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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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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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一定是上帝來的?

做壞事,當然不可能是上帝來的;
那麼,做好事,就一定是上帝來的?
假使我們真這樣以為,那我們已經落入魔鬼的陷阱而不自知了。

可怕的鬼不可怕,不可怕的鬼才可怕;

叫你去做壞事的魔鬼不可怕,叫你去做好事的魔鬼才可怕。


撒但會偽裝成光明的天使,這點我們要牢牢記住。
當撒但用猙獰的面目來示人時,我們很自然就會有所警覺。
然而,面目和善的撒但,我們很容易就喪失戒心。
當魔鬼引誘人去『做壞事』時,我們很容易就會有所警覺。
可是,當魔鬼叫人去『做好事』時,我們常常就以為這是上帝聲音,
卻不知自己已經淪為魔鬼的奴隸。
太多太多基督徒都嚴重低估魔鬼叫人去『做好事』的威力了。
努力去行善、遵守聖經規定,這一定是上帝來的了吧?
可是,主耶穌嚴厲譴責的法利賽人,也是這樣的耶!
而主耶穌說這些法利賽人的父親不是上帝,而是魔鬼。
『你們(法利賽人)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8:44)
叫人去傳福音,這絕對是好事,沒人敢否認吧?
可是,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裡,積極要人去傳福音的是誰,知道嗎?
是地獄的財主,而不是天堂的拉撒路耶!
地獄的人積極要去傳福音、拚命想計策幫助福音事工耶!
財主的傳福音熱情,是上帝給的嗎?
當然不是!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路16:27-30)
告訴別人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甚至叫別人要信耶穌,
那麼,這一定是來自上帝的了吧?
可是,污鬼也會這樣做耶!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
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可3:11-12)
『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徒16:16-18)
為了上帝國度大發熱心,非常積極努力去做事,
並且滿腦袋都是要為上帝做事,
這一定是上帝來的了吧?
可是,信主前的保羅,也是這樣的耶!
而主耶穌說保羅那種為上帝的狂熱之心,是抵擋主耶穌。
十字軍,何嘗不這樣?
有多少人在神聖的狂熱裡,還知道冷靜檢驗的重要性?
結果,十字軍不是上帝呼召,反而是魔鬼的詭計。
為了福音與教會,投入大量時間去服事,結果撇下家裡丈夫與小孩的姊妹,
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在神聖口號、神聖感覺裡,中了撒但詭計的人?
假使我們不知道魔鬼也可以叫人去『做好事』,
我們還會在那種『做好事』的感動出現時,
記得用『全本』聖經去檢驗嗎?
請注意!是『全本』!
多少人一聽到是做好事,
一產生這種感動,馬上就認為那一定是上帝來的了。
記得魔鬼可以偽裝成光明天使,記得要凡事檢驗的人,
還剩多少?
結果,自己以為是上帝來的所謂「做好事」的指令,
其實根本是破壞上帝國度、魔鬼狂笑的悲劇罷了。
越認真去做這種所謂的「好事」,就越幫魔鬼大忙,離上帝卻越來越遠。
當然,嚴格說起來,上面這些情形,說是『魔鬼』來的,
實在有點侮辱魔鬼。
神有神格,人有人格,鬼有鬼格;
神有神的尊嚴,人有人的尊嚴,鬼也有鬼的尊嚴。
有一天,一個小天使在路邊,看見一個小魔鬼在哭。
小天使問小魔鬼:「你為什麼哭?」
小魔鬼說:「他們說是我引誘他們去做壞事的」
小天使很詫異:「這是事實啊,有什麼好哭的呢?」
小魔鬼哭得更大聲了:「我有做的我當然承認,可是那些人做壞事,明明不是我叫他們去做的,是他們自己去做的,可是他們都賴給我啦!我好可憐!好冤枉啦!」
所以,與其說是魔鬼引誘我們去做好事犯罪,
或許,更多的時候,根本就是我們自己的私慾造成的。
不要以為私慾只會叫我們去做壞事,
錯了!
私慾一樣會叫我們去做好事,但卻是幫助魔鬼陣營,而非站在上帝那一邊的。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人有無限自我欺騙的可能。
我們很容易在各種神聖口號、神聖理由下,
開始神功護體,然後真以為自己是在做上帝悅納的好事。
其實,我們若肯小心檢驗,
不動輒講一堆神聖偉大的屬靈官話,
不開口閉口「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
那麼,我們會更容易警覺出那些做好事,並不是真正上帝來的做好事。
中世紀十字軍的錯誤,都該給我們很深的警惕。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看完做好事,一定是上帝來的?一文 ,
請問
1.是否對的人去做對的事比較不會出錯或比較少錯,
錯的人做對的事也可能是錯?2.是否至少重大事件決定,
最好有清楚神的呼召,引導等多方印證,
以便覺察確保自己動機是否真良善?
Posted by ㄚ恆 at 2014年12月3日 19:16

