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对于辅导被性侵姊妹的事工
问题:对于辅导遭受性侵害姐妹的事工,网络辅导可行吗?
答:
唉,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了。
首先,我必需说:
‘关怀受性侵的姊妹的事工’,不管是使用什么方式(如:实体教会、教会机构、网络、、、),我们现今都做得太少太少,少到我们必需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
受过性侵的姊妹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但很不幸的,教会几乎都在这部分保持沉默,没有教导、没有辅导。
问题:对于辅导遭受性侵害姐妹的事工,网络辅导可行吗?
答:
唉,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了。
首先,我必需说:
‘关怀受性侵的姊妹的事工’,不管是使用什么方式(如:实体教会、教会机构、网络、、、),我们现今都做得太少太少,少到我们必需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
受过性侵的姊妹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但很不幸的,教会几乎都在这部分保持沉默,没有教导、没有辅导。
‘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
所以,任何私下的,或是公开的讨论与批判教会的罪,都叫没爱心?
正确的解经,是‘总原则解经’。
总原则解经,就是以经解经,但是,又比以经解经更注意全本圣经归纳出来的总原则。
正确的以经解经,不可能解出违反圣经整体总原则的东西出来,因为全本圣经都是上帝的话,上帝是不矛盾的,上帝的话也是不矛盾的。
但是,很多人以为自己已经是以经解经,就非常自信,以为自己已经解出正确的道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一种很可怕的陷阱里去,就是‘骨牌效应’——-第一句经文解错,之后一百句也会连篇皆错。
真正重生得救就是因信称义,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林献羔牧师
许多基督徒都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但在他们中间,还有不少的人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圣灵。其实凡得救的人都有圣灵,可惜许多基督徒还是很糊涂的!当我们问他们有圣灵没有的时候,他们总是说:“或者有”、“我盼望得着”、“求神赐给我”等等的答复。很少有人敢大胆说:“有”。圣经明明的说一个信了主的人就有圣灵:“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1:13)这里不是说:“你们既是热心,就受了圣灵”,却说:“既然信祂,就受了……。”何等真切不谬呢!得救是初步的真理,得胜是在得救之后继续进行的;可惜有许多人不明白得救的真理,以为热心的人才得救。得圣灵也是初步的事实;被圣灵充满是在得圣灵之后继续进行的,但又有许多人不明白圣灵的真理,他们以为热心的人才能得着。可怜得很!最初步的要道竟被人弄成最难解的难题了。
这两段经文,是灵恩派常用的经文。
但是,灵恩派对这两段经文的解释与使用,是正确的吗?
‘我又告诉你们,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你们中间作父亲的,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拿蛇当鱼给他呢﹖求鸡蛋,反给他蝎子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 (路11:9-13)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 (太7:7-11) 继续阅读 »
主啊!当有一天,我遇见试探,
我会为了几块钱,就把你卖了吗?
当有一天,遇见三十块钱的诱惑,我就会像犹大一样,把你卖了吗?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
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太26:14-15)
当有一天,我非常疲倦干渴,遇见一碗红豆汤,我就会像以扫一样,把你卖了吗?
‘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创25:30-34)
当有一天,遇到试探,我会为了一双鞋子,就把你卖了吗?
‘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摩2:6)
‘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太25:35-45)
绝对真理,不能妥协;相对领域,彼此尊重。
知识正确,不容打折;如何实行,要有智慧。
很多时候,我们会乱成一团,是因为我们搞不清楚这些分寸与界线。
该坚守绝对真理,不容妥协与打折时,我们却在那里讲相对、讲彼此包容;
该彼此尊重相对领域的差异时,我们却在那里讲坚持、讲绝对。
这样一来,当然会乱成一团。
不要把绝对当相对,也不要把相对当绝对。
如何分辨二者,这就需要智慧了。
而最基本的智慧,就是用全本圣经来检验。
这是Jason_Shong 弟兄的回应,写得非常精彩。
由于许多弟兄姊妹希望能转贴这篇文章,所以我将之移转成正式文章,以利大家转贴传阅。
“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创11:4)
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徒7:4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
这是咖啡渣弟兄的归正分享,征得同意,发表出来以帮助更多弟兄姊妹。
最近,我将受洗成为基督徒了!!
但看完您的文章总觉得我们的教会,感觉也是走上灵恩派的形式,要求我说方言,要求我切断祖先的诅咒等等之类的….
本以为离开了道教,重新认识神可以让我解开宗教的拘限及铁链,却感觉走进教会,却是有种比道教还迷信的味道;恕我做个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