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繳稅就已經等於十一奉獻?
有牧師說,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這樣的說法,對嗎?
問題:
小小羊弟兄你好:
我個人是支持十一奉獻的也有十一奉獻
但有一些牧師是不持支十一奉獻的
例如有位牧師就反對十一奉獻, 他的理由如下:
「整本聖經一貫地只教導兩種奉獻:給予政府(總是強制的),並給予神(總是自願)。
一些人誤解了舊約的什一奉獻的性質, 以至了這個問題引起了極大的混亂。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
有牧師說,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這樣的說法,對嗎?
問題:
小小羊弟兄你好:
我個人是支持十一奉獻的也有十一奉獻
但有一些牧師是不持支十一奉獻的
例如有位牧師就反對十一奉獻, 他的理由如下:
「整本聖經一貫地只教導兩種奉獻:給予政府(總是強制的),並給予神(總是自願)。
一些人誤解了舊約的什一奉獻的性質, 以至了這個問題引起了極大的混亂。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
在這時代裡,許多基督徒反對十一奉獻。
結果,喊十一奉獻最大聲的,反而常常是那些靈恩派與成功神學的陣營。
偏偏,這些靈恩派與成功神學教導的相關奉獻觀念,大量都是錯誤的。
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持守純正信仰,不偏左偏右。
而ICCP信仰宣言,重申支持十一奉獻,正如我們園地一貫的教導。
ICCP信仰宣言 主題十五 關於合乎聖經的經濟制度
1.舊約律法對新約信徒的應用
2.十一奉獻
3.其他相關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問題
在此我要先解釋一下為何必須先建立正確的舊約律法觀念。
由於奉獻部分,特別是十一奉獻,必須大量使用舊約,
所以一旦我們對舊約觀念錯誤,那會非常嚴重,
或是變成行律法來稱義,或是變成廢棄律法,
不管是偏左或偏右,都是偏差,偏離真理。
一直有很多基督徒反對十一奉獻,理由雖然各式各樣,但大致就是那些。
今天我們要針對那些常見的理由,來進行簡單駁斥。
大致上,反對者犯的錯主要是這些:
1. 對舊約在新約的應用觀念不清
2. 對稱義與成聖的混淆
3. 誤解經文意思與精義
4. 不想遵守,就找理由來反對
5. 個人好惡,提不出聖經依據
6. 因一些人的負面行為,而反過來廢棄聖經
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嗎?
當然不是!
所有從事聖工的單位與人員,還有濟貧,都是我們可以將十一奉獻進行投入的標的。
但是,有傳道人反對我這種教導。
我相信,抱持他那種觀念的牧師傳道,絕對不在少數。
由於其理由非常嚴重錯誤,而且身為傳道人,一旦觀念錯誤,更為可怕。
因此,我針對其問題與論點,進行公開的駁斥。
在駁斥前,請先看三類舊約十一奉獻標的與用途的經文:
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在這裡我們看到,十分之一給從事聖工的人為酬勞。
事實上,聖經雖然常提到『利未人無份無業』,但整個情形非常複雜,不是那麼簡單。
基本上,利未人並沒有分到地業。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18:23)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申10:9)
『只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書13:33)
當初進迦南地時,各支派開始要分地分產業。
在約書亞記14章至19章,詳細列舉了各支派分得的地業。
但不管是摩西生前,還是約書亞分地時,都特別強調,利未人是無份無業,不參與各支派的土地產業分配的。
十一奉獻是富人才需要守,窮人不用守?
一、怎麼樣才算富人窮人?
我倒是要好奇的問一下:
怎麼樣才算富人?
有些人已經家財萬貫,身價台幣好幾億,可是還去撿破爛。
他覺得自己很窮很窮。
那麼,這到底是富人還是窮人?
有些人出入都穿戴名牌,開高級車,出入高價餐廳。
人家一看還以為他很有錢,可是他只是領法定最低工資,而且負債累累。
既然十分之一是上帝的,那麼,如何歸給上帝呢?
之前,我們已經說明沒有十一奉獻不會被咒詛,也說明過十分之一是上帝的。
但這又帶來另一個問題。
既然十分之一是上帝的,那麼,如何歸給上帝呢?
在舊約裡,這部分規定很複雜。
有些人,會說應該奉獻在屬神的事工上;
有些人,會認為奉獻慈善的事上也可以。
這部分,我覺得,基督徒可以比較自由,不需拘泥。
因為,我們只需謹記在心:十分之一,是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獻出去。
我們已經活在新約,不是活在舊約。
這樣的話,我們還要守十一奉獻嗎?
首先,我們要先來探討一個問題。
有些人會主張,十分之一不能叫奉獻,因為那本來就是當納的部分、是上帝的份。超過十分之一的,才能叫『奉獻』。
聖經確實也有這種經文:
『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3:8)
但基本上,我個人覺得,在這些名稱上,可以比較不用特別去在意,而是應該去注意要表達的觀念。
因為,聖經有時提到十分之一,也用過『獻』這個字。
『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民18:24)
『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太23:23)
十一奉獻,是對的。
但是,今天,我不討論十一奉獻的道理。
我講親身的小小見證。
大學團契的學長姐,有個美好的腳蹤:
他們會把第一次實習工作所得的收入,完全奉獻出來。
當我開始實習工作後,我也跟著這腳蹤走,把自己第一次收入奉獻出來。
那筆收入,金額很少。
雖然是實習,但卻不是可以鬼混,而是真的很辛苦賺來的。
是每日工作超過十幾個小時、每日承受多少龐大壓力、每日要念多少書、多少個值班徹夜未眠忙至天亮,這樣所賺來的。
但是,我把它獻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