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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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5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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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我的寵物走了,牠會去天堂嗎?

問題:

我的狗狗走了,她是隻混種狗,很可愛貼心。十幾年年前,神將她放在我身邊。那時的我,對人充滿失望憤怒,有次很想了結自己的生命時,XX來到我的身邊,將她的前腳放在我的膝上。頓時,我的心軟化,我邊哭邊告訴她:「對不起,媽媽承諾會照顧妳一輩子,不論妳生老病死,我都會陪妳到最後一刻。」

但真到了她走了,我卻不在她身邊,讓她孤伶伶的自己在醫院。晚上,醫院沒有住院醫師,等到了早上,我去看她,親眼目睹她因肺積水,極度呼吸困難的樣子,我崩潰了。很後悔在她走之前一天,本想向醫師表達:晚上我要帶她回家,卻因未開口,導致未能及時採取急救措施,我的內心之痛,只有相同經驗的人才能體會。我也問傳道,她會去那裡?傳道告訴我,耶穌會將她懷抱,要我不再自責。現在,看到小小羊你對死亡寵物去處的說明,我的內心陷入極度痛苦中。本來,我盼望能在天堂與她相會,是否不可能?

答:

每隻寵物,都是上帝派來陪伴我們的「小天使」。

當任務結束,上帝就會讓牠們到合適的地方去安息。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上帝愛世人,上帝也愛動物。

當然,人不是一般動物,上帝對二者的愛也不太一樣。

但是,請放心,人有地獄,但動物沒有。

不信主的人,死後會下地獄受苦;

但一切動物,死後絕非到地獄受苦,而是永遠的安息。

我們會傷痛,我們會懷念,

但是,請不用哀傷,因為牠現在已經沒有任何痛苦。(難道你寧可牠繼續生病受極大的痛苦,只為了能繼續陪在你身邊令你快樂?)

你能將牠送醫,就已經完成你對牠的承諾了。

多少老人,因為兒女不孝,連生病也不送去看醫師,然後死在家裡的?

多少寵物,因為主人不好,連生病也不帶去看醫師,讓牠們長期痛苦而死或淪為流浪狗的?

你能在牠晚年生病時送去看醫師,你就已經完成對牠的承諾。

不是看著病人嚥下最後一口氣,才叫『陪病人終了』。

只有醫護人員才是陪病人嚥下最後一口氣的人,因為他們都在進行急救或其他醫療措施。

但是,我們不太可能認為這些醫護人員才叫『陪病人終了』吧?

我們也不能說這些家屬就沒有『陪病人終了』吧?

要不然加護病房、重症單位的病人家屬,豈不是人人因為無法參與急救,只能在外面等,所以都叫沒有陪病人度過人生最後一段?

急救,並不是仙丹妙藥。

非必要的急救,只是製造病患極大的痛苦而已,根本無法真正延長有意義的生命。

對一隻陪伴你度過十幾年人生的狗狗,牠已經很老很老了,

難道你願意看著牠明明已經老到九十、一百歲(人類年齡),還要受苦急救嗎?

讓牠安息,就是你對牠最好的禮物。

上帝的時間到了,上帝會帶牠到安息之地去。

雖然,牠去的地方和我們不一樣,但是,請相信比我們更有愛心大的天父,祂的決定與帶領。

在未來的新天新地裡,上帝為我們描述一幅景象: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

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11:6-9)

