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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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政治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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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造神?墮落的基督徒!

當社會上多數不信者動輒在對人進行造神時,基督徒竟也加入這個行列,一起來造神?

撒但對亞當夏娃的誘惑,從有人類開始,就從來沒有消失過。

這個誘惑,是何等的大,大到連基督徒都常會忘記:

『你們便如神』(創3:9)

我們常以為撒但多壞又多壞,

但別傻了!

大家可知道,牠並沒打算比上帝更大?

牠要的,其實也不多:

『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4)

牠並不是要當比上帝更大的上帝,而是要和上帝一樣大而已。

但是,這已經嚴重觸怒上帝,使這美麗的天使長墮落成為敗壞的撒但了。

大家別誤會,以為我說撒但很可憐,或說撒但不邪惡。

我要講的是:

不管是撒但還是人類,『你們便如神』一直是個很大很大的誘惑。

但是,上帝十誡第一條說什麼?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除了上帝自己以外,不能也不准再有其他上帝。

1. 不可以有比上帝還大的上帝

2. 不可以有和上帝同等大的上帝

3. 不可以有比上帝小的上帝

由於宇宙間只有唯一一個上帝,因此,任何其他神,就都是假神、都是製造出來的。

真正的上帝,絕不是由任何人所能創造出來。

祂是『自有永有』(出3:14):

本來就有,永遠都會有。

所以,我們絕對不能企圖去製造出任何神,也不能信奉任何被製造出來的神。

當有人企圖在人類中造神,就已經是在犯大罪。

別人要犯這種造神的罪,我們能力許可,就該制止;我們能力不足,起碼不要加入別人的惡行。

『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提前5:22)

什麼是造神?

只有宗教領域,才會造神嗎?

只有宗教領域的神棍,才有造神的行為嗎?

當然不是!

各行各業、各種領域,都有造神的行為與現象,政治領域更常見。

在這種造神的現象裡,被造的,都是人。

明明就是和你我一樣,都是有罪有誤的人,

一旦被造神,就變成無罪無誤的神。

突然間,這個明明就會犯罪的人,就變成完美無瑕無罪的神了。

他說的,永遠都是對的;

他做的,永遠都是對的;

他的領導,我們永遠不能質疑;

他的大愛,普及萬千;

他的恩典,我們要感激涕零;

一切的罪,都是我們自己犯的;一切的恩惠,都是他給的。

對於他,我們要永遠效忠;

對於他,我們要永遠愛戴。

不信主的人,因為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的真理,所以犯這樣的罪還情有可原。

身為基督徒,有聖經可以查考,卻還去犯這樣的罪,是任意妄為!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19:13)

在造神的行為裡,我們不斷在說謊,觸犯上帝交代我們『不可說謊』的禁令!

在造神的行為裡,我們不斷不公義,觸犯上帝要我們『行公義』的命令!

在造神的行為裡,我們不斷雙重標準,觸犯上帝要我們『不准兩樣法碼』的命令!

愚蠢的基督徒啊!

你已經在犯大罪了,還一犯再犯,自己難道都不知道?

聖靈都沒提醒?聖經都沒讀過?

還敢自誇?還敢張狂?還敢自以為是上帝真理傳講者?

真正上帝的真理,絕對經得起檢驗!

傳講虛偽的假道,一戳就破!

我不是說我們非得宣揚每個人犯的錯不可,絕對不是這樣。

『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

我們都是有罪的人(請永遠不要忘記這個絕對重要的教義),

我們都會犯罪,我們都犯過罪。

我們必需饒恕別人,必需寬待別人,正如我們也祈求上帝寬待,以及別人對我們的憐憫。

所以,我們不需把別人犯的罪整天掛嘴邊、或是落井下石到處宣揚。

然而,有多少時候,我們以『愛』之名來遮掩別人的罪時,其實是在行不公義、雙重標準、造神運動之實?

對基督徒而言,哪天我們能不被神聖的屬靈術語綑綁,那天我們會更潔淨些!

