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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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0日教會,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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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路加福音里,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告訴我們:
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是不是這樣?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
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19-25)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不是嗎?

假使認為不是,那麼,請再看清楚經文一次:
財主穿金戴銀,天天奢華宴樂: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路16:19)
財主生前享福,所以死後受苦;乞丐生前受苦,所以死後享福:
『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19-25)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不是嗎?

假使還認為不是,那麼,再看這句經文: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太19:23-24)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還敢說不是嗎?

假使還敢說不是,那麼,聖經里大量譴責富人、看重窮人的經文,
大家敢反駁嗎?
這些經文之多,多到我無法列舉,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這種觀念。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對不對?

那麼,我直接講答案了。
很不幸的,答案當然是————-不對!

上天堂下地獄不是由『有錢沒錢』來決定,
而是由『有沒有信耶穌』來決定!

人能稱義,唯獨『因信耶穌而得稱義』!

所以,財主不因其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不因其貧窮而上天堂。

我們很容易有一種錯覺,產生錯誤的邏輯:
1. 『財主』與『窮人』相對
2. 『罪人』與『義人』相對
3. 『地獄』與『天堂』相對
4. 『有錢的財主下地獄』與『沒錢的窮人上天堂』相對
5. 所以,結論是——
a. 財主因為『有錢』才下地獄,窮人因為『沒錢』才上天堂
b. 財主是『罪人』,窮人是『義人』

前四句都是對的,錯的是第五句的結論。
因為,從前四句,並無法直接得出第五句的結論。

我們解聖經時,一定要用『全本聖經』來解。
假使一個觀念或教義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那我們一定解錯了。

太多人輕忽『反合性』經文了。
什麼是『反合性』經文?
就是『看起來矛盾,其實不矛盾』(paradox)。

人能稱義,是因為什麼而得稱義?
是因為『信耶穌』耶!

結果,我們卻不知不覺中,產生各種錯誤觀念,
好比:『因死稱義』——-電視電影中,常認為死者就上天堂去了。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死』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好比:『因行為稱義』——-一般人觀念,都認為好人就會上天堂。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好行為』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好比:『因窮稱義』——-認為有錢人都是罪人,窮人就是義人,會上天堂。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貧窮』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沒錯!聖經里有很多『不義的富人』的描述,
富人也確實是罪人。
但是,大家在講『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19:23)這經文時,
常常忘了下面緊接的經文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太19:26)。

並且,『富人是罪人』這句話,
並不能自動使『窮人是義人』這句話成立。
我們常常記得———–富人是罪人;
但是,我們常常嚴重忘記———–窮人一樣是罪人耶!

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只要沒信耶穌,就都是罪人,都會下地獄,沒有例外;
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只要信耶穌,就都是義人,都會上天堂,蒙主救贖。
人能稱義,不是靠行為,也和有錢沒錢無關,
人能稱義,決定的是『有沒有信耶穌』。

所以,不要再有那種『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的錯誤解讀了!
乞丐拉撒路,假使沒信耶穌,一樣會下地獄的!

而且,更可悲的是,即使沒信耶穌而下地獄,
乞丐拉撒路比財主更可憐。
為什麼?
財主起碼今生享過福,乞丐今生卻是受盡痛苦。

這帶來一個更嚴肅,更令人不能不正視的問題:
假使身為窮人,卻沒信耶穌,那不僅今生可憐,連來生都可憐。
因此,越是貧窮人,越是需要信耶穌,越是需要傳福音給他們。

今生已經很可憐,起碼不要連來生都可憐。
今生已經當渾身生瘡、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瘡的可憐乞丐,
來生假使還在地獄被火燒繼續受苦,那何等可悲啊!
但是,假使有信耶穌,就算到死都只能可憐的乞丐,
起碼來生能到天堂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享福。

