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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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1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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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信異端的人,也是上帝預定嗎?

1.信錯的人(摩門教、、、)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2.信錯的人不就比未信的人或拜偶像的人還可憐?

3.信錯的人到死之前,若都無法回到真正聖經真理,真正認識神,他們的下場會跟未信之人一樣到地獄嗎?

4.信錯的這些人,也是上帝的旨意?那這樣是上帝特別不愛他們嗎?他們比未信之人更加可悲不是嗎?因為他們說不定這一生都自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但可怕的真相卻是他們都是魔鬼的百姓。

答:

1.信錯的人(異端:真耶穌 摩門….)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答:

是的。

一切都是上帝預定。

但是這種屬於『消極遺棄』,不是『積極遺棄』。

是上帝『任憑』他們去信錯,不是上帝『叫』他們去信錯。

當我們提到『預定』、『揀選』這類議題時,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就是預定可分為:

1. 積極的———–計畫、引導

2. 消極的———–許可、任憑

預定者都是上帝,一切萬事萬物都是上帝預定,

但有些是上帝使用積極預定,有些卻是使用消極預定。

一切信主、行善事宜,通通都是上帝積極預定;

一切不信主、行惡事宜,通通都是上帝消極預定。

2.信錯的人不就比未信的人或拜偶像的人還可憐?

答:

二者都是下地獄,沒有特別可憐或不可憐。

而且,罪都是自己的,不是上帝叫他們去信錯的。

上帝沒揀選他們去信異端,上帝只是不揀選他們得救,任憑他們去信異端;

上帝沒積極預定他們去信異端,上帝只是消極預定他們不得救,任憑他們去信異端。

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

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犯的。

3.信錯的人到死之前,若都無法回到真正聖經真理,真正認識神,他們的下場會跟未信之人一樣到地獄嗎?

答:

當然!

信錯了就不得救,就是這麼簡單。

到死之前沒信對,當然不得救。

難道我們以為信錯可以上天堂嗎?

4.信錯的這些人也是上帝的旨意?那這樣是上帝特別不愛他們嗎?他們比未信之人更加可悲不是嗎?因為他們說不定這一生都自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但可怕的真相卻是他們都是魔鬼的百姓。

答:

上帝愛全世界的人,但特別愛祂的兒女。

上帝『沒義務』(請千萬要記住這一點)將同等的愛給全世界每一個人。

你已經不知不覺中認為上帝『有義務』給全世界每一個人同等的愛了。

事實上,全世界每個人長相、性別、高矮胖瘦都不一樣,這就是上帝主權,我們沒資格干涉,也沒資格說上帝不公平。

並且,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當今的異端,沒機會接觸基督教嗎?

有機會走正路、有機會悔改而不悔改,有什麼好說的呢?

這豈不更證明這些人是罪有應得、是自己找死路走、是自己拒絕活路?

這樣的話很殘忍,但不就是這樣嗎?

我再強調一次:

上帝沒叫人『不信主』,也沒叫人『去信異端』;

上帝沒『揀選人去不信主』,也沒『積極預定人不信主』。

是人自己的罪,使他們自己不信主,而去信異端的。

上帝本來就沒義務揀選每個人得救,

所以,有些人,上帝『任憑』他們不得救。

罪是他們自己的,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

以異端而言,假使他們認真讀聖經,認真解通全本聖經,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信錯。

但是,他們絕不願認真解通全本聖經,只不斷堅持自己的斷章取義解經。

這種罪更可惡!因為表面敬虔,其實惡意看待上帝話語、不願意降服在上帝話語面前。

只要他們願意認真解通全本聖經,他們隨時可以回歸真理。

但是,他們不願意,所以罪就大了。

不僅是異端,基督教很多偏差也一樣,罪也大了!

因為通通都硬心不願正意解經,只一心私意解經,所以偏離正統信仰。

當今基督教的新派、靈恩派,就是如此。

小小羊


那我們要怎麼知道自己解釋對經文的解釋是對的

Posted by 也是初信人 at 2012年03月20日 19:15

to 也是初信人,建議您多多閱讀原地文章,一起學習,相信很有助益.

