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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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6日上帝、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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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1.上帝能瞭解罪人的痛苦嗎?2.上帝是慈愛的,所以罪不存在?

1.上帝沒有犯罪,祂如何了解罪人的景況與痛苦?這要如何解釋神是萬知的神呢?是不是神不能體會犯罪者的情況(因為祂從來沒有犯罪)?包括魔鬼的犯罪及往後地獄受苦的情形?

2.未信者(常是新世紀運動支持者)相信上帝是慈愛的,所以沒有罪惡的存在。對於此種說法應該要怎麼面對?因為無法相信上帝同時是慈愛的又同時是公義的,對他們來說這是不同的元素怎麼組成,又相信上帝是愛他們的,所以無須認罪悔改,因為不相信罪惡的存在。對於此種說法如何給予聖經真理的亮光?

答:

簡單回答一下:

問題一

答:

事實上,自從神的兒子,也就是聖子上帝成為肉身降世之後,

就再也沒有人能宣稱上帝不是人,所以無法體會生而為人的痛苦了。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

至於魔鬼在地獄受苦的情形,我們要有一個觀念:

請不要把審判者和被審判者同等看待。

否則,難道判十惡不赦的殺人強姦犯死刑的法官,自己也必須先體會一下死刑的滋味,才有資格判惡人死刑?

並且,在最終審判時,『一切惡人受嚴厲刑罰』,是件令人感到欣慰的事,因為公義得以彰顯。

這時,不該覺得惡人受刑可憐。

假使有天你的妻子女兒被惡人強暴並殘酷殺害,並且毫無悔意,後來此人被判死刑,難道你不覺得欣慰,反而覺得這惡人好可憐?

問題二

答:

其實,任何相信上帝是慈愛的人,都必須解釋世界邪惡的問題。

也就是說,所有的宗教與信仰,都必須解釋『惡從哪裡來』的問題。

如果一切都是美善,為何人間有惡?

就算不承認惡,那麼,同樣的,苦難呢?

如果一切都是美善,為何人間有苦難?

事實上,『否定』惡與苦難的存在,並不表示惡與苦難就不存在。

鴕鳥將頭蒙入沙中,並不表示外界狀況就會消失。

宣稱這世界沒有痛苦,只有快樂,並無法使痛苦這事實就從人間消失,反而只是自我催眠而已。

你最愛的人罹患重病,並且身體非常疼痛,你可以去告訴他「痛苦是假象、痛苦不存在、你沒有生病、你現在很快樂」,然後不須一切止痛藥,並且停止一切藥物治療(沒有生病,何必吃藥呢?)。

你自己罹患重病,並且身體非常疼痛,你可以去告訴自己「痛苦是假象、痛苦不存在、我現在很快樂」,然後不須一切止痛藥,並且停止一切藥物治療(沒有生病,何必吃藥呢?)。

你最愛的人被虐待殺人犯殘酷殺死了,你可以對心愛的人的屍體說「你沒有死,你沒有殘酷被殺死」,然後他就不會死?他就會因此沒被殘酷對待而死?

任何認為一切都美善、惡與苦難不存在的人,

只要會『哭』,就表示他在自欺欺人。

他只能『笑』,而且連心愛的人死了,他都不能有任何錐心刺骨的痛,不能哭,只能笑,而且只會笑。

莊子就是這樣!

他妻子死了,他反而高興唱歌。

問題是,這些主張惡不存在的人,其實,幾乎都是說謊者!

因為,他們講一套做一套,他們的心,親自證明他們講的是假話!

因為,他們心愛的人死了的時候,他們一樣會悲傷哭泣!他們的心一樣會有錐心之痛!

人假使要自欺欺人,真正欺騙的,是自己罷了!

因為,講出那種昧於事實的話,只會親口證明自己的愚昧。

『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箴15:2)

全世界每個認真的宗教,都會承認『罪』是存在的(不管如何稱呼)。

無神論當然不承認罪的存在,但他們根本無法解釋罪惡從哪裡而來。

新時代運動者會企圖用輪迴、進化、否定罪的存在,來面對這些問題。

但是,罪從哪裡來?

只要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就只是在信一個架空的無根基的信仰罷了。

小小羊


承接小小羊的回答,希伯來書四章15節指出耶穌基督『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所以他『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這凸顯的,是人面對試探時的軟弱。
耶穌固然每一次都勝過試探而沒有犯罪 。但人並不是這樣,人常常失敗犯罪。那罪的苦果又如何,耶穌知道它的味道嗎?耶穌能夠體恤人犯罪後所帶來的苦痛嗎?
回答是一個絕對的肯定!這是因為他曾經擔當世人的罪 。
罪帶來的憂患和痛苦有兩個層面:-
一)身體
耶穌因背負世人的罪,他受責罰 ,受鞭傷 ,受苦待 。
二)靈魂
罪的功價乃是死,這死就是被神離棄的痛苦。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因世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就承受這一個苦。(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
(離題:地獄就是第二次的死,是被神離棄的苦,是與神永遠的隔絕。耶穌基督沒有去過地獄,但他曾經到過陰間。地獄和陰間之別,已經是另一個題目。)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7月16日 14:58

"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徒.1:24)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17:10)
神不知道人犯罪的感受、痛苦、以及更深處的想法嗎?
神對人所能了解的,比人自己更加地能明白這樣的感受、罪咎、痛苦、捆綁。
人應當了解的,是自己犯了罪,看在 神的眼裡,是何等的感受,不是自大張狂地問 神是不是應該先來了解人。

Posted by gem at 2012年07月17日 09:58

1.上帝沒有犯罪,祂如何了解罪人的景況與痛苦?
這個問題,明顯地試圖把神的地位拉下來,
要求祂用我們人的角度來看待罪人的景況與痛苦,
然而用人的角度來看待任何事物,並不能使我們靠真理更近,
因我們乃是罪人,以一個有罪之人的眼光,如何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呢?
罪人若不謹守聖經的教導,是無法行出神喜悅的事.
只要求別人用同理心,來同理自己,這或許合理,
但要求神來同理自己,這就更顯得自己的愚昧了.

Posted by bluefish1215 at 2012年07月27日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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