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悔改就不會被處罰?
我們只要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赦免。
但是,『赦免』就表示『沒有刑罰』?
太多基督徒已經產生一種嚴重錯誤的觀念,就是以為只要認罪悔改了,上帝就會赦免,然後就不會有刑罰了。
但是,這是超級大誤解!
上帝赦免?
是的!這是上帝應許與保證!
沒有刑罰?
別傻了!這是上帝主權!
我們認罪悔改了,上帝也赦免了,但是上帝要不要有接下來的刑罰,那可不一定了。
大衛犯了姦淫罪,外加謀殺罪,他有沒有認罪悔改?
我們只要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赦免。
但是,『赦免』就表示『沒有刑罰』?
太多基督徒已經產生一種嚴重錯誤的觀念,就是以為只要認罪悔改了,上帝就會赦免,然後就不會有刑罰了。
但是,這是超級大誤解!
上帝赦免?
是的!這是上帝應許與保證!
沒有刑罰?
別傻了!這是上帝主權!
我們認罪悔改了,上帝也赦免了,但是上帝要不要有接下來的刑罰,那可不一定了。
大衛犯了姦淫罪,外加謀殺罪,他有沒有認罪悔改?
有些未信者,來問基督教的問題;
有些已信者,來問信仰的問題;
他們會用一種態度來問:
照我規則,否則免談!
對這種人,我也會說:
請便!別來浪費彼此時間!
發問者的動機,是很重要的。
我們不一定能清楚知道發問者動機,畢竟,只有上帝才能正確且清楚知道人心隱密處一切心思意念。
但是,也確實,什麼樣的心思意念,就會結出什麼樣的果子出來。
而透過這些果子,我們就會知道一些發問者動機的蛛絲馬跡。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一章「論基督教的禮拜和安息日」中的第八點:「……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屬世的職務和消遣……也要用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
問題:
有關工作、屬世的職務還能理解,至於言談、思想、消遣、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等部分是,在其後引用的經文:「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十八13)是什麼意思呢?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嗎?雖然我能夠理解守安息日的主要目的,但讀到這裏的描述,我還是感到困惑。
答:
常常,我們會想獻上東西給上帝。
但是,現今我們活在新約時代,不是舊約時代,
因此,我們不須要像舊約那樣,獻牛、獻羊來舉行獻祭。
那麼,我們現今可以獻上什麼呢?
大致上是:
1.獻人:獻上自己、獻上因我們傳福音而信主的人、獻上被我們造就的人的信心
2.獻心:獻上感謝、獻上頌讚、獻上痛悔的心
3.獻行為:獻上行善、獻上捐輸、獻上公義
電視劇裡妙齡少女迫怯於父母被官權整治,驚怕又無奈要到官家犧牲獻身,這些某地古時特有真事並沒有時光限制,將來一樣可以再接再厲,近期已有聲稱麻醉藥是某武術宗師發明的謊言。
基督教衍生的優美文明,使比小說更離奇的特色較難滋長,特殊恩典產生的光亮抑制荒謬的發展空間,優美的恩典相反於把人當神的影響。
何天擇
這是很早以前,針對一位在苦難中已經考慮自殺的信徒的問題,我寫的一篇回應。
但因最近被不同的人同時提到這篇回應,而且很多弟兄姊妹沒讀過,
所以我重新整理,變成正式文章,以幫助更多弟兄姊妹。
畢竟,回應比較難搜尋出來,而正式文章比較容易搜尋,並且比較容易閱讀。
當我們遇到很大的苦難時,出現『不想活』、『活著好累』的念頭,並不奇怪。
問題是,不管如何,就是不能去自殺。
我們可以對上帝提出疑惑,
甚至可以任性對上帝抱怨,
但不能去自殺。
神愛世人,是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嗎?
當然不是!
神確實愛世人,但是,祂更愛祂兒女!
神愛以實瑪利嗎?
愛!
但是,神更愛以撒!
以實瑪利,確實蒙受上帝恩典,但是,他不是應許中的恩約之子。
以撒才是上帝兒女,更加蒙受上帝的愛。
亞伯拉罕,除了以實瑪利以外,還生了其他兒女(撒拉死後,亞伯拉罕娶了基土拉,生了好幾個兒子)。
神愛亞伯拉罕這些兒女嗎?
愛!
韋斯敏斯德信條
1. 第十六章「論善行」中的第四點:「那些今生在順服上能達到最高階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絕不能超過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份外的事,因為他們在許多所應盡的本份上都有所虧欠。」
2. 第廿七章「論聖禮」中的第二點:「一聖禮的名稱與功效可歸其他聖禮使用」
問題一、
第十六章第四點,這是表示,即使是最順服的人,他所有的善行也無法達到神完全的標準,因為他們仍然會在那些該做而沒做,或該做而做不到的事上虧欠神,所以,沒有任何人可以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