Posted by max at 2012年03月20日 20:50

那我們要怎麼知道自己解釋對經文的解釋是對的
答:
剛好前幾天的文章,文章內容還有附錄,就回答你的問題了。
發問:不用神學,只要自己讀經即可?
簡單說:
1.這是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的解釋嗎?
2.這是被歷世歷代眾聖徒檢驗通得過的嗎?(這點只是參考,不是絕對,但是是很重要的參考,特別是基要真理部分,更是重要)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20日 21:54

您好,
請問 : 上帝沒叫人『不信主』,也沒叫人『去信異端』. 這部份能理解,但是,因為罪入了世界,若不是聖靈動工,因著全然的墮落,沒有人能主動信主,救贖恩典乃是來自於主. 既是如此,即使有機會接觸基督教,親友也持續傳福音,若非上帝施憐憫,世上沒有一個人能信主. 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如是,則是蒙揀選,而此揀選,即是上帝主權. 有很多機會聽到福音的人,並未蒙揀選,所以也沒"能力"信主. 這也是上帝的主權. 如果恩典未臨,有人終身也聽不到福音,或者聽到了,也未必能信,所以主要還是因著恩典,若非恩典,人們也不會有能力去認真解通全本聖經.
那些被消極遺棄的未信者或異端,跟已信者分別之處在於是否承蒙恩典. 對於已信者,惟有感恩再感恩,因為原本不配得而得到. 對於未信者,是否可說是因為受世界的罪性蒙蔽,存在著無奈呢? 因為同為人類,因著恩典,有人信主,反之,因為恩典未臨,成了未信者或異端.
所以上帝願福音傳出去,再讓已信者為他人祈禱同得救恩,(當然主權在主) 要人能愛神愛人,神的愛真是很深遠哪!
求神保守這個園地,祝福小小羊與園地裏的弟兄姊妹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3月21日 01:48

給有感而發:
講得非常好!觀念正確!
『揀選論』是在『全然墮落』的基礎上來講的。
脫離全然墮落的揀選論,是大怪獸!是違反聖經的!
脫離『全然墮落』與『揀選』教義的遺棄論,是恐怖大怪獸
關於揀選,我們面對『上帝為何這樣揀選』的問題時,有兩個思考點:
1.上帝做事必有理由,但只要祂不啟示在聖經,我們就不得而知
上帝為何揀選某些人、撇下某些人,上帝不講,我們當然無法知道,只能敬畏。
聖經只講『祂有權這樣做』,然後就止步了。
2.上帝為何揀選我們,這絕不是因為我們比其他人更良善,或是我們有任何值得揀選的美好之物。
我們雖然不知道上帝揀選的理由,但上帝透過聖經,讓我們清楚知道,我們『全部』都『不配』蒙揀選。
上帝揀選我們,只因為愛我們,而不是我們有任何美德、良善、、、。
我們和其他人一樣爛、一樣壞。
為什麼特別愛我們?我們不知道,只知道我們根本就不配。
有感而發弟兄整篇講的都很對,除了這一句:
「對於未信者,是否可說是因為受世界的罪性蒙蔽,存在著無奈呢? 」
重點在『無奈』!
未信者是否有無奈呢?
事實上,未信者一點都不會無奈,他們是興高采烈自願跳下地獄去,他們是生氣拒絕上天堂!
不相信的話,我們可以對任何一個不得救的人傳講福音,告訴他們信耶穌上天堂、不信耶穌下地獄,看他們反應如何。
反應的結果,通通都會是————-拒絕!
差別只是生氣拒絕、立即拒絕還是委婉拒絕而已。
拒絕的理由千百種,單通通都一樣,他們不會『無奈』。
他們不是『被逼』著去選擇『自己不願意』的路,而是『心甘情願』去選擇『自己願意』的路。
他們不會願意信主!他們的意願是———–不要信主!
豬跑去泥灘,不是被迫、一點也不無奈,而是本性。
他們是心甘情願、興高采烈選擇泥灘,而拒絕選擇乾淨之地的。
『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彼後2:22)
出埃及法老的反應,其實也正是不願信主得救者的反應。
即使有機會、即使有很多次機會,但他們是心甘情願選擇『不信主』,他們一點也不是出於無奈而不信。
他們在這部分,永遠完全的自由意志,比其他事還自由——–絕對用自由意志來拒絕救恩;絕對心甘情願不選擇救恩;就算你跪下來求他們,他們也心甘情願用自由意志拒絕。
人的本性,是可怕的全然墮落:
一切良心、道德、理性、感情、、、、,通通都敗壞了,沒有任何追求上帝的天然慾望了。
有些不信者會宣稱他的不信是因為『他沒被上帝揀選,所以他信不了』,
這種人更加可惡!
因為,他們將自己的罪推給上帝。
聖經從來就沒講有任何人可以宣稱『自己不蒙揀選,所以信不了』。
因為,誰蒙揀選、沒蒙揀選,到死之前,我們根本不得而知。
並且,聖經明講,我們要努力行出良善、選擇耶穌基督,證明自己是蒙揀選的。
聖經根本就不叫我們去判定自己不蒙揀選。
這些人妄稱上帝名號,宣稱自己不蒙揀選,其實那更加證明自己的爛、證明自己下地獄是罪有應得。
那就像什麼?
就像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就像殺人犯不肯真正認罪,反而一切都賴給別人,說是爸爸害的、媽媽害的、老師害的、同學害的、社會害的、、、,反正都是別人,不是自己。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21日 08:55