所以,假使我們今生貧窮,我們務必要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麼,我們會有天堂的福樂在等著我們。
假使遇到其他人貧窮,假使有機會,請傳福音給他們,
因為,只要信耶穌,他們就有天堂的福樂,息了今生的一切痛苦與可憐。
否則,沒信主的窮人,比沒信主的富人,在永恆中,更加地可悲與可憐。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1 Brandweer 於 2018/05/10 14:15

Brandweer
小小羊兄 平安,

小弟有小小解釋。若有錯誤,懇請刪除。

不知此文所述,可否稱為「相關不蘊涵因果」?
兩個變數相關,不一定證明二者有因果關係。

如「貧窮」,「受苦」,「行善」與得救之「看似」相關(甚至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滿足「登山八福」敘述者),仍不可證明二者存在因果。

感激不盡!

–Brandweer

#2 David 於 2018/05/11 19:12

David
小小羊弟兄這篇很精闢

教會真的有不少的有這篇所講的觀念

聖經的告訴我們不要嫌貧愛富,要關懷弱勢

但有人這樣做的目的,似乎不是為了榮耀神

而是為了在神面前邀功(憐憫貧窮就是借給耶和華)

即使弱勢的人做了明確不合聖經的事情,也認

為對方很可憐,不要去跟對方講真理

無論貧富都要信耶穌才能得救 基督徒無論貧富

都應當不斷學習按真理而行

#3 基督徒 於 2018/05/11 23:14

基督徒
這一篇文章提醒了我過去為何看重教會服事貧窮人的福音行動,而我們在本地的見聞也證實教會傳統上是優先傳福音給貧窮人的,這也和有錢人更難接受福音有關係。

我沒有要補充或辯解的,我記得有一個補習班老師在課堂上說宗教都是給那些失敗的窮苦人信的,而我們對照社會現況也很難違背事實加以反駁。

但是從經文傳達的信息看來這並非為了塑造一個革命建立的烏托邦社會,也從未應許這世界必定可以消弭貧窮,好像每個人家裡分配一台電腦就解決了問題。

我無意以嚴苛的標準批判捐獻大筆金錢的慈善企業家,但是聖經的立場顯然不同於行善建立功德的宗教信念,而這是我們身為基督徒也很容易混淆的觀念。

#4 小小羊 於 2018/05/12 09:57

小小羊
給Brandweer :

1. 兩個變數相關,不一定證明二者有因果關係
答:對。

2.如「貧窮」,「受苦」,「行善」與得救之「看似」相關,仍不可證明二者存在因果
答:對。

3.甚至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滿足「登山八福」敘述者
答:
你的回應,就是這個例子出問題。
你覺得,登山八福,是『沒信耶穌』的人可以獲得的狀況嗎?

馬太福音
5: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5: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5: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
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5: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每一個福,都分前半句和後半句。
解讀這些福氣,我們要注意後半句的『必』、『是』。
這表示前半句的狀況,『一定』會導致後半句的結果。

這就牽涉到解經原則的問題了:
解經,是『可以割裂其他聖經經文』『單獨』解,
還是『不可割裂其他聖經經文』,必須『整體解通』?
哪種解經法才正確?
當然是後者!

這就是『總原則解經』—–歸納全本聖經之後,得出的各種原則(教義),用這些原則(教義)來解經。
這也是『以經解經』原則的更清楚講法。

所以,拿登山八福為例,
假使總原則是『普救論』(不用信耶穌也能得救),
那這八福就是『不用信耶穌』也能獲得。
所以,不用信耶穌也可以進天國、也可以稱為上帝的兒女。
所以,不用信耶穌,也可以有『真正的』前半句講的虛心、溫柔、清心、、、。

假使總原則是『唯有信耶穌才能得救』,
那這八福要成立,就不可能不透過信耶穌就可以達成。
也就是說,這八福前半句所講的人,只有那些信耶穌、或是未來會信耶穌的人才會有的狀況,
不信耶穌的人,不可能『真正』虛心、『真正』溫柔、、、、。

哪種解法才正確?
普救論那種嗎?還是唯有信耶穌才能得救那種?
當然是後者!

