人…
(如改為” 苦難 可能 是化了妝的祝福” 就沒有這麼令人”振奮”吧?)
(抱歉,有感而發,如有不妥,請板主刪除,謝謝!)

Posted by 路人Cac at 2012年09月28日 14:43

綜合回應一下。
1.由於隱私已去除,所以大家看到的公開資料,是有限的
因此,假使單純以公開的部分來判斷我的回答內容正誤與否,會比較困難。
畢竟,我做出某些判斷,是因為已經有一些不能公開的資料作基礎了。
不過,大致上來講,被公開的資料,已經足夠瞭解我的回答。
2.遵守聖經規定會被上帝祝福,違反聖經規定會被上帝處罰
基本上,這樣的觀念,是所有福音派與靈恩派基督徒所共同接受的。
身為福音派,我們當然反對靈恩派各種教導偏差。
但是,這不表示我們每種觀念就都會和靈恩派相反。
『遵守則蒙福,違反則刑罰』,這並非靈恩派特有,而是我們也絕對接受的。
但這不表示我們就接受靈恩派對這教義的使用與解釋。
靈恩派對這教義,過度簡化,並且只用單純二元方式來理解,還隨意訴諸上帝魔鬼,甚至高舉今世世人眼中的祝福變成成功神學、、、。
所以,『遇到苦難,然後訴諸上帝刑罰』,這並不是靈恩派所特有,而是福音派一樣接受的。
但是,靈恩派輕易就做出這種判斷,但福音派卻複雜許多。
這時,我們必須加入其他資料,才比較容易判斷作者屬性。
3.我並不是成功神學,也不是輕易訴諸上帝旨意的人
單單一句話、一段話,有時不足以作為判斷作者屬性的依據。
不過,假使有很多文章、很多資料可資判斷,這時我們大致就能確定掌握作者屬性。
『遇到苦難,然後訴諸上帝刑罰』,這確實是靈恩派很常見的解釋法。
但是,這不表示福音派的我們,就不能採取這種解釋。
我的屬性,大家都清楚。
事實上,我還有很多文章是嚴厲批判靈恩派那種輕易宣稱知道上帝旨意的行為。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刑罰?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主動(積極)預定?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上帝刑罰的各種狀況。
因此,我也寫過一篇文章:
管教———— 一個常被遺忘的真實得救標記
4.遇到苦難,確實必須認真檢查自己是否有犯罪
因此,遇到苦難,確實必須認真檢查自己是否有犯罪,所以招致上帝管教刑罰。
特別是假使自己都已經感覺到做錯事的時候,更是要小心謹慎被上帝管教的可能。
『聖靈的責備』、『上帝的管教』,是真實存在的。
當然,外人不能輕易就說這人遇苦難是被上帝管教;
可是,當事人自己都感覺到了,也知道自己做錯事了,這時同意對方看法,並不奇怪。
當然,有時自己仔細省察過了,甚至屬靈長輩也幫忙找過了,但就是查不出什麼犯罪情事,這時我們就不能隨便說這災難是來自犯罪,也不能硬要沒罪去找出罪。
5.民間信仰部分
民間信仰的『行惡遭災』,觀念其實不強,特別是年輕人部分。
不相信的話,我們可以隨便去問問看當今年輕人,看他們會不會覺得婚前性行為是犯罪、婚前性行為會招災。
我認為答案都是否定的。
基本上,現今的民間信仰,早已經喪失道德性,只剩下宗教性而已。
也就是說,民間信仰,不太會因為某些世人眼中微不足道的惡,就以為會遭神明懲罰;但他們會很在意觸犯某些宗教禁忌,所以招災(好比:煞到、觸犯神明、、、)。
這位發問的姊妹,絕不是這類民間信仰者。
6.巧合
嚴格來說,宇宙間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巧合』、『偶然』,
這是預定論的基本觀念。
加爾文用一句很強烈的話來描述這觀念:
「沒有一滴雨,不是奉上帝的命降下的」。
一切都是上帝預定,不管是「好事」還是「不幸」,通通都是上帝預定,
這點無庸置疑。
但是,我們絕不能輕易就宣稱自己知道這是出自上帝哪種預定(積極的?消極的?),也不能輕易就宣稱我們知道這件事發生的上帝端的原因(為何上帝這樣做?為何上帝同意這事發生?)。
不過,雖然我們常無法知道這是哪種預定、上帝端的原因是什麼(這是敬畏神主權的領域);
可是,我們確實可以努力去尋找可能的原因(這是人應盡的本分的領域)。
其他部分,弟兄姊妹已經有很好的分享,我就不再多說。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9月28日 16:58

我想提个问题,请知道的弟兄姊妹都可以发表意见,为什么婚前性行为就是不好的要禁止的呢,如果以结婚为目的的正当交往,不是所谓的玩弄异性,我以为是可以接受的,即或不受鼓励就是了。我以为圣经中的奸淫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所谓的通奸,与已婚者有性关系,而且特指对已婚的女性,如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和驴子(呵呵),看见妇人(已婚)动淫念的..
另外,发出内容被拦截,说是IP是广告IP,这个是有原因的,我们是翻墙出来的。请管理员理解。

Posted by 123 at 2012年10月4日 18:31

給123:
請小心你自己的觀念!
你面對聖經裡『不可姦淫』的經文,竟然認為不限於婚前性行為,這很嚴重!
因為這表示你對於聖經規定,已經有很嚴重扭曲的情形了。
通常當一個人開始會扭曲聖經原意時,不可能只扭曲一部分而已,而是會扭曲很多地方的經文意思的。
這種把婚前性行為排除在不可姦淫禁令外的狀況而言,是屬於『把有罪當無罪』,這種情形,會導致你對很多聖經規定嚴重降低標準,不可不慎!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
看見這經文了嗎?
不可姦淫不包括婚前性行為嗎?
沒結婚的人,不用尊重婚姻?
沒結婚的人上床,不叫污穢床?
你確定婚前上床的對象,未來就是結婚的對象?那我是不是可以說我每次都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正常交往,只是後來分手,我和十個女生上過床,所以我沒有觸犯姦淫罪?
還是乾脆像社會上的某些人那樣,瞎掰口交不是性交?
舊約聖經裡,非處女是會處死刑的!
請不要輕忽聖經規定的神聖性與嚴格性!
軟弱是一回事,認罪悔改,求主幫助。
把有罪當成無罪是另一回事,這會很嚴重。
發問:『不可姦淫』禁令不包括未婚男女婚前性行為?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4日 19:00

給123:
刪除你的回應!
假使你想學習,歡迎到這園地來。
假使你想闡述你的主張,抱歉!本園地一律從嚴。
假使你因為不懂,而想知道聖經教導是什麼,本園地隨時願意幫助。
假使你只想聽你想聽的答案,你來錯地方了。
假使你本來就有定見,而定見和本園地相反,你更是來錯地方了。
假使你以為園地教導以「安全答案」為主,你更是超級搞錯地方了。(表示你對本園地讀得太少、認識還很不足)
『發問從寬,教導從嚴』這是本園地一貫的立場。
這次我怕你不懂,所以加以解釋,
下次我就直接刪文,不再解釋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4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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