會寫出「對於未信者,是否可說是因為受世界的罪性蒙蔽,存在著無奈呢? 」是因為「人的本性,是可怕的全然墮落:一切良心、道德、理性、感情、、、、,通通都敗壞了,沒有任何追求上帝的天然慾望了。」若非恩典,若非聖靈動工,人的自由意志是敗壞的,沒有行善的,一個都沒有.
就是這無奈啊,就說自己這個蒙恩的罪人,也是因信了主以後才有了可以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因為被重價贖回,即使知道自己不配,也在努力地不辜負這樣的恩典. 對於未信主的親友,常會覺得自己不比他們好,卻得以認識主(愈認識就愈覺得自己罪重),對此,真的惟有感恩再感恩,可是,在信主之前,我一樣是個自由意志敗壞的罪人,說的就是這無奈,原屬於無奈,因為我所不知道的恩典,才能來到主面前看清自己的罪,才能有知罪認罪可以改過的機會. 因為上帝憐憫,不再任憑自己心硬,這才有能力信主.
原本發此感是想寫出會否那些「生氣拒絕、立即拒絕還是委婉拒絕」的人是因不知自己所作的,是因尚被任憑心硬,罪入世界的無奈? 寫著寫著,好像答案就浮現了: 所以上帝願福音傳出去,再讓已信者為他人祈禱同得救恩,(當然主權在主) 要人能愛神愛人,神的愛真是很深遠哪!
上帝造人的本意,本是好的,人卻犯了罪; 為了人的罪,又賜下愛子賜下救恩,為的仍是愛人…我想我更能領會代禱的重要了.
求主幫助,祝福我們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3月21日 12:41

究竟你生命中是如何遇見神?如何接受救恩?
是有人以文字、言語、媒體向你傳福音?
是某人的生命見證吸引你問道?
是自己內心深處要主動尋見上帝?
是如同保羅那樣曾經敵擋神、迫害基督徒之後被神大大光照?
是在不信或異端異教中猛然醒悟過來?
然後,你思考、爭扎、交戰?
再以感性、理性、意志。。。來回應?
從前,我的回答最簡單──聖靈的工作,感動人來信主。
而不會用「預定論」的教義來思考──人得救恩原來就是個不配領受的恩典!
現在對「預定論」是有一點基本的掌握了,我願意公開表達立場──
我接受預定論,接受加爾文主義所歸納的
1. 人全然敗壞,
2. 無條件揀選
3. 有限度的救贖
4. 不能抗拒的恩典
5. 聖徒永蒙保守
由於聖靈的感動,我真知道自己原來是個全然敗壞、本該滅亡的人,感謝上帝以祂的主權恩待我、揀選我,使這罪人不配得的恩典最終臨到我身上,使我成為其中一個得救的人,感謝祂永遠保守我,在我繼續的軟弱和犯罪中保證不會撤去那已經得著的救恩!
我不能不俯伏下來感恩、顫慄、敬拜這位全然聖潔公義卻在我身上顯出極大恩典和慈愛的上帝!
我不明白,
為何從前在福音派純正信仰的教會中,一直沒有留心過「預定論」的教義學習,
沒有被任何人積極鼓勵要認真思考教義與信條的重要性,
以致從來不覺得需要站穩在某一個神學立場上來走成聖的路。
卻還是「滿有信心」地走過了許多年的基督徒人生路,
如果不是因為聖靈的帶領(容許我這樣說),在網路瀏覽中留心著小小羊弟兄的歸正神學教導,我就不會察覺自己有著信仰上的偏差和矛盾!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的醒悟也是你的醒悟嗎?
我身旁會有更多勇於走歸正神學路線的人嗎?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22日 02:00