因此,你講的『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滿足「登山八福」敘述者』,這種人根本不存在!

#5 Brandweer 於 2018/05/12 12:11

Brandweer
小小羊兄 抱歉,

感謝提醒,小弟上篇回應,恐敘述有差池。
很抱歉,小弟一時漏掉「天國是他們的」等「後半句」經文。

倘若考慮後半句經文,「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滿足『登山八福』敘述者」不存在。小弟100%認可。

以下為小弟之小小疑慮,希望小弟並非園地破壞者。
若有涉及「無一定答案處境」之外議題,不知 羊兄可否解答。

本人反對普救論,反對普救論,反對新派。

壹、普遍恩惠

當然,大量「未」信者若「接近而無法100%滿足,甚至只有做到40%(未有信耶穌人士,得救領域仍被上主視為0%,0%)」八福,亦能帶來耶利米書所述之「城市平安(絕不等於救恩之平安,二者不得相混)」。不知是否正確。

貳、未信者與基督徒,用詞類似,程度不等

只因未信者,亦有使用「八福」中之詞語(類似漸近線,程度低於基督徒?),且對類似道德品質,多為褒揚(是否為普遍恩惠?),故自身為使得未信者聽懂(不願攻擊他人信仰),忘記程度區分,一下鑄成大錯。願上主寬恕。

不知此種狀況,面對未信者(「高言大智」者,或類似孔孟,宮澤賢治等尤甚)與基督徒用詞「意義類似,而程度『不』等,聖經所述,為做不到之高標準」,若自身用法與未信者用法有歧義,定義不同,小弟恐難以生存(文化處境部分,並無答案,自身不予發問)。

參、關於舉例修正

此例子,若改為「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一般人,甚至基督徒看來,好像』滿足『登山八福』『前半句』敘述者」(實為並非真正虛心,溫柔。。。),增加部分限定詞,或改為「未信耶穌基督,而道德極好,類似孔孟,墨子或宮澤賢治,薛寶釵等人」,不知 羊兄以為,此修改如何?

小弟本人,寧可生活於一個宮澤賢治,薛寶釵更多之社會,送來更多「城市」平安。

倘若此篇回應內容錯誤,懇請羊兄刪除,以免荼毒園地,破壞秩序。

感激不盡!

–Brandweer

#6 Dawson 於 2018/05/13 02:50

Dawson
小小羊弟兄您好!

除了本篇討論的重點:「財主」與「窮人」相對,兩者稱義的辨別之外,再提出相關的問題。

我的問題是,聖經對於富人的教導,是否帶有以下的意涵?

因為聖經相關性的原則:
1. 是入世,並非出世,的人生態度。
2. 生活的教導為敬虔(虔誠)、知足度日等。
3. 憐恤窮人等。
4. 面對少年官,耶穌回答:變賣一切所有的。
5. 「駱駝穿過針的眼」的教導。
6. 「貪財是萬惡的根源」。
7. 「財寶在哪裡,心就在哪裡」。

問題一:以上是否可以推定,雖然擁有世上財富的多寡是相對比較,但聖經仍明顯地提示『過度富有』是錯誤的,且很可能進不去得救的窄門?

問題二:因為富人的生活水平,本來就比較好,對當時代的平凡人來說,也許是荒宴,也可能只是普通享樂;財主是因為不信而下地獄,但是『生活過得比一般人好太多』,是否也是未重生得救的表徵?

因為想請您提點心裡矛盾,所以前述的文字較多,感謝並勞煩您解答。

#7 小小羊 於 2018/05/13 22:55

小小羊
綜合回應一下。

一、給Brandweer
1. 聖經本來就肯定普遍恩惠、普遍啟示之下,
在現今人世間的價值與上帝的恩典。(否則怎會叫『恩惠』?)

