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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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1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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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因信稱義。一個「壞」牧師的例子

我們不是神,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有個居高位的牧師,地位位居全國神職最高位,好比是聯會總主席,或是總會議長。而且,他還設了神學院。

可是,他除了神的工作不太做之外,其他壞事都蠻認真做的。

貪愛錢財,結交權貴,和政治人物一起使壞,性好女色,和許多女性發生關係。想盡辦法,陷害異己,殺害忠心於主的信徒。

他的權勢與壞,是到人看到他都會發抖的程度。

這樣的人,有沒有得救?

這是個真實事蹟,發生在英國亨利八世時代的大主教身上。

後來,他失勢了,被判死刑。

死之前,他痛心悔改,不是為自己被判死刑,而是為自己過去的罪認罪悔改。

死刑,他倒是欣然接受。

他後悔地告訴其他人,如果他能早些悔改,為主所用,他就不會淪落今天的局面。

用這個例子,是要提醒所有信徒,不要太早下定論,認為誰得救沒得救。

行為好壞,不是判定得不得救的依據,連信主後的行為都是。

當然,許多人會認為當時他根本沒真的信主。

但是,我們不是神,哪能判定誰到底信主沒信主?我們哪能看到人心最隱密處?我們哪能知道這人是心裡根本沒信主,還是他只是不斷消滅聖靈感動而已?

有些信徒,就是軟弱,終其一生,沒讓人看到多少成聖的果子,但是,我們能依他現在的表現,就說他沒得救嗎?

我們能知道他不會明天悔悟?

能知道他不會死前悔悟?

我們不是神,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當然,最後的結局,我們很清楚彼得只是跌倒,猶大根本沒得救。

問題是,我們能於現時就看到每個人未來的結局嗎?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有些人,他在世上的工程,都要成空,毫無建樹,但是,他還是得救了。

當然,他在天上的賞賜是小的,同時,在世的工程都被焚燒一空,但是,他還是得救。

除非到天上,否則,在世上時,我們是無法判定教會中誰得救不得救的(除非嚴重違反教義,如不信耶穌是神之類)。

對於教會中某些信徒犯的罪,我們本於愛心,當指正與規勸。

但是,千萬別因他們的行為,就以為他們不得救。

別忘了,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因著信,在身分上,就已經稱義了。

『羅馬書的稱義』,是指身份上,地位上。此部分,是因信稱義。是信,不是行為。

『雅各書的稱義』,是成聖。是生活上。生活上行為不好,只能說是不好的基督徒。但是,生活上沒好行為,不代表對方身分上就一定沒稱義。

我們能盡的責任,是『嚴以律罪,嚴以律己,寬以待罪人』。

至於誰得救沒得救,稱義沒稱義,是上帝在決定的,我們千萬別越俎代庖。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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