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标签类目:伦理
2012-02-11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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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托人买东西,对方买错,依照圣经,谁该付钱?

问题:

我拜托一位朋友买东西﹐结果因为她的疏忽大意﹐而买错了回来。她他原本向我道歉﹐并说她会再回去那家商店再买一次﹐还说买错东西的钱由她来付。后来东西买了回来﹐这次买对了﹐可是当我付还买东西的钱给她时﹐她却说她之前买错的﹐那笔钱也该由我来付。我当时很生气﹐跟她争执了几句。虽然很不乐意﹐但我还是把钱还清给她﹐最后不欢而散。

我肯付那笔买错东西的钱给她﹐是因为我认为- 若从她的角度来看﹐归根到底﹐拜托她帮我买东西的人是我﹐她是出自好意帮助我的﹐所以我若不还钱给她﹐我难免不义。但若换我的角度来看﹐始终﹐都是因为她的疏忽大意﹐才会导致买错东西﹐使我花费更多。其实﹐我心里认为一人付一半是最合理的。可是我没这样跟她说。她既然认为这责任我应该全负﹐我就付钱给她。免得大审判的时候上帝说我不义。

请你来评理。你说这种金钱纠纷要怎样解决才算我是义﹖圣经里有否类似的教导﹖

答:

圣经根本没针对你们这种情形讲太多。

事实上,你们的纷争,是‘相对领域’,不是‘绝对真理’,所以根本没有一定答案。

正因为‘买卖’、‘托人买卖’本来就很容易有很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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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教会流行观念

绝对真理很简单,人人都懂吗?以圣经‘不可杀人’经文为例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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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真理很简单,人人都懂吗?以圣经‘不可杀人’经文为例

绝对真理很简单,人人都懂吗?

其实未必。

以杀人为例,‘不可杀人’的禁令看似好像很简单,但其实非常复杂。

因为,摩西出埃及时也多次发生战士杀人、约书亚进迦南地时上帝也要他们杀尽迦南七族(连小孩都要杀光)、大卫战争时也杀人无数。

这都不是字面意思上那么简单的‘不可杀人’就可以简单解释。

这也正是圣经说的:

我们要抓住‘精义’,而不是死守‘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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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8社会流行观念

道德的绝对性 (转贴)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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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绝对性 (转贴)

电影<<古惑仔>>主角陈浩南回答其想离开该组织改过自新的同门,银行的烂数谁去收,穿西装打领呔的职员去收?还不是由他们黑社会去收,在假冒伪善的罪恶世界里,其职能岂不是贡献社会何罪恶之有?

罪就是罪,不是“做到嘢”(功成目标)、“有贡献”就会让原来是罪(打人放火恐吓等去收数)而变成不是罪,没这回事。尤其是当我们不是被迫而是有权拒绝的时候。处境不能改变绝对真理的价值。

假若是被迫例如军队,要执行上级的任务残害如追求公义的平民,罪依然是罪,为此而有愧求上帝宽恕,消极性不想为而无奈为之,或积极性<<舒特拉的名单>>尽力机会去善待及救助,基督的同在是我们的安慰,要人犯这罪的掌权者,他有祸了,罪就要归他。而不是不但不觉良心不安,还兴奋地加倍落力去迫害。

另外,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在有神论方面与相对主义的对抗有时是一致的,但基督徒千万不要跟从犹太教及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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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婚姻

基督徒可否离婚或与离婚者结婚?(转贴)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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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否离婚或与离婚者结婚?(转贴)

三妻四妾、童养媳、休妻的离婚法、、、、历史出现过的文化,绝不等于就是上帝所喜悦的,相反,却是上帝极其憎恶的。凡事必须要以圣经去检验!

一些极权国家的法律容许民间看“被强奸的少女”为污秽对其施加暴虐。越接近特殊启示下的西方国家,越向着保护弱势女性的文明观念,不会这样荒谬。圣经是世界的明灯。

婚姻一旦确立,必须以上帝的眼光即圣经的原则去看待婚姻。甲与乙订立合约甲以妻子作代价卖妻赔其欠乙债,这份合约不会被文明国家法庭受理及承认,是非法的,它也已经违反人权法。基督徒处事千万不要违反圣经。

陈终道牧师

问:基督徒可以离婚吗?或可以和离过婚约人结婚吗?马太5章32节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请详细解释。

答:圣经中关乎这方面的教训约有三组重要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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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婚姻

不用再问我可不可以离婚了,因为答案都是不行!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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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问我可不可以离婚了,因为答案都是不行!

