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許多時候,我們豈不是很嚴格待人?
看到許多人物,只要違反一條律法,就視為十惡不赦,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徒15:10)
靠律法稱義,是普世皆然的觀念。
國家法律、道德良心、宗教教導,幾乎都是這樣的觀念。
唯有基督教,卻是截然不同。
我們的信仰,否定有任何人可以靠律法得以稱義,反而主張所有要稱義的人,都只能因信來稱義。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可是,靠律法稱義,有什麼不對嗎?
許多時候,我們豈不是很嚴格待人?
看到許多人物,只要違反一條律法,就視為十惡不赦,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徒15:10)
靠律法稱義,是普世皆然的觀念。
國家法律、道德良心、宗教教導,幾乎都是這樣的觀念。
唯有基督教,卻是截然不同。
我們的信仰,否定有任何人可以靠律法得以稱義,反而主張所有要稱義的人,都只能因信來稱義。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可是,靠律法稱義,有什麼不對嗎?
你們認為如何?舊約的十誡,現今該不該"守"?
若是該守應如何"守"呢?,若是不該"守"為何不"守"呢?
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刪去,我該怎做?
那應如何理解保羅所說:我們是外邦人,不免強我們去"守"呢?
請說你們的意見,謝謝!我會再作回應的^^
這是一個真實的見證。
是關於網友Christine妹妹的故事。
透過網路,開始了一段福音的歷程。
這是個悲傷的見證。
因為,病人依然死了。
這個見證,不在於見證上帝的醫治,一如現今流行的見證一樣。
當然,我們到教會,有很多理由。
但是,這篇文章,我只打算從一個角度切入。
我懷著憂傷的心情,來和大家一起思索這問題。
是提醒,而不是責備。是勸勉,而不是指責。
我發現,許多人來到教會,是帶著很深的期待,期待著…… 別人能給我東西。
所以,
牧師要給我好的信息,
這是之前,在校園雜誌上,看到的一篇短文。
感觸很深。
將之轉貼出來,與大家分享。
上帝的挖土機
作者:異鳴
在荒蕪的大地上,住著一隻蚯蚓。
「上帝啊,請差派一部挖土機來開拓。」
蚯蚓誠心地禱告。
當我們在撻伐這些罪的時候,
我們心中,充滿的是甚麼?
趙建銘先生不是基督徒。
雖然尚未判刑,但是,他大概很難脫罪了。
許多事,我們也無法知道真假。
然而,若許多傳聞為真,那他真的很嚴重。
雷倩小姐是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