1.是否對的人去做對的事比較不會出錯或比較少錯,

錯的人做對的事也可能是錯?
答:
我有點困惑。
你所謂『對的人』、『錯的人』,是指什麼?
可以舉些例子嗎?
因為,有哪個基督徒,是永遠正確,絕不會犯錯的?2.是否至少重大事件決定,
最好有清楚神的呼召,引導等多方印證,
以便覺察確保自己動機是否真良善?
答:
自己的動機,自己知道,上帝知道。
甚至,有時自己自我欺騙,不清楚自己內心深處真正動機,但上帝依然知道。
但不管動機如何,『依據聖經,隨時修正』,就可以確保走在正確之路上。
就像方向盤,要隨時保持調整,不斷修正,否則早晚會走偏。至於『神的呼召』,唉!每個都會說自己有神的呼召,
十字軍也說自己有神的呼召,不是嗎?
呼召是神秘經驗,很難說什麼;
但是,呼召的內容與後續的行為,合不合聖經,一驗便知。

至於是否合聖經,
必須:
1.全本聖經(不能只拿幾句經文)
2.經得起眾聖徒拿全本聖經檢驗(自爽說自己合聖經沒用,因為經不起別人用全本來檢驗)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2月3日 19:52

 

請問小小羊可以提出幾個檢驗自己善行的原則嗎?
譬如說看到乞丐,捐錢給他,但若乞丐是裝的,那我不是幫助懶惰人或騙子不勞而獲嗎?
諸如此類做錯善事的例子太多了!畢竟有時候某些善意舉動是自然反應(惻隱、同情之心),但當下真的也很難判斷對錯欸!
聖經有哪一些檢驗原則呢?
Posted by 某個讀者 at 2014年12月4日 02:28

 

乞丐?
我不給乞丐錢的!
以台灣而言,乞丐幾乎都是騙子!台灣社會福利沒那麼好,但也沒爛到要當乞丐程度。
一般遊民,他們也不會去乞討。你可否想過:
嚴重殘障的乞討者,他們行動不便,是誰載他們去乞討地的?
身體外觀無異狀的乞討者,為何不去當遊民,而要乞討?

亂世、貧窮國家,乞討是可理解的。
但現今的台灣,我不相信乞討者。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不表示真理。
對於想幫乞丐的弟兄姊妹,我也沒有意見,
只要知道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上帝詢問便是——-你是好管家嗎?

其實,比較真正值得思考的,是『殘障者賣東西』的問題。

一些濟貧時常被忽略的問題

發問:基督徒如何面對要求買東西的可憐人?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2月4日 09:06

我現在的工作環境裡,同事員工的流量相當大,當中還有許多是從外省來的土著,來城市打工,身上並沒帶多少錢,就連住宿問題也都沒著落,他們真的很需要幫忙,但是我們幫得了幾個?(這是一個問題)他們很葛望能夠在比較大的城市裡掙點錢回去,但是他們往往都會忽略了生活費的問題,畢竟鄉區的生活費用會比較低,城市裡雖然就業機會比較多但是往往都被生活費給矇騙了,到頭來還是落地兩手空空返回鄉去。(這是我們社會體制的問題)。有些雖然找到工作了,盡了最大努力了,但是工資根本都不夠支付開銷,他每天都跟你說不夠錢開飯,孩子生病等等。。。應該怎麼幫?

