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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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19日聖經無誤與釋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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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兒子和人的美貌女子是誰?(轉貼)

上帝不像俗世小說會和凡人生子,聖經不會矛盾,這經文是融匯貫通整體解經的良好示範。

香港天人神學院院長及環球佈道會會長

蘇佐揚牧師

由古至今,創世記六章二節的經文引起許多學者的爭辯。

有許多學者(包括使徒時代的教父們)都相信神的兒子乃是指天使而言,意即俗語所謂「天使下凡,娶了人的美貌女子為妻」。連歷史學家約瑟夫也在他的《猶太古史》中如此說:「神的天使和人的女子生出不義的孩子。」(引自蘇美靈博士譯,《猶太古史》,第一集第三章第一節)

七十士譯本聖經(即古時有七十二位猶大學者把希伯來文的舊約譯為希拉文,以LXX為代號)也如此翻譯。這本希拉文舊約在使徒時代風行歐洲各地,新約的作者引用舊約經文時均採用七十士譯本的希拉文(只有使徒約翰一人把舊約希伯來文譯為希拉文)。

另有所謂亞歷山大七十士譯本,也如此翻譯創世記六章二節:「神的天使們」。

但是千萬天使被神創造的目的是服事神,並服事將來承受救恩的人(來一14)。天使被創造不是為建立家庭,所以天使是沒有性別的,即沒有男天使或女天使。

天使如有性別之分,那些男性的天使假如真的與地上的美貌女子結婚,他們所生的孩子將來是放在地上生活,還是帶到天上去呢?天使是否可以到處都有一個妻子,多多生養,而那孩子也不會知道他們的父親是誰了?

主耶穌也曾提過天使如此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二30)

最正確的神學解釋應該是:「神的兒子,乃是創世記第五章所說的塞特」(3節)。塞特的後裔被稱為「屬靈的後裔」,其中以諾竟能與神同行三百年,後來被神取去,不至於死(創五24)。

後來,該隱與塞特的後裔繁多,到了他們的第十代,塞特的後裔中有青年人覺得該隱的後裔有許多美女,於是「心思思有件事」,企圖與她們相交作伴侶。但礙於父親與祖父勸戒他們不可和該隱的後裔來往,於是他們可能在晚上去找該隱的女子;久而久之,兩個後裔的男女結合而生子,後來竟然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拉比們並如此解釋,他們竟然隨便到一個地步,不理對方是處女或是已婚婦人,只要是美麗的,便「取」來為妻,等於搶妻一般。

經文說:「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中文譯得太斯文了,原文是指「恐怖的暴力人」,他們任意妄為,以致社會日趨敗壞,善人的後裔與惡人的後裔結婚生子後,引致社會道德敗壞,人人行惡不行善,因此「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所以祂要除滅地上一切的人。

如此,神便吩咐挪亞製造方舟來避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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