當新天新地來臨時,那裡會有動物存在,而且不再有任何動物傷人、人傷動物的情形發生。

人與動物,將和諧相處,永遠享受快樂。

小小羊


你好!我也是個經歷過和許多動物生離死別的基督徒,而且牠們都是壽命不長的倉鼠,每次動物死亡都會十分自責和痛心,即使我的寵物已經活得比一般倉鼠還要長壽了,還是非常傷心!
我以前對於動物死後靈魂歸屬會有許多想像,還待在偏靈恩派教會時,因為對聖經有許多懵懂之處,所以竟也接受一些國外靈恩派的講員的著書中所寫的對於天堂中的恣意想像,當我學著隨意地想像以後在天堂和寵物相會的情形,似乎這樣失去寵物的傷痛會撫平許多,可是我的內心還是會浮現疑惑。
後來因著上帝的帶領開始參加唐崇榮牧師的查經講座,信仰上許多錯誤的觀念開始被導正,但是對於動物死後的靈魂歸屬這部分我還是沒有主動積極地去尋找解答,直到參加講座許多時日後,一次唐牧師偶然提到約伯記的內容,說到約伯原有七兒三女,還有羊七千、駱駝三千、牛五百和母驢五百,但是耶和華任憑撒但擊打約伯,奪去他所有的…,最後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故約伯記最後一章內約伯共有羊一萬四、駱駝六千、牛一千和母驢一千,還有七兒三女。唐牧師提到為何動物數目是加倍給約伯,但子女數目卻和原先一樣呢?!這是因為約伯原先死去的七兒三女有永恆的生命且已在天上,算起來約伯的兒女數目是雙倍,但是動物沒有永恆的生命,所以動物數目是加倍地給約伯。
當時我才明白動物的生命是被造而無永恆性的,不同於人的生命是被造而有永恆性的,動物的生命本質和人的生命本質是不同的。那時聽道時雖明白,但心態上要接受還是稍稍掙扎了一下。後來當我想到動物並不需要面臨地獄之火永恆的焚燒時,心中不禁為所飼養過與正在飼養的寵物感到安慰。
在明白這觀念之前,我參加唐牧師的神學講座的其中一次,當中有問題解答,問題中有人問唐牧師關於流浪狗保育與管理的問題(我猜是動物保護人士問的),印象中唐牧師的回答在愛狗人士的耳中應該是沒啥愛心的感覺(答案內容印象模糊,故不贅述),當時聽到有點震驚與氣憤(坦白說),也不明白他的答案為何不太"動物保護"。後來直到聽到他對約伯記這一段的講解,也檢討與調整了自己的信仰和心態。
我想說的是,飼養寵物,和動物相處、生活,享受和寵物間的互動是很美好,熱心保護動物也很好,但是我不得不承認自己之前對動物的愛心常常大過對人的愛心,對寵物的依戀有時也真是太多了。其實我希望自己能對可能會遭受地獄之火的人的永恆生命多有一些負擔,這是我現在還不容易辦到也還在學的功課。
現在我還是養著寵物,不同的是換成較倉鼠長壽許多的狗,和寵物相處時,我為著我能有管理牠的權柄高興,也為著牠的靈魂不需承受末世上帝的審判而感謝主!

Posted by 番茄玲 at 2012年10月4日 18:00

我和提问者有相同的疑问或者说一个一直以来都有的愿景,也能体会提问者的心情。看到小小羊的回答竟流泪了。自己读经不仔细,原来新天新地里是有动物的。也许真的也会看到xx和xx。神是慈爱的神,原意施恩给祂的儿女。哈利路亚。

Posted by 123 at 2012年10月4日 18:08

原来新天新地里是有动物的。也许真的也会看到xx和xx。
答:
不好意思,你可能搞錯了!
雖然聖經沒有清楚明講死亡動物去哪裡,
但是,基本上,動物死亡後的去處,和人死亡後的去處,恐怕並不相同。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傳3:21)
另外,啟示錄裡提到天上的事情時,只有提到死去的得救者,並沒有提到死去的動物。
因此,新天新地的動物,未必是過去死亡動物的靈魂。
所以,請勿對聖經沒講的事,做過多的推測與想像。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4日 18:48