To: 有感而發
你感嘆---
「會否那些「生氣拒絕、立即拒絕還是委婉拒絕」的人是因不知自己所作的,是因尚被任憑心硬,罪入世界的無奈?」
然後---
「寫著寫著,好像答案就浮現了: 所以上帝願福音傳出去,再讓已信者為他人祈禱同得救恩,(當然主權在主) 要人能愛神愛人,神的愛真是很深遠哪!」
同意你所浮現的答案,我以弟弟信主經歷作例子---
我弟弟15歲那年離家出走,當時我已信主,為他的不羈心痛,在一份校園刊物上感慨一番,說:『…..四弟終於放棄了讀書的機會,離開家庭,去闖他的世界了,我只有默默祝福他有另一個幫助他成長的環境……..』
其後在我眼中,他是個「一生在世上打滾,從未注意靈魂歸宿何處去!」的人!
他在教會學校念過書、曾出席青年福音營、佈道會、基督教婚喪禮,都硬心不信!
49歲那年患上必死絕症,我提議請教會牧師探訪他,他瞪眼怒目回應:
「聽著!待我病得痊癒後,我就會去找這一類人士!」
我那時還沒有清晰的預定論立場來看待這種個案,心中焦急,就禱告:
「天父!弟弟要跟禰交換!他若能得醫治,便會理睬禰!
我不要按弟弟那種念頭向禰求神跡,我不跟上帝交換甚麼,只求聖靈作工!
格拉森人看不見耶穌對那被鬼附的得釋放而敬畏上帝,反為了經濟的損失(今世的事)而惱怒耶穌!
弟弟的頭腦非常"世界"!從前如是,現在在危機中仍是"自我"!
主啊!求禰在這人身上發出禰的大憐憫,正如禰曾叫那迫害教會的掃羅成為為主殉道的保羅!」
我豁出去,得救與否是他個人責任,不是我責任,我盡力照顧他最後年日便是了,他若不得救,我不需要跟神睹氣!
結果,3天後他清楚信主,再4天便安息主懷!
喪禮的生平記載中,我寫:『他….少年期輟學以後……鐵漢柔情…..主動與妻子復和……上帝大能介入,軟化剛硬心懷…..弟弟茅塞頓開,回應上帝大愛,生命徹底改變!不再遺憾!只留下祝福!』
真的,人生未完結前,我們只管忍耐著身旁任何未信者、異端異教者。。。
誰都不能因人的硬心表現而說他是那種「被「預定」不得救!」的話來!
親愛的弟兄姊妹,站穩在預定論立場的人,是更懂得如何來代禱和作預工的人,對嗎?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23日 22:48

TO : Phoebe
謝謝您的回應. 雖然您的弟弟在壯年時期就離世,還是會令人悲傷,但就誠如您寫的 : [不再遺憾! 只留下祝福!』能夠安息主懷,真的是很美好的祝福!
我在多年前求生育時,拜的還是偶像,深覺有求必應受庇佑. 幾次險要流產,最後平安產下孩子. 之後,一位僅見過幾次面的朋友邀請我到教會,當時我還跟她說,要我棄絕偶像, 好像是過河拆橋…而在那段安胎的期間,有另一位姊妹幾乎每天都打電話關懷,告訴我,她的教會常為我及胎兒禱告…
知道了預定論,有時就會想到,可能自己原本未被積極預定,所以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拜異教,而在那些弟兄姊妹當時殷切代禱中,上帝因此垂憐了? 讓我可以得救恩. 當然因為掌權的是上帝,或許如我所想的那般,或許上帝早有安排.
因為親人熟朋友中甚少是基督徒,目前仍都心硬,所以感概無奈,所以會有以上想法,然而明白原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那樣的感概是不合宜的. 最後浮現的答案讓我想到,神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或許願在懇切代禱中再施憐憫.
祝平安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3月24日 01:13

「全然敗壞」真的是要認識「預定論」的基礎。很神奇,雖然小弟兄在受浸的教會是非常保守,但也不會特別教導這些。如果不是天父叫我看到什麼叫「全然敗壞」,也許今日雖然仍是主所揀選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但信心就不能長進,也不能更好的去悔改。
只分享一點點:信主十年左右的時候,天父才叫我看見自己常認為自己比當年返教會的弟兄姊妹好,更誠懇…其實這是真的,但天父給的「訓練」很特別,就是叫我認識到沒有祂聖靈的幫助;我雖然是信主了,但沒有天父的保守,原來連想去禱告的意願也會沒有/失去的。