這些事情都發生在我的生活環境裡,這是不是上帝的安排要我為他們做點事情,幫助他們呢?
Posted by idono at 2014年12月4日 15:08

 

答:
….
1.所謂『對的人』、『錯的人』,是指什麼? 可以舉些例子嗎?
回答:也許是相對`暫時對或錯的人,事後才知道;
但我舉不出實際例子,所以我如此理論不佳,請見諒,
請繼續指教正確的教導.2.因為,有哪個基督徒,是永遠正確,絕不會犯錯的?
回答:至少我沒有,誠如你所言 依據聖經,隨時修正.
Posted by ㄚ恆 at 2014年12月4日 20:18
看到小小羊的這次的分享,讓我真的困惑。
因為善這個準則無法用人的眼光當標準,所以只要是”憑自己的良心去做”也不可能,因為人心是邪的。(耶利米書 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自然善惡標準絕對不是人的心自己判斷。但是如果無法用良心去判斷的話,我們怎麼知道這是否出自於神的善?後來我去問一個弟兄,那個弟兄回答我說~
『如果有需要的人,除了要給人家東西之外,還要傳福音。』

我覺得很怪,因為這樣子代表如果有人遺失錢包,急著回鄉下,
照理講我應該是要幫他,給他些錢,但是一定要逼自己跟他傳福音…

我說,這樣行善還需要有傳福音的智慧跟恩賜才行,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吧?
如果不會傳福音,就不能行善了嗎?可是 神似乎對行善這部份很重視,不是你會不會傳福音都要做的事情耶!

可是那位弟兄很堅持只要做善事就要傳福音,因為這是聖經的教導..

但我自己覺得聖經上若行善都帶著傳福音的目的,會不會讓人更想遠離基督教?(但是預定論又讓我沒辦法反駁這樣做法是錯的…但是只是讓我這樣才剛剛歸正沒多久的人不知道如何行善..)

所以到底該如何正確行善,真的每次救助都要傳福音~
即使給乞丐零錢都要說”這是 主耶穌基督給你的錢”嗎??

謝謝小小羊弟兄耐心的看完及解答..

Posted by VELLE at 2014年12月7日 00:57
看見VELLE弟兄的文章,我分享(但不教導)一些個人親身碰過的狀況與體會。因工作地點路線的問題,我常經過地下道,那裡往往有一些流浪的街友。通常,一般人比較難以分辨是乞討者或是流浪街友,因為多半匆匆走過。
起先,我曾幾次想身為基督徒應該給一些零錢幫助他們,但幾次之後,我察覺這就是出於私慾的一種可能。我可能參雜了一些想法是自己也不清楚的,比如:我想凸顯我是基督徒,但這與我想凸顯我是個大善人,可能相差不遠。
一個人因著某些自己都無法察覺的原因與目的行善,這善理應就不是真正的善。這個察覺我想是來自越認識上帝,知道自己的卑微,看清自己在神面前如同不敢抬頭的稅吏、窮寡婦、撒瑪利亞婦人一樣,當然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原來我今日此時可以給予,都是恩典,我自己並沒有什麼。今生今世人不能完全,謙卑的知道自己給予一些人幫助,是聖靈更新與建造,是上帝在基督裡的工作,會比較能釐清應當怎樣行善。
另外我認為基督徒應當仔細辨別。流浪的街友與乞討者並不一樣,後者是以此為職,而且他可能四肢比我父母健全。乞討者之間也會爭奪,甚至有地盤觀念。
我們是罪人,這世界就是如此,我想應當正確的認清,當然街友當中同樣有這樣的情形,我們也不可能通通知道,故此平常不斷的求主賜智慧,謙卑行事,不作超過自己恩賜範圍的事,包含行善(甚至某種程度上需要信心)我想都需要操練。
(請版主閱後再進行決定是否貼出)
Posted by neochris_chiu at 2014年12月7日 19:40
To: VELLE小小羊前輩多年前曾寫過這文章,應該可以幫助您明白。保重!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
Posted by 謝主恩 at 2014年12月7日 22:22
那麼到底該如何行善才是對的??
有什麼樣的行善是我們可以做的?真的很困擾,但是這是主耶穌的誡命不能不去做,
煩請懂得弟兄姊妹解惑了。
Posted by VELLE at 2014年12月7日 22:54
綜合回應一下。1.也許是相對`暫時對或錯的人,事後才知道;
答:
這樣還是很模糊。
我猜,你的意思應該是『靈性較好的人』、『比較有智慧的人』。
假使是這樣的人,做事的出錯率當然會比較少。
相反的,假使是『靈性較差的人』、『比較缺乏智慧的人』,
這樣的人做事出錯的機率當然會比較高。
所以,假使自己常常比較容易做錯事、比較容易誤判重大事務時,
多請教靈性較好、較有智慧的人,是比較良好的方式。2.身上並沒帶多少錢,就連住宿問題也都沒著落,他們真的很需要幫忙,但是我們幫得了幾個?
答:
聖經並沒要我們幫助『所有』需要的人。
世上的窮人太多,不可能幫得完。