所以就數量而言在地上人世間擁有的動物的靈魂並不會因為永生而常與人同在,因為動物沒有這永恆的生命。在將來新的天地有動物永遠與人同在,因此,與其為了在地上人間和動物生活不去天堂,不如有機會可以上天堂永遠享受良善的動物的同在,也不會再有分離的悲傷痛苦。
那麼,為什麼狗狗失去了主人會悲傷呢?我想是因為神還沒有要牠離開,但是主人先離開了,或是別的原因,例如:還沒有找到新的主人。這樣,有一天既然神要主人走,狗狗的任務也結束了,狗狗也自由(安息)了。哈利路亞!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0月4日 19:03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傳3:21)
如小弟沒有記錯的話,動物是沒有靈的,只有人類才有永恆靈魂。
所以天堂應該只有上帝、天使和人的靈魂,沒有動物靈魂在天堂。
而天堂和陰間都是暫時的地方,新天新地和地獄才是永遠的地方。
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事情,應是發生在新天新地裡,
屆時人有了復活後的新身體,動植物也都是新造的。
其實有些人對動物寵物依戀很深,更勝過對親人朋友的照顧和感情,
亦有些人對自己鐘愛的植物盆栽,也有類似的依戀而傾盡家財,
更有些人對死物玩具、模型、電玩遊戲,都有過度依戀情況,
曾看過香港報紙新聞,有些人為了玩具、模型、電玩遊戲,與父母大打出手,甚至殺死了父母親。亦有人因電玩遊戲內的虛擬武器被人偷走而自殺死亡。
輕重有別,玩物喪志!不可不慎!愛、愛心、依戀、沈迷,各有分別不應混淆。
我曾有一女同事,住三百尺大廈單位,養了一隻小狗在家中,她常自稱很有愛心,很愛護她的小狗,當是自己兒子一樣,但她週一至五要返工9小時,週六返半日工,來回車程加購物回家2小時,更有不少日子要加班,每天十多個小時不在家,獨留小狗在家中廁所,小狗的吠叫聲和屎尿臭味對鄰居不好,這樣的幽禁對小狗的身心也不好,這樣養寵物是愛心嗎??
如有錯漏之處歡迎指正。

Posted by 謝主恩 at 2012年10月5日 08:56

關於天堂、地獄與新天新地,請參照
人死以後,靈魂去哪裡?
新天新地不再是過去的天地(啟示錄 21:1),聖城新耶路撒冷是最重要的,因為那城的殿是主神全能者和羔羊,意指那殿的存在是以神的靈為主體,並且主神就是那靈。
「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亞當在伊甸園的知識有撒但的作為,新天新地的意義不是純物質的,雖然神的創造並非惡,組成亦非純精神,雖然人的心思可以向善,人的位格有神的形像。
復活之後的形體從人類哲學的唯心或唯物的觀點都不能解釋清楚,現在的問題是動物在新天新地可以敬拜神嗎?那應該是不行的。牠們要跟小孩子在一起,不必去神的殿也可以達成牠們被造時神賦予的任務。
如果說動物不能與神的靈合一就是藉著服務人類「敬拜神」,這種敬拜有別於人敬拜神,並且是以下入地的動物性的魂魄敬拜,這絕非聖經所言敬拜的意義。只要受造有神的靈有神的形像,在精神上就不會只能下入地不能升上天,而在新天新地有新的地,但最重要的還是那個新的天。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0月5日 11:35

有一重點沒有被提及,我想補充:
當基督徒在新天新地(=天堂,和千禧年不同),他對現今他的寵物的需要(例如:對寵物的依賴,作為感情的投射),他都會從我們那位完美的上帝身上無限地找到。
其實不獨是今世的寵物,就算是他的家人沒有在天堂,他也不會感到欠缺什麼似的,因為主耶和華本身就是他心中所有渴望和需要的滿足,祂就是一切美善和好處的來源。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0月5日 11:41

