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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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0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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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認罪悔改後,一定會有懲罰嗎?

問題:有人教導說,對已經認罪悔改的信徒, 若用『惡人為何輕慢神,心裡說,你必不追究』(詩10:13)來述說神的「公義」,您覺得是對的嗎?恰當嗎?

「雖然神原諒你了,可是你仍要受某承度的處罰,這才是公義,所以最好別犯罪!」這樣的說法正確嗎?我已經真心認罪悔改了,可是他們還是這樣說,他們講的對嗎?

答:

一、 對已經認罪悔改的信徒, 若用『惡人為何輕慢神,心裡說,你必不追究』(詩10:13)來述說神的「公義」,您覺得是對的嗎?恰當嗎?

答:

不對!

這是對那些『不信者』說的,不是對『已經認罪悔改』的信徒說的。

請注意這經文的上下文:

『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詩10:4)

看到沒?

這些惡人『以為沒有神』,所以他們會以為『上帝不追究』。

不管是未信者,還是教會裡的假信者,這都是以為沒有神的人。

問題是,你是那種以為沒有神的人嗎?

太多信徒喜歡教導,卻不知道自己教錯、經文引用錯、觀念錯。

結果,做出的教導,會害死人的。

對於真心認罪悔改的信徒,合適的經文是甚麼,知道嗎?

是『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是『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賽42:3),

是『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二、「雖然神原諒你了,可是你仍要受某承度的處罰,這才是公義,所以最好別犯罪!」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答:

犯了罪,就必須痛悔,認罪悔改,這是基督徒應盡的本分,而且是上帝兒女必有的表現。

對於真心認罪悔改的人,上帝必定赦免,不管多大的罪都會赦免,這是上帝的應許與保證,祂絕不能背乎自己的應許與保證。

但犯罪之後的『後果』,這是上帝主權,我們不得而知。

上帝可以沒有任何處罰,也可以很嚴厲處罰,沒有人有資格代替上帝決定。

上帝要不要處罰、上帝處罰要多重,是上帝主權,信徒不得僭越,就像父母對不乖的小孩一樣,要不要處罰,處罰要多重,是不一定的。

上帝不處罰的例子多得很,但我們不能說上帝不處罰就是不公義。

我再強調一次:

1. 上帝『一定』會『赦免』認罪悔改的人,因為這是『上帝應許』

2. 上帝『不一定』『懲罰』(或不懲罰)認罪悔改的人,因為這是『上帝主權』。

我要很不客氣的講:

如果信徒每次犯錯上帝都『必定』處罰,那我們沒有人活得下去了!

因為,誰有那麼乾淨無罪?

連那個做出這種『即使認罪悔改,依然必定有懲罰』教導的人,有那麼乾淨無罪嗎?

他那麼喜歡犯罪之後一定要被上帝處罰才高興嗎?

還是看到別人被處罰才高興,但對自己卻求上帝不要處罰他?

幸災樂禍、希望見人被上帝處罰的人,要很小心,因為上帝厭惡這種人。

『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24:17-18)

雖然這裡講的是仇敵,但內容一樣可以放大,因為這裡上帝責備的是那種『幸災樂禍』的心態的人。

『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箴17:5)

我們確實要努力,不要去犯罪,這大家都沒有意見;

我們確實要小心,不要以為認罪悔改就一定沒處罰,這也是聖經的教導。

問題出在犯罪以後已經認罪悔改的人,我們不能繼續去壓傷他們、熄滅他們,而是要鼓勵他們認真追求成聖。

但對於不肯認罪悔改的人,我們就可以訴諸上帝公義、刑罰、責備。

我再講一次:

對於『已經認罪悔改的人』,和『不肯認罪悔改的人』,聖經教導是不同的,不能亂用。

那個對你做出這種教導的人,是搞不清楚狀況,弄混了這兩種不同的聖經教導。

對於『不肯認罪悔改』的人,上帝非常嚴厲;

