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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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倪敏然先生自殺一事談起

這是個悲劇。而且,事情很複雜。

建議大家不妨參考一下我發表的『從一位韓籍牧師娘自殺談起』一文。倪先生的狀況,比牧師娘一事更複雜。

我一直認為,面對某些負面事件時,避而不談並非明智之舉。

反而,透過討論與分享,許多信徒才容易得到較好的教導,建立較堅固的信仰。畢竟,一些負面的東西,在教會中,未必那麼容易像網路上那樣被公開討論。

許多話題,在教會中,還是屬於比較禁忌,或是比較屬於被視為不榮耀神的事,大家比較傾向禁口不言。

一、 倪先生真是得救的基督徒嗎?

過去在牧師娘自殺一文中,我已經指出,我們不能輕易從一個信徒的行為,就判定對方得救與否。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就說那位自殺的牧師娘沒有得救。

但是,倪先生的狀況不同。

最大差異點,不在他外遇那部分,而是在他另外供奉四面佛的部分。

一個基督徒,可以犯下許多罪,還是算得救。

但是,同時另外拜別的『神』,而且,到死之前,似乎並未有放棄這種拜假神的事情發生,根據此狀況,坦白說,我實在很難說,他得救了。

除非,倪先生在自殺那一刻,對他拜假神一事向主悔改(這事沒人知道),否則,我覺得,他沒有得救。

基督徒(如果真的是的話)去拜假神,這是大事。比其它行為上的罪更嚴重。

這干犯了信仰中,最最重要的一些核心: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以及『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這很麻煩,和犯姦淫、殺人一類罪惡,實在不能相比。

二、 婚外情的問題

面對目前多數報章雜誌的報導,我非常驚訝,竟然多是一面倒的指責夏小姐,對倪先生在婚外情一事,則少有批評者。

當然,或許是人死為大,但是,標準何在?

面對許多充斥在現今社會中的主流觀念,身為基督徒,我必須鄭重的提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許多觀念,不會因為相信的人多,就表示它是對的。

在這個敗壞的世界,我們基督徒當以基督的心為心,查驗何者才是永恆的真理,何者才是上帝純全善良的旨意。

婚外情,不論任何理由,錯就是錯。沒有任何藉口。

我不是說,婚外情就不能原諒,就不得赦免,不是的。

但是,動不動就為婚外情找理由、找藉口,來減輕此一罪的程度,實在不可取。沒有真實的承認罪的存在,如何能真正的對自己的罪憂傷痛悔?又如何進一步求神赦免?

現今的社會,在『尊重』、『包容』、『愛』的強調下,連罪的嚴重度,都被減輕,甚至美化了。

因此,似乎只要有理由,婚外情好像都可被接受。這是不對的。

亞當夏娃犯罪後,都將矛頭指向別人,都是別人害的,所以我今天才這樣。

只要動點腦筋,人人都可以為自己的罪行找出理由來辯解。

這是人性,也是人類墮落本性的一部分,所以,沒有耶穌的赦罪,沒有人能掙脫罪的挾制,獲得不犯罪的自由。

在婚外情一事上,倪先生與夏小姐都犯了罪。沒有哪一個可以脫罪。

同樣的,避開已逝的倪先生,只單方面責備夏小姐的一些行為,實在不妥。

要,就兩個都要譴責;否則,就應閉口不語。

三、 憂鬱症與自殺的問題

之前牧師娘自殺一事 ,我已提過一些看法。請自行參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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