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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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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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男友,必須饒恕對方,娶這樣的女友嗎?(我個人的回答)

基督徒男友,必須饒恕對方,娶這樣的女友嗎?(問題)

這幾十年來,社會風氣大變。
台灣有越來越多女生,婚前和多人上過床。
請注意我說的——『多人』!不是『一人』!

『婚前性行為』就算了,更麻煩的是,一大堆女生都不做『避孕措施』。
懷孕了,就去墮胎,『一墮再墮』的不在少數。
墮胎在許多年輕女生眼中,已經像感冒一樣毫不在意。
台灣每年出生人口不到二十萬人,
但台灣每年墮掉的胎兒數,依據醫界推估,起碼五十萬以上。
扣掉不孕的,一般夫妻多半會生育一、二個小孩,
這樣下來一年也才生不到二十萬個嬰兒。
可是墮掉的,卻是五十萬個胎兒以上。
這表示很多女生,並不是墮胎一次,而是『墮很多次』。

近年台灣女生的結婚年齡平均是三十歲,而且不斷延長,比過去年紀大很多。
也就是說,近年結婚時的女生,有不少,
已經是和『多人』有過性行為、有過『多次』墮胎紀錄的。

所以,近年年輕人之間,有個新辭彙,叫『資源回收桶』,
指這些女生過去不管多亂,反正裝扮得美美的,嫁給科技業的宅男即可。
這些科學園區的宅男,就被稱為『資源回收桶』,回收人家不要的垃圾。

台灣那種上床和墮胎的隨便,已經到非常普遍的程度。
一個針對台灣大學生進行的統計顯示,
15歲以下有過性經驗的已經三成多,大學生有五成有過性經驗。
假使包括沒有上大學的人進來,這種比例還會越高。
但不管哪種調查與數據,通通都顯示出這時代婚前性行為的泛濫。

先有這些基本常識,才有辦法理解這篇文章的現實性與嚴重性:
「求婚前收「匿名訊息」!老實男點開…見女友「ㄈㄈ尺」辣照:還有影片」
https://disp.cc/b/163-bRyo

文章中的男生32歲,女生28歲,交往八個月,彼此都有意邁入婚姻,
男方已經打算求婚,但卻接到女方過去淫亂的資料。
這時,男生開始困惑,是否該和這女生結婚?

在過去的年代,女生淫亂的,並不多見。
亂的,大致都是男生,反正自古花花公子一大堆。
女生淫亂的,只是極少數,而且多半眾所周知,
因此,假使不想娶這種女生,由於事前很容易就知道,避開就是。

但是,現今環境變化極大,女生淫亂的已經非常常見。
這時,出現那種『看似品德良好,其實過去私生活淫亂』的例子,屢見不鮮。
因此,台灣會有越來越多男生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
我們不知道女友過去是否淫亂。

我不是講是不是處女,
因為我多次表達過,我們沒有明確方法可以知道對方是否處女,
因此去追究對方是否處女,是沒有意義的。
但是對方過去是否和多人有過性行為、有過多次墮胎,卻是很重要的。
因為,這確實是品德的一個重要判斷依據,甚至和未來能否懷孕有關。

問題是,一個女生,即使過去淫亂,現今已經悔改了,
男生難道不該饒恕嗎?

嚴格來說,女生過去和別人的性行為,並沒有直接與目前男友有關,
所以不能算是饒恕。
但寬鬆來講,畢竟女生已經不是貞節之身(被強暴的不算),
這確實和未來的丈夫有關,所以還是可以算在饒恕領域中。
畢竟,舊約聖經里,對於女生的不貞,處分是很嚴厲的。

由於『過去淫亂,現今悔改』是一個複雜的議題,涉及很多聖經觀念,
所以我嘗試做個分析講解。

1. 對任何悔改者,我們都必須饒恕
2. 是不是真悔改,要觀察果子—–要有觀察期
3. 饒恕,不表示就要結婚
4. 淫亂這種罪,是很麻煩的
5. 即使過去淫亂,認罪悔改依然可娶
6. 同樣犯罪,程度不同,嚴重度也不同
7. 淫亂,是可以離婚,也可以不娶的
8. 這女生符合聖經說的淫亂嗎?
9. 結論:交往後期論及婚嫁時,因為知道了女生過去淫亂而不娶,是可以的
10. 萬一我就是那個女生,過去確實淫亂,但現今也真的認罪悔改了
11. 假使男生願意娶或不願意娶這女生

