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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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20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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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上帝會預定我遇到絆倒我的人,使我不信主嗎?(限)

這是非常令人痛心與嚴肅的問題。

假使你覺得自己很容易在信仰上跌倒,假使你覺得自己無法接受預定論裡面某些難以下嚥的殘酷事實,那麼,請你不要閱讀這篇問題與回答。

讀了之後,還有疑問的人,可以發問,但我拒絕回答不能接受者的問題。

某些尖銳的預定論問題,即使我引用聖經講出了正確答案,而且你們也無法用聖經來合理駁斥我(你們引用的聖經,幾乎都會被我合理解釋回去),但是,還是會有很多弟兄姊妹無法接受,因為這和他們原本認知不同。

我再提醒一次:

我絕對會盡我所能,告訴大家聖經真理,但是,我無法逼使大家接受真理。

有時,我們信仰的軟弱,會使我們暫時無法接受某些真理。

這無妨,但是,請不要企圖來和我辯論,我沒時間奉陪。

不過,假使聽到真理之後願意相信(即使很痛苦),但只因承認自己軟弱,還有些疑惑不夠清楚瞭解的話,歡迎大家繼續發問。

問題:

Hi 小小羊你好:

想與你討論一個預定論的問題,對於這問題,就讓我從一個真實故事開始的說起吧!事情發生在某個歐美國家。那時本人所參加的教會,聯合所有當地的華人教會,舉辦了一個大型佈道會,講員是XXX牧師,在第三晚的聚會當中,X牧師突然暴怒,大罵旁邊的翻譯與台下的會眾,根據我的觀察與X牧師多年後的說法(多年後,他在某次聚會中提到此事,他也承認他自己錯了,闖了大禍,也非常後悔),是因為翻譯不會翻一些哲學名詞,加上會眾沒帶太多非基督徒來聽道,導致他暴怒,胡亂責備(我的意思是指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的那種責備)。

當然,用膝蓋想也知道,那是一個非常令人傷痛的聚會,也是一個羞辱、絆倒人的聚會、更是一個讓異教徒看笑話的聚會(當時有一位穿著袈裟的女尼姑也來聽道),不過這還不是最悲慘的,當天本教會有一位姊妹心想,她一定要帶她未信主的父親來聽神所重用的僕人講道,當她滿懷希望的帶癌症末期的父親來聽道,結果見到的是毫無見證可言的發怒(暴怒),她父親的信心被絆倒,兩星期後,她父親就去世了,到離世的最後,都沒有接受耶穌為他的救主。

能想像這位姊妹的傷痛嗎?明明要讓父親得救,結果卻偏偏被絆倒不得救,教會的牧師還花了好些日子輔導她、安慰她(其實也不知要怎麼安慰,只能為她禱告、陪她哭)。當時我也看見教會牧師的悲憤與焦慮───如同保羅所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其實我也能體會一點她的傷痛,因為當天晚上,我也帶我母親去聽道,雖然我母親還健在,但是我母親的信心也被絆倒,我也曾無奈的向神禱告:〝主啊!怎麼辦?怎麼辦?〞

其實我很想問X牧師:〝那位姊妹的父親是因為什麼而下地獄的呢?是預定?是自己的選擇?是人的絆倒?還是以上都是?〞我真的很想說:〝X牧師啊!你這一生,造就很多人,但是也絆倒很多人(借用王明道在宋尚節博士臨終前所說的話)〞我這樣說,並不是說預定論不對,或是我反對預定論(本人偏向預定論的解釋),但是我要表達的是,當你(X牧師)一直強調預定論是正確的時候,是否應該解釋一下自己絆倒人的舉動,使人不願意相信上帝,導致人不得救,在上帝永恆計畫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呢?

我不曉得小小羊你要如何回答這問題(我是真心來討論的,不是來辯論的 ,我知道這樣問,很殘忍)?因為這也困擾我十幾年了,我相信上帝的預定,如果要我解釋這問題,我的看法則是───〝這是個人間悲劇,我相信有一天上帝要擦乾我們的眼淚,就如同啟示錄裡所說的〞;當我對弟兄姊妹講解預定論時,我會提起這段悲劇,因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提醒與警戒。

想聽聽你的看法。

(註:以上發問,當事人姓名隱匿,另外一些不相干的部分去除,某些文句我也改寫。這樣一來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與舉證問題,再來則大家也可以對事不對人,去除對某牧師的個人好惡,來仔細思考這個問題)

答:

這問題有兩個子問題:

1. 絆倒人

2. 上帝會預定未信者聽福音時,被傳講者絆倒,結果不信主得救嗎?