很多弟兄姊妹在这议题上,有一个很严重的法论的错误,就是:

为什么‘不可以’?圣经哪里说不可以?

但是,这是错误的,因为,正确的方法论是:

为什么‘可以’?圣经哪里说可以?

看见这两种差异了吗?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圣经很明确规定出‘不行’!而对这种使用‘不可以’来陈述的教义,假使你不同意,你反而必需自己去找出‘可以’的圣经经文,而不是去反问宣讲者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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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婚姻

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下)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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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下)

再来,我要讲家暴了。

家暴问题,是我到今天,都一直没有公开发表意见的领域。

事实上,这个议题,也是我个人认为,在圣经中关于可否离婚的议题里,最难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假使我们要去搜寻关于家暴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我们几乎都会发现,神学家对于这议题,几乎都保持沉默。

我们要找出关于可否离婚的教导,不难;

但要找出家暴可否离婚的教导,很难。

不管是网络、讲道、书籍、甚至是基督教伦理的书,都很难找到这议题的教导。

连神学家都不敢讲了,我是什么东西,哪有什么资格出来教导人家?

但是,私下实在被问到太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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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婚姻

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上)(限)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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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上)(限)

身为基督徒,圣经就是我们一切行事为人唯一的依据与准则。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说、社会如何做、法律如何规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圣经来,看圣经怎么说。

我在说什么?

我在说的是:

基督徒遇到问题,先不用去想人家怎么说、社会习惯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圣经怎么说!

关于各式各样因为配偶的问题可否离婚,

扣除圣经同意的‘配偶淫乱’,以及‘不信的配偶要离去或遗弃’这两个理由外,

还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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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5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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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的讲解与说明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国际教会会议计画)是一个组织,他们在2003年提出了一份关于20个教义的文件,内容是陈述对这些教义的确认与反对。后来又补进第21和第22份文件。

这些教义,在许多福音派教会里,已经严重被混淆,各种不合圣经的理论也被传讲教导。

他们希望能在这个时代,清楚教导基督徒什么是正确的、是过去二千年传承的信仰。

他们透过许多学者与工作人员的努力,起草了这些文件,并且让这些文件被全世界基督徒检验,提出各种意见,并进行修正,以使这些文字内容更加符合圣经。

目前记录的,有全世界70个国家参与在其中。

他们预计在西元2012年召开全球性的教会会议,将这22份文件正式签署,成为‘a biblical-theological standard of doctrine for the 21st Century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mainstream theology of the first 20 centuries’(一个与之前20个世纪主流神学相合的21世纪圣经、神学教义标准)。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芝加哥宣言论释经学,是这22份文件中的前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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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婚姻

婚姻的忠贞(转贴)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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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忠贞(转贴)

婚姻是很重要的观念,容易离婚、帝皇后宫三千、婚外情或包二奶等是对婚姻的极大的不忠及背叛,特殊启示带出的婚姻观念指导普世,夫妻要在“若要人似我,除非两个我”的不可能之困难下,从上帝对婚姻神圣的看法下,忠贞在一起,患难困苦疾病都不是抛弃对方的原因,更徨论品味兴趣性格环境财富机会的无常幻变,美貌强健都会日益衰微,一旦婚姻确立,就像进入上帝眼下为二人建立的无形居所,有形的生活必须要遵从上帝对婚姻的看法及原则。

越坚持对婚姻的上帝观念,两人越更持守在无常艰难不定的岁月磨蚀里,更能体味细水长流的情深意重,不靠激情感觉及会变的因素维系,以上帝的真理去坚固。

曹长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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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婚姻

与原配偶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可以和原配偶复合吗?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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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配偶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可以和原配偶复合吗?

1.丈夫和妻子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丈夫可以和第一个妻子复合吗?

2.妻子和丈夫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妻子可以和第一个丈夫复合吗?

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也不敢说自己讲得一定很对。

但是,请务必将我讲的,特别是我提出的二段圣经,一定要放在心上。

这样的话,不管听到的是什么样的讲法,都要请对方合理解通这二段经文。

否则的话,讲的人都可能没有解通全本圣经。

第一段圣经:先知何西阿的故事

先知何西阿娶的是淫妇。

这女人在婚前,就已经与多人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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