多謝基督徒弟兄介紹另一篇文章分析,雖然當中小小羊兄也說可以有兩種看法,但仍有些疑問不解,
既然天堂是信徒死後靈魂立即去到的地方,而將來天國要降臨,信徒要復活有不朽的新身體,世界變成新天新地,信徒永活其中。
則天堂和新天新地應該所指不同:
1.天堂–是信徒靈魂居所(靈界),
新天新地–是靈魂和身體共存之處。
2.天堂–是天國降臨前的信徒居所(現時暫居),
新天新地–是天國降臨後的信徒永居地(未來永居)。
同樣,地獄應是在末日後,所有人類均身體復活,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被判入永刑的地方。而陰間則是不信主的人死後靈魂即到的地方,等候將來大審判。
為何歸正神學會支持天堂和新天新地是同一地方,及地獄和陰間是同一地方,不知是否我對聖經理解有誤,有請小小羊兄指導,多謝!
另外,基督徒弟兄說"只要受造有神的靈有神的形像,在精神上就不會只能下入地不能升上天,"
但所有受造物中應該只有人是"有神的靈有神的形像"的,而人之中亦只有信徒,是死後才能升上天的。

Posted by 謝主恩 at 2012年10月5日 12:57

新天新地的問題比較複雜,人們在時間上的理解又被千禧年的立場所影響,請小小羊為大家解惑。
我所指有神的形像而可能上天堂,不是說一定會得救,而是比較有神的靈和沒有神的靈兩者的差異。如果沒有神的形像,有靈氣吹進受造者也不會產生活的靈,因為這生命乃是神的生命,生命之靈必須要有神的形像為容具才可以存留。動物的生命在本質上有異於人。
那麼如果動物的生命也分成復活之前和復活之後呢?單從以賽亞書的幾句話沒法推論至此,我的看法是這當中還是有比喻的成份,不是指復活的人不是人,而是指復活本身的意義是聖經文本傳達的要旨。至於動物的形體,因為沒有神的靈,動物如果有復活,其本身的意義也不同於人的復活,而這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假設。
從全本聖經的總原則解釋,比喻的存在不必然就會消除聖經文本的語態,而這又和中世紀的靈意解經有所分別,這是歸正神學解經的分層的特質。現在顯然有兩件事引起大家注意,一個是「在天堂的存有者」,一個是「上天堂的受造者」,動物可以在天堂,可以不是因為罪得赦免身體復活而上天堂,至於說怎麼去的,這是另一件事。
現在轉換一個角度,從另一個觀點來看,神的旨意在新天新地或在天堂都是最大的,以賽亞書傳講的中心是神的旨意,一些比較細節的問題沒有領受到神的啟示光照,單憑作者(先知)的想像不算是神的話,而神的話可以經過先知的理解與重述,還是神的話。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10月5日 14:43