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因為這問題比較簡單。

我們先思考一個問題:

這世界上,有沒有哪一個傳福音的人,是未曾絆倒人過的?

換個更令人緊張的問題好了:

這世界上,有沒有那個信徒,是未曾絆倒人過的?

我們假使夠誠實,都不能不承認,不管是別人,還是我們自己,都絕對曾絆倒人過。

當然,絆倒人是很嚴重的事,因為主耶穌自己明講: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路17:1-2)

但是,我要提出一個很令人震驚的事實是:

主耶穌有沒有「絆倒人」過?

例:彼得好意勸說,卻換來主耶穌罵他是撒但。

『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2-23)

例:暴力相向,動手動腳,破口罵人趕出聖殿裡賣東西的商人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太21:12)

例:外邦婦人很謙卑來祈求,但主竟然用『狗』來稱呼她,而且還拒絕。

『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他(耶穌)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太15:25-26)

事實上,主耶穌幼兒時,西面就已經預言:

『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路2:34)

主耶穌自己也坦白講,很多人會被祂「絆倒」:

『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甚麼意思呢?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路20:17-19)

彼得前書解釋這句『匠人的石頭』經文,更清楚明白說明那種「主耶穌絆倒人」的情形:

『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彼前2:6-8)

其實,不僅是主耶穌而已,施洗約翰、使徒們也有很多看似「絆倒人」的行為與言論。

更多的聖經案例,請大家自己參閱:

這些話,有沒有愛心?

其實,我們在絆倒人的議題上,要小心一些狀況:

1. 真的絆倒人

2. 假的絆倒人(雖然乍看之下好像絆倒人)

主耶穌的言行,說真的,以我們現今的眼光來看,我們幾乎都會認為祂那樣的行為是絆倒人,不是嗎?

但問題是,假使我們認為主耶穌那樣是真正絆倒人的話,那會很嚴重,

因為那表示我們指控主耶穌犯過罪,但事實上祂絕對無罪。

所以,主耶穌那些言行,即使祂自己都似乎承認是「絆倒人」,但我們也不能按字面意思來認為祂真的有絆倒人,否則將解不通相關經文。

主耶穌的言行,確實使很多人『跌倒』,但是,那絕不是真正『絆倒』人。

也就是說,是不是真正絆倒人,並不是單由『被絆倒者』,甚至是『絆倒人者』來自行決定的。

這部分的判定者,是上帝自己。

即使『被絆倒者』以及『絆倒人者』都承認那是絆倒人,但真正的判定者,是上帝自己,而這部分,常常要到最後審判時才能得知。

但是,確實也有很多時候,不用到最後審判時,我們就能知道確實是絆倒人了。

大衛的姦淫罪,假使有絆倒人的話,那是真正的絆倒人。

但是,X牧師的事件,是不是真正屬於絆倒人?

我個人持比較保留的態度。

我不是否認有人真的被絆倒,也不是說我贊同他的行為,而是說他這樣的行為,在審判時是不是真會被上帝判定為絆倒人,我不確定。

請大家不妨再思考我所提出的『這些話,有沒有愛心?』這篇文章中的例子:

施洗約翰責罵受洗者、主耶穌責備、保羅當場責備彼得、、、、、。

再來,假使真有絆倒人,那會如何?

同樣的問題,一樣適用於我們自己身上。

假使我們真的絆倒人,上帝會如何處置?

重點很簡單:

1. 得救的份位,純屬因信稱義,不因我們得救後所犯的罪就喪失。

2. 在今世,上帝可能會管教;在天上,我們的獎賞會較小。

所以,我們不能因為犯了絆倒人的罪,就認為犯此罪者沒得救;

可是,當祂的兒女犯了罪,上帝常會進行嚴厲的管教,另外,天上的獎賞也會受虧損。

有二篇文章,大家可以自行參考:

1.『審判、獎賞、懲罰:標準和程度都不一樣

2.『管教———— 一個常被遺忘的真實得救標記

接下來,我們要來探討第二個子問題:

上帝會預定我遇到絆倒我的人,使我不信主嗎?