一、 對任何悔改者,我們都必須饒恕
這是上帝的命令,無庸置疑。
經文太多了,我只舉一二: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太 18:21-22)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 6:14-15)

因此,就算這女生過去淫亂,現今只要悔改了,我們一樣要饒恕。

二、 是不是真悔改,要觀察果子—–要有觀察期
問題是,是不是真悔改,不是嘴巴說說、痛哭流涕就算。
現今會演戲、會偽裝的女生一大堆。
是真是假,必須觀察果子才比較能做出正確判斷(但也不是絕對正確)。
問題是,果子並不是馬上會結出,而是要一段時間的。
因此,必須有觀察期。

男女朋友交往,本身就已經可以觀察對方品德了。
那麼,該交往多久?觀察多久?
沒有一定。
但是,時間太短,誤判率就比較高、被騙的機率就比較大,這是不變的道理。
認識三個月結婚的誤判率,一般而言,是會比認識三年的誤判率高的。

問題是,觀察,不只是『觀察的時間』而已,還包括『觀察的眼力』。
觀察能力差的人,觀察再久也沒用,還是會被騙;
觀察能力強的人,就比較能在較短的時間做出正確判斷。

並且,觀察不僅是能力,還包括是不是『故意蒙上眼睛當鴕鳥』。
一大堆蛛絲馬跡,已經顯示對方有問題了,
但還是很多戀人會想盡辦法來合理化對方的行為。

因此,請考慮參考眼光良好、有智慧的長輩的觀察吧?
多帶對方和長輩接觸,讓長輩有更多機會觀察此人。
這可以大大彌補自己眼光的不足,以及自我的欺騙。

三、 饒恕,不表示就要結婚
結婚,是一個很重要分界點。
結婚『之後』,要合聖經離婚不易;
結婚『之前』,卻是彼此不喜歡、不合就能分手。

但即使結婚,配偶淫亂,依然是可以合聖經離婚的。
並且,離婚之後,清白方可以再娶再嫁。
這時,假使前夫認罪悔改,前妻依然是要饒恕,
但是,這不表示可以回到『原本夫妻關係』,而是回到『弟兄姊妹關係』而已。

同樣的,婚前,即使對方認罪悔改,清白方必須饒恕,
但一樣不表示就必須饒恕到進入婚姻。
事實上,有時,只能回到弟兄姊妹關係而已。

請留意,前面說的『饒恕七十個七次』,前提是『弟兄』,不是『夫妻』。
主耶穌說的是對『弟兄』,我們要饒恕七十個七次;
主耶穌可不是說對『淫亂的配偶』,我們要饒恕七十個七次。
事實上,主耶穌自己承認配偶淫亂時另一方是可以離婚,不是要無限饒恕的。
這時的饒恕,變成只限於弟兄姊妹關係的饒恕,無法回到夫妻關係的饒恕了。

四、 淫亂這種罪,是很麻煩的
要上天堂,罪無大小,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活在人間,罪有大小,懲處與後果不同。

要上天堂,只要認罪悔改信耶穌,不管多大的罪,都蒙赦免,成為無罪;
活在人間,認罪悔改信耶穌,還是不能改變罪在今世的嚴重後果。

大衛王姦淫人妻,即使認罪悔改,
這個罪所導致的刑罰與嚴重後果,並不會消失——
刀劍必不離你家。

因為姦淫而罹患嚴重性病,即使認罪悔改,
這個罪所導致的嚴重後果,並不會消失——
可能導致生出先天性異常的嬰兒,甚至可能終生不孕,再也無法懷孕。
(不過,現今假使好好治療,多數不會到這種可怕後果的程度)

『你們要逃避淫行。
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
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 6:18)

這都告訴我們,『淫亂罪』是很特殊、很嚴重的,和其他的罪有很大不同。

五、 即使過去淫亂,認罪悔改依然可娶
那麼,萬一對方過去淫亂,現今已經認罪悔改,難道就不能娶嗎?
不是的!
舊約的妓女喇合嫁人成為主耶穌的祖先、先知何西阿娶淫婦,都是例子。
『可以不娶』,不表示『一定不能娶』;
就像配偶淫亂時『可以離婚』,但不表示『一定要離婚』。