對我們而言,這些屬靈術語,已經耳熟能詳,詳到爛掉了,爛到我們敢開始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了。

我們不輕易宣揚別人的罪,

但是,

當我們喜歡的「神」犯罪,我們就刻意視而不見,甚至說謊來為他辯駁;

可是我們厭惡的「鬼魔」犯罪,我們就高舉神聖屬靈術語的旗幟,大肆鞭躂,好像我們是多麼義正辭嚴的正義之師。

這樣的行為,真的沒犯罪?

這樣的行為,真的經得起真理檢驗?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自欺欺人了!更不要以為別人都是笨蛋!

當許多不信者,比我們基督徒還更知道公義、更知道不能雙重標準、更知道不能造神時,

這是我們基督徒的恥辱!更是我們基督徒的悲哀!

明明該是我們出來教導不信者何為真理,結果卻反要讓不信者來教我們什麼是真理,這顯明我們是何等虧欠上帝。

弟兄姊妹們,不要忘了,那些不信者,一樣是人,是有上帝形像的人。

那些不信者,一樣是領受上帝普遍恩惠,所以他們依然可以摸到一些真理模糊的邊邊。

結果,這些只能摸到真理模糊邊邊的不信者,卻比我們這些能領受絕對真理、享受上帝特殊恩惠的人還更靠真理那一邊,我們真的是丟臉丟死了!

犯罪的總統,就該被譴責!

說謊的總統,就該被譴責!

不公不義的總統,就該被譴責!

請不要告訴我,現任總統就是沒犯罪、不說謊、很公義的總統,請別來我面前造神!

我雖是重罪的人,但蒙主耶穌寶血赦免之後,我一直努力要照聖經來行。

雖然還是軟弱,但起碼知道要很努力行公義、不能兩樣法碼。

我們譴責前任總統說謊,也一樣要譴責現任總統說謊!(特別是選舉支票大規模跳票)

我們譴責前任總統是假基督徒,我們一樣要譴責現任總統是假基督徒!(特別是現任總統還在好幾個牧師見證下洗禮過)

我們譴責前任總統的說謊行為讓我們無法教下一代,我們一樣要譴責現任總統說謊的行為讓我們無法教下一代!(總不能教下一代只要人長得帥、生得美,一切罪都不成為罪吧?)

企業家也一樣。

不要因為企業家是基督徒,或是因為是基督徒企業家的親屬,我們就可以造神。

有很多基督徒企業家或其家人,確實有很多好行為,這值得大家稱許與讚揚。

但是,造神?請不要來這套!

基督徒企業家將所賺的錢都用在教會了?

所以,這樣可以造神了?

沒看見這樣的企業家,他的另一間公司,是使投資者因為相信他的話而慘賠的嗎?

佛教慈濟曾有一位大善人企業家,捐贈金額動輒數億元。

很不錯吧?

但是,他的公司,是超級有名專門坑殺散戶投資人的,他從這樣的股市操作裡攫取大量不義的金錢,然後從中撥取一些來捐獻,並獲得大善人的美名。

這種行為值得稱許和效法?

沒錯,我們基督徒企業家比較不是這樣坑殺散戶,但是,當初斬釘截鐵保證,要大家相信他的公司營運會好,但結果卻越來越不好,眾人對他的信任卻換來嚴重慘賠,而他已經另起爐灶當大財主了。

這樣的行為,良好嗎?

而過世的企業家,雖然進行許多慈善事業,家裡也有基督徒企業家,但是,這就可以讓我們造神了?

別忘了,該企業家還是一樣是個生意人,一樣是看重賺錢的生意人,不是神。

污染的企業、三妻四妾、、、、。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不去跟隨造神的行為?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緊緊抓住『有罪的人,無罪的神』的觀念?

不要再去造神了!

別人造神的罪行,我們千萬不要有分在其中。

越真正站在真理上的基督徒,越不去造神;

越不站在真理上的基督徒,越喜歡造神。

『變成神』,實在是一個太大太大的誘惑,連基督徒都常忘了這個罪的存在。

我們自己或許不敢變成神,但我們卻常常無意中把別人當成神。

教會牧師被拿來造神、總統被拿來造神、企業家被拿來造神、、、、。

從今天起,就停止吧?

我們都是罪人,我是、你是、他是,連那些被我們拿來造神的人都是!

既然是有罪的人,我們就不要把他們捧成神,然後忘記他們也會犯罪、也有犯罪的事實。

願上帝憐憫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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