事實上,這問題,才是發問者真正的核心問題所在。

偏偏,這又是非常尖銳難以下嚥的問題。

在我們探討這問題前,請讓我們謙卑懇求聖靈幫助,

讓我們在面對至高無上的上帝,探討祂奧秘的領域時,能謙卑再謙卑跪在祂面前懇求光照,而非將祂拉下來給我們解剖。

預定論是探討上帝奧秘的教義。

當我們正確認識了預定論,而且衷心相信之後,我們會對上帝更加愛祂敬畏祂。

當我們錯誤認知預定論,或是用個人喜好來接受或否定預定論,這時,我們很可能就會被預定論「絆倒」,在這真理上被砸得稀爛。

『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彼前2:8)

以下我會丟很多問題,這些問題都可能令人坐立難安、甚至非常憤怒,因為問題非常尖銳,而且有時接近褻瀆邊緣。

但是,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是真的嘔心瀝血,想盡辦法要讓大家更加清楚明白這部分的真理。

平鋪直敘的講道,聽者常常一點都沒認真聽懂;

但是,誇張尖銳的講道法,有時就會讓我們恍然大悟某些真理。

在我們探討『上帝會預定我遇到絆倒我的人,使我不信主嗎?』這樣的問題前,

我先丟一個問題給大家思考:

上帝預定你父母不得救,你服不服?你還要不要信祂?

看到問題的尖銳了嗎?

我再丟一個更直接的問題:

上帝預定你下地獄,你服不服?

說真的,假使聽到這些問題,還能氣定神閒的,

要不是信仰已經出神入化,要不就是還是沒搞清楚狀況,而通常後者才是多數。

這問題不是我原創的,是一位姊妹在和我討論真理時曾提出的論述。

我必需承認,她使用的這個問題,真的令人很不舒服。

但我更不能不承認:她用的這問題,真的很能表達出那種意思,迫使我們更赤裸裸來面對真理。

我再問一次:

上帝預定你下地獄,你服不服?

上帝預定你父母不得救,你服不服?

我們幾乎都會抗議:

當然不服!

但是,為什麼不服?

因為這樣不公平、因為神愛世人、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

很好,那麼,上帝把你造為人,不把你造為豬,是你吃豬而非豬吃你,公平嗎?

所以你所謂的「公平」,就是『不能損及你的好處』,

至於你白賺到的好處(如:生而為人而非生而為豬),你都不會抗議的,不是嗎?

那麼,這種『公平』,是真正的公平嗎?

神愛世人?神願意萬人得救?

很好,那為什麼有人終其一生困苦至死,有人終其一生聽不見福音,?

你能用信仰解釋你所謂的「神愛世人」、「神願意萬人得救」嗎?

我還要繼續問:

誰告訴你『神愛世人』就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

看懂問題了嗎?

『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我再問一個問題:

憑什麼上帝就必需拯救你?

你有什麼功勞、優點、長處、好處、可取之處、、、、讓上帝不能不拯救你?

憑什麼?!

還看不懂問題的話,我再繼續加入尖銳的提問:

憑什麼上帝就必需拯救你父母?

你父母有什麼功勞,讓上帝不能不拯救?

憑什麼?!

我們有很多問題,其實都是因為最基本的觀念都錯誤,或是沒記好所致。

讓我們來複習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1. 全然的墮落

2. 無條件的揀選

3. 限定的救贖

4. 不可抗拒的恩典

5. 聖徒永蒙保守

我們常犯一個大錯,就是誤以為神愛世人,就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但聖經根本不是這樣教的,那是我們人本觀念所想出來的,不是真正上帝啟示的真理。

我單單用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可以戳破那種上帝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的錯誤觀念:

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聽不到福音?

