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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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9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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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假設小小羊妻子婚前就進入異端,小小羊會如何處理?

問題:

我知道小小羊你很愛你的妻子,如果把你換成我,婚前她就進入了異端,您會怎麼辦?(隱私均去除)

答:

我的妻子,在『婚前』,當然就不能算是妻子,只能算是女友。

夫妻不能隨便離婚,但男女朋友則隨時可以分手。

而我在公開的文章裡,寫得很清楚:

我堅持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假使找不到基督徒姊妹,我寧可終生不娶。

『婚前』,假使我的『女友』,原本是基督徒,後來走入異端,而且屢勸不醒,

那麼,我沒有第二句話,一定分手。(即使內心很痛苦)

『婚後』,假使我的『妻子』,原本是基督徒,後來走入異端,而且屢勸不聽,

那麼,我依然會對她不離不棄,除非她要主動離開我。

請千萬記住:

『婚前『和『婚後』面對同樣問題的重大差異。

你的情形是婚前,不是婚後。

所以,我對你的回答,當然是針對婚前那種。

假使你今天是婚後來問我,我的建議又不一樣了。

這就是我私下對弟兄姊妹服事,幾乎都必須case by case,很花時間、很花心力、

要針對每個人的狀況,做出不同但又必須合聖經的建議。

你現在當然很難割捨。

所以,我才會一直講:

拯救這人,根本不是你現在應該處理的問題。

你現今要處理的問題,是調適自己心境,徹底割捨,並且療傷止痛。

你現今根本沒能力救人,也輪不到你去救人。

小小羊


小小羊版主平安!
想請問如果本文情況是發生在「訂婚後,結婚前」,那麼我們是否可以以這理由和對方解除婚約呢?
先行感謝小小羊版主教導!

Posted by Cahara at 2013年08月2日 19:27

如果本文情況是發生在「訂婚後,結婚前」,那麼我們是否可以以這理由和對方解除婚約呢?
答:
可以!
『訂婚』和『結婚』,還是有很大差距。
當然,『訂婚』比起『男女朋友』,還是更高一層,
所以,能努力挽回,要盡量努力挽回,看對方有無辦法離開異端。
但假使沒辦法,就解除婚約。
在此,我分享一個中國屬靈偉人的真實故事—–暗室之后蔡蘇娟
因為信仰問題,她和未婚夫解除婚約。
她的未婚夫,原本是很好的基督徒,後來變成大新派,不信聖經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8月2日 20:52

訂婚只是民間習俗, 可有可無, 非結婚, 不是正式婚約.
所以就算是訂婚, 仍可解除,不算離婚, 因為還沒結婚.
只是, 若是對方所信為異端, 為何沒想清楚就貿然訂婚?
訂婚雖非結婚, 但在民間來說, 仍是滿重要的儀式.
若取消, 可算大事了.
所以訂婚前就要想清楚了.
不過, 是可以取消的.
訂婚卻嫁娶別人, 不算有罪, 因為訂婚非結婚.
只是給人觀感恐怕不好.

Posted by 韻安 at 2013年08月2日 21:16

感謝小小羊版主與韻安姐妹全面又精闢的回覆!
對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點早已非常認同,也知道訂婚時並不在〝神已配合故不可分開〞的婚姻的範圍內。
1.但是會發問是因擔心若此種〝對方發生轉變〞的情況時間點,〝恰好〞落在訂結婚(例如兩者間為長期)之間(所以可以排除貿然而為之,但仍感謝韻安姐妹設想周到細膩),況且據小小羊版主所言,訂婚比交往更高一層,是否自己若連勸告都沒有就逕自與對方解除婚約,則有「辜負當時〝欲結〞(快達婚姻的前奏)盟約之義(此時指的是僅為離開神的對方靈魂處境擔憂,而非在意婚姻最後締結與否)」?也想請教在聖經觀點中,我們的神是否因為很看重盟約,所以才有版主所言訂婚「更高一層」的說法呢?
2.還有一個小問題是,之前也看過版主在主旨相似的另文談到,來信者以為自己可以把對象從錯誤的偏差信仰中挽救出來,卻被版主嚴格勸告以來信者的信仰程度是做不到的,我當時讀了也深感同意。
但是版主在文末有言,此種情況也可能有極少數例外者被呼召,需信仰堅強靈命高深,方能將他人從偏差或異端中挽救出來。
在此疑惑的地方是,若有此種人士則必時常思考神的律法,一旦知道對方是信仰有嚴重問題者,豈不早就因著神「顯明的旨意」而盡可能遠遠閃避了嗎?那麼又如何接受呼召去挽救偏差或異端呢?
再次感謝版主與兄姐們費心教導。