2. 不管什麼宗教信仰,品德良好、行善之人,上帝本來就比較喜歡,而且比較會給恩惠。

3. 就算是異教的國家、民族、社會,只要品德較好、行善較多,本來就比較有益於基督徒生活於其中。

4. 聖經里有很多『不分宗教,遵守上帝規定可以蒙受恩惠』的經文可用,好比『孝順父母得以長壽』,這就是不分宗教都適用的經文。

5. 可是,登山八福明明就不是這種『不分宗教』都適用的經文,何必一定硬要去使用?
要用在不分宗教的人身上,就去找其他經文吧?還有那麼多鼓勵道德與行善的經文,又不是沒經文可用。

二、給Dawson
1. 雖然富人窮人不因其富貴貧賤進天堂,
但是,富人確實比較難進天堂,窮人確實比較好進天堂,
這是聖經大量經文支持的。

2. 富人的財富,確實常常是進天堂的障礙,這也是聖經經文支持的。

3. 但是,聖經並不太有『過度富有』這種觀念。
因為,什麼叫『過度』?
我們只能說,財富越多,越易被財富綑綁、或是越不容易信主,
但是,我們無法找出一種量化的衡量標準,來衡量『適度』、『過度』富有。
也就是說,像亞伯拉罕、約伯,那種財富已經到某種程度的快富可敵國的情形,但依然不是『過度富有』。
大衛王的財富,也是超級多的,但也不是『過度富有』。
聖經沒有進行『量化』,我們就無法進行量化。
聖經進行的是一種『比較級』的提醒,財富越多危險越大;
但聖經不進行『絕對級』的規定,說財富超過多少就不可以。

4. 同樣的,『生活過得比一般人好太多』,當然也不是未重生得救的表徵。
大衛王生活可好得很,所羅門王也是,但這不表示他們不得救。
所羅門王是因為後來拜偶像,不是因為生活比一般人好,才引上帝憤怒。

撒下
12: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12:9 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耶利米
22:13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22:14 他說:我要為自己蓋廣大的房、寬敞的樓,為自己開窗戶。這樓房的護牆板是香柏木的,樓房是丹色油漆的。
22:15 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
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22:17 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

看見了嗎?
上帝不是因為你有很富有、你生活比一般人好就說不行,
而是因為你其他不義之事惹上帝憤怒。

基督徒是可以吃喝享受、過比一般人好的生活的,
不是過得苦哈哈才叫得救者。
但是,『富而行公義、好憐憫、好品德、、、、』,
是聖經一貫的要求。

箴言三十一章『才德的婦人』,這章我們都知道。
可是,我們可知道,才德的婦人,是使他們全家穿貴重衣服,而不是樸素衣服的?

箴言
31:21 、、、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31:22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

基督徒不需公孫布被(明明有錢,卻刻意穿破爛衣服)。
基督徒有錢,但過很樸素的生活,非常好;
基督徒有錢,想過比一般人好的生活,也沒有關係。

但是,基督徒不可奢華,這也是聖經的規定。
什麼叫奢華?那就很難講。

清教徒提出一個很漂亮的標準:
照你那個行業、你的身份地位,其中品德良好者一般的狀況,做為參考標準。

這表示說,假使你是大老闆,你們那行業其中品德良好者多數開二三百萬進口車,
那麼,你開五十萬國產車,當然可以!
你開二百萬進口車,也不是奢華!

可是,假使你是小職員,你們那行業多數品德良好者開五十萬國產車,你卻開二百萬進口車,這叫奢華!

但我們不能因為看到一個人開二百萬進口車,只因一般人開不起,就說人家就是奢華!