要幫助別人,有很多考慮點:
1.自己能力
2.內心感動
3.理性的事前與事後評估

當教會窮人太多時,這時,與其要透過『個人』力量去幫助,
恐怕有很大的困難。
或許,要透過『教會』來進行,會比較妥當。

而另一方面,教會的本身,並非救濟院。
假使來教會,是要『得救濟』(經濟好處),而不是要『得救贖』(靈魂得救),
那麼,這種動機,就不好;
而且教會專注再救濟而非救贖,也非妥當。

台灣有段時期,經濟困窘。
當時,美國進行經濟援助。
有些援助,是透過教會來達成。
當時很多教會會在禮拜後發放麵粉,當時吸引很多人來教會禮拜。
但是,後來有多少人因為得救濟而來信耶穌?
其實很少。
並且,這些得麵粉的未信者,有因此尊敬教會嗎?
沒有耶!
他們反而大量嘲笑基督教,稱之為『麵粉教』。

做好事,結果是讓人看不起這信仰。
這恐怕是當時有愛心的美國人與教會所始料未及的。

其他濟貧相關觀念,請自行閱讀:
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3.如果有需要的人,除了要給人家東西之外,還要傳福音、、、
那位弟兄很堅持只要做善事就要傳福音,因為這是聖經的教導
答:
他在胡說八道!
你可以請他拿出聖經經文來。

基督徒要努力做善事,這是對的。
基督徒傳福音,不要只是空口說白話,也常要有做善事的行為,這是對的。
基督徒的做善事,對福音事工,是有益的,這也是對的。
但是,做善事就『一定』要伴隨傳福音,這是胡說八道。
主耶穌行醫治人的神蹟,這是行善事吧?
但是,不少時候,並沒伴隨傳福音耶!

主耶穌的神蹟與醫治,有很多特性。
當然,伴隨福音的很多,
可是,有時只是出於『憐憫』,並沒同時伴隨福音。

上帝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
上帝並沒當場傳福音,也沒說你不信我就不給你雨水、陽光、空氣。
這叫『普遍恩惠』,是不管信與不信,都可以給的,也未必伴隨福音的。

人,不要講出比上帝還要看似神聖的話。
因為,人部可能比上帝更神聖。
講出比聖經更神聖的話,那就變成鬼扯。
而且要很小心,因為講出比上帝更神聖的話,常常是犯罪的起步。
夏娃面對撒但的誘惑,她就擅自『增添』上帝的命令:
上帝只說『不可吃』,夏娃自行加上『不可摸』。
後來,很快就犯罪了。
上帝親自命令,要我們『不可增添,不可減少』。
基督徒要謹慎。