六、 同樣犯罪,程度不同,嚴重度也不同
可是,我們又面臨一個問題:即使過去淫亂,犯罪程度一樣嗎?
喇合當妓女,是『為了生活』,還是『為了享樂』?
在過去的年代,一個女人淪為妓女,幾乎都是為了維生,不得已的。
可是當今的年代,為了享樂、為了輕鬆賺大錢而去當妓女的,已經一大堆。
為了買奢侈品、名牌3C、名牌包、享受性愛、不想辛苦做一般工作、、、。
名稱當然已經不是妓女,而是援交、公關、、、,但其實做的就是妓女。
因此,為了生活不得已淪為妓女,犯罪程度較小;
為了享樂、輕鬆、、、而當妓女,犯罪程度當然大很多。

以我們探討的這個例子而言,
女生「與外國人床戰、口愛,甚至還有多人混戰」,
坦白說,我實在不太認為這是為了維生而不得已,這應該是那種享樂之類的。
這種犯罪程度,是很大很大的。

七、 淫亂,是可以離婚,也可以不娶的
加爾文主義最重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
第二十四章『論結婚與離婚』第五條這樣寫:
『婚約之後所犯的通姦或淫行,
如在結婚之前被發見,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
結婚後犯姦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離婚』

這裡說的是『訂婚』或『結婚』之後對方姦淫,
這時訂婚後的清白方就可以取消訂婚不娶了,婚後的也可以離婚。
但這裡沒有講『訂婚前』。
我覺得,依據條文精神,並不是『訂婚前』就『必須娶』,
而是訂婚前發現,就更『可以不娶』。
因為,合聖經分開的難易度,結婚後最難、訂婚後次之、訂婚前最易。
因為,訂婚前只要彼此不合、不滿意,就可以不訂婚了,更遑論分手。
因此,訂婚前發現對方過去有淫亂紀錄,自己無法接受,是可以不娶的,
就像自己無法接受對方的工作、長相、個性、習慣、、、,就可以分手一樣。

八、 這女生符合聖經說的淫亂嗎?
聖經原文翻譯成中文時,『淫亂』、『姦淫』,這二個中文辭彙,常常混用。
因此,我個人看法認為(注意,是我個人看法而已):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廣義』還是『狹義』,
大致就是像婚後通姦、婚前與人性行為、同性戀、妓女、人獸交、亂倫、
濫交、、、都是。
這女生過去「與外國人床戰、口愛,甚至還有多人混戰」,
這絕對符合聖經說的淫亂,這點無庸置疑。

九、 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假使像這案例,交往前、交往時都不知道女生過去淫亂,
到交往後期論及婚嫁時才知道。
這時,因為知道了女生過去淫亂而不娶,是可以的。

十、萬一我就是那個女生,過去確實淫亂,但現今也真的認罪悔改了
很不幸的,我必須有心理準備:
我就是可能被結婚對象拒絕,即使我悔改後已經表現得很好。
畢竟,這是我前面說的:
上帝會赦免我們的罪,但罪的苦果,有時無法免。

過去的淫亂,
罪的程度越大,好比與多人上床、多次墮胎、濫交,
知道後被結婚對象拒絕的機會就越高;
罪的程度越小,好比只有和一人上過床、只墮胎過一次,
知道後被結婚對象拒絕的機會就比較低,比較可能被饒恕。

但即使被拒絕,我也不能怨人家,
因為,真心悔改者,會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沒資格要求別人饒恕、接納。
就像路加福音中那個認罪悔改的浪子,
回家後不是說『你們有義務原諒我』,
而是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
因此,假使對方願意饒恕,並願意娶我,
那是上帝恩典,也感謝對方願意接納我;
假使對方不願意饒恕我,或是不願意娶我,
那也是我應負的罪的後果,沒資格怨人,只能求上帝繼續憐憫恩待我。
也許,未來會遇到願意接納我的人;
也許,今生再也找不到。
但不管如何,上帝一定會眷顧我、饒恕我,
我絕不能因此而自暴自棄,而是要更加努力有好品德,結出許多聖靈的果子。