但是,享用財富雖然不是錯誤,
可是,負債纍纍來享受,一定是錯誤。
享用,必須是『賺來的』,不可以是『借錢來花』的。

#8 韻安 於 2018/05/15 19:40

韻安
主耶穌說的這個故事,感覺好古老,因為好像在小時候讀到的民間故事裡有很類似的故事(好像是《孫叔叔說鬼故事》系列?),但陰間是閻王、黑白無常這樣…。回想以前讀這類故事時,能讀下去,是因為故事裡有因果報應的道理在其中,行善受苦的,會被看見,然後得到好報,做惡的,也會被知道,並且得到惡報,天理昭彰,會有果報。如此順理成章的故事,讀來令人大快人心,因為,一切就照著心裡所想的那樣發生。看到善良的人卻受苦,人心裏面公平的機制便會去衡量,並為其感受到不平,看到做惡的人卻得到他的快樂,他的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人心裏面也同樣是會感到不平,心裡就會傾向行善受苦的人得到好報,做惡的人得到惡報為平衡人心的好結局。而且這民間故事還是以超越人間的陰間(宗教信仰)來審斷不平、判定結局,讓人有所依託。人間雖然不平,但離開人間,在人間的不平會得到平衡。

主耶穌說的這個財主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就很類似上述民間故事好人好報、惡人惡報的結構,因為有著被欺壓受苦的人死後得到安慰,而為富不仁的惡人得到陰間受火烤的痛苦,連一滴水都不給他的故事內容。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25)
這節經文,就有生前之不平在死後得到伸張的感覺。很公平的感覺,並有被明白的感覺,因神明白人一切所為的。
「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
而且,也有諷刺的感覺,因為這句話聽起來還有另一層心照不宣的意思,言下之意就是他們都明白道理是什麼,但兩人的選擇不同,一個因為相信而願意在苦難中忍耐,那另一個則是不信有神會有審判,盡情為惡,良心麻木不仁。所以,變成兩人因為相信或不信的選擇所造成的結果,都是他們各自應得的。很公平。以致於此話一出,是讓財主無話可說、無從辯駁的。拉撒路也是安安靜靜的享福。

信仰會影響行為,影響結局,而且不是不合人心,反而是會讓人無言以對的絕對公平的結局,然後,信不信就由人。不信的,就無法從惡行中轉回;信的,還是要繼續忍耐等候直到死亡,就能看見結局。
有神嗎?有神。而且賞善罰惡。
祂已經先都把判斷是非的良心給人(羅2:15),也讓人可以知道祂(羅1:20)。那人若放任自己不去省察神所賜內心的感受,或是忽視不理,就很難省來了。

財主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讓我聯想到換成是在現代,可以類比為社會高官、財團企業主吸血苛待社會底層弱勢員工,乃至「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事情…。不能善待鄰舍、無視鄰舍,就是不善待自己、無視自己呀…。世情職掌於神,地球環境尚會將人為污染反噬於人,更何況是喜愛公平和公義的神呢?(詩33:5、詩37:28、詩89:14、詩97:2、賽61:8、耶9:24、耶22:3、摩5:24)…
願行善受苦的人能得幫助與安慰,行惡的人能迴轉,脫離惡行,悔改行善。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傳5:8)

被不公平對待的人,指望在神。要仰望神,並忍耐到底。
也願行事不公平的人,能深自警惕,尋求公平。

財主請求亞伯拉罕給他的五個弟兄看拉撒路復活的神蹟(他還有五個弟兄為富不仁,一個家族都是這樣。做惡的不只一人,而是一群人都這樣。難怪可憐的人很可憐,因為他不是被一個人欺負,而是被一群人欺負。欺負人的人聯手起來好似一個關係集團,好賺更大,聯合起來使弱勢的人更弱勢,乃至無路可走也沒有憐憫…),好讓他們相信,免於受禍…
難道他們看到神蹟,就會願意聽從摩西與先知的話了嗎?就會願意行公平了嗎?你確定嗎…?
亞伯拉罕的回答點出了財主仍然不信的錯誤心態,重點不是在看神蹟(這不但又是一種基於特權要求的不公平,而且看到神蹟也不一定會相信,且建立在神蹟上的信仰是脆弱易毀的,類似拜偶像。我們現在沒看到主耶穌復活神蹟的人,都是信聖經的。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信了。[來11:1] ),乃是要發自內心去信道與行道,才是重點。因見神蹟而懼之信,類似「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 恐怕不是真信。