Posted by Cahara at 2013年08月3日 03:05

1.是否自己若連勸告都沒有就逕自與對方解除婚約,則有「辜負當時〝欲結〞(快達婚姻的前奏)盟約之義?
答:
其實,不管是男女朋友,還是未婚夫妻,
恐怕不會有人未經過『勸告』這個步驟,就直接跳到『分開』的,不是嗎?
大家都會進行勸告的!
問題是,勸也勸不醒,這才是問題。
勸得醒的,不會來問我了,因為自己已經搞定了。
就是因為勸不醒,才會出現困難點,因為要分還是要合,難以抉擇了。
勸告,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
1.要花多少心血去救?
2.要花多少時間去等?
以男女朋友階段而言,
你要弄到整天不工作去救對方?
你已經三十五歲(隨便舉例),你要等對方十年?二十年?
女生更慘,有生育年齡的問題要考慮,這時,時間更緊迫,不可能無限制等男方悔改。
要花多少心血、要花多少時間,沒有一定答案。
但是,男女朋友、未婚夫妻、正式夫妻,在這兩點上,是有區別的,強度不該一樣的。
2.此種情況也可能有極少數例外者被呼召,需信仰堅強靈命高深,方能將他人從偏差或異端中挽救出來。
答:
對!
3.在此疑惑的地方是,若有此種人士則必時常思考神的律法,一旦知道對方是信仰有嚴重問題者,豈不早就因著神「顯明的旨意」而盡可能遠遠閃避了嗎?那麼又如何接受呼召去挽救偏差或異端呢?
答:
沒錯!
所以第2題出現的機會,其實很少。
但是,有時,對神信仰良好的人,未必感情很用心。
忙於主工,疏於家庭的例子,屢見不鮮,
同樣的狀況,也可以發生在男女朋友、未婚夫妻身上。
當然,假使一開始就知道異性是異端,信仰好的人根本就拒絕了。
問題是出在那種『本來沒問題,後來才轉成異端』的。
正常的情形下,對方出現重大問題,自己不可能都沒察覺。
假使對方出現重大問題,但自己都沒察覺,其實,表示雙方間的感情狀況不良。
但萬一後來發現的,想要修補感情的話,
這時,就有可能出現信仰良好者去拯救異端女友的情形。
當然,這種不僅僅是異端的拯救問題,還包括他們本來就有的感情問題的修補。
但是,還是要回到這回應上面的提醒:
1.要花多少心血去救?
2.要花多少時間去等?
很多東西,要適可而止,設下一個停損點,
超過一定程度,就該放棄了,不須再浪費時間與心力。
否則,沒有人背得起無底洞的重軛,然後把自己一生也都耗掉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8月3日 08:59

謝謝Cahara弟兄進一步的提問分享,讓我們在此議題上有更深入的思考。
我的回覆只是把我知道的基本概念說出來而已。
看完小小羊的第二次回覆的2、3兩點,再去思想在第一次回覆末分享的蔡蘇娟的故事,不禁為蔡姊妹感到慶幸。
因為,神讓她能在還沒結婚前,即知道對方的信仰已經完全偏差,這對這位姊妹是一種保護和帶領。
也是神保守她對神的愛擺第一,才讓她能斷然了斷兩人的關係。
她的未婚夫,是一個這麼優秀的人───大學教授,又出國深造得了博士學位───這麼一位高級知識份子,一旦信仰偏差,其固執,連蔡姊妹這位靈命良好的姊妹也只能選擇離開,很難救回。
這讓我思考,認識一個對象,真是要從對神的信仰來開始,一直到進入婚姻,這樣才能清楚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信耶穌。
主耶穌是我們婚姻能否幸福的唯一保證。
因為,對我們在主裡面的人而言,世界的榮華不能給我們的靈魂予以真正的滿足和幸福。
如果真的不幸一定要到了訂婚之後才能深入清楚明白這人的信仰和靈命情況,感謝神!這是祂給我們的一個重大的、靈命進深的考試:選世界還是選祂?
若選祂,通過考試,祂會讓我們更清楚明白,祂的國何其寶貴,勝過世間萬有。
但願神國的寶貴能存於每位真屬主的兒女的心中。
我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祂深知我們的需要,祂比我們自己還要知道,我們所需用的,祂絕對會加給我們,超過我們所求所想,是最適合我們的。
我們的靈命若不長進,向神求一大堆世界的需用亦是無用啊。
家,是神從起初造人時也一併設立的。
所以,家,是神對人的心意,是神要人按祂旨意在世上生活的主要模式。
進入婚姻,就是建立一個家了。
家,是以基督耶穌為主,才能按神的旨意,榮耀主。
若是與不信的人進入婚姻建立家庭,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就很難以榮耀主為共同理念了。
不是以神國為念的家,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在世上的需求罷了。
但以神的心意為滿足,才是真正的滿足。

Posted by 韻安 at 2013年08月3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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