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2010-05-04政治与政党

施害者的命比受害者的更寶貴嗎?(轉貼)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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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害者的命比受害者的更寶貴嗎?(轉貼)

不辨是非的同情並不是真正的愛心,而是亂七八糟沒有公正原則的助討為虐。人權並不包括犯罪、及對罪的包容。你的孩子被一群流氓活生生打死或強姦,管他們的藝術才華多厲害運動得多面金牌,他們必須被刑罸,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去「愛」,否則會失去真正的公義制度,落入恐佈的動物世界裡。

吃肉絕對無罪,吃素一點兒不比吃肉高尚!宣揚吃肉不道德是今天全球運動把人和動物對等化裡面隱藏異教的運動,把聖經的超然絕對性拉下來卻把世俗學說棒上天,基督徒務要小心俗世運動。

民主產生的政府排除了極權政府的荒謬特色,透過法例及刑罰去實踐人權的保障,人權從來都不反對刑罸罪責的存在,死刑和愛心無關,要無罪主耶穌上十字架才是真正的「沒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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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3政治与政党

ICCP信仰宣言:關於死刑的條文與講解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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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P信仰宣言:關於死刑的條文與講解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

這個信仰宣言,共有22篇。

其中對於死刑的意見部分,主要是主題第二十二『關於人類生命的尊嚴』。

由於主題二十二現今尚無中譯版,所以我只能簡單進行大致的翻譯。

假使翻譯有誤,請大家幫忙指正。

基本上,關於死刑部分,這份信仰宣言提出的觀念,和我們園地過去針對死刑所講的觀念,是一樣的。

這又是一次令我們深感欣慰之處,讓我們看見這個園地的教導,和這種經過許多神學家努力研經,傳承二千年歷世歷代正統信仰所提出的觀念,是一致的。

這也證明上帝聖靈必保守歷世歷代願意忠於祂的話語的信徒,不管時間、地點、種族、國家、時代,都能透過聖經,得出相同的教義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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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圣经

馬太福音第十章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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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章

重點:

1. 會醫病趕鬼就一定有得救?

2. 分享智慧的處事

3. 分享上帝的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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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婚姻

酒鬼很可惡,但酒鬼背後的妻子呢?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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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很可惡,但酒鬼背後的妻子呢?

今天我要講的,真的很殘忍。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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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婚姻

基督徒可否離婚或與離婚者結婚?(轉貼)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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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否離婚或與離婚者結婚?(轉貼)

三妻四妾、童養媳、休妻的離婚法、、、、歷史出現過的文化,絕不等於就是上帝所喜悅的,相反,卻是上帝極其憎惡的。凡事必須要以聖經去檢驗!

一些極權國家的法律容許民間看「被強姦的少女」為污穢對其施加暴虐。越接近特殊啓示下的西方國家,越向著保護弱勢女性的文明觀念,不會這樣荒謬。聖經是世界的明燈。

婚姻一旦確立,必須以上帝的眼光即聖經的原則去看待婚姻。甲與乙訂立合約甲以妻子作代價賣妻賠其欠乙債,這份合約不會被文明國家法庭受理及承認,是非法的,它也已經違反人權法。基督徒處事千萬不要違反聖經。

陳終道牧師

問:基督徒可以離婚嗎?或可以和離過婚約人結婚嗎?馬太5章32節的話是什麼意思呢?請詳細解釋。

答:聖經中關乎這方面的教訓約有三組重要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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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婚姻

不用再問我可不可以離婚了,因為答案都是不行!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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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問我可不可以離婚了,因為答案都是不行!

很多弟兄姊妹在這議題上,有一個很嚴重的法論的錯誤,就是:

為什麼『不可以』?聖經哪裡說不可以?

但是,這是錯誤的,因為,正確的方法論是:

為什麼『可以』?聖經哪裡說可以?

看見這兩種差異了嗎?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聖經很明確規定出『不行』!而對這種使用『不可以』來陳述的教義,假使你不同意,你反而必需自己去找出『可以』的聖經經文,而不是去反問宣講者為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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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P信仰宣言的前言與呼籲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

ICCP信仰宣言的一開頭,以及每個主題的開頭,都有提出前言,做出一些聲明與呼籲。

在此,我摘錄與我們一般信徒比較有關的部分給大家參考。

以下的內容,不是完全按照原文翻譯,而是大致講出意思而已。

一、 做出教導

1. 針對當今福音派教會裡,這些已經大量混亂,令人無所適從的二十二個議題,做出清楚的教導。

2. 告訴大家當今許多在教會中不合聖經的錯誤教導有哪些,並告訴大家正確的又是什麼。

3. 教導大家二千年來歷世歷代教會在這些議題上所持守的信仰。

二、大量神學家與多國一起參與驗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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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婚姻

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下)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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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下)

再來,我要講家暴了。

家暴問題,是我到今天,都一直沒有公開發表意見的領域。

事實上,這個議題,也是我個人認為,在聖經中關於可否離婚的議題裡,最難回答的問題。

事實上,假使我們要去搜尋關於家暴是否可以離婚的問題,我們幾乎都會發現,神學家對於這議題,幾乎都保持沈默。

我們要找出關於可否離婚的教導,不難;

但要找出家暴可否離婚的教導,很難。

不管是網路、講道、書籍、甚至是基督教倫理的書,都很難找到這議題的教導。

連神學家都不敢講了,我是什麼東西,哪有什麼資格出來教導人家?

但是,私下實在被問到太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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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婚姻

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上)(限)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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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上)(限)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一切行事為人唯一的依據與準則。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說、社會如何做、法律如何規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聖經來,看聖經怎麼說。

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的是:

基督徒遇到問題,先不用去想人家怎麼說、社會習慣是什麼、法律怎麼規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聖經怎麼說!

關於各式各樣因為配偶的問題可否離婚,

扣除聖經同意的『配偶淫亂』,以及『不信的配偶要離去或遺棄』這兩個理由外,

還有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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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马太福音查经

馬太福音第九章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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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九章

重點:

1. 病得醫治,一定要當事人自己有信心?

2. 只要有信心,病一定可以得醫治?

一、請依據馬太福音第九章這四個病得醫治的例子(患血漏的女人、管會堂的女兒、兩個瞎子、被啞巴鬼附的人),說明病得醫治,是依據誰的信心?

答:

1. 患血漏的女人………………病人自己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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