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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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23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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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的預定:誰會是基督徒?

我想預定論的問題可分為兩類:一是比較常聽見的,難道在得救的事情上,不論是積極地獲取救恩,或是比較消極的避免失去救恩,人的行為都無份於揀選嗎?二是對自己問的,我怎知我是否被上帝所揀選?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想這已經是老調的,但依然很重要,值得時時把握。

在獲得救恩方面,我想大部分的基督徒應該都同意:救恩是耶穌所成就的,是白白的恩典,不用我們付錢的。

不過問題在於,我們是否有權可以選擇接不接受?也就是,選擇要不要信耶穌。

從預定論的角度來講,我想是沒有辦法「選擇」的,

比較白話的說法就是「天生的」,唯一的差異在於時間早晚的問題。

有的人是從小就是基督徒(如英國佈道家司布真),

有得則是死前才悔改(如十字架上的強盜)。

我不是學醫的,不曉得這比喻對不對,但我感覺這就很像是癌症的出現。

例如有的人天生就有家族性遺傳的癌症因子,平常從外表上看起來就跟一般人沒什麼差別,但很可能突然之間,癌症就爆發出來了。像這樣的人,他有辦法選擇要不要罹癌嗎?

這因子是天生的,時候到了就出現了。

我只是用這個比喻來說,被揀選是「天生的」,有些人有、有些人沒有,而且沒辦法抗拒。

所以,時候到了,預定被揀選的人就會悔改;不被揀選的人,至死也不會悔改。

只是,每個被預定之人的「時候」都不一樣,而且也沒人知道「時候何時要到」。

既然如此,已經受洗的人,會不會再失去救恩呢?

是不是要努力做出好行為來維持救恩,以免失去呢?

我想耶穌也親自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不是每個跟隨耶穌的人,都是被揀選的人,正如十二門徒中,也有賣主的猶大。

也就是說,像猶大從來就沒有得到過救恩,自然也沒有失去的問題。

怎麼知道猶大沒有得到救恩呢?請先看一下以下的經文

馬太福音

26:21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6:22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嗎?

26:23 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

26: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6:25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十一個門徒都問:「主阿,是我嗎?」,唯獨猶大問:「拉比,是我嗎?」。

猶大跟耶穌並非是「生命之主與被管理者的關係」,而只是人間的關係,所以問法也就不同了。

當然這段不是我特別發現的,這是在唐崇榮牧師的「希伯來書查經講章」之中所提到的。

唐牧師講得更清楚,若想知道更清楚,請按以下連結觀看唐牧師全文: http://www.cef.org.tw/AV/tong/38.html

再回到剛剛的問題。不是每個在教會的人都是預定得救的人。

那預定得救的人會不會失去他的救恩呢?

答案是不會!

彼得曾三次不認主,他因此而失去救恩了嗎?

沒有!

甚至耶穌早已知道,且已經跟他說了。但耶穌沒有說:我知道你會不認我,所以我不救你。耶穌卻是說:「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

假如救恩是會失去的,那不就表示上帝也不確定我們是不是會得救,還要看我們的行為來決定。

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為我們至死都要小心翼翼,以免在臨死前不小心做了什麼壞事、罵了什麼人,從此前功盡棄、永無翻身之日。

有個笑話說:「從前有個老人平生都很正直,過著聖潔的生活。

有一天天使告訴他:『神很喜悅你,所以讓你死後你可以決定變成任何東西或去天國的任何地方住。但選擇的機會只有一次。』

老人聽了很開心,就在想到底要住在保羅隔壁,還是彼得樓下。

有天老人開夜車,不小心撞上欄杆,摔到山谷下摔死了。

神等了很久都沒有看到老人上天國來,就問天使說:『老人去哪裡了?』

天使就指著山谷中的一堆狗屎說:『那老人生前的最後一句話是–shit(狗屎)!』。

如果救恩是會失去的,不但表示連上帝都沒有辦法掌握我們的生命,而且也會讓我們惶惶度日。

再看彼得與猶大的比較,彼得是被揀選的,所以就算曾三次不認主,他還是不會因此失去救恩;

但猶大本來就沒有得到救恩,所以耶穌對他說:「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彼得與猶大的差異,

是本質上、地位上的根本差異,

是嗣子與當滅之人的差異。

就好像人與猩猩一般,外表看起來很像,但是智商再低的人,也不會因此而變成猩猩。

因為這是根本上的差異。救恩的獲得與否,和我們的行為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正如經上所記「祂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1:9)」。

第二個問題是,我怎知「我」是否得到救恩?

我希望先強調這個「我」字,

因為預定論不是要我們拿來「判斷別人會不會得救」,乃是要我們思考「自己與主的關係」。

我們問的是「主阿!是我嗎?」還是「拉比,是我嗎?」,而非「是他嗎?」。

那我們怎知自己是否得救呢?

那就要看我們自己是否真信了上帝的道,就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我看見或聽見了被傳揚之上帝的道,就相信了這道。

但是人聽了道怎麼能信呢?「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羅10:16)」。

人能信道,是因為「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

這個本於信,豈是人的主動呢?乃是上帝的預定揀選,「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

若不是上帝將信的恩典賜給人,我豈能信?

若不是上帝親自藉著聖經啟示自己,人豈能明白上帝的道?

因為上帝的主動施恩(本於信),我才能有這些看似主動,實為因著真道而起的被動反應(以至於信)。

所以,被預定的人,就是相信的人。正如使徒約翰寫信給教會所提到的:「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一5:13)。」。這是上帝施恩保守的證據。

那是不是知道行為與是否獲得救恩無關,就可以不必特地去做好事呢?不,因為經上記著:「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

唐牧師在「希伯來書查經講章」第38講中,有更好的講論,網頁連結就是上面列出的那一個。請想要有更多瞭解的弟兄姊妹,務必連結過去閱讀。

作者:韋伯

Posted by 韋伯 at 2007年02月22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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