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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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3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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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甚麼是『雙重預定論』?是說: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是這樣嗎?

加爾文說過這樣的觀念嗎?

我們要很小心,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甚麼的時候,最好能確認一下,這是『他自己說過』,還是『那個宗派、主義』說過,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

是『加爾文自己』說過,還是『加爾文主義』說過?真的有說過嗎?

我們是否能找出對方說過的資料?

比方說:文字記錄(像:書籍、信件、、、、),影音記錄(錄音帶、聲音檔、錄影帶、影像檔、、、)

加爾文最重要的文字紀錄,就是他寫作的『基督教要義』一書。

事實上,當我們要研究加爾文講過些甚麼,這本書是很重要研究他思想的書籍。

透過這種比較屬於『第一手』的資料,我們比較能確定當事人是否有講過甚麼話、傳遞過甚麼觀念。

當然,我們所說的誰講過甚麼話,不一定要每個字都一模一樣。

只要能表達出當事人要表達的意思,這樣就可以了,不需字斟句酌。

但是,我們必須很謹慎,要先確定對方講那句話,他真正的意思是在指甚麼。

有時,對方講的話,表面上看起來意思好像是這樣,但其實真實意思卻不是這樣。

聖經中常會有這樣的狀況出現,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聖經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同樣的,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些甚麼時,

1. 我們必須先確定,加爾文真的有說過嗎?

如果那只是加爾文主義說的,或是別人說的,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那我們就不能說那是加爾文說的。

2. 再來我們必須確定,加爾文說的話,他真正的意思是指甚麼?

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書籍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加爾文是偉人,但他絕不是無誤的人。

他有很多觀念,被後代教會棄置不用。

可是,在雙重預定部分,是這樣的嗎?

在雙重預定部分,包括『揀選』和『遺棄』兩種教義。

當人說加爾文認為揀選部分: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話是對的。

因為,這正是加爾文自己,以及所有加爾文主義所一致同意的觀念。

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裡,叫『不可抗拒的恩典』。

問題是,在『遺棄』部分,說加爾文這樣主張: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我敢說,說加爾文說過這種話的人,大概是錯了。

同時,加爾文主義者,也幾乎不接受這種觀念。

這是很多人對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的嚴重誤解。

要批判,不是不行,但真的要先弄清楚人家的主張才好。

當我們誤解人家的意思,甚至硬說人家主張甚麼,可是人家根本就沒這樣主張,這樣的批判,就很不妥。

我還會專文詳細講雙重預定部分。

但現在必須簡單帶過一下,大家才會有概念。

歸正神學,是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對於『遺棄』,有兩種:

一種是『積極遺棄』:上帝把想悔改的人推下地獄,不讓他得救。

一種是『消極遺棄』:上帝略過祂遺棄的人,不施恩給他們,這些人就會順其本性下地獄。

我們也已經多次介紹過這觀念:

上帝預定,可分為兩大類:

『積極預定』:計畫、引導。

『消極預定』:許可、任憑。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句話,就是上帝『積極預定』、『積極揀選』,也就是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祂所揀選的人,在他們心中動工,使他們後來能信主得救。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這句話,是上帝『積極遺棄』,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甚至在人心中動工,使人無法得救。

加爾文自己,以及整個加爾文主義絕對多數,還有歸正神學,都否定上帝是『積極遺棄』,而認為上帝是『消極遺棄』。

當上帝對人進行得救的揀選時,是『積極揀選』;

當上帝對祂遺棄的人預定時,是『消極遺棄』。

甚麼是消極遺棄?

簡單說,就是所有的人,本來都已經死在罪裡面了。上帝從死人裡面,揀出一些人來使他們得救。至於其他上帝遺棄的人,上帝只需『任憑』、『許可』他們繼續死下去,如此而已。這些死人,本來就不會主動要去信主,除非蒙上帝恩典,否則依人的本性,沒有人願意信主。上帝不是積極、主動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任憑他們順本性下地獄。

有極少數的加爾文主義者,是主張『積極遺棄』沒錯。但那從來就不是主流,也不被正式的信條接受。

但是,那些極少數人的主張,可不能表示那就是加爾文自己主張,也不能表示是加爾文主義多數人的主張。

這種『積極與消極』預定、旨意、揀選的觀念,早在教父時期,就已經被採用,不是加爾文主義所獨創。

約伯記裡,我們可以發現,明明就是魔鬼要害約伯,上帝只是許可,上帝並不是主動叫魔鬼去害約伯。

可是,聖經一樣說:

『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即使約伯受苦事件是魔鬼幹的,上帝根本不是主動,但聖經一樣將這些歸在上帝旨意裡。