重點並不全然在於貧富。只是人真是受貧富所趨,心裡在意,以致於貧富與善惡之行有正相關的。
我們可以看看主耶穌為人取了奴僕形像的榜樣(腓2:7),又說過收藏財糧的財主的比喻(路12:15~21),保羅也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

#9 小小羊 於 2018/05/15 20:59

小小羊
給韻安:

(他還有五個弟兄為富不仁,一個家族都是這樣。做惡的不只一人,而是一群人都這樣。難怪可憐的人很可憐,因為他不是被一個人欺負,而是被一群人欺負。欺負人的人聯手起來好似一個關係集團,好賺更大,聯合起來使弱勢的人更弱勢,乃至無路可走也沒有憐憫…)

答:
這段屬於過度推論。
我們可以針對聖經『沒講』的部分進行『推論』,
但是,不能『過度』。

我們只知道財主五個弟兄『沒有信主』,
但是,
1. 聖經有任何證據說他們『也是財主』嗎?
2. 聖經有任何證據說他們『為富不仁』嗎?
3. 聖經有任何證據說他們『聯合起來一起欺負窮人』嗎?

我們解經要小心,
有聖經依據的解經,那就是闡明上帝話語,
上帝的話,是有力量的。
但缺乏聖經依據的解經,那就是講人話,而不是神的話,
這樣就沒有上帝的背書。

#10 韻安 於 2018/05/15 21:36

韻安
好的,謝謝小小羊的指正。確實聖經沒有論到財主他的五個弟兄為人如何、財產多寡,我確實在敘述上過於篤定,只因財主為富不仁,就把他其他弟兄一起拖下水了,過度聯想,可能也出於自己的不平。我若是把原本篤定的敘述改為可能性的猜測,是否可行?因為,我覺得我的聯想並非無理,是可能的,所以我往這個方向去想了,卻忽略這只是我推想的,以致於說得太篤定而超出原來經文的意思,也可能是因為經文所描述的乞丐拉撒路可憐異常,而聯想…
再回來看原來的經文,重點還是在「相信」,但兩種人生的對比好強烈,以致於難以忽視信與不信之後帶出來的生前死後差異…
謝謝您!

#11 小小羊 於 2018/05/16 09:16

小小羊
給韻安:

對於不太確定的『推論』,加上『可能』這種推測語,是可以的。
但是,我們還是要盡量小心,避免過度推論的出現。
而且,像這類推論性的東西,最好加上一點解釋,
解釋如何得出這種推論。
有點像數學證明題,必須陳述『過程』,不能直接就說得出『結論』。
解經的推論雖不用那麼嚴謹,但起碼要稍微講一下如何得出這推論比較好。

我一直深信,既然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就有威力。
因此,我們講解聖經,只要正確闡明上帝的話,就會有威力,可以拯救人。
可是,只要錯解聖經、沒有聖經依據,就變成說人話而已。
人的話是沒有力量的,講再多也沒用,浪費時間而已。
一但講的只是人話,即使很多人感動、讚賞,也沒有真正的價值。
傳講者只是上帝的工具,讓上帝的威力出口的一個工具。
因此,傳講者要努力讓自己成為上帝話語威力的出口,而不是自己能力的出口。
也因此,雖然我自己會用各種語氣、方式、風格來傳講,
但我會努力讓自己所傳所講,是有聖經依據的上帝話語,而不是我自己的話。

以財主和拉撒路這故事而言,
假使讓我來推論,我會這樣推:
由於經文不是說『到我家去』,而是說『到我父家去』,
KJV是『my father』s house』,原文也是英文這意思。
所以,『可能』這五個兄弟,和財主沒住一起,而是在父親的房子中生活。
當然,『父家』也可能可以做廣義解,是『家人』、『家族』的意思,
若是如此,是否和財主一起住,就不知道了。
就像中文說『我家的五個兄弟』,未必表示住在我房子,
有時只是表示『我們家族的五個兄弟』,而且可能分住各地。
但是,以推論來講,既然可能沒住一起,
那當然不太可能一起欺負乞丐拉撒路。
當然,要推論成『住一起』,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有更強的論述與推理才行。
但推論這種東西是這樣,越合理、越有聖經依據,越能服人。