首先,感謝基督徒弟兄幫我找出『人死以後,靈魂去哪裡?』這篇文章,省了我很多的工夫。
以下綜合回應一下。
1.當基督徒在新天新地,他對現今他的寵物的需要(例如:對寵物的依賴,作為感情的投射),他都會從我們那位完美的上帝身上無限地找到
答:
這是非常精彩而且漂亮的補充說明。
很多時候,由於我們會繼續使用『今生』的各種感覺與需求,當成『來生』也會繼續這樣,但那是錯誤的。
因為不管在天堂或在新天新地裡面,我們很多感覺與需求已經和今生不同了。
好比說,天堂或新天新地,已經沒有『性需求』的存在了,男女想互找配偶的慾望與需求都已經不存在,婚姻、夫妻關係都不存在了。
2.為何歸正神學會支持天堂和新天新地是同一地方,及地獄和陰間是同一地方
答:
嚴格來說,歸正神學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不使用這些詞彙,但有這些觀念。
其實,這種末世論的詞彙,本來就很混亂。
我那篇文章寫的,只是把一般人常用的習慣整理出來而已。
在一般的習慣裡面,天堂與新天新地,本來就常混用的,用來表示得救者死後要去的地方。
此時,『天堂』的『廣義』用法,會把『新天新地』也包括進來;
『天堂』的『狹義』用法,會把『新天新地』區分出來。
因為我們平常也不是每件事都會使用精準的詞彙用語來描述。
好比說,『日』這個字本身就有好幾種含意,有時會把『太陽』包含在裡面,有時會把太陽排除。
以歸正神學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來講的話,它的內容是這樣的:
第三十二章論死後的狀態與死人復活
一、人的身體死後歸土,而見朽壞。但靈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卻永存不滅,所以立刻歸返賜靈的神。義人的靈魂,既在那時在聖潔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榮光中得見神面,在那裏等候身體的完全得贖。惡人的靈魂要被拋在地獄裏,留在痛苦與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審判。除此兩處以外,聖經並未言及靈魂離開身體,別有所歸。
二、在末日還活著的人不死,卻要改變;凡死了的人都必復活,帶著原來的身體,性質雖異,但不是別的,這身體與靈魂再度結合,直到永遠。
三、惡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權能,復活受辱;義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靈復活得榮,與基督自己的榮耀身體相似。
在這裡,除了『地獄』以外,幾乎都沒使用具體詞彙來描述『死後要去的』以及『復活以後的』『地點名稱』(如:天堂、樂園、陰間、新天新地、、、)。
這樣的做法,可以減少很多名稱上的爭議。
畢竟,很多詞彙的使用,單單要做定義,有時都很困難。
不過,信條對這些『地點』,雖然不直接使用詞彙,
但是,透過描述的內容,我們都可以清楚信條在表達什麼。
假使我們把『天堂』和『新天新地』分開的話,大致上的理解釋這樣:
基本上,
第一條所講的,是指得救者死後靈魂立即去『天堂』(要稱為樂園也無妨),沒得救者死後靈魂立即去『地獄』。
這表示得救者與沒得救者,死後靈魂的去處並不相同。
此種觀念,表示排除得救者與不得救者都要先去陰間的這種說法。
另外,本條也否定靈魂睡眠。
第二條和第三條描述,所有的人死後的靈魂,都將會『復活』(不管得救者與不得救者,通通都會復活)。
這個復活,表示死人的靈魂將會取得新的『身體』。
這個新的身體,和現今我們的身體不同。
一個合理的理解,是主耶穌復活以後的身體。
這個身體,
1.外表和主耶穌受死以前的樣子相似,不會從張三變成李四的外表
2.這身體是具體存在,不是影像、不是靈體
3.可以吃東西
4.似乎可快速變換地點,和今天的身體不同
另外,第二條和第三條所指的,就是『新天新地』。
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怎樣理解呢?
大致就是:
1.人死之後的『靈魂』(沒有身體),死後立即去『天堂』或『地獄』
2.末日大審判時,所有人的靈魂都將復活(從天堂或地獄),取得新的身體。
3.大審判之後,得救者將以新的身體活在『新天新地』,直到永遠。
沒得救者將以新的身體活在『地獄』(火湖),直到永遠。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其實,天堂、樂園、新天新地、、、這些名稱,並不是真的那麼重要,觀念抓住即可。
畢竟,觀念的正確比較重要。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5日 16:35

分享一個小影片,希望能給姊妹您一點幫助
Logan, the Sky Angel Cowboy

Posted by Stephen at 2012年10月6日 00:18

不好意思我有個問題:
人們常常會對來日不多或已死亡的親友說:「我們天堂見。」
是這樣的:假若兩人都是有得救的,那將來在天堂或是新天新地,我們還會認出彼此,知道彼此在地上曾經擁有的關係嗎?還是變成互不相熟的弟兄姐妹而已?
神如果讓人遺忘彼此在地上時的關係稱位,這樣講「我們天堂見」即會變成「相見卻不相識」的情況了。請問聖經有講到這部份嗎?還是聖經沒講,死後神才會讓我們知道,不用做太多思考?

