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很難找到對象,所以找未信者也可以?
問題:
我的工作地點較偏遠,很難認識主內年紀相仿的姐妹。
不少人跟我說(也包含主內的肢體與牧長):
說不需要太堅持同信仰,只要她願意一起來到教會即可。
原本我是堅持一定是主內,而且靈命要好一點的姐妹
但隨著一年一年過去,加上家人的壓力與週遭朋友也一個個都快結婚,
我的信心也時有動搖。
不知您是否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答:都會區會有都會區的方便,但也會有都會區婚友的問題;偏遠地區也一樣,都有各自的難處區需要解決。
重點是觀念是否正確,而不是方不方便的問題。
問題:
我的工作地點較偏遠,很難認識主內年紀相仿的姐妹。
不少人跟我說(也包含主內的肢體與牧長):
說不需要太堅持同信仰,只要她願意一起來到教會即可。
原本我是堅持一定是主內,而且靈命要好一點的姐妹
但隨著一年一年過去,加上家人的壓力與週遭朋友也一個個都快結婚,
我的信心也時有動搖。
不知您是否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答:都會區會有都會區的方便,但也會有都會區婚友的問題;偏遠地區也一樣,都有各自的難處區需要解決。
重點是觀念是否正確,而不是方不方便的問題。
在信箱裡,我常常要接到各式各樣弟兄姊妹問題的信件。
有很多,是關於婚姻和感情的。
其實,我知道,只要順著當事人想要聽的話講,當事人都可以得到很大的安慰。
但是,那是真正的安慰嗎?
當一個人罹患癌症,身上開始出現病痛。
醫師假使硬是順病人的喜好,告訴對方他不是癌症,然後開開止痛藥,
確實,短時間會讓病人舒服,但是至終只會害死這病人,延誤他的治療時間而已。
問題:
1. 女生學歷高於男生很多
2. 基督徒男友和其他女生發生性行為和感情
3. 預定論和婚姻關係、男女朋友關係的使用
4. 信仰好?
前言:
由於常接到很多未婚男女朋友的來信,但其實內容與狀況通堂都大同小異。
所以,我整理出這一篇很具代表性的問題與回答,來做為教導。
這是好幾封信的合體,但問題與狀況是很常見的,也是很多人問過的、或是想問而不敢問的,盼望這樣的教導能幫助大家。
1.兩人之間的尋求,到底應該要怎麼禱告才符合神的心意?
問題:
某姐妹未信主前離婚, 信主後, 有機會搬回與其丈夫同住, 並關係在慢慢修復中, 但尚未辦理結婚手續, 她的理由是:
(1) 既已信主, 希望找主內弟兄, 也就是等她的丈夫信主後, 再辦結婚手續
(2) 害怕馬上辦理結婚手續, 其丈夫會故態復萌 (肢體、語言 暴力). 現在未辦理結婚手續, 丈夫不敢隨便對待
我想請問:與曾經離婚的丈夫同住, 卻沒有辦理結婚手續, 這樣算是犯姦淫嗎? 謝謝回答, 願神祝福
答:
1.當初離婚的理由是什麼?
假使是因為外遇離婚,那這離婚在天上是有效的,這時和前夫同居是不宜的。
假使是因為家暴離婚,那這離婚在天上是無效的,這時和前夫同居不是犯姦淫,但不是很理想。
絕對真理,我們都要遵守;
相對領域,我們有很大的自由。
讓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聖經有規定夫妻『一定』要在同一教會禮拜嗎?
好像沒有,不是嗎?
在聖經裡,舊約時代只有一個聖殿或會幕。
後來主耶穌時代,每個地方就一個會堂而已。
使徒時代,當時各地區大概就一間教會。
後來的天主教時期,各教區也大致只有那間教會。
這種情形下,信徒根本沒有選擇的機會,夫妻就是只能去同一地方禮拜。
問題:有一位相當歲數的寡婦姊妹結識了一位男子,與他交往,她知道沒有婚姻關係而發生性關係是違背聖經的,在苦惱中就去找牧師坦白,並且想得到方向。牧師回答說:妳要是跟交往的這位男子結婚,妳過世丈夫所遺留的福利措施就會被政府取消,所以妳乾脆邀請親戚擺幾桌酒席,公開你們的關係,但是不要結婚,這樣妳不但保有福利,又可以和這男子大大方方的生活在一起。請問牧師這樣處理信徒的問題妥當嗎?謝謝你!(涉及隱私部分均已去除改寫)
答:
說真的,聽到牧師這樣建議,我真的很驚訝。
這種建議,真的不像是牧師口中會講出來的意見,反而像外邦人講的東西。
同樣的問題,我來講一下建議好了:
1.無婚姻關係的性行為,絕對是犯罪,這部分沒有任何藉口。
玉女被當慾女,小男人毀我一生貞潔
Q:妳一個退休老師,家庭美滿,怎會跑去電話交友中心?