再來,有沒有可能就算沒住一起,但知道乞丐拉撒路這人?
有可能。
因為,地獄中的財主要乞丐拉撒路(不是別人)去做見證。
假使五個兄弟都不認識乞丐拉撒路,那意義就不大,
因為我們不太會叫路人甲去對家人做見證。
畢竟,乞丐拉撒路『可能』在財主家撿東西吃很久了,
連財主兄弟們都知道此號人物。
像兄弟們來財主家聚餐時看見?兄弟間平常彼此閑聊?財主主動對其他弟兄們講?、、、、

但是,那五個弟兄,有沒有可能也是財主呢?
是有可能。
因為,經文『似乎』『暗示』五個弟兄不僅沒信主,
還可能和財主犯同樣的問題:
奢華宴樂、為富不仁、不救濟窮人。
因為,前面經文有提起財主的不良行為,後來下地獄,
然後財主要乞丐拉撒路(不是別人)去做見證,
這可能暗示財主的弟兄和財主有同樣罪行,必須悔改才不會下地獄。

這是我的推論方式。
你可以看見我大量使用『可能』,而且提出聖經依據。
我覺得,這是一種解經態度,表示對上帝聖言的敬畏,不敢亂解。
我很不喜歡許多牧師對於推論的東西(甚至很多根本就毫無根據),
動輒講得斬釘截鐵,好像他們講的那些就是真理一樣。
上帝明明就嚴厲警告:
對祂的話,『不可增添,不可減少』,否則處分嚴厲。
別人不怕死,我們最好要怕死。
不怕上帝的,是笨蛋,我們不要去跟。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
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啟22:18-19)

這經文雖是啟示錄,但不是只適用於啟示錄而已,
因為,對聖經『不可增加,不可減少』的命令,舊約一樣出現,
差別只是啟示錄已經明確講出罰則而已。

#12 韻安 於 2018/05/16 12:40

韻安
小小羊平安: 謝謝您的教導! 還示範解經給我看,使這個故事解得更加完整了。看您按著聖經依據逐關鍵字詳解,真是有夠精彩的! 然後,也讓我看到上帝話語本身的威力,真的很強大! 謝謝您挑出我分享內容中的缺漏處,仔細教導。經您如此一挑,更加完整。主耶穌講的很多故事,都很妙,會吸引我一直想為什麼。雖然聖經作者寫下來時,感覺好像還有很多細節沒寫到,但是,寫下來的那些,就是已經足夠人去思想其中的意思了。愈去深掘,愈得收穫,就好像主耶穌說的「…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路5:4) 這樣。像這個故事「五個弟兄」這個地方,我只直接想成是財主的同夥、同黨,就直接推論了,沒想太多又過於篤定,的確疏漏。您的示範讓我學到謹慎看待經文、嚴謹解釋經文的態度。啟示錄末了的話很重,求主幫助我更嚴謹思想祂的話語而得益。
感謝您!

#13 mark 於 2018/05/17 07:25

mark
在當時的流行觀念中,有一個是:財富是神的祝福,越有錢就等於越得到神的喜悅。在猶太人的眼中,財主上天堂幾乎是十拿九穩,最起碼,財主的機會比較貧窮人的機會高出許多。所以,當主耶穌說出馬太19:23-24的說話,門徒的反應是『就希奇得很』。不單是『希奇』,而且是『得很』。從此可見,他們受這觀念的影響是何等的深。

路加福音這段經文的比喻,其中心思想正是針對這個「財主上天堂」觀念。為什麼這裡要提出這個比喻教訓呢?因為上文正提及法利賽人的貪愛錢財,他們正正是教導這個觀念的一批人啊,他們把錢財和上天堂連接起來,以為愛錢財和愛神是等同的。所以,承接上文,這個比喻就打破這種連接,指出財富和上天堂是沒有必然的關係。