對於『已經認罪悔改』的人,上帝非常憐憫。

該公義時要公義,該慈愛時要慈愛,不能搞混。

大家可以比較下面這篇文章,就會更清楚差異點。

有些東西,乍看之下差不多,但其實裡面是有很精細微妙的區別的。

请参考:『認罪悔改就不會被處罰?』

小小羊


评论合集:

曾想過,我們會否太在乎結果「 神會否追究」,某些弟兄會心中煩惱著去想「那個人到底是否 神預定要得救的人呢?」其實無論得救與否,我們都該去積極地傳真正的十架福音。知道了是否預定得救又如何?知道對方得救便自己沒借口不去傳?還是說知道了那人不是預定的便自己有了借口可以懶惰不用傳嚕?若是這樣,那傳的人便不是甘心樂意的。記得唐崇榮牧師曾說過「預定不是使人更懶,而是使人更積極。」為什麼?因為有 神的預定,所以我們傳的才有果效喔。人信道是因為我們嗎?當然不是。若非 神自己揀選,若非 神自己感動他,我們不論怎樣去傳也沒有用,他也不會信。而我們去傳,只因 神愛我們,才給我們有機會參予這項工作。
同樣,認罪悔改後,一定會有懲罰嗎?不論有否追究,我們仍是要盡力更改自己的錯,歸回正路上走。感謝主!因為有追究,令一些懶散、逃避不面對的弟兄至少能因這樣再有著回轉的機會;感謝主!因為不追究,令一些願意悔改的弟兄能有著盼望,活在平安喜樂之中。想起一篇文章提及有關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尼希米的禱告(簡易版)),這是很多人都喜愛引用的著名的「愛篇」,但一般人只看到要如何愛,都是看到慈愛、恩典等等,卻沒有看到公義這個重要性。「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13:6)」 神是既慈愛又公義的 神。祂是完全,而不是有缺陷性的。
或許我們仰望的對象在有時候會不小心把「方向」搞錯了,沒去看 神,沒注視 神的話,反去看結果及自己的利益關係(如:自己會否得益?會否進天國?會否永生?會否受罸?會否被追究?),但願讓我們重新把目光放在 神的那裡吧。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09月9日 14:35

我覺得怎樣說 "預定" 也好,有兩個總結。
1. 全是上帝的主權、計劃。
2. 人,一點也不知道。
我們不知道上帝在每個人身上的計劃是什麼!那只有做好我們應做的事,傳福音就可以了。
****
同樣,認罪悔改,是我們人應做的。赦免罪的是上帝。 我們最多是學上帝一樣,去原諒人,但我們根本沒有赦免罪的位份與能力。
能懲罰人,審判人的是上帝,我們人根本沒權。雖然地上有法津,但在人的法津下的所為公義,根本不能與上帝的公義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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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認罪悔改的人,就應有好的行為。讓身邊的兄弟姊妹對你建立信心。沒有這信心,就算做了幾多人為的懲罰,也沒有用處。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有信心建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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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會有一套行事紀律,有一定的懲罰及對悔改進行幫助及守望。
(如: 停止3個月事奉、要每星期見牧者一次) 那麼我也會願意接受。
不過,處事手法,應先小人,後多人。(這方面,以前小小羊弟兄也有教導過了!)
S

Posted by S at 2011年09月9日 16:52

只想補充一點:
悔改得赦免是必然的
但是做惡的「因」
可能有該受的「果」
有很多信徒把它與上帝的懲罰混為一談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09月10日 00:23

若單談責罰、管教呢,我想分享自己的體會
錯有大有小,小一點的,在心裡,在小事上
犯了錯,來到主前悔改,並且克己,不再輕犯
這事,我相信是不會有太多的責罰臨到身上的
但大錯,影響他人,影響社會,悔改了之後
這時候,即使有任何後果會臨到自己身上,那是否也是上帝允許的呢?
我認為是。
因此我認為,真正的順服,是連上帝的責罰、管教也順服
若今天真犯了什麼錯事,坦誠悔改、面對自己後
帶來了某些後果,那就順服吧
因為即使在管教中,祂也要兒女們順服管教,並靠信心仰望祂
我們的上帝,是如此嚴格的上帝

Posted by gem at 2011年09月10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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