4.那麼到底該如何行善才是對的??
有什麼樣的行善是我們可以做的?
答:
複雜問題,本來就不可能有簡單答案。
詳細觀念,請自行閱讀我上面提的『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另外,簡單講一些觀念:
1.基本上,行善是好的,所以不須過度謹慎。
2.但是,自己的動機、簡單的分析判斷,自己要做。
假使連簡單的都無法判斷,那就不可能當上帝好管家。
好比說:
你做一件好事,是不是為了個人榮耀,是不是為了功德,自己不可能連基本的省察都做不到。
好比說:
一個吃喝玩樂的人來找你哭窮,向你借錢,你假使連基本評估都做不到,輕率就借錢給這種人,那你是失職。
3.我們是人不是神,總有誤判的時候,誤判沒關係,反正就是不斷修正、學習更有智慧。
4.凡事檢驗,檢驗要用全本聖經

其他,要有具體事例,一個例子一個例子討論,很難一概而論。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2月8日 15:55
回覆idono我想…..您的狀況在台灣不常見可是在東南亞….中國部分地區甚至中亞…中東…都很常見到

我感謝上帝讓我活在台灣…以至於不需要那麼窘迫

但是我知道在許多國家如柬埔寨….寮國…泰國…大陸…依然有許多所謂的非法打工…他們逃離自己的國家…來到異鄉打工…被壓榨…還要躲移民官
…移民官抓到他們…不但未依法行政….還強行勒索….

實在悲慘可憐….今生他們是無望了

如果沒有耶穌…那更是來生無望

所以….我對於這樣的人….我想如果我們將心比心

我們一定會有一些做得到的行動可以幫助

因此…我的建議是….在你能做到的範圍內…盡量施捨…盡量協助
並且將耶穌的福音告訴他們…..

至少還有一餐可以用….

施捨給貧窮人的就是借錢給耶和華
這是上帝的教導與鼓勵
因為我們處在台灣感受不到那種痛苦
但是如果我們自身處在那種困境….處在社會階級不流動的國家…
我們就可以強烈感到他們的悲哀
因此若是神讓你在那個環境看到這樣的情況

就學習用基督的愛來幫助他人吧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4年12月12日 00:04
請問一個可能是很基本的問題……1.對基督徒而言,做好事可能由神而來,或由魔鬼而來,那麼可能由”自己”而來嗎?因為我們得救之後,就有了可行善和可行惡的自由意志。對於行惡而言,可能由魔鬼或自己而來,這樣的解釋應該是正確的,也就是說,我們做壞事,不能總是訴諸於魔鬼,很多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那麼做好事呢?有可能從”自己”而來嗎?或是說”靠著神,加上自己有願意做好事”的心而來?

2.延伸到非基督徒(其實我會有第一題的疑問,是因為有非基督徒問的),有些人會不認同基督徒做任何好事,都是說是神的恩典,好像都跟自己的選擇(選擇多做一些好事)無關,他覺得這種解釋很不合理。當然,我沒辦法跟他解釋太多,現階段也很難談到福音,因為他完全沒辦法接受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完全的墮落。

文字表達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觀念有誤,請指正;請小小羊和及各位屬靈前輩們解惑。謝謝!

Posted by 阿毛 at 2014年12月15日 23:08
1.對基督徒而言,做好事可能由神而來,或由魔鬼而來,那麼可能由”自己”而來嗎?
答:
當然有可能是自己來的。
由魔鬼來的,通常會涉及犯罪;
由自己來的,未必涉及犯罪,而且很多時候與犯罪無關。舊約大衛想建聖殿,先知拿單先對大衛王說可以,
後來當夜上帝才告訴拿單說不行。
也就是說,拿單先用自己意思決定可以,但上帝旨意卻是不行。
這表示拿單的心意來自自己,不是來自上帝,
但這並沒有犯罪。撒下
7:1 王住在自己宮中,耶和華使他安靖,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
7:2 那時,王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
7:3 拿單對王說:「你可以照你的心意而行,因為耶和華與你同在。」
7:4 當夜,耶和華的話臨到拿單說:
7:5 「你去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豈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呢?

