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督教小小羊園地(鏡像)(可繁簡互換)
一直以來,很多地區的弟兄姊妹(特別是中國大陸)一直無法到我們園地繁體版來。
現在已經有了鏡像版的分站,可以進行繁體簡體互換,而且是不管什麼地區,都可以連得上來的。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鏡像)(可繁簡互換)
非常感謝上帝的恩典,有熱心的弟兄姊妹,自動義務幫我們園地設立鏡像版。
這些弟兄姊妹,我都不認識。
但是,在主裡,他們的表現,深深活出了聖經要求的合而為一:
所有來自世界各地區、各宗派、各教會的弟兄姊妹,
大家在共同的信仰裡,彼此合而為一。
一直以來,很多地區的弟兄姊妹(特別是中國大陸)一直無法到我們園地繁體版來。
現在已經有了鏡像版的分站,可以進行繁體簡體互換,而且是不管什麼地區,都可以連得上來的。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鏡像)(可繁簡互換)
非常感謝上帝的恩典,有熱心的弟兄姊妹,自動義務幫我們園地設立鏡像版。
這些弟兄姊妹,我都不認識。
但是,在主裡,他們的表現,深深活出了聖經要求的合而為一:
所有來自世界各地區、各宗派、各教會的弟兄姊妹,
大家在共同的信仰裡,彼此合而為一。
唉!聽見這種話,我就發現:
正確的教義,是何等重要啊!
因為,太多弟兄姊妹,對於教義,已經無知到離譜錯誤了,還以為自己才是正確。
這種『望文生義』、『錯誤解讀』的現象,在今日教會中,真的是屢見不鮮:
唯獨聖經,就是只需讀聖經?
唯獨基督,就是只需講耶穌,不用講聖父?
唯獨恩典,就是基督徒凡事可打恩典牌,犯罪都沒關係,上帝都不會處罰?
預定論,就是你若沒被預定,就算你拼命要信主,也會被上帝踢進地獄去?
因信稱義,就是只要你決志信耶穌,你就得救了,信什麼樣的耶穌、有沒有真實認罪悔改,都沒有關係?、、、、
台語長老會的弟兄姊妹們!
你可知道,台語長老會的教會法規序文,宣布遵守韋斯敏斯德信條?
你可知道,台語長老會的牧師、傳道的就任誓約,必須在會眾面前宣示接受韋斯敏斯德信條?
身為會眾,你讀過這信條嗎?
否則,你怎知教會法規、牧師、傳道,有無真正信守韋斯敏斯德信條呢?
你如何監督與考核?
我敢很不客氣講:
台語長老會裡面,別說是讀過啦!
合一的真意不是廢除個體,或把所有個體合在一起,最後只剩下一個「宗派」,這是統一、或「被合一」,是胡說八道的偷換概念!千萬小心近代興起那些違背真理的大合一運動,不要跟從!
世界各地任何種族,或處一方同文同種,都可以有各自個體的建立,合一的意思是我們因對聖經真道的盡忠,同為上帝的國而不分彼此。合一不是消除個體,促成合併或「被收購」的「鴻圖大業」,更不是以「合一」去淡化錯誤或歪理而置聖經真理不顧!
合一是以上帝的話聖經作為正式權威,檢驗及衡量地上所有的有形教會或自稱教會的個體,察驗其教訓偏離上帝的道,無須妄故真理進行合一。更正教宗教改革復原初代持真理原貌的基督教為堅持上帝國的真道,是履行合一的真正要義。今天依然不可以放鬆合一的意義,不可抵觸合一的真義。
陳終道牧師
台灣在過去威權反共年代,有句所有人都會背的口號………………………
『保密防諜,人人有責』。
在當時,講到匪諜,簡直是草木皆兵,人人皆有嫌疑。
更甚至,當權者想整肅誰的時候,只要套句『你是匪諜』就可以了!
反正只要是匪諜,那就是萬惡不赦的壞蛋,殺了便是。
有趣的是,當今靈恩派的泛鬼論,豈不是很切合這種情境嗎?
『保密防諜,人人有責』,變成『保密防鬼,人人有責』!
到處都是鬼!
人人都有嫌疑!
1.有感動,但不論如何訓練,拍子依然學不會,使詩班唱詩時變得很混亂。這樣的情形下,依然可以上台服事嗎?
2.如何分辨這是來自神,還是來自人的感動?
3.服事是要有心才能做,還是要有恩賜才能做?
問題:
我是教會的司琴,而現在教會也開始在唱詩的時候打鼓。
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帶領唱詩的其中幾個人都不大會數拍子,打鼓的也是,能唱能打的可能就是只有一兩個,而傳道人說要給弟兄姐妹不同的服事,所以通常「有感動」(或想要?怎麼分別是人的感動還是神的感動?)事奉的弟兄姐妹,不管音樂感如何都可以在詩歌上事奉。
今天,針對之前的疑惑解答裡,沒有講到的部分,做一些回答。
一、 領受呼召的異象之後,是否必須沈澱一段時間,才能確認?
答:
很難講,但實務上通常最好是這樣比較好。
可是,我們卻不能因為對方沒這樣做,就說這是疑點之處。
關於沈澱的時間,比方說:
上帝呼召人,
有時,要人立即放棄一切去跟隨;有時,卻可以容許人處理完事情後再跟隨。
今天,要來繼續講解解答部分。
五、傳福音?用什麼工作來傳福音?
靈恩派超級喜歡講『傳福音』,福音派一樣看重傳福音。
結果,許多信徒一聽到傳福音這神聖詞彙,馬上就嚇得不敢多說些什麼。
畢竟,神聖事工,誰敢反對?誰敢不從?
問題是,假使我們真以為傳福音是人生第一優先順位的大事,而不知榮耀上帝才是人生第一順位的事;
不知道傳福音雖然重要,但順位可是在榮耀上帝的後面;
假使我們不清楚這樣的正確教義,我們就讓自己暴露在危險的境地裡。
因為,媽媽可以放任小孩不管、都不料理家務,整天跑去教會參加聚會、傳福音,還以為自己是在做正確的事。
今天,要來講下半部分,也就是對於我弟的經歷,有何可疑之處。
首先,我要強調一個觀念:
由於這是實例分享,並非很嚴謹的文章。
所以,即使我針對這實例可疑之處做講解,也無法做到非常完美、每個地方都考慮到、每個論述都講得很詳細、各角度都非常清楚分析到的程度。
畢竟,這實例涉及好幾個複雜的大課題:
如何尋求神旨意?如何分辨神旨意?如何檢驗?詳細聖經依據與經文?、、、
這裡面,隨便一個課題,都可以寫成一本書。
而且,這種實例情形的分析,隨便增加一個變數,可能分析結果就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