但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這是種上帝消極的預定、消極的旨意(許可、任憑),而不是上帝積極的預定、積極的旨意(計畫、引導)。

換言之,當我們聽見『上帝預定』、『上帝遺棄』,請不要太自動就以為這是指『上帝積極預定』、『上帝積極遺棄』。

這是對預定論非常嚴重的誤解。

小弟才疏學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除了最後關於教會部分之外,其他部分已經反覆讀過好幾次。

我不是加爾文專家,但是,我一直看來看去,實在看不出加爾文有那種上帝『積極遺棄』的觀念。

很多人都認為『加爾文說』、『加爾文主張』,但事實上,加爾文根本就沒有這樣說,那是大家自己想當然爾以為的。

首先,我要先簡單講一下一個重要觀念:

加爾文是將『預定』放在基督教要義一書『救恩論』(第三卷)領域裡,而不是放在『上帝論』(第一卷)領域裡。

大致來說,加爾文是這樣用的:

預定……………講到救恩時,才用這詞彙。

攝理、護理(保護管理)……………在上帝論時,是用這種詞彙,而不用預定這詞彙。

預定…………比較狹義。

攝理…………比較廣義。

當然,我們一般通俗而言,講到上帝管理宇宙萬物時,也用『預定』這詞彙,這算是比較廣義的使用,也沒有甚麼不對。

但是,當我們講到『加爾文說』的時候,還是要謹慎一些比較好。

畢竟,他講到預定時,是在狹義的救恩論領域裡面才使用。

在基督教要義裡,加爾文的預定論,共計四章,擺在因信稱義的章節後面。(中間還有關於基督徒自由、禱告這兩個插進來的部分,但這比較無關書籍整體結構)

第二十一章: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第二十二章: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第二十三章:斥誹謗預定論的謬說

第二十四章: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以下,我列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的資料,大家自己看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我會按章節一直摘錄下去。

一、加爾文主張揀選與遺棄,就表示他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章標題『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2..「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就恩賜與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以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真正的謙卑心」(III‧21‧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第一節)

3.「上帝藉著祂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III‧21‧5)

4.「所謂預定,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祂對世界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III‧21‧5)

這樣的標題,以及這些句子,很清楚表明加爾文主張雙重預定,也就是認為上帝的預定,有預定某些人得救,也預定某些人滅亡。

但是,這樣的標題,可以讓我們得出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的結論嗎?

在這裡,我們可以得出加爾文講預定,是講積極還是講消極部分嗎?

他根本就沒講!

再來,事實上,上帝主動揀選一些人得救,卻撇下一些人不揀選,這是聖經的教導,不是嗎?

上帝揀選以色列,卻不揀選其他民族;

上帝揀選雅各,卻不揀選以掃。

這些『揀選一些,不揀選另一些』的經文,為數不少。

我們可以將這些不蒙揀選的,視為『遺棄』。

差別只是是上帝『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如此而已。

很不幸的,加爾文這些話,可以讓我們得出他主張『積極遺棄』嗎?

二、沒蒙上帝揀選,會有人願意悔改信主的嗎?

1.「『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39)請注意,我們之所以蒙基督看顧保守,這恩典必先由父施賜、、、、、『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44)」(III‧22‧7)

一個人要信主才能得救。

一個願意信主的人,上帝絕不拒絕。

但是,一個沒有蒙神揀選、蒙上帝賜他恩典的人,會去主耶穌那裡嗎?會願意信主嗎?

在加爾文的觀念裡,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這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會願意悔改。

這也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中第一點『全然的墮落』的教義。

另外,在這裡,我們一樣無法得知加爾文說這是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

三、加爾文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許多人為要護衛對神的指責,因此他們雖接受預定論,卻否認有被棄絕的人。這實在既幼稚又愚蠢,若無棄絕,就不會有揀選、、、、凡上帝所不揀選的,就是祂所棄絕的」(III‧23‧1)

2.「保羅說過,『上帝興起法老』、『祂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等於說,上帝奧秘的安排,乃是叫人心剛硬的原因。對這一點,我同意奧古斯丁所說的,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倘若祂願意運用那恩典的話,祂是可以隨意運用的」(III‧23‧1)

在這裡,一樣的,我們可以確定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嗎?

看見那種『消極遺棄』的意味了嗎?

「上帝不揀選的,就是上帝遺棄的」。(上帝不是主動揀選一些人,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上帝只主動揀選一些人帶進天堂,其他人上帝就留下他們,這就是上帝遺棄)

「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上帝要使壞人變好,上帝就會主動施行恩典感化。壞人沒有變好,不是上帝主動使他們變壞,而是他們自己本來就是壞人,上帝沒給他們恩典讓他們變好而已」

四、在『全然敗壞』的教義下,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嗎?