Posted by 慕恩 at 2012年10月7日 01:41

慕恩:
聖經沒有直接討論這個題目,但不少新舊約經文都顯示,人的獨特個人身份還是會保留的。即是說,得贖之子民不會變成一個一個「無名無性無面貌」的個體。亞伯拉罕仍會是他,摩西仍會是摩西,保羅亦一樣。所以,今世的人倫關係還是會在記憶內,但這些關係都會變得「不重要」。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8節這段經提及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憂傷,因為他們擔心他們已經死去的親友會錯失再來的耶穌基督。但保羅告訴他們,這些睡了的人會先復活,亦會『…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
這個勸慰的基礎是在於『相遇』(即:「我們天堂見」)。如果這『相遇』是「相見卻不相識」的話,恐怕這勸慰的作用不大。
(當然還得一提,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復活」而不是「人倫關係的記憶」,後者只是一個內含的意思/不言明的意思。)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0月7日 21:42

將來在天堂或是新天新地,我們還會認出彼此,知道彼此在地上曾經擁有的關係嗎?還是變成互不相熟的弟兄姐妹而已?
答:
基本上, 這些聖經沒直接講的東西,我們能瞭解的實在有限。
不過,有些間接的線索,可以給我們一點推論的幫助。
1.復活後的主耶穌
復活後的主耶穌,門徒依然認得祂是誰,那種親密感和老師學生關係還是存在。
2.亞伯拉罕、以撒、雅各
聖經裡,類似『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樣經文不少。
而主耶穌用這經文來表明,這些死人的靈魂,都活在上帝面前。
而聖經裡提到這些人時,那種『父親、祖父、兒子、、』之類親屬關係依然存在。
因此,或許我們可以推論:
1.在人死後,天堂或新天新地裡,親屬依然彼此知道,那種親密感依然存在。
2.但是,我們也可以合理推論,雖然親密感存在,但某些部分一定消失。
好比夫妻關係,在天堂上,二者應該還是有和其他弟兄姊妹不同的親密感,但性行為與夫妻關係已經消失。
同樣的,親人之間,某些感覺應該還是存在,但某些東西應該已經消失。
比方說,我們總不可能認為今世父母子女間的權柄與孝順關係,在天堂或新天新地裡,依然存在吧?
在那裡,父母還能對子女下命令嗎?
子女還需要孝順父母嗎?
其實,mark弟兄提過的觀念很重要:
在死後,我們很多的需要、感覺、、、、,都會直接從上帝那裡找到,不再需要透過其他人、事、物來獲得。
寵物也好,親人也罷,夫妻亦然,都適用這觀念。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0月8日 16:41

路加福音二十章27-40這段經文記載耶穌基督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這問題的核心是「復活」而不是「嫁娶」,「弟兄七人都娶過的妻子」這問題只不過是撒都該人用來支持他們的「沒有復活論」。但耶穌基督仍然在這兩個層面作回答:
一)婚姻問題
二)復活問題
我們可以從主耶穌基督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來看出一些來世的人倫關係。
撒都該人引用的摩西律法是:『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的目的是『為哥哥生子立後。』
即是說,要一代接一代地將他哥哥這家的名字傳下去。若一個人死了而沒有兒子,他的名字就終止,他的家族的血脈線就完結,他的族譜就在他這一代畫上句號。對猶太人來說,這是一件大事。(中國人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亦有雷同之處)
‧第36節說出了『不娶也不嫁』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 神的兒子。』
(1)『他們』是指身體死去的人。『不能再死』就是指在他們復活之後,他們不會如以前一樣的再死,這死當然是指肉身的死而不是指啟示錄的『第二次死。』
(2)為什麼『…不能再死…』是『…人也不娶也不嫁…』的原因呢?
答案就是:既不再死,立後就沒有需要了。這就是『不娶也不嫁』的基礎。撒都該人的婚姻問題就不成立了。
當掌握這個基礎,就可以用之推擴到類似的關係,即夫妻以外的其他人倫關係。
‧在今世,人有生有死亦有嫁娶。甲男和乙女結婚成夫妻,他們生兒育女後就成為父母,生下來的就是兒女,兒女之間就是兄弟姐妹,子女們也會嫁娶,繁殖生養下一代,一代死去一代來。
‧但主耶穌指出,在來世,復活的人是沒有嫁娶的。『不娶也不嫁』就意味人不再為別人的「父母」、「子女」、「哥弟」、「姐妹」等。換句話說,今世的人倫關係,不獨是夫妻,其他的也是一同的變成「不重要」了。
‧在那時,重要的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這個關係。
撒都該人的問題「弟兄七人都娶過的妻子」可以變化成「母親二十五歲生了兒子就難產去世,兒子後來活到八十歲才去世。 在復活後,豈不出現兒子年長過母親的怪現像?」這類問題,但答案都是一樣的。
其實,不獨是今世的聖殿,許多其他今世的事物都是將來更美的影兒。人在地上的人倫關係(如孟子的五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此外還有主僕)都在某程度上「預表」我們與神/基督的(今生和來生的)關係。
綜合來說,將來在新天新地之時,人與神的關係是屬靈的,是遠超過今世的所有人倫關係,是完美的。這關係的美滿會達到一個程度以致今世的人倫關係全都「比下去」了。人從神自己身上得到完全的(關係)滿足。我們對今世的人倫關係有記憶,但都會變得「不重要」了。
比喻:一個小孩有一架他心愛的玩具車仔。後來他長大成人,並擁有一架全世界最貴的超級跑車。他雖然仍會記得他以前的1:64的模型車仔,但他現在的滿足全來自那架真實的超級跑車了。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0月10日 10:42