有些罪,後果就是很可怕,但那沒辦法。
畢竟,過去無知,就是犯了,
過去的已經過去,無法改變,
現今只能求主加添力量,讓我能堅強承受。

順道一提,那麼,交往時,要不要主動先告知男方這段過去?
這很困難,沒有一定答案。
畢竟,不管『講』或『不講』,都有難以預測的風險。
假使先講,因此被男方拒絕的風險,是很高的。
當然,假使男方願意接納,那我以後當然可以活得平安,不用再擔心。
假使不講,那男方因為不知道我的過去,所以很可能會娶我。
但我可能一輩子都活在擔心中,因為不知何時這些過去的醜事會曝光。
所以,只能求上帝帶領,依照個人領受而定了。
反正不管如何做,都有風險,
假使風險發生,心裡做好承受的準備就是。

十一、假使男生願意娶或不願意娶這女生
不管是交往前、交往中、還是交往後期論及婚嫁,一旦知道女生過去淫亂,
假使願意娶這女生,
請千萬注意,既然知道對方過去犯罪,也依然決定接納對方了,
未來婚後,就不能再拿這事出來要求離婚,
也不能在吵架時搬這事出來羞辱妻子。
因為一旦那樣做,你就變成犯罪了。

假使不願娶這女生,這不是犯罪。
但是,請注意,請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羞辱對方。
這太重要了,所以要講三次。
也請千萬不要忘記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是重罪的罪人。
沒錯,女生過去犯了淫亂的重罪,你沒有犯淫亂罪,
但你也不是完全乾凈無罪的人,你一樣有其他罪。
因為,除了主耶穌,世上沒有任何一個無罪的人。
分手,是因為彼此無法接受對方某些問題,不是因為你比較乾淨、比較聖潔。
所以,請懷著憐憫之心,平靜地分手,不要羞辱對方。
要像主耶穌地上的父親義人約瑟一樣,
知道未婚妻馬利亞懷孕,但不是自己的種,
他打算暗暗地結束婚約,而不是大張旗鼓,或是羞辱對方,
他努力想為對方保留顏面。
這才是義人的表現。

以上簡單分享,提供大家參考。

小小羊


#1 David 於 2019/12/05 08:58

David
完全認同

#2 基督徒 於 2019/12/05 22:22

基督徒
結婚首先是兩個人的事,為了更遠大的目標或為了別人結婚,也不是說一定不對,當兩個人都不排斥對方,又共同認定一個目標,還是可以幸福美滿。

不過,婚前認定的外在條件是可能隨著時間改變的,此時婚姻又回歸兩個人的關係,而不是任何外在的條件可以決定的。

當初慫恿少男少女勇敢發生性行為的身邊的人,此時沒有人能為兩人過去的事負責,國家徵收稅金也不會看誰的性行為對象比誰多就多征一點或少征一點,這表示旁人給的意見如果不合聖經,甚至沒有參考價值,在情感上也起不了撫慰的作用。

有一個例子某人想要去很遠的國度宣教,但條件是必須結婚的才可以,這人就禱告尋求結婚的對象。當然此人已達適婚年齡為何不婚呢?這就沒什麼大問題。但是為了嫁給宣教士而結婚的姐妹是不是剛好有一個弟兄要出去宣教就一定是他了?那萬一福音差傳機構和弟兄都搞錯了呢?

宣教士和差會禱告之後可能都同意要去另一個更遠的地方宣教,但是姐妹的家庭只有一個,丈夫也只有一個,禱告之後還是同一個人。可見確實是兩個人都很愛對方才比較不會搞錯,結婚首先是從男女雙方開始,才會發生以後的故事。

有一類人很難經歷獨處的時間,一定要和別人說話才感覺自己的存在,但是基督教信仰是非常注重個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不是每一件事都在講集體的權利義務,好像有監視錄影機的鏡頭隨時知道哪一隻貓熊的飼料吃完了,應用AI人工智慧科技還可以全自動送餐,這貓熊如何能培養靈性?

如果姐妹非常需要閨密死黨的認同與安慰甚至超過上帝,也要當心出賣妳的不見得都是男人,也可能是同性的密友。

#3 訪客 於 2019/12/1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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