這問題,對於預定論來說很簡單,但對於認為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的人而言,根本就答不出來。

結果,要不是變成主張普救論,認為即使沒信主也能得救;

要不就是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神愛世人,並不是說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

請聽好我下面講的:

1. 神愛祂的兒女,比愛其他人更多。

2. 神沒有義務救任何一個人。

3. 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不是上帝主動把他丟下去。

假使你對預定論有相當程度正確的瞭解,那麼,在我這樣的說明之後,你應該可以回答『上帝會預定我遇到絆倒我的人,使我不信主嗎?』的問題了。

假使你的瞭解還不夠,沒關係,我下面繼續講:

1. 全世界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因為人類自己犯的罪,所以所有的人都必需下地獄,這才符合公義。因為公義就是必需『賞善罰惡』,不能只有賞沒有罰。

2. 因為上帝的慈愛,祂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代替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上帝的『罰惡』的公義原則。我們只要信耶穌,就能得救。每一個能信主得救的人,都是蒙聖靈重生的人。聖靈先重生死人,使人死亡的靈性復生,之後人才能信主得救。人能得救,自己毫無功勞,完全是神恩獨做。

3. 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必定得救。每一個蒙聖靈重生的人,都會信主耶穌。但是,上帝沒有義務要重生每一個人,祂沒有義務必需拯救全部的人。我們能被揀選,純粹是因為上帝恩典,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值得揀選的地方。沒蒙揀選的,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主人本來就有權利決定自己要如何分配好處。

4. 下地獄的人,是因為自己的罪下地獄,不是因為上帝沒揀選他。假使他自己無罪,他靠自己的好行為不需耶穌救贖也能上天堂。但因為他自己有罪,所以下地獄,這不能怪上帝不揀選。

5. 但是若蒙揀選,上帝的聖靈會一直動工,使這人心甘情願信主。不是出於強迫,而是不斷動工到人心甘情願,這是一種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奧秘的巧妙結合。神的預定,並不會妨害人的自由意志。上帝的揀選,不妨害人的自由意志;上帝的不揀選,也不妨害人的自由意志。

6. 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聖靈會持續不斷保守,使這人不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到目前為止,假使弄懂了TULIP,也會開始能答得出『上帝會預定我遇到絆倒我的人,使我不信主嗎?』的問題了。

假使還答不出來,沒關係,我繼續講。

1. 上帝的預定,有積極的計畫、引導,也有消極的許可、任憑,這些都是『預定』。所以,不要一聽到預定,就以為只有那種上帝積極計畫引導那種,千萬不要忘了,還有消極的許可任憑。

2. 人能得救,是出於上帝的積極預定;人不得救,是出於上帝的消極預定。這種『雙重預定』,是『積極—消極』的雙重預定,也是聖經所教導的雙重預定。

3. 上帝的預定,不妨害人自由意志的使用。

4. 上帝不犯罪,罪都是人類自己犯的。

5. 傳福音是上帝的命令,也是祂拯救人的方式。凡被揀選的,遲早都會信;沒蒙揀選的,當然不會信。但是,現在沒有信,不表示以後就不會信,因為,人信主的時間、地點、方式,是上帝在決定。然而,至死沒有信的,表示這人是未蒙揀選的。可是,在傳福音時,我們不知道誰蒙揀選誰不蒙揀選。

所以呢?

1. 我有罪,你有罪,我父母有罪,有罪的人,本來就只能往沈淪的路去。

2. 上帝沒有義務揀選我,上帝沒有義務揀選你,上帝沒有義務揀選父母。

3. 可是,上帝揀選了我、揀選了你,使我們能信主得救,這是恩典,不是我們有什麼值得之處。

4. 為什麼上帝揀選我、揀選你、卻沒揀選父母?我們不知道。我們只能『信』,相信『凡事』必有祂美好旨意。

5. 信,並不是我喜歡的道我就信,不喜歡的道我就不信,而是不管我喜不喜歡,只要是真理,我就必需信。

6. 凡事都是上帝預定,所以我父母遇到令他們絆倒的事,當然也是上帝預定。

7. 上帝預定有積極預定和消極預定,上帝拯救人是屬於積極預定,上帝不拯救人是採取消極預定。

8. 即使我父母因為被人絆倒而不信主,依然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而不得救,而非因為上帝不揀選。別忘了,上帝沒有義務。

