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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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1日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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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神的恩典就像是一本空白支票簿?

這是匿名網友的疑惑,以下是問題與回應。

想請教您:「憑信心支取恩典」這樣的說法是否合乎聖經教導?

印象中曾聽過有牧者這樣傳講:「神的恩典就像是一本空白支票簿,而我們信心的大小,決定了我們所能支領的金額多寡。」

如果引證聖經:「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似乎支持這樣的說法。

但是,個人對這樣的解釋感覺卻怪怪的,而且會把它和「操練信心」這樣的說法連結在一起,問題是我又說不出到底是哪部份覺得怪,尚請賜教釋疑,謝謝您!

我們先來看一下(太17:20)要如何來解經。首先,請將(太17:14-21)一齊看一遍:
(太17:20)
14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裏,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15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裏,屢次跌在水裏。
16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裏,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17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吧!」
18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19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20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21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
其實,耶穌在(太17:20)這段話,是回應門徒在(太17:19)的問題:『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那麼,在(太17:20)這段經文中的『信心』,是指『信』什麼呢?而耶穌在(太17:17)又感嘆『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中的『不信』,又是指『不信』什麼呢?耶穌早在呼召十二位門徒時,就賜給他們權柄趕鬼(太10:1-4、可3:14-19、可6:7);耶穌又差遣七十人,那七十人奉耶穌的名照樣趕鬼(路10:17-20);甚至有人不是奉耶穌差遣,也照樣奉耶穌的名照樣趕鬼(可9:38-41)。以耶穌的人性而言,衪是靠著上帝的靈和能力趕鬼(太12:28、路11:20);以耶穌的神性而言,因為衪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格,衪自己就是上帝,有絕對的權柄趕鬼(可16:17)。所以,對基督徒而言,藉著認知、接受、並且信靠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之『信心』,我們得著趕鬼的權柄!唐崇榮牧師有一句話說得很好:『醫病是恩賜(林前12:19、28、34),趕鬼是權柄。』
現在,我們再回頭看(太17:14-21)。既然耶穌已經將趕鬼的權柄賜給門徒了,為什麼門徒有了權柄卻還是趕不了鬼?因為門徒對權柄的源頭-也就是耶穌,『信心』不足。對耶穌的『什麼』信心不足?是對耶穌『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的信心不足。其實照著耶穌所說的『你們若有信心,—–』(太 17:20),門徒根本不是信心不足,而是沒有信心!為什麼門徒沒有信心?不是前面有耶穌行了一籮筐神蹟奇事,然後有彼得的認信(太16:16),再緊接著登山變像(太17:1-13),怎麼還不相信耶穌就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有上帝的權柄?我自己個人的想法,也許是因為門徒的信心,並未達到耶穌所要的那種全心信靠、全然委身fiducia層次的信心;結果他們無法藉著信靠基督而真正得著上帝所賜的權柄,就有一點像是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奉耶穌的名趕鬼,不但鬼趕不走,結果自己被鬼趕(徒19:11-17)。門徒與上帝的本體耶穌日夜生活在一起,尚且無法全心信靠委身,那麼耶穌離開門徒之後怎麼辦?無怪乎耶穌會在(太17:17)感嘆『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若是人有對上帝全心信靠、全然委身的信心,那怕只是如芥菜種般大小,也可完成上帝所交付、單靠人自己不可能完成的事。
所以,(太17:20)所要說的是,若是基督徒對上帝及衪的旨意有全然信靠及委身的信心,再怎麼困難的事,只要是符合上帝永恆的心意及聖經真理,我們透過禱告向上帝求,若是上帝照著衪絕對主權而許可,沒有不能成就的事。
聖經裏面所論到的信心,到底是什麼樣的信心?信心從何而來?信心所指向的主體為何?照著歸正神學的歸納,聖經裏面所論到的信心,可分為『藉著信得到救贖』之信心,以及『藉著信得成為聖』之信心。這兩類的信心,其本質在認識及信靠上帝、其總綱略述於『使徒信經』、且信心創始者是聖靈而不是源於自己決定要不要信。聖經裏提到信心增長,是透過對神的道更加謙卑及饑渴慕義、並聆聽神的真道而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路8:18)、『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10:17)。
聖經對於禱告祈求的總原則為何?禱告蒙應允的條件為:(1) 我們的要求是否合乎祂的旨意:『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2) 我們的行為是否合乎神的誡命:『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3:22);(3) 我們的要求是否妄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禱告不是使神聽從我們的利器,也不是讓祂改變主意來遷就我們,而是讓我們順從祂心意的惟一途徑。藉著禱告,我們尋求神的旨意,接受它,並調整自己來成就它。每一個真正的禱告,都是『願你的旨意成就』、『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的變奏曲。惟有在這種禱告裡,祂就聽我們。
基督徒若是真的對上帝全心信靠、全然委身,必定對聖經真理信靠委身,在他的裏面也必蒙聖靈保守,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也必定了解耶穌這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不是要我們作不負責任之「相信的禱告」,求那些可能只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欲望,而不是祂的旨意裏的東西,因而「試探神」。因為耶穌也說『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1-33)、『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
所以、神的恩典『就像是一本空白支票簿,而我們信心的大小,決定了我們所能支領的金額多寡』?這種所謂的自我『相信』,完全不是聖經之中對上帝的本性及主權的『信靠』!這種信,只是罪人妄想利用被斷章取義的聖經話語來綁架上帝,以便使自己純屬肉體的慾望被成就,自我『相信』。
這種錯誤教訓還會教你,不但要有信心(自我『相信』),還要有大信心!如何使信心變大?簡單!自己『操練』,信心就變大;這完全是背離真理、沒有聖經根據的說法!聖經之中所講的『真信心』是聖靈所賜的,人必須靠上帝的話語才可能使自己的『真信心』加增,而其中完全沒有任何『人』的地位角色存在。
這種自我『相信』、自我『操練』,是最標準的『人本神學』混合『成功神學』的錯誤教訓,完全是人的產品、鬼魔的道理。它完全背離聖經『神本神學』、『捨己』的教訓;也使得基督信仰的核心『十字架』,悄悄地被換成『阿拉丁神燈』!

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7月11日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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