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心中闪过的念头,算犯罪吗?’
我所讲的有没有圣经依据?
‘心中闪过的念头,算犯罪吗?’文章里就已经提出经文了!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确实,圣经里很多时候,都把‘私欲’做为负面使用,而且常常和犯罪划上等号。
但是,有时,这只是表示‘私人的欲望’,也就是说‘个人的欲望’(虽然,这欲望依然是具有强烈与负面相关的)。
这经文就是这样。
在圣经里,‘欲望’本身,并非是恶。
我所讲的有没有圣经依据?
‘心中闪过的念头,算犯罪吗?’文章里就已经提出经文了!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确实,圣经里很多时候,都把‘私欲’做为负面使用,而且常常和犯罪划上等号。
但是,有时,这只是表示‘私人的欲望’,也就是说‘个人的欲望’(虽然,这欲望依然是具有强烈与负面相关的)。
这经文就是这样。
在圣经里,‘欲望’本身,并非是恶。
有时,心中会闪过一些犯罪的念头。
这样就已经算是犯罪吗?需要认罪悔改吗?
关于‘犯罪’,我们可以简单拆解成一些步骤:
1. 念头
2. 发展
更详细的步骤如下:
1. 念头 a. 有意产生的 b.无意产生的
2. 心中发展
3. 实际发展
这是多加姊妹的分享。
大家如果留意一下,应该会发现,我们园地刊登出来的分享,和当今教会所谓的“见证”,有很大的差异。
当今教会所谓的见证,几乎都是在见证物质上的幸福成功,而不是回归真理的喜悦,也不是坚持真理的挣扎。
多加姊妹这篇分享,让我们看见一个基督徒在极大的苦难中,依然努力挣扎,愿意牺牲看得见的利益,仍愿持守信仰的奋斗。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见上帝如何眷顾愿意持守祂信仰的人,如何赐下恩典。
上帝解决我们的困境,感谢主!
上帝没有解决我们的困境,也感谢主!
我们不拒绝今世的成功与富贵,我们拒绝的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去获得这样的成功与富贵,我们拒绝的是为达目的就使用各式各样教会教导的邪术祷告技巧来达成,我们拒绝的是那种宣称上帝保证给我们今世成功富贵的错误教导。
今世的幸福成功并不是错,但是,是在主的正道里,用正确的信仰、正确的教义、正确的祷告、绝对努力尽我们本分、也绝对高举上帝主权。
以下,是多加姊妹分享的内容:
‘努力尽本分,敬畏神主权’,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信仰观念。
我们今天要来思考的是:
努力尽本分,该根据谁的标准?根据自己的标准吗?
为何我要讲这议题?
因为我非常害怕,亲眼见到许许多多传道人与信徒,明明就是烂到极处又懒到极点,可是自我形像非常良好,好到竟然以为自己非常努力尽本分,而且已经尽到本分了。
怎么会这样呢?
为何明明就是没善尽本分,又恶又懒,但当事人却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非常尽本分了?
后来我发现,这些人那种良好的自我形像,似乎都有一个共通的特点:
标准由‘个人自订’!
换言之,这些人会觉得自我形像良好,因为标准是由他们自行订定,依照他们的自订标准,他们当然觉得自己确实做得很好了。
一切荣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过,都是我自己犯的。
这是一位伟大的台湾早期宣教士马雅各医师所讲过的话。
这样的观念,在这时代,基督徒已经越来越陌生。
面对荣耀,我们常表面上讲荣耀归于上帝、哈利路亚赞美主,
但其实,我们心中,依然隐隐约约含有荣耀自己的成分,希望得人的称赞。
我不是说我们不能求上帝荣耀也能在我们身上彰显,
因为摩西也祈求‘愿主我们神的荣美归于我们身上’(诗90:17),
而是说:
1. 我们不能窃取上帝荣耀
为主而活,就是要放弃工作,然后当传道人,或是天天读经祷告吗?
问题:
昨天看荒漠甘泉提到为主而活
内容是讲一位知名歌唱家,因为唱歌远离圣经而引退
引退后天天读经祷告等等
可是像我这种不上班可没饭吃且就算是上班了存款也少少的人
怎么能够为了多点读经祷告的时间而不工作呢??
纵使有时候我好累还真的很随便的看过就算
也会心虚、觉得对不起上帝
有很多弟兄姊妹会问到各式各样的实际生活问题,
或是工作上与上司间的问题、或是这可不可做那可不可吃、
或是教会里对谁的做法有意见、或是家人间彼此相处的问题,
好多好多这类实际生活会遇到的问题,基督徒该如何处置?
有没有什么样比较简单易懂的原则可以让我们遵循?
这篇文章,不是要详细讲述遇到什么事就该怎么做,
而是简单讲述一些重要原则,使我们比较能大致上走在正确的路上,在面对各种实际生活问题时,能依圣经来处事为人。
这篇文章会提出各种美国的研究数据报告,大家会很震惊发现:在离婚、外遇、婚前性行为、家暴、、、、部分,基督徒竟然和不信者一样烂。
这些资料,是来自‘丢人现眼的福音派’(天道出版社)一书,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以自行阅读。
没书的也没关系,我这些资料,就是该书部分的简单书摘与说明。
在此要特别提醒,这里所谓的福音派,是包括华人所说的福音派和灵恩派,都全算在一起,这和我们习惯用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