9. 別忘了,很多人都被絆倒過,但這些人一樣信耶穌,所以『被絆倒而不信』,並不是能免罪的理由。但在審判時,上帝的獎賞與懲罰會輕重有別。

到此為止,問題已經回答完畢。

假使還有問題,我們繼續探討。

以上講解,我幾乎都略過不提聖經經文,要不然文章會變得很長很長。

假使有不懂或疑問之處,需要我提供聖經經文佐證的,請再告訴我。

在此,我要特別針對絆倒人而不信的狀況,講一些聖經例子。

一、 以實瑪利

以實瑪利是哥哥,以撒是弟弟,父親是亞伯拉罕,他自己的媽媽只是婢女出身,而且是小妾而非正室。

從小,以實瑪利就必需眼睜睜看著上帝應許和祝福都集中在小以撒身上,父親的疼愛也集中在小以撒身上。

當撒拉要趕出以實瑪利和媽媽時,上帝竟然叫亞伯拉罕要聽撒拉的話,而且亞伯拉罕只給他們母子餅和一袋水,就讓他們進入曠野,講難聽一點,這豈不是叫他們去死?

請問,假使你是以實瑪利,你會不會跌倒?

可怕之處在哪裡,知道嗎?

以實瑪利,就是現今阿拉伯人的祖先,以撒就是猶太人的祖先。

對阿拉伯人而言,基督教、猶太教教導上帝祝福與應許都集中在以撒身上,這樣的話,會不會使他們被絆倒?

事實上,阿拉伯人當然不能接受,所以他們講出不一樣的故事,變成上帝的疼愛與應許集中在長子以實瑪利身上。

我要告訴大家的是:

就人來看,以實瑪利會不會被絆倒?假使我們是以實瑪利,我們會不會被絆倒?

以實瑪利是不是有資格對上帝抗議?

假使以實瑪利因此不信上帝,罪是誰的?是不是該怪上帝?

而阿拉伯人呢?因此被絆倒而不信耶穌,罪是誰的?是上帝的嗎?

二、 雅各的兒子們

從小,父親就疼愛約瑟過於愛他那些哥哥們。

假使你是這些哥哥們,父親的行為,難道不會使你被絆倒?

所以,他們賣約瑟有理、賣約瑟無罪?

該怪的是上帝這樣預定,誰叫上帝預定他們被父親的行為絆倒,是這樣嗎?

三、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

身為父親的大衛,姦淫人妻,還殺人來奪妻。

押沙龍另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暗嫩,強姦押沙龍的親妹妹,而大衛竟然沒處罰暗嫩。

這樣的行為,會不會絆倒押沙龍?

後來,押沙龍叛變,自立為王,還當著眾人的面,光天化日之下和他父親的嬪妃當眾做愛。

會犯出這樣的罪,難道都沒有他被父親行為絆倒的成分?

所以,押沙龍做出這些事有沒有罪?

押沙龍是不是可以對上帝抗議預定不公?

是不是可以抗議上帝預定他被父親大衛絆倒,所以他才犯出這些罪?

四、 賣主的猶大

猶大賣主,是早就被預定,而且舊約已經事先預言且告知了。

所以,猶大賣主無罪?

猶大可不可以抗議上帝預定?

有一個強盜,因為殺人放火被抓。

法官審判時,強盜說:

「因為上帝預定,所以我才當強盜殺人放火,所以我無罪。」

法官如何回答,知道嗎?

法官說:

「因為上帝預定我當法官來審判你,所以我照上帝預定來判你有罪。」

我在說什麼?

我在講很重要的真理:

1. 沒有人能將自己的罪推給別人。沒有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說因為別人犯罪,所以我才犯罪,因此我無罪。

2. 所有的不信者,都必需為自己的罪被審判。

3. 所有不信者的罪,都是自己犯的,不能說是別人害我的。

4. 審判時,輕重有別。但不因為輕重有別,就能無罪。

5. 沒有人能說自己是預定的受害者,因為罪都是自己犯的,不是上帝叫人去犯的。

6. 上帝許可人去犯罪,上帝許可人不信耶穌,但上帝沒叫人去犯罪,上帝也沒叫人不要信耶穌。

7. 上帝許可絆倒人的事臨到,但是,一樣被絆倒,有人卻依然會信主,有人卻因此就不信主。被絆倒而依然願意信主,是蒙主恩典幫助;被絆倒而不願信主,是自己意志所決定。

我們會不滿,是因為我們不知不覺中以為上帝有義務要救我們父母;