Posted by 路人甲@香港 at 2012年03月24日 18:26

To:有感而發
你個人遭遇中經歷過異教的"吸引"而最終能歸在基督的名下,就讓我看見—-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13:48)
上帝在你生命中有「積極的計劃、引導」,直到你明白救恩、決定信主!
這是個何等大、何等不配的恩典!
感謝你分享。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24日 22:57

由於『預定』的觀念涉及上帝至高神聖的主權,非常可敬可畏,所以針對一些不是很理想的觀念,我要做進一步說明。
1.知道了預定論,有時就會想到,可能自己原本未被積極預定,所以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拜異教,而在那些弟兄姊妹當時殷切代禱中,上帝因此垂憐了? 讓我可以得救恩
答:
這觀念並不正確。
每一個得救者,都是上帝在『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得救,沒有那種事先沒預定得救,後來因為人的努力搖動上帝的手,上帝才改變預定的。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
雖然所有得救者上帝早就已經預定,但是,這不表示每個人一出生就會信主。
上帝的時間何時臨到,我們不得而知。
有些人很早就信主;有些人死前才信主。
然而,雖然一切得救者都是上帝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得救,
可是,『得救的方法』,也一樣是上帝主權。
上帝可以透過各樣的方式,來拯救一個人得救。
『信徒的禱告』本來就是上帝使用的一個方式,但這不是說信徒的禱告使上帝本來沒預定人得救後來變成預定人得救,而是說上帝透過這樣的禱告,來達成祂在時間臨到時拯救人的計畫。
對一切未信者,我們禱告求主憐憫,施恩臨到。
我我們必須很清楚,我們並沒有搖動上帝的手,也沒有改變上帝的預定(那是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的了)。
我們為別人的得救禱告,因為主們是上帝的器皿,上帝可以透過我們來施恩、來幫助、來傳福音、、、。
我們只能成全上帝的計畫,只能成為上帝的僕人,沒辦法改變上帝的預定。
2.因為親人熟朋友中甚少是基督徒,目前仍都心硬,所以感概無奈,所以會有以上想法,然而明白原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那樣的感概是不合宜的.
答:
正確!
何謂歸正?
就是要讓自己的一切理性、良心、感情、道德、、、,通通都回歸真理。
面對自己親人至終的不信,我們心中當然會『悲痛』,但是,不能有『無奈』的感慨。
面對心中不合聖經的感覺,我們就要靠主的力量、用正確的觀念,將之去除。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26日 19:53

小小羊您好,
謝謝您的進一步說明.
也許是我誤解了此篇文章的意思了 : 艱難的信心: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
[事實上,很多時候,痛悔的禱告、誠摯的禱告、出於信心的禱告,常常會使局勢產生大逆轉…所以,我們千萬不要低估禱告的功效,我們一定要深信,上帝手中,絕無難成的事。]
聯想到此篇文章. [當時,上帝叫先知以賽亞去告知重病的希西家王去交代遺囑、準備辦後事,因為必死不能活了.]上帝差先知預告希西家王,應是原來預定了當時即是希西家王的死期,但因為希西家王痛哭祈禱之後,上帝大施慈悲憐憫,真的醫治好他的病。
這樣還不夠令人驚奇,更令人振奮的是,上帝還額外送他二件大禮物:
1.壽命增加十五年。
2.救他和全城脫離亞述王的手。
另外,還送一個大神蹟(日影往後退十度)給他看。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低估禱告的功效,我們一定要深信,上帝手中,絕無難成的事。]
或是說選民的揀選是上帝不會作出更改的? 決不會有在創立世界之前原本預定未能得救,因著他人誠摯的禱告、出於信心的禱告,蒙上帝施慈悲憐憫,而得到救恩嗎?
請恕我還是有些不明白,才會有如此提問. 可以瞭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但會不會上帝未顯明於聖經 : 創世後,上帝仍會揀選? (一樣是在基督裡揀選). 或對原定未揀選的再施恩呢?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3月26日 23:33