使徒保羅也是,他決定往某些地方去傳福音,但後來聖靈才制止。
也就是說,他之前去某些地方的決定,並非來自上帝,而是來自自己。
但是,這一樣沒有犯罪。

使徒行傳
16:6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
16:7 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16:8 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

基督徒不須為『出於自己,但不屬犯罪的意念與決定』擔憂。
只要我們隨時檢驗,隨時修正即可。
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
好比說,濟助貧困,意念未必來自上帝,但只要動機良善,也合聖經,
那就不用擔心,放心去做便是。
有時,上帝會許可;
有時,上帝會禁止。
假使上帝禁止,那我們照上帝指令修正便是。

2.有些人會不認同基督徒做任何好事,都是說是神的恩典,好像都跟自己的選擇(選擇多做一些好事)無關
答:
基督徒做好事,本來就不一定來自上帝,有可能來自魔鬼、自己。
但是,基督徒假使行出任何上帝悅納的良善,
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都是上帝感動、都是上帝恩典,我們才有意念與力量去做。

上帝旨意,並未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但是,榮耀都歸上帝;
罪過都歸自己,與上帝無涉。
這部份,要自己去園地『預定論與自由意志』分類夾學習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2月16日 18:01
在約翰福音六章眾人問耶穌,要做什麼才算是神的工,29節說:「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而此處不是說明,只需要對神的信心而不用行為就可以做神工,因為雅各書二章17節提到,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所以做善工,必須要以神為中心,信耶穌基督,才是「神的工」。當我們做善事時,若是我們不是以神為行動的核心,那我們始終只是在做世俗虛妄之事,是無法在天堂中累積任何財寶的。就像是慈濟他們做善事,是以「累積功德」而為中心,也是錯謬的。甚至我們基督徒若與慈濟一樣是為了累積某種功德或是屬靈財富(神應許我們有,但是不代表我們因著私慾為此追求)就是一種虛妄之事。像是在歌林多前書十三章3節,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甚至我們若沒有以神及神的愛為中心做善工,而只有以片段經文來查驗自己,那也是從私慾來的。不是看似一位時常以經文為自己依據的標準而做善事的人就一定是做神的工,他們也許是從人來的私慾去做善工而東挑西揀挑出經文來。

就像是法利賽人,他們滿腦子經文,但是仍然被耶穌批評他們並不是以神為中心,他們只是以自己私慾而行神的律法,並且以自己私慾扭曲了律法的本質—就是愛神愛人的律法總綱。

而十字軍東征,有許多層面的問題。第一個層面是教會政治的問題,從一開始教宗就是以政治層面去展開十字軍東征。而底下的信眾,都是為了「功德」而去打仗。因為那時候教宗頒定說,若是參與十字軍東征,可以罪得赦免。(那時候的教會認為贖罪是一種與上帝契約的關係,上帝主動,但是信眾必須「付出為小的代價」。所以才會有贖罪卷的產生)

而至於福音是不是人生最首要的一件事情,當然小小羊弟兄對於此有許多論述。只能說每個人對於上帝的呼召有不同的感動,只是傳福音必定是基督徒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環。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章提到他面對怎麼樣的人就會成為怎麼樣的人,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律法以下的人,軟弱的人等等他就成為那樣的樣式,為的是得人。在23節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聖經中有許多處強調傳福音的重要性,因為神的心意乃是如此,「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當我們能夠摸著神的心意,神必定與我們同在,或者說我們必定能夠親近神。

所以傳福音等同於做善工?也不是。因為傳福音若不是為主的緣故傳福音,而只是為私慾,像是為教會增長、牧師為了得著人而可以大賺特賺、成功神學的觀念、公德的觀念,等等這些都不是以神為中心去做善工,而是以私慾,即便傳了福音,也是虛妄。但是假如是真心摸著神的心意,能夠以神的憐憫、以神的愛去愛那些未得救贖的靈魂,那就一定是作主的工,因為當人不再以自我、私慾為中心而真正的以神為中心並且經得起聖經檢驗去傳福音,是聖經的教導。

我最終必須嚴厲的說,若是做善工,傳福音沒有以神為中心去傳,而是為了尊榮自己、為了自己私慾,就是犯罪,雅各書 一章15節說到:「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所以可以隨便做善事嗎?不可以。因為任意做善事,就如同任意作惡事一樣,是在培養自己驕傲、私慾的胎。像是我就有遇過,善事越做越驕傲的人,覺得其他人沒有自己厲害,覺得自己才是最有用處的人。甚至基督徒做善事做到最後根本就是變相的法利賽人,變得沒有愛心了。

