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标签类目:结婚
2009-07-11婚姻

韦斯敏斯特信条‘论结婚与离婚’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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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敏斯特信条‘论结婚与离婚’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韦斯敏斯特信条对于结婚与离婚从圣经里整理出来的原则。

在教会历史上,不管是基督教、天主教都共同承认的信经,大约在西元五百年里已经都完成。

在这里面,最重要的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亚他拿修信经。

这些信经不是圣经,也不能取代圣经,可是,却是教会很重要的信仰告白。

当基督徒面对犹太人、异教徒、以及许许多多的异端时,

我们如何在短时间内表明自己所信的是什么?

我们如何简单区分你们信的和我们信的是否一样?

特别是关于三位一体的上帝、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这些信经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也是大公教会的心血结晶。

但是,这些信经毕竟很简略,而且专注的多半是上帝论和基督论部分。

是不是有比较详细一些,但又不会太囉唆,兼具完整与简洁特色的信条可供参考的?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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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教会流行观念

灵恩是基督教的传统?那神父修女不能结婚也是基督教的传统了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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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恩是基督教的传统?那神父修女不能结婚也是基督教的传统了

灵恩是基督教的传统吗?

假使这是指某些‘灵恩现象’是基督教的传统,那我同意,因为这是事实;

假使这是指‘追求灵恩’是基督教的传统,那我反对,因为这不是事实。

事实上,提出‘灵恩是基督教的传统’的人,用意主要是指后者,而不是前者。

他们的目的,主要是用来帮现代灵恩派辩护,认为灵恩派的追求灵恩,是有基督教传统支持的。

因此,我这篇文章,就用这种‘追求灵恩是基督教传统’论点进行批判,而不多讲‘灵恩现象是基督教传统’。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绝对同意,‘灵恩派’这词汇的定义相当混乱。

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也真的很难精准定义一些词汇,只能大致沿袭一般习惯。

一般习惯称呼灵恩派,主要是指‘追求灵恩现象’的那些基督徒。

这样的定义,虽然很松散,但大致还算相当符合公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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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马太福音查经

马太福音第五章附加:结婚、离婚与再婚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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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五章附加:结婚、离婚与再婚

前言:由于婚姻是现今社会很严重的问题,许多基督徒对这部分常观念混淆不清、错误连连、更严重的甚至对圣经相关教导都一无所知,所以在查考到马太第五章时,对此部分特别列出来,进行专题讨论。

一、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答:

1.基督徒要找基督徒结婚,这是圣经标准。

2.基督徒若找非基督徒结婚,旧约严厉禁止,但新约没特别强烈禁止。

3.假使基督徒硬要找非基督徒结婚,不是绝对不行,但常会走得比较辛苦,而且苦难常会较多,甚至很多人都因此离弃信仰,不可不慎。基督徒和基督徒结婚,不是幸福的保证,但婚姻之路确实比较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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