1.希西家的禱告、聖經裡的上帝後悔、預定
答:
這不是因為人能搖動上帝的手,也不是因為上帝會後悔,
因為,『上帝是永恆不改變的』,這觀念非常重要。
是在這種『上帝不變』的基礎上,我們才開始能有『上帝會變』的解釋。
那種『上帝後悔』的經文,通通都要在『上帝不後悔』的基礎上來解。
所以,解法是什麼?
解法就是—–上帝預定本來就知道你們會禱告、你們會悔改,所以透過警告或其他方式,使你們願意禱告或悔改,然後達成上帝要拯救的預定。
預定,不是『結果』預定而已,而是連『方法』都被預定。
上帝預定你活(結果),就一定會預定你肚子餓會去找東西吃(方法),不會餓死。
只是,我們不知道預定的『結果』,也不知道達成預定的『方法』,只知道我們『應盡的本分』是什麼。
上帝說我們要努力為未信者禱告,這就是我們應盡的本分。
至於上帝會不會透過我們這樣的禱告,來拯救未信者,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只知要努力盡本分,然後敬畏神主權。
上帝後悔?上帝不後悔?
發問:關於『上帝無情感』(韋斯敏斯德信條)
2.會不會上帝未顯明於聖經 : 創世後,上帝仍會揀選? (一樣是在基督裡揀選). 或對原定未揀選的再施恩呢?
答:
沒有這回事!
因為這違反最基本的預定觀念。
建立教義,不得建立於『聖經沒有』的東西上。
一切教義的建立,都必須『唯獨聖經』,也就是必須找出聖經依據才行。
找不出聖經依據的任何理論,通通都不得成為教義。
因為,一旦打開『聖經啟示之外還有其他特殊啟示』的門時,這會成為教會的大破口!使教會成為不遵守上帝啟示的教會。
靈恩派就是這樣的!
他們擅自建立起很多沒有聖經依據的教義,這使靈恩派教會越來越偏離聖經。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三章 論神永遠的定旨
一、神從永遠,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聖的計劃,自由、不變地決定一切將要成的事。但根據此點,神絕非罪惡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並未廢棄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確立。
二、雖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條件下可能發生的事;可是他預定任何事,並非因預知未來的事,或預見在某種條件下要成的事。
三、按照神的定旨(聖定),爲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得永生,並其餘者被預定受永死。
四、神如此選定和預定的這些天使和人,都是經過個別地又不可變地計劃;而且他們的數目是如此確定,既不可增,又不可減。
五、在人類中蒙神選定得生命的人,是神從創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遠與不變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隱秘計劃和美意,已經在基督裏揀選了(他們)得到永遠的榮耀。此選定只是出於神自由的恩寵與慈愛,並非由於神預見他們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與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爲神選定的條件或動因,總之這都是要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
六、神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所以他便借著他自己意志的永遠與最自由的宗旨,預定了達此目的的一切手段。蒙選召者,雖在亞當裏墮落了,卻被基督所救贖;到了適當的時候,由於聖靈的工作,選召他們對基督發生有效的信心;被稱爲義,得兒子的名份,成聖,借著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蒙神選召的人以外,無人被基督救贖,蒙有效恩召,稱義,得兒子的名份,成聖與得救。
七、至於其餘的人類,神乃是按照他自己意志不可測的計劃,隨心所欲施與或保留慈愛,爲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顯主權能力的榮耀之故,他就樂意放棄他們,並指定他們爲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他榮耀的公義得著稱贊。
八、此預定的教義至爲深奧,所以當特別慎重並留心處理,好叫凡聽從神在其聖言中所啓示之旨意的人,可以從他們有效蒙召的確實性上,確信自己永遠蒙揀選。如此,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贊美、敬畏與贊歎的題材。
觀念不清楚沒關係啦!
除非是被我刪文的那種我通常不多做講解之外,否則弟兄姊妹回應裡的觀念有問題時,我會做進一步講解的。
不懂時沒關係,可繼續發問,我會講到清楚為止。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26日 23:58

感謝上帝讓有感而發弟兄姊妹問出我想問卻不知道該怎麼問的問題
感謝上帝讓小小羊弟兄以聖經真理回答
我到現在還是不太懂預定論
可能因為我還是沒有真的知道"全然的敗壞"是什麼意思
願上帝能讓我藉由這個園地知道祂的真理
阿們

Posted by 花蓮學子 at 2012年03月27日 00:26

小小羊您好,
感謝您如此詳細清楚的解說,看完後,除了感動讚嘆還有感恩,感謝主讓我能來到此園地受真理的牧養,您的字字句句都讓我感受到您對主深深的愛! 無私付出只為引領我們歸正的用心. 謝謝!

Posted by 有感而發 at 2012年03月27日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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