我們會不滿,是因為我們不知不覺中以為只要我們禱告,上帝一定照我們所求;

我們會不滿,是因為我們不知不覺中以為神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我們會不滿,是因為我們不知不覺中忘記『唯獨恩典』、『上帝主權』。

在聖經裡,有一句關於預定的經文,是尖銳到會令人難以忍受的: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9:18-20)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這是在說什麼啊?上帝怎麼這麼霸道?

祂想怎樣就怎樣?那人算什麼呢?

一切都已經被上帝預定了,人還有罪嗎?上帝能為祂預定的內容來懲罰人嗎?

上帝當然知道人會這樣問,所以聖靈默示保羅緊接著寫出這樣的經文:

『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然後呢?

上帝如何回答這問題?

好言相勸?不好意思?支支吾吾?

不!

上帝嚴厲回答,而且是萬軍耶和華的形像來回答:

『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上帝的答案很簡單:

你(人類)沒資格對我強嘴!

『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阿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很多人都會說他愛上帝、信上帝,

但原諒我這樣說:

除非你面對預定論,聽得下去、信得下去,否則的話,你對上帝的信,還差遠了。

很多人對上帝的愛與信,其實都還在很膚淺的領域,並未真正進入水深之處,無怨無悔。

單單看一個人遇到自己不喜歡的預定狀況時,他對上帝的反應,就可以知道自己對上帝到底有多信。

以上所說,大家可能感覺很不舒服。

但是,什麼是信仰?

很多時候,我們是出於不知道真理,所以沒有信;

但也很多時候,我們即使知道真理,也不願意信,因為這真理讓我們太不舒服了。

預定論是聖經真理,是上帝自己啟示出來的真理,但是,因為太難下嚥,所以很多弟兄姊妹根本信不下去。

信不下去,會不會就不得救?

不會。

但是,會受很大的虧損,不僅在今生受虧損,到來生時,你今生錯誤的觀念都帶不進天堂去,那些錯誤觀念都要被焚燒光光。

有老牧師說,依他經驗,在基督徒裡,預定論信得下去的,不到三成。

我同意他的觀察。

若無聖靈幫助,決無人能聽得下、信得下這樣的道。

因為,這種道,實在不是討人喜歡的道,

但只因上帝這樣講,我們就必須這樣信、這樣傳講。

願上帝幫助我們。

後記:

這篇文章,是使用在冷靜探討真理的狀況,是一種理性講道理,而非安慰的性質。

所以,假使要在那位姊妹傷心的時候進行安慰,本文並不合適。

不同的時機,就該講不同的話。

『話合其時,何等美好』(箴15:23)。

我們有需要認真學習的時候,也有需要安慰鼓勵的時候;

但是,不能為了安慰,我們就放棄平常該努力學習的真理。

平時預防針打得好,遇到病菌就比較有抵抗力。

我們園地裡,在『預定論與自由意志』分類夾中,已經有很多文章,大家可以自己閱讀。

閱讀時,請從該分類夾最早的一篇開始讀回來,這樣一定可以建立起完整的概念。

其實,很多問題,在這些文章中都已經講過了。

只要我們觀念正確,對很多問題都會知道正確的答案是什麼。

以下只列出一些和本議題直接相關的:

一、基本概念

1. 關於預定論。一些被嚴重誤解的觀念

2.神和人,誰大?

3. 關於上帝旨意的一些分類

二、神愛世人

1.被誤解的『神愛世人』

2.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3. 你真愛神嗎?從「不信主的人能不能上天堂」談起

4.上帝、得救、每個人?

5.上帝有沒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6. 神只救一些人,不救其他人』,這不公平?

三、雙重預定的遺棄論

1.揀選與遺棄: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2.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3.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4.雙重預定中的『遺棄論』,有聖經依據嗎?

5.脫離『全然墮落』與『揀選』教義的遺棄論,是恐怖大怪獸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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