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淫婦,丟死她!
面對這樣的婦人,自稱為上帝兒子的耶穌,如何處置?
赦免她,不用處死刑?
處死她,照律法規定行事?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罪人!丟死他!
很熟悉的聲音,不是嗎?
貪污的總統、不法的金控主管、逃稅的商店、佔用官舍的候選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3-11)
罪人!丟死他!
很熟悉的聲音,不是嗎?
本文是由音樂家思佳姊妹所發表,
從音樂與信仰角度,對現今教會敬拜讚美音樂做出分析與批判。
關於現代流行的音樂敬拜方式我有一些淺見,可能有些人不一定認同,歡迎您提出看法做交流
之前跟敬拜團配搭練習時一直有一個感想
~那就是敬拜團樂器音色缺乏“張力”的問題!
合適用於抒情的伴奏音色可以延伸釋放人“情感的張力”
不合適的音色則正好銷滅情感的張力,無法延伸感動到達最高點、最深處!
(最近自己手受傷彈琴無法好好呈現張力,對此格外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