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的孝敬父母与报酬或对价关系—–当父母很烂时,儿女还需要孝敬吗?
在圣经里,儿女必须孝敬父母,这不是对价关系或报酬关系。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你给我好处,我才给你好处’。
父母不能因为小孩乖乖,才照顾小孩;
小孩不乖,就不照顾小孩。
同样的,儿女也不能因为父母不好,就不孝敬父母;
父母很好,才孝敬父母。
二者之间,
不是一种‘你给我好处,我才给你好处’之类的‘对价’、‘报酬’观念,
而是一种‘义务’关系。
父母有义务照顾小孩,
儿女有义务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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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能反抗政府?
那么,美国反抗英国而独立,还有中华民国推翻满清,
那些人是开国先贤、伟大烈士,
还是罪该万死的暴民?
弟兄姊妹们!请记住两个例子:
1.美国独立
2.中华民国建国
假使你是政府永远的顺民,你可能已经误解加尔文主义了;
假使你以为基督徒不可以革命,你可能已经误解加尔文主义了;
假使你顺服政府到忘记圣经对社会公义的要求,你更可能已经误解圣经了。
加尔文说:
“虽然我们已经证明对统治者的顺服完全合乎真道,
但我们总要留意这例外,甚至强调这例外,
即————-顺服(政府)不可叫我们远离我们对上帝本身的顺服。
因为君王的计画必须臣服于上帝的旨意,
君王的法令必须屈服于上帝的命令,
君王的王权必须顺服上帝的主权。
问题:
我知道,真正在工作的是神,人所要做的就是明白神的旨意,然后顺服就可以了。可是对于“顺服”,我总是不能很好的领悟。倪柝声弟兄在他的著作中提到,顺服必须是完全心甘情愿,完全顺其自然,甚至是不知不觉就按照神的旨意进行了才算。换句话说,甚至是当你在神的旨意中已经前行了一步后,才开始纳闷自己怎么会这样做,因为如果按照自己的意志,是绝对不会如此行的。这种零摩擦零挣扎的情形,才说明你是真正得到了圣灵的带领。可是我总是无法达到这样的境界,即使知道了神给的功课是什么,还是没有办法甘心情愿的顺服,即使下定决心为取悦神咬牙坚持两天,一定会累到放弃,所以非常灰心丧气,觉得神一定对我很不满意,可也不愿拉我一把。能否请您就顺服给我一些教导?(隐私已去除)
答:
首先,我必须提醒,倪柝声的很多观念是有问题,而且是大有问题的。
他的架构是三元论,主张用‘灵—魂—体’来解释。
他认为最高的就是‘属灵人’,这等人是不属魂的。
什么是‘魂’的领域呢?
一切理性,都是属魂的。
所以,要当属灵人,就必须放弃理性。
这种理论非常严重!而且错得离谱!并且违反全本圣经观念!详细暂且不提。
未婚的姊妹,有些已经有男友,有些还没。
已经有男友的,请思考这问题:
妳现今的男友,妳觉得可以让妳在未来顺服终生吗?
妳愿意这样的男人,未来当妳的丈夫,一生当妳的头,妳要终生顺服他吗?
还没有男友的,也请思考同样的问题:
未来我假使有机会以结婚为前提与男士交往,我是否会考虑那人值不值得当我的头,我愿意终生顺服他?
很多姊妹一直在寻求神的旨意,希望能找到良好的人生伴侣;
也很多姊妹被现今的感情困扰,不知是否该和现今的男友继续这段感情下去。
教会的品德课程教导小孩子(包括未信者)这样的顺服观念,是否正确?
1. 真正的顺服就是‘马上顺服,完全顺服,不能挑战,不能抱怨’?
答:
错!而且错得一塌糊涂!
这种教导大有问题!
任何对顺服的教导,只要没有‘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的观念,都是严重偏差,塑造权威领导,制造奴隶罢了。
现今对于各种品德教育的课程,大致可分成教会自己编写的,以及已广被使用的课程。
这是思佳姊妹的一些分享与疑惑,请各位热心的兄姊,尽量多发表一些看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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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团契小组聚会的内容是看基督教电视台某婚姻节目,
内容大致是说〜妻子当顺服丈夫,顺服可以蒙祝福
这位婚姻名嘴举的例子是撒莱“顺服”亚伯兰隐瞒他人妻的身份后来蒙神的祝福……..
看完节目后大家一起讨论这节目的内容
我提出了一个不同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