1.「倘若有人攻擊我們,問我們為什麼上帝預先規定了一些人的滅亡,這些人為出生,焉能犯甚麼當受死刑的罪?、、、、因為我們都為罪所敗壞,都必為神所厭棄。、、、倘若一切上帝所預定滅亡的人,按照他們本來情況,就是當受死罪的,那麼他們之遭受滅亡,有甚麼可抱怨的呢?、、、、若是所有的人都是從敗壞中出來的,他們被定罪就不足為怪了。所以倘若祂永恆的旨意是要判定他們滅亡,而這滅亡,不管他們願否承受,是合乎他們本性的自然趨向的,他們就不要埋怨上帝不公道」(III‧23‧3)

2.「『你這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0-21)」(III‧23‧4)

在這裡,我們看見加爾文主張的,是『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是本來有好人要上天堂,上帝把他們硬丟進地獄?

還是所有的人都是壞人,本來就都要下地獄,上帝只是任憑他們下地獄?

是所有的人都是一團墮落的泥,從這裡面揀選出一些做貴重器皿;

還是本來就有人不是墮落的泥,而是尊貴的泥,窯匠硬將尊貴的泥做成卑賤的器皿?

加爾文的意思還不清楚嗎?

五、有那種上帝遺棄,可是卻願意悔改信主的人嗎?

1.「他們說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若以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他們這樣說,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過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獨來自上帝的揀選。因為神一切所遺棄的人,、、、不管怎樣都會不斷地犯罪激怒神」(III‧23‧12)

2.第二十四章標題: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3.「(選民)當他們未為那最高牧者召集在一起時,他們迷失在曠野中,與別人沒有甚麼不同,只是他們因上帝特別恩慈的保護,未至墜入永死的深淵。所以,若是你注意觀察,你就會見到被揀選者有那全人類所有的敗壞」(III‧24‧10)

4.「我們曾申明過,一切人都應當滅亡,只因為神的恩典,才能有蒙拯救的人」(III‧24‧12)

5.「那麼,祂為什麼施恩給這人,而略過另一人呢?、、、上帝能夠把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良的,因為祂無所不能。祂能夠這樣做,那麼,祂為什麼不這樣做呢?只因為祂不願意做。若問為什麼祂不願意做,那就只有祂自己才知道」(III‧24‧13)

6.「主雖能改變他們的心,使之柔和,卻仍讓他們心中剛硬,這是因為祂不可改變的旨意已預定了他們的滅亡」(III‧24‧14)

7.「『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神的恩典對人沒有吸引力,除非聖靈使這恩典在人心中發出芬芳。、、、福音的傳播有時使人觸怒,有時使人藐視,只有那蒙召的人欣賞領受」(III‧24‧14)

8.「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來到神面前」(III‧24‧16)

9.「祂的應許乃是要對一切願意並追求祂的人施賜憐憫,可是除了那些祂所啟悟的人,沒有人願意追求祂。而那些祂所啟悟的人,就是祂預定拯救的人。、、、虔敬的人得著福音所應許的效驗,而不虔敬的人卻得不著絲毫益處。而神的光明啟迪,正是因永恆的揀選而預定了的」(III‧24‧17)

看見加爾文的主張了嗎?

遺棄論,是建立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點『全然的墮落』上面的。

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因為所有人都墮落了、死亡了,死到沒有能力信主了。

所有人,罪都已經定了、都該下地獄去了。

除非上帝先給人恩典,否則絕對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

在這種情形下,我實在不知道怎麼還一直主張加爾文說『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加爾文自己已經清清楚楚表明,根本沒有這種人!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這話是對的,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者確實是這樣主張的;

但這話的後半部『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是錯誤的,因為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都認為根本沒有這種人。

綜觀以上,我們能得出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這種積極遺棄的說法嗎?

當加爾文明明就不是主張積極遺棄,我們卻硬要說他主張積極遺棄,這樣是不正確的。

我要再強調一次:

加爾文自己講的是消極遺棄,絕對多數加爾文主義者也主張消極遺棄。

所以,請不要再把加爾文明明沒有主張的東西,硬套到他的頭上去。

另外,我也可以請大家自己去翻閱改革宗、歸正神學的大神學家所寫的書,還可以去看所有正式的歸正神學信條,

到現在,我還沒見到有哪些是在講『積極遺棄』的。

當幾乎所有重要歸正神學的神學家,以及正式的信條都在講『消極遺棄』時,為什麼硬要將積極遺棄這種觀念,套到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身上去呢?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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