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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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5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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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什麼,我來到教會?

當然,我們到教會,有很多理由。

但是,這篇文章,我只打算從一個角度切入。

我懷著憂傷的心情,來和大家一起思索這問題。

是提醒,而不是責備。是勸勉,而不是指責。

我發現,許多人來到教會,是帶著很深的期待,期待著…… 別人能給我東西。

所以,

牧師要給我好的信息,

詩班要給我好聽的詩歌,

信徒要來關心我,對我噓寒問暖。

我病了,你們要來看我。

我心情不好,你們要來安慰我。

我赤身露體,你們要給我衣服穿。

你們,必須給我這些,

否則,你們有愛心嗎?忘了耶穌的教訓嗎?

你們憑什麼叫做基督徒?

因為,你們沒給我這些,

所以,你們讓我跌倒,你們有禍了。

我這可憐的人,在這教會中得不到幫助,

所以,我只好離開教會,

甚至,我不能不離開這虛偽的信仰。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尊貴的萬軍之神,降生為人。

而且,是降生在卑微的馬槽裡,降生在沒錢的人家。

主耶穌來,是來接受眾人的服事,還是來服事人?

以祂的身份,接受眾人的服事,豈有不當?豈為不妥?

但是,祂卻走向捨己之路。

我們,是信這位耶穌,學習祂的樣式,

還是?????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

渴了,你們給我喝;

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

我病了、你們看顧我』(太25:35-36)

這個『我』,是指誰?

是我自己嗎?

還是,這個『我』是指主耶穌?

如果,這個『我』是指主耶穌,那麼,我豈有權利,豈有資格,要求別人這樣待我?

如果,這個『我』是指主耶穌,那麼,這豈不是主在要求我要去做在別人身上,而不是我要求別人做在我身上?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學會,當個『給予』,而不是『要求』的人?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學會,來教會裡,當個服事人的人,而不是要求別人服事我的人?

在我們服事人的過程裡,上帝藉著我們,讓祂的愛能祝福人,讓我們有資格成為祂的器皿。

在上帝祝福我們所服事的人時,上帝同時也祝福了我們。

如果,上帝讓我看到教會的缺失(唉!有哪間地上的教會,是完全無罪的呢?),

那麼,在我心中浮現的,是什麼?

是抱怨?這教會怎麼那麼沒愛心?

是憤怒?這教會根本沒資格叫屬神的教會?

是怨恨?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假基督徒?

還是,

『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6:5)?

還是,

『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懷著愛,來告訴教會,糾正錯誤?

如果是,我敢說嗎?敢在眾人或牧長面前懷著愛心說嗎?敢在私下用愛心說嗎?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自己當第一個改變者?沒人要服事,那我就是第一個出來服事的?

如果是,我願意做嗎?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依然留下來,為這教會保留少數僅有的餘種?

如果是,我願意順服嗎?

為了什麼,我來到教會?

主啊,我被你的愛所激勵,

為了你對我的捨身之愛,在你面前,我謙卑的獻上自己,成為活祭。

這卑微的心意,願你悅納。

讓我這微不足道的器皿,

有份於你的作為,有份於你的榮美。

讓我成為眾人的祝福,直到我生命的盡頭,回到你懷裡。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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