A:我52歲,正面臨空巢期,孩子住校,先生工作不在台北,我剛好退休,時間非常多。我想找工作,可是年齡大、放不下身段,能做的工作不多。愛的人不用我照顧了、又沒舞台,我很寂寞,需要人說話,我打過生命線、張老師、王老師專線、宇宙光、馬偕平安專線,社區心衛中心……都好難打,我想那些想自殺的不是乾脆放棄不死了,就是直接跳樓。
會去電話交友中心的人不外失戀、失業、失婚、失意、寂寞孤單的人;還有援交、找一夜情,尋求性解放的。我渴望愛與被愛,又是充滿愛的基督徒,在那裡找到很多需要我關心的人。這些失意、失婚者,品行、行為大都是後段班的,我只是陪伴他們一下,不可能太久。上山賞夜卻遭性侵
Q:有人找妳一夜情嗎?
A:我聲音甜美,給人遐想,有人會問我身高、體重跟三圍,都跟哪些人出去?我剛開始很不悅,想掛電話。可是我想找人說話,後來就想我們只是交談,無所謂。這些男人告訴我很多已婚女人的情慾,有些老公在大陸,有些是軍人,有些跟老公感情不好,來偷吃。還有男人在做愛,還邊打電話給我要我聽,這讓他有被偷窺的感覺,他可以表演更好,更釋放,我也很有臨場感。
問題:
1.牧師教導說,基督徒男女朋友交往前,雙方要跟自己的牧者說,由牧者遮蓋,也於交往前先拜會雙方家長再交往,不要偷偷自己交往。這樣的教導是否正確?
2.假使已經是有點年紀,家裡有兒女,後來因合聖經理由離婚,之後要再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的話,您有什麼建議呢?
答:
對於交往前要先告訴牧師一事,我倒是要反問一個問題:
請問,這樣的做法,有聖經依據嗎?
我們在聖經裡,看得到有這些規定嗎?
身為基督徒,我們要很小心,不要將『人的意思』,當成『神的規定』。
這是一篇非基督徒前女友發表在報紙上的公開內容。
事實上,這樣的內容並非不常見。
透過這樣的案例,我們可以有很多的省思。
考試內容:『基督徒未婚夫,搞什麼?』(轉載者註: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防火牆」,粘帖全文如下):
工作教學相長,婚前守貞不逾矩,愛的相遇能有多幸運?
男友是我的同事,我們交往一年多,都是國中老師。他大我6歲,行動夠力,是我可以倚靠的肩膀。他也是個虔誠的基督徒,謝絕婚前性行為,他尊重我的信仰,從來沒有要我拿香的手,變成捧聖經的。在不景氣的年代裡,家人都為我獻上祝福。我們彼此的筆電,都大方秀出甜蜜合影,預計明夏走上地毯的那端。 繼續閱讀 »
我和男友已經論及婚嫁。可是,我剛受洗的男友有了第三者。據他說是精神外遇而已,沒有肉體關係。
我願意原諒男友,但他卻想和我分手,轉去與第三者一起。
我非常難過與憤怒,該怎麼辦?(本問題一切隱私都去除,成為很常見的狀況)
答:
在此,我要從一個角度告訴你對方劈腿的事:
幸好你在婚前就發現,否則婚後你就慘了,因為後悔也來不及了。
提醒你:
假使你的男朋友願意悔改,那你還可以『考慮』(但也僅只是考慮,而不是一定)重新接納他。
假使你的男朋友不願意悔改,那你要感謝上帝救你脫離兇惡。
上帝特別疼愛屬祂的人,有時會提早許可一些看來悲慘的事發生,然後避免這些祂疼愛的孩子受到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