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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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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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基督徒不能每天喝咖啡,否則就是被轄制?

問題:有人說:因為基督徒不能被轄制,若你每天都一杯才感覺有精神,那就不行。

這樣的說法,對嗎?

答:

每天一杯咖啡,假使沒喝就不行,那確實符合聖經說的轄制。

但反過來講,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說基督徒不能天天喝咖啡。

一天一杯咖啡,並不會對身體有害,而且有些還覺得有益。

基本上,基督徒不要太在『食物有益有害』、『轄制不轄制』部分,做太多思考。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來13:9)

小小羊


這真是一個很親民的問題~
事實上,我每天都喝黑咖啡,而且不只一杯,
但是,若是取得不易,或是特殊情況(如懷孕),
一、兩天或甚至幾個月不喝也可以,
周遭有好心的朋友提醒我會不會喝過量,
但心裡浮現這段經文,也就平安地繼續喝下去啦!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 6:12)

Posted by 哈大沙 at 2014年4月16日 05:51

這爲什麼算是被轄冶?有人如果不喝就會沒精神所以才天天喝。不喝也可以,但就要忍受沒精神的後果。
那沒吃藥血壓就會高的算是被藥轄制嗎?

Posted by 魚兒 at 2014年4月17日 12:23

魚兒弟兄/姊妹平安:
我分享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確,您參考便是。
基本上我認我聖經裡所謂的不被轄治,其中轄治有被"控制"的意思在其中,使我們不得自由。
然而,很多世上的東西不管或吃或喝或用,都是好的,也是神所賜,我們當在感恩中享用,這本沒有什麼問題。問題在於"節制"。
任何的事物或飲食都必須遵照這個標準。然而,節制談何容易!看電視?上網?看小說?打電動?逛街?……通通是如此。在一定程度下,我們可以很放心的使用,但是能不能無限制呢?顯然不行!沒有看電視一周不會怎樣,但如果天天都要看,不看就不得平靜,就鬱鬱寡歡,那顯然就有問題,其他同理也可證!
而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一,是基督徒屬靈生命成熟的表現之一。回到您的問題,喝咖啡當然只是其中一例,如果已經喝到沒有喝就不行,顯然就必須考慮是不是有"成癮"性的問題,而成癮,我個人認為就是被轄治的一種表現。
另外,沒有咖啡喝會不會要你的命?危害到你的身體健康?答案應該很清楚,不會對吧!但是藥物,個別是慢性病的藥物,卻是不同的領域。沒吃或是少吃、多吃、沒按醫囑吃,都會危及健康,甚至出人命,因此,這兩種情況實在不能放在一起討論才是。
希望這樣有回答道您的問題。

Posted by 不配 at 2014年4月17日 15:49

這爲什麼算是被轄冶?有人如果不喝就會沒精神所以才天天喝。不喝也可以,但就要忍受沒精神的後果。
那沒吃藥血壓就會高的算是被藥轄制嗎?
答:
我想,你可能搞錯『必需品』和『非必需品』、『沒有會死』和『沒有不會死』的差異了。
空氣、食物、水,這都是必需品,沒有會死,
所以,我們不會說這些是被轄制。
但是,以食物而言,又可以分成兩種狀況:
1.堅持一定要吃什麼才行,好比堅持一定要吃米飯當主食,假使沒有米飯,就拒絕進食,這就是被轄制。
2.『習慣』吃米飯,但沒米飯時,其他能填飽肚子的食物也可以,這就不是被轄制。
所以,哈大沙網友舉的例子,就只是『習慣』,不是『被轄制』:
「我每天都喝黑咖啡,而且不只一杯,
但是,若是取得不易,或是特殊情況(如懷孕),
一、兩天或甚至幾個月不喝也可以,」
相反的,你舉的例子,就『有可能』是『被轄制』(僅只是有可能):
「如果不喝就會沒精神所以才天天喝」。
假使習慣喝咖啡提神,但沒咖啡也沒關係,或是也願意用茶葉來取代,
這就比較不是被轄制。
但假使已經到沒喝就心神不寧、工作不順、精神很差,
那就要小心已經有成癮現象,
一旦成癮,一定屬於被轄制。
(別忘了,咖啡含有咖啡因,這是成癮型的東西)
至於高血壓藥,
這是藥物,沒吃會出大問題,會中風、會猝死、、、,
也就是我說的『沒吃會死』。
可是,咖啡卻不同,不僅不是生命必需品,而且沒吃也不會死,
所以狀況和高血壓藥不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4月17日 18:00

那如果是心理上的不捨得呢?又算不算?
其實非常不捨得,但也可以放棄,算是被轄制嗎?還是說必須要一點都沒有眷恋才對呢?

Posted by 魚兒 at 2014年4月19日 07:33

那如果是心理上的不捨得呢?又算不算?
其實非常不捨得,但也可以放棄,算是被轄制嗎?還是說必須要一點都沒有眷恋才對呢?
答:
聖經所謂的『轄制』,另一種說法,就是『奴僕』、『綑綁』。
也就是說,『不管你如何努力,你已經無法掙脫』。
好比說,我們未信主前,是罪的奴僕、被罪轄制、被罪綑綁,
而不管我們如何努力,都不可能不犯罪。
所以,你現在說的情形,並非轄制。
以亞伯拉罕獻以撒為例,
上帝叫亞伯拉罕獻出以撒,你覺得,亞伯拉罕不會有心理上的捨不得嗎?
當然不可能!
只有變態、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才會覺得殺死孩子獻祭是很興高采烈的事。
否則,難道你以為聖父上帝讓祂所愛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
聖父一點都不會捨不得,反而以虐待為樂?
但是,亞伯拉罕即使捨不得,也依然獻上,這就表示不是被轄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4月19日 07:56

謝謝不配和小小羊用心的回覆!

Posted by 魚兒 at 2014年4月19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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