今天,「財主上天堂」的其中一個現代版本就是「成功神學」(prosperity theology)。這種偏差了的神學在北美的靈恩派中比較流行。
北美較富裕,南美則較貧困,因此發展出對頭的另一個極端偏差。「解放神學」認為要把財主們通通抄家,要用政治手段把受壓制的低下層解放出來,或者這是「窮人上天堂」的現代版本。

其實,有錢人可以是錢財的奴隸,但不一定是。貧窮人也不一定不事奉瑪門。他雖然沒有錢,但正是因沒有的緣故,他心就渴望和追求
發達,每天都在事奉瑪門。

#14 韻安 於 2018/05/18 07:55

韻安
謝謝 mark 分享經文歷史背景當時候流行的錯誤信仰觀念,成為解釋這段經文的基礎。
將財富與上天堂劃等號,是我很難想像怎麼會有如此不公不義的信仰觀念,如此偏差,好令人吃驚。
當在神的聖殿當差,卻貪戀世界、錢財、物慾,並以神的代言人自居,利用神的名,將己之所欲冒充為神的旨意來教導眾人,那真是等候地獄之火的禍事。
因為,在這個故事說完之後,主耶穌說:「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路17:1~2)
可以見到主耶穌對於將錢財與上天堂做聯結,並以此觀念教導眾人的法利賽人是多麼地深惡痛絕,祂很生氣。
我們對於聖經的了解,對於主耶穌說話深度的理解,真的還是有待加強。因為,成功神學是深植於這個社會,深植於我們的生命當中,深植於我們的腦袋,是很難根除、揮之不去,就算信主,還是難以擺脫成功神學的陰影,這是與主耶穌的十字架,教堂上所掛的十字架,頸項上所掛的十字架,與十架神學背道而馳的邪惡勢力。
所以,很諷刺的是,當教堂上掛著十字架,頸項上掛著十字架,但所信所行所傳卻是成功神學,那…十字架是掛在外面好看的裝飾品,沒有掛在心裡了,而且傳錯福音,絆倒人的有禍了。
當教會同社會價值觀一樣,看一個人的價值是以其在社會上的成功與身價來衡量的時候,就是按成功神學的價值觀來待人了,如故事裡的乞丐拉撒路被人輕看如狗,就是在成功神學的信仰價值觀下發生的。
其實聖經里有很多地方,多所提及神痛恨成功神學的價值觀,都包含在這故事裡提到的「摩西和先知的話」。

約伯記29章與30章對於成功神學價值觀有很露骨的描寫。
29章記約伯昌盛時,他幫助許多的人,因而受到許多人的敬重,其社會地位之高–
「首領靜默無聲,舌頭貼住上膛。」(伯29:10)
「我為他們選擇道路,又坐首位。我如君王在軍隊中居住。又如弔喪的安慰傷心的人。」(伯29:25)
但是,當約伯落難之後,30章卻變成–
「但如今比我年少的人戲笑我。其人之父,我曾藐視,不肯安在看守我羊群的狗中。」(伯30:1)
「現在這些人以我為歌曲,以我為笑談。他們厭惡我,躲在旁邊站著,不住地吐唾沫在我臉上。」(伯30:9~10)
「我與野狗為弟兄,與鴕鳥為同伴。」(伯30:29)
他曾經幫助許多的人,但當他落難後,卻沒有任何人感念他的善行,反而是按著他的光景看待他。這就是成功神學的價值觀。善行與道德並不被看重,而且被忘記,財富與成功才是受人敬重的主因。約伯落難後深深受到成功神學價值觀的傷害。
還好,神看人不同於人看人。看人會傷心,因為人不是完美無罪的神,是會有偏差的,就像主耶穌說的,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有主耶穌的十字架神學來成為人的救恩與福音,要看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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