看到這篇我想回應一下 ~
正如上面的弟兄所說,對動物的感覺到底是- 愛、依戀、或是同情弱者 ?
是甚麼心態?
最近曾經有想過要請教心理專家。
許久許久以前, 我養過一隻 ”??鼠”
那隻 ”??鼠” 不幸跌死
我哭得唏哩嘩啦的 ——「如喪考妣」!
這是母親對我當時狀態的形容詞。
年長後,我對動物的感覺還是勝於對人~~~
三年前,除夕夜的那個主日早上
陪伴我七年的天使貓 – 蒙主恩召 (我寧願這麼想)
那個除夕夜的圍爐團圓日
我缺席了… 獨自痛哭了一晚 ~ 「如喪考妣」!!!
不斷自責、愧疚不已,是我這三年來,一想到那隻貓就浮現的心理狀態。
牠是一隻天使貓,我一直這麼認為,伴我度過一段艱難的歲月。
真的,
『每隻寵物,都是上帝派來陪伴我們的「小天使」。
當任務結束,上帝就會讓牠們到合適的地方去安息』
這也是上帝逐漸讓我領悟的事。
感謝弟兄再次的確認。
話說回來
我現在有兩隻貓,對牠們愛護有加 ~
寧願得罪人,賠上利益,也要護牠捫到底。(差一點歇斯底里! )
出個遠門都要擔心、掛念個不停。
於是,最近我又想到一個問題:
我這樣『愛動物勝於愛人』的心態正常嗎?
是不是該找個心理醫師問問?
同時,我又想到 :
雖然動物讓人愛,但,主耶穌說要『 愛人如已』,沒說『愛動物如己』
創世記也說,(萬)動物是 神 讓人『管理的』…
當下有了這樣的體認後,我對神禱告:
主啊,求你讓我不要愛動物勝於愛人 (OS: 雖然人很難愛)
現在,我開始學習『放下對牠們的依戀』
逐漸、逐漸在學習,對牠們抱著『神派來的天使』、『神讓我管理』的心態。
三不五時的,我會摸著牠們的頭,為牠們禱告:
身體健康、不會生病、活潑快樂、活得長長久久….
同時,也為自己做好心理準備:
有一天, 牠們都會比我先『蒙主恩召』- 沒有意外的話。

Posted by Earline at 2012年10月10日 18:25

天堂故事一則:
將來在天堂,有一天保羅打算開一個羅馬書的查經班,名額很快就爆滿。
主耶穌知道後,決定親自多開一班。誰知先前已經報名的,全都嚷著要過檔來上主耶穌的課,當中嚷得最大聲的是保羅。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0月13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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