但是基督徒一定要竭力作主的工,就是以神為中心做神要我們做的善工、傳福音,愛神愛人為中心去做主的工。

Posted by 王振宇 at 2015年6月19日 12:11

 

給王振宇弟兄:弟兄啊!你很多東西,都講得很好。
問題是,你常常會摻雜大有問題,而且是問題很嚴重的東西在裡面。
而一出現那些錯誤東西,我就會很擔心,你可能不是真正歸正神學路線的了。以你這篇回應而言,你這段話,就大有問題:
「所以可以隨便做善事嗎?不可以。因為任意做善事,就如同任意作惡事一樣,是在培養自己驕傲、私慾的胎。」

我可以把你這種邏輯套進無數的領域去:
『所以可以隨便『去工作賺錢養家』嗎?不可以。因為任意『去工作賺錢養家』,就如同任意作惡事一樣,是在培養自己驕傲、私慾的胎。』-
—所以,任何人在很確定清楚之前,都不該去工作賺錢養家?
—-先讓全家餓肚子,等我想清楚了(動機、私慾、為神還是為己、、、)才能去工作賺錢養家?

『所以可以隨便『照顧家裡子女、料理家務』嗎?不可以。因為任意『照顧家裡子女、料理家務』,就如同任意作惡事一樣,是在培養自己驕傲、私慾的胎。』
—-所以,任何人在很確定清楚之前,都不該去照顧家裡子女、料理家務?
—-先讓家裡子女無人照顧、家務無人料理,等我想清楚(動機、私慾、為神還是為己、、、)才能去做?

『所以可以隨便『在車上讓位給老人』嗎?不可以。因為任意『『在車上讓位給老人』』,就如同任意作惡事一樣,是在培養自己驕傲、私慾的胎。』
—所以,任何人都不該在很清楚確定之前,就隨手之勞去幫助人?
—-只要我沒想清楚(動機、私慾、為神還是為己、、、),不管老人死活,我都不該讓座?

你所教導的變成——就算是『扶起跌倒的小孩』、『幫鄰座翻聖經』、、、這種舉手之勞的善行,我們通通都不能做,除非我們確認動機、私慾、、、。

看見問題的嚴重性了嗎?
聖經明明就是講『有能力,就要盡量行善』—–積極性;
可是,你卻將之變成『沒想清楚,就不能行善』—-消極性、禁止性。

明明就是要『努力行善,但要檢討』;
你卻將之變成『不能行善,除非確定』。

唉!天啊!

你整篇回應,假使刪除有問題的那段話,
根本就不影響全篇教導,而且使全篇變成正確的教導。
可是,一旦加入那段話,我就會強烈擔憂你全篇的觀念可能已經被錯誤思想污染。我會懷疑你其他的觀念,是否也是純正。

當然,你可能又會有一套解釋的說詞來說明自己意思不是那樣,
但是,為何不能一開始就不要講出會引人誤解的話?
事實上,會講出這類的話,通常有兩種狀況:
1.自己本來就認為是那樣
2.自己不知道那會引人誤解
不管是哪一種,都是不行的!
第一種的狀況,表示自己觀念就大有問題;
第二種的狀況,表示自己思慮不夠周詳、表達能力需加強。
但不管哪一種,都是不行的。

唉!我太忙了,不能這樣一直在糾正(或修改)你的東西。
暫時,就請你不須在我們園地發表回應了。
得罪之處,尚請見諒。
畢竟我時間有限,而且我一直很努力盡量避免各種錯誤言論在我們這園地出現。
我努力要維持一個純淨的園地,讓讀者可以放心閱讀,而非各家流派自由發言。

你似乎有種傾向:
常會把某些教義與觀念,提高到超過那教義與觀念應有的地位;
常會為糾正某種問題,就大肆高舉另一個反面到過度高舉的程度;
常會把某些東西律法化,輕易就定罪某種狀況。
這都不是很理想的情形。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6月19日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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