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斯帖記看預定(四):善良的以斯帖
今天,我們要來看品德良好的以斯帖和預定的部分。
四、心地善良的以斯帖
『希該喜悅以斯帖』(斯2:9)
『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悅她』(斯2:15)
『王愛以斯帖過於愛眾女,她在王眼前蒙寵愛比眾處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頭上,立她為王后,代替瓦實提』(斯2:17)
以斯帖的美貌,不足為奇。
她從小就長得美。
事實上,能被選入宮當皇后候選人的女子,有哪一個不美的?
所以容貌姿色部分,以斯帖當然沒問題。
但問題在這裡:
今天,我們要來看品德良好的以斯帖和預定的部分。
四、心地善良的以斯帖
『希該喜悅以斯帖』(斯2:9)
『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悅她』(斯2:15)
『王愛以斯帖過於愛眾女,她在王眼前蒙寵愛比眾處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頭上,立她為王后,代替瓦實提』(斯2:17)
以斯帖的美貌,不足為奇。
她從小就長得美。
事實上,能被選入宮當皇后候選人的女子,有哪一個不美的?
所以容貌姿色部分,以斯帖當然沒問題。
但問題在這裡: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天生容貌與預定。
三、美人以斯帖
以斯帖從小就長得很美,也因為她的美貌,得以被選入宮,開始成為眾多皇后候選人的一員。
天生容貌的美醜,是誰在決定的?
在沒有整形外科的時代,我們能在孩童與年輕時決定自己容貌如何嗎?
我們只會因為發生事故,導致容貌變醜;
可是卻無法由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變美。
是誰決定每個人天生容貌如何?
是上帝!
如果以斯帖不美,她根本沒有被選進宮的機會,更別提以後當皇后了。
這是上帝的預定:
我在極權國家生活,連教會也沒有、又或我的工作不是寫字樓假期,公眾假期也要上班、甚至我是當公立醫院的醫護工作、警察、消防員,須要不定時輪班當值候命…..
舊約的影兒預表已經基督耶穌的救贖在新約中完完全全成就了。得救完全唯獨因信稱義,我們已經是在上帝兒女的身份上,歡欣快樂以心靈誠實去敬拜上帝。
千萬不要持行為功德的其他宗教的原理,把它混進聖經所非凡無比的啟示。行行行至不知何年歲月,去賺取那不可能的身份。
吳主光
安息日的起源:神歇了他的工
這次,我們要用預定論來看以斯帖是孤兒這件事。
二、孤兒以斯帖
以斯帖父母雙亡,由親戚末底改收養為女兒。
在人的眼中,父母雙亡是何等悲慘的事。
再加上,猶太人當時已經王國,以斯帖是住在異鄉。
坦白說,別說是一般人,連許多基督徒,也會對這樣的境遇,心生抱怨,甚至憤世嫉俗。
以斯帖父母雙亡,是她能控制的嗎?
當然不是!
她住在異鄉,是她能控制的嗎?
當然不是!
身為基督徒,一樣有許多無法控制的環境變數。
然而,一切的境遇,都在上帝掌管之下,都是上帝預定的內容。
上帝絕不會做錯事。
問題是,有多少基督徒,能不怨天尤人,坦然接受自己無法控制的環境?
我們在遇到這種世人眼中悲慘的事情時,還願意相信上帝的安排嗎?
許多基督徒信主之後,根本不相信上帝的預定。
以為可以憑藉禱告,凡事都能成就。
當我們思考聖經中的人物與事件時,有太多切入的角度了。
這次的角度,就是要以歸正神學的預定論來切入。
當我們用預定論來看人物與事件時,常會有出人意外的豐盛收穫,會看到上帝的偉大與掌管,是何等美妙。
以斯帖的故事,有太多值得思考之處了。
但本文只專注在預定部分,從以斯帖記,來看預定論的一些觀念。
在整卷以斯帖記之中,我們有太多可以看到上帝預定的部分了。
這需要幾次的時間,才能講完。
閱讀時,如果您也能同時拿出聖經來對照,印象會更深刻。
上帝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但是,事實上卻不是人人都得救。
為什麼?
上帝有沒有能力『保證』『每個人』都得救?
就基督徒而言,不分教派,大家都會同意………上帝有能力這樣做。
因為,上帝如果『真的想做』什麼事,絕對沒有『做不到』的。
整個宇宙,都在上帝掌管之下,沒有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件事可以脫離上帝掌管。
如果上帝有想做而做不到的事,那祂就不是『全能』的上帝了。
所以,如果上帝要的話,祂絕對有能力可以讓每個人都得救,也絕對可以保證讓每個人都得救。
接下來就好玩了。
這不是肯德雞!這不是肯德雞!我要真正的肯德雞啦!
這不是預定論!這不是預定論!
我要聽真正的預定論啦!
這不是因信稱義!這不是因信稱義!
我要知道真正的因信稱義啦!
預定論=宿命論?
這絕不是聖經中的預定論。
因為,預定論根本就不是宿命論。
因信稱義=不重視好行為?
這是一個尖銳的問題:
那些被揀選得救的人,對他們而言,上帝當然是慈愛的。
但對那些沒被揀選的人呢?
另一種方式的問法是:
如果上帝沒有救贖每個人,這樣的上帝是慈愛的嗎?
在這裡,我們開始要碰觸『恩典』了。
什麼是恩典?
『做工的得工價』和『沒做工的得工價』,哪一種算是恩典?
您親愛的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只要沒信耶穌,就不能上天堂?
您,能接受嗎?相信嗎?
我們要努力,所以我們才能得救,或是保守住得救的份位。
這樣的觀念,在教會中,常可聽到。
非基督徒,則認為除了信耶穌之外,只要努力行出好行為,條條道路通羅馬、許多道路上天堂。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是正確的嗎?
重生得救的人,仍是一生一世會犯罪的。待達至永不犯罪之日才被稱義,一個得救的也沒有了;心裡蠢蠢欲動的歪念妄想,這已經是罪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不配的罪人竟得到榮耀上帝的啟示,道成肉身施憐憫和拯救,是何等大的恩典!唯獨聖經,因信稱義!
王明道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可以犯罪嗎?」聖經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說:「斷乎不可!」(參羅六1-2)我們的問題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嗎?」沒有一個得了重生的人還願意犯罪。一個人若願意犯罪就足證明他未得重生。我們的問題,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應當犯罪嗎?」這個問題簡直不成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應當犯罪。我們的問題乃是「得了重生的人還能犯罪嗎?」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了重生的人還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