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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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8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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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舊約不太需要讀?

只需讀新約,不用讀舊約?

問題:

我讀舊約時遇到很多的困難和疑惑,有一次鼓起勇氣談我的困難,求救的結果很怪,我發現資深的弟兄姐妹們有一半以上不太讀舊約。

有幾位承認信主這麼久,從來不曾將聖經完全讀過一遍,連我在問什麼也不知道;

也有人說舊約不重要,以新約為主,所以舊約用瀏覽即可;

比較常見的答案是—————聖經絕對不會有錯,沒有讀懂絕對是自己靈命還不足,以後就會懂,就像幼稚園的小孩看不懂文言文,長大就會懂。

我想,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問題是,

難道沒有其他的方法讓我懂嗎?我的靈命要如何增長呢??光靠禱告真的有用嗎?(問題與內容已被改寫,私密部分均已去除,只剩常見的狀況與問題)

答:

關於資深弟兄姊妹讀聖經部分,這是很多現代基督徒的通病:

1.不讀舊約或少讀舊約

2.要不就是把舊約當成「新啟示」,去舊約『儀禮』找技術,而不是去找精義。

這兩部分,都是在偏靈恩的教會很常見的現象。

有些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1. 再繼續往舊約儀禮的路走,哪天教堂建成舊約聖殿,我也不奇怪
  2. 安息日的精義,我們要不要守?
  3. 基督徒該如何看待舊約律法?
  4. 舊約律法對新約時代的人有甚麼用處?

而新約舊約部分,確實新約是基本,舊約必須用新約來解,

但並不表示舊約就可以瀏覽即可,或是不需重視。

歸正神學的教會禮拜時,通常習慣一節新約、一節舊約。

不過,隨著的老牧師逐漸過世,現今很多年輕牧師也只用新約,不用舊約了。

只讀新約,不讀舊約,是很容易走入嚴重偏差的。

例:只知上帝的恩典,不知上帝的威嚴、震怒、公義與刑罰

例:對聖經人物事蹟很陌生,而那常是很多重要聖經真理要表達的地方

例:缺乏紀律、缺乏法律的功能

所謂「聖經沒讀懂」這句話,其實有很多層面的意思。

嚴格來說,沒有人能真正讀懂全部的聖經,因為,聖經裡確實有上帝很多的奧秘在其中,而那部分有些我們真的無法清楚知道,必須到天堂去了才會清楚。

但是,話又講回來,聖經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的啟示,用文字來傳遞,所以,當然我們不管什麼時代背景、不管什麼語言文字,都可以讀懂聖經,這也正是改教運動起,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中世紀天主教認為信徒讀不懂聖經,所以為了怕信徒讀錯,認為信徒不用讀,只需聽神職人員講即可。

當時天主教認為,聖經只需拉丁文版本即可,不需各種翻譯本。

基督教反對這樣的觀念,基督教認為:

聖經是人人都能讀懂的,聖經的經文雖然有少部分是艱澀難明,但多數是用正常的智力就能讀懂,而且可以正確知道聖經要表達的意思。

所以,不管基督教傳到各地,就要翻譯承當地語言,讓當地人能讀懂。

要讀懂聖經,當然要靠聖靈,但是,自己也必須認真閱讀。

多讀,自然就比較容易讀懂。

另外,還有其他輔助工具也是很好的:如:參考書籍、註釋書籍、、、。

當然,沒有這些工具輔助也沒關係,很多老阿公老阿媽不識字,只能讀台語羅馬拼音的聖經,但他們對聖經經文的熟悉、對正確教義的認識,會嚇死很多年輕人的。

但是,讀聖經絕不可能靠『神秘經驗』(如禱告、方言、進入靈魂脫竅狀態、、、)來讀懂。

很多靈恩派會認為神秘經驗才是讀懂聖經的方法,那是嚴重錯誤,而且很容易走入偏差。

因為那表示一種預設:

聖經的文字,有神秘的意義,是理性無法得知的,必須透過神秘經驗才能得知。

這種觀念,是嚴重錯誤,初代教會的異端,有些,就是走這種路線的。

小小羊


當讀完新約再看舊約的時候,是會非常新鮮的
兩個約年代差一大截,又是新跟舊,看似衝突
但真的讀下去,兩個約是互相呼應而且和諧的
"沒有一本記載"的書是像聖經那麼精準甚至用"完美"也不為過
會因此敬畏聖經因為這無法出於人的思想所撰寫的
每個預言都恰到好處的命中
雖然舊約真的不是很好讀(文化差異)
但可以使用網路把你所不懂的詞彙一一找出(園地有資訊阿)
不讀舊約真的是可惜神給我們的禮物

Posted by 小太陽 at 2011年10月27日 20:17

舊約真的不是很好讀懂 因為牽涉了很多的猶太歷史
再加上列王紀和歷代志穿插著講 更容易混淆
我那時是因為給兒子講聖經故事
用了一套加爾文出版社的兒童聖經故事
這套聖經故事不像一般的兒童聖經故事只講了幾個著名的人物
而是將整部聖經歷史都敘述一次 相當忠於聖經
我才有一個梗概
然後自己再就聖經經文細讀 才能夠將舊約讀完
讀完之後覺得
舊約真的有助於我們了解我們的神 和人何以需要基督的救恩
整部舊約藉著猶太人的跌倒闡明了人的無法自救以及神的憤怒和拯救
讀了舊約之後再去讀新約 會特別感受到救恩的可貴
只讀新約可能真的會只知道神是我們的阿爸父
而不能領會 我們今天得以稱神為阿爸父是得了神多大的恩典

Posted by 寄生草莓 at 2011年10月27日 21:32

創世記和出埃及記如果整個敘述的總綱不能連貫,後面的歷史書與先知書只要有講到耶和華神的,就不知道在說甚麼了。
可以說創世記也不容易讀懂,但是要說創世記可以不必讀,那後面的先知書宣講的是誰的話呢?就以最常被引用或吟唱的詩篇為例,論到神的公義審判與救恩,又當如何理解?
如果讀不懂「為甚麼是這樣」,用教會的儀式或禱告的結果說明「就是這樣」,那可是會更加糊塗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1年10月27日 22:03

想問問大家
馬太福音: 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這裡所指的旨意是不是包含舊約所講的律法藉命呢?
因為我記得耶穌也引用舊約的愛神愛人來教訓人
是否我說的對嗎?

Posted by ruby at 2011年10月28日 16:31

ruby 您好
其實這一節也有「遵行上帝話語」的意思,而整本聖經中都是記載著上帝的話語,不論新約還是舊約。這節主要是帶出有許多人會表面是敬畏上帝、嘴巴甜美,但行為處事及內心的動機、態度皆不是以上帝的話作準則。
就像是,外表塗了一層基督徒的塗層,但內裡(骨子裡)仍是舊人。唯有我們脫去舊人,粉碎自己(自我),然後求主用祂的恩手把我們重新陶造,方能成為新造的人。只是嘴巴上呼叫「主啊,主啊!」的人實在太多了,連不認識上帝、不認識耶穌的,或是只認識但不願跟隨的也會這樣稱呼,所以不能單是只說、不做。 ^^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1年10月28日 23:27

小小羊對馬太福音7章的講解

Posted by 卑微的羊 at 2011年10月29日 19:27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體驗。我每次讀到路加福音24章在以馬忤斯路上,耶穌親自向兩個門徒講解聖經(當然是舊約聖經)那一段,就會很感動。
27節 主耶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32節 兩個門徒「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那兩位門徒(猶太人)理應熟悉舊約的,但是當耶穌讓他們明白所有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基督的話都必須應驗時,他們「心裡火熱」!因為明白舊約而心裡火熱耶!路加福音24:44- 耶穌再次向更多門徒提到舊約。是啊!當我們查考上帝的話語,越認識這位上帝與祂的救恩,心裡是火熱的啊!
既然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那麼,舊約聖經怎麼可能無聊,怎麼可能不重要呢?